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水厂运营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污水处理运行效率,保护水资源环境,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友好协商、
诚实互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所及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设计标准:
项目所在地:
项目内容:
二、合同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委托运营期限届满,双方可续签合同。
三、质量标准
1. 双方约定的进水水质不超过以下标准。
表1 进水水质标准
2. 双方约定出水排放标准(处理后水质)。
表2 双方约定的污水排放标准
注:排放标准以甲方排放口的在线监测仪处取水水样检测数据为准。
3.因进水水质超标或水量超标时,乙方需要采取其他处理方法来达到约定排放标准的,应调高污水处理单价,在此期间,如果系统冲击负荷较严重或生化活性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系统调整时间,并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4.甲方保证进水水质和进水量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若因进水水质或水量超标造成出水水质不符合约定标准,则由甲方承担超标排放责任及环保部门罚款,并按时支付乙方污水运营费;因乙方原因造成出水水质超标,由乙方承担超标排放责任及环保部门罚款,甲方仍需按时支付乙方污水运营费。
5.甲方保证由于国家、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及其他政策发生变化,引起乙方处理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甲乙双方将另行商定污水处理单价;由于国家、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及其他政策发生变化,需要进行项目改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
1. 污水处理费单价:元/吨。
2. 污水处理费包含:。
3. 甲方污水处理厂采用工艺,设计水量万吨/天,甲乙双方约定委托运行期间的保证水量为每日不少于吨(保证水量),合同履行过程中,该日水量不足保证水量的,计算月处理水量时,该日水量按保证水量计。月处理水量为该月每日处理水量之和(低于保证水量当天,按保证水量计算)。
4. 污水处理费的计算:每月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月处理水量。
五、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工作日内将上月的《月度水量报
告》、《月度水质报告》和付款通知提交给甲方,并提交相应的证明记录和资料的复印件以便甲方能够核实污水处理费的计算。
2.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上月发生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迟延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3.所有此等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可通过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同意将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支付到以下账户:户名:环保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支行账户:。除非乙方书面通知更改收款账户,否则甲方支付至上述账户以外的款项,均不视为支付合同项下的款项。
4.有争议的金额
如对乙方提交的付款通知的金额或对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付款要求有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之日起天内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并在约定的付款日期前先行支付无争议部分的金额,否则视为异议不存在,且甲方应当按照付款通知的金额付款。任何有关剩余金额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在争议出现后工作日内协商解决。
5.违约金的扣减
任何一方违约,如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计算的细节应书面向对方列明。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行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的规定执行。
(2)甲方不得有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甲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乙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
(3)甲方应当接受已签署的托管运营协议的约束,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若因甲方更名、合并、分立、撤销或权限变化时,甲方全部权利及义
务均由变更后的单位享有和承担。
(5)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甲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书面提出异议,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甲方接受并认可乙方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
(6)在托管运营期内,甲方不得采取对乙方按照本协议条款履行其处理和排放污水义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7)甲方必须保证现场的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走道、扶栏、梯子、池盖、设备、电器、线路、机械护栏罩等),如项目实施地管道混乱的,甲方应该进行整改。如在运营过程中因甲方存在的安全隐患而导致的重大事故均由甲方负全责。
(8)甲方应及时做好淤泥池的清理和运行项目产生的栅渣、沉砂及污泥等固体废物进行及时处理,不得耽误乙方正常运营,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9)由于甲方未按时缴纳在线检测费(包含但不限于:维护费、药剂费和维修费等)而耽误乙方运营的,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10)甲方提供维持本项目正常运行和维护必需的所有技术图纸、规程、规范、资料;生产运行的有关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等文件),包括运行手册、运行记录、设计图纸以及设备寿命消耗及管理表;及其乙方认为对项目运营有影响的相关资料等。
(11)由于甲方未按时缴纳超过所规定维修费用而耽误乙方运营的,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根据其公司成立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文件、章程从事污水处理运营业务,并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所有义务。
(2)在本协议生效之前,乙方不得有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乙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项目或甲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