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第二章基金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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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知识百问百答
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第二章基金征收
一、基本概念问题解答
13、现阶段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界定?
备注:深圳户籍员工必须参加综合医疗保险,非深圳户籍员工可选择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者住院医疗保险。经企业申请,低收入的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可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不包括已经在内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未保障医疗保险,而应当在内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本人首次申请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时,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个人缴费窗口最低可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缴纳。
14、企业及员工缴交的社会保险费要征税吗?
答:社会保险费不征税。员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缴交。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税前提取,在成本中列支。
15、员工的工资总额如何确定?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总额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是指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它特殊原因支付给员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员工的物价实际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包括: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
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三)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四)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五)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补助、误餐补助。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十一)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十五)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六)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十七)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二、企业参保业务办事流程问题解答
16、企业应何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答: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其他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90日内,应当向社保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确立劳动关系的,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及时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为员工参保。
17、企业首次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答:新参保企业登陆深圳社保局网站,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仔细阅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点击“同意”→按要求填写完毕后点击“申请登记”→按要求录入资料→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然后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页”→点击“横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
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携带以下资料到营业执照所属区的区社会保险机构征收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验原件,由社保工作人员扫描录入),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意向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协议》(加盖公章);除《网上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外,其他一式一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
5、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新参保企业当月15日(含当日)前到社保窗口申报的属当月登记,15日后申报的属次月登记。
未领取《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的,可以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办,待相关资料齐全后,再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参保和民办学校参保的具体程序参照企业员工网上申报规程执行,其中营业执照改为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成立文件,即深圳市编委的文件。
18、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社会保险网上申办业务(以下简称“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