政府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函_1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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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市吉州区农信联社营业部
帐 号:5
10、评标办法: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A包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三),B包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1、付款方式:A包设备交付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1个月后在十个工作日支付75%合同款,一年后在十个工作日付20%合同款,五年后在十个工作日支付5%合同款;B包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5、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的技术要求、规格、配置不明确应及时向我中心询问。B包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确保其功能和技术参数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未响应标书处理。投标报价包括货物运输、随配附件、税收及检测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联系:0
传 真:0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一:A包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主要参数
数量
1
维修电工仪表照明实训考核装置
7、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中标人对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赔偿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8、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属于《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品目的,在投标文件中பைடு நூலகம்须提供省科技厅颁发的《自主创新产品证书》复印件,并经评委审核。在评审时B包对其投标价格给予10%幅度的价格扣除;A包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加分:(1)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8%幅度的加分。(2)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8%的加分。
备注:投标人如提供虚假证明或资质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不予退回其所有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投标人投标文件须递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报总价和分项价,不得出现可选择性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总金额到拾元为止,拾元以下无效。
4、投标文件包括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复印件、报价函、企业资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将视为未响应标书处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同时在密封处加贴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我中心有权拒收。
16、违约责任:
a、按照中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如所供产品不合格,不予验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b、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人不得就中标的项目进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中止合同、拒付货款。
c、如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招标人可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按一天伍佰元累计处罚。
邀请招标书
标书编号:吉政采【2010】054号
招标项目名称:电子实验室设备、兼容机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年六月一日
受采购单位委托,我中心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对电子实验室设备、兼容机等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本次招标分A包和B包,具体货物清单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一、二。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格制造商或经销商(A包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A、B包投标人均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标现场展示。以上资质均提供原件,如未提供上述资质原件,我中心将视为未响应标书处理。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4、交货时间:A包合同签订后十天供货;B包合同签订后七天供货。
交货地点:A包市青原区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B包市吉州区。
15、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与采购单位采购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另定中标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1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9日时间15:00整,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有权拒收。
开标时间:2010年6月9日时间15:00整。
开标地点:省市吉州区井冈山大桥西路7号十三楼开标大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每包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行为的;
20、为有助于对招标文件的评定,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容,投标人有责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答疑和澄清,否则,招标人有权视其为弃标处理。
2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2010年6月4日时间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否则我中心可能不予书面回应。
2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标书工本费贰佰元均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注明2010-054号投标保证金、标书工本费及所投包号),不接受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在2010年6月8日时间16:30前到达我中心。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个工作日无息退还;A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B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退还。
17、售后服务要求
a、货物按照国家规定要行三包,在保修期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维修或整件更换。
b、质保期:A包质保期为六年,终身维护;B包质保期按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执行。
18、此标书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9、从标书发售之日始至投标截止日期三天前,招标人在上(http://zfcg.jaf.gov.cn和http://zbtb.ja.jx.cn)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文件(例如对标书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在招标期间有义务自行浏览上述,对于因未及时得知招标文件修改容所造成的投标失误,招标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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