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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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武陵路外立面整治工程工程地点:重庆市龙溪镇武陵路
施工范围:搭设全封闭排栅架;制安、封闭铝合金窗;雨棚施工;店招店牌施工;外墙贴饰面砖;外墙金属氟碳漆施工;行道砖铺设;余泥清运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约定的外墙装饰工程。
保修期:本工程项目全面保质期为一年。
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1 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以项目经理邓学绳为主管,专职安全员王善均为具体负责,施工负责人郑重具体落实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在本工程施工进程中不出安全事故。
2.2 安全管理制度
①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劳务班组工人,均应签定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将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机械员以及各工种劳务作业人员,均按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自己岗位职责,随时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场作业。
③安全方案审批制度: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比如脚手架施工、安全用电等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针对各工种作业条件、天气条件、施工进度等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本工种作业危险源的识别和必须的安全防护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
⑤建立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工种作业,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粘贴上墙。各工种工人施工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
况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JGJ59-99》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三定”的原则,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定检查验收,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3安全管理
2.3.1 安全防护用器具
现场使用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均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购置,并进行试验合格后入库发放,杜绝“三无”产品流入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用品发放台账。
2.3.2 施工用电
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三相五线制。电源线架空设置,严禁随地拖设。
②电气设备均按一机一闸一漏设置,设备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分电箱、动力开关箱,照明开关箱均按标准制作,统一编号,刷红色危险标志,分配电箱周围0.8m 严禁堆物。
所有分配电箱必须设总开关、总隔离罩、电磁、分隔离罩、电磁、电保护器分级设置。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或接零,施工机械的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罩。
电箱经常清扫,并保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地下室、通道、扶梯间等临时照明线尽量利用工程暗管敷设。
③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触(漏)电保护器。
④夜间施工,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施。在沟、槽、坑及危险设红灯示警,以防止人员伤亡。
⑤照明灯具必须悬挂干燥、安全、可靠处,严禁随意设置。
⑥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管道内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36V 以下(含36V)的安全电压。
2.3.3中小机械管理
①电焊机: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焊把及把线绝缘良好,线拉接正确;进出线防护罩要密盖严实。
②手持电动工具:防护罩壳齐全有效,橡皮电线不得破损;漏电保护器应安装正确,且灵敏有效,接地保护良好。
③气瓶:各类气瓶有明显标志;氧气瓶和乙炔瓶使用距离应大于5M;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装回火装置;应设置防震、防爆、防晒措施。
④各类机具收工时应收归专用仓库。
2.3.4 消防管理
①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特别是灭火器材,严禁使用过期报废用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消防培训工作。
②动火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必须认真检查“动火证”填写内容是否符合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动火证”内容有不完整的方面,必须及时向“动火”签发部门提出,严禁盲目施工。
③在非禁火区或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应按建设单位的动火规定进行。在易燃、易爆的楼房、管道、设备和禁火区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先申请办理“动火证”,同时,由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气体分析合格下同意并派动火监护人到场监护后,方准动火。否则,禁止动火作业。
④在危险场所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⑤对动火点的易燃物品,在动火(焊割)前应清理干净。
⑥对沾有易燃、可燃的材料、设备,动火(焊割)前应冲洗干净。
⑦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动火”所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准延长作业时间,延长作业时间必须另办手续。
⑧“动火证”要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涂改、转让或转移动火地点。
⑨动火地点应有灭火器材、监护人员,动火完毕,待火种熄灭并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2.3.5冬、雨季施工
①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时,禁止吊装作业和高处作业。
②施工现场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设施内,严禁烤火或使用电炉,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③雨天作业,与现场焊接要设有防雨防风设施。
2.3.6.高处作业的防护
因本工程为立面改造工程,故沿建筑物外缘且往外3m范围内搭设双层双水平脚手架防护架。所有防护架结构均用48×2.7mm的钢管搭设,连接件用合格的码钢扣件,防护架与建筑物有牢固的连接,所有安全出入口均搭设长4.5m宽3m的防护棚。
2.3.7.个人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戴好安全帽,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高处作业的人员系好安全带,从事电气焊、剔凿等作业的人员要使用面罩或护目镜,特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