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建工集团项目
湖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基于BIM房屋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Jxx/T xxx-20xx(征求意见稿)主编部门: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总站批准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xx年xx月xx日湖南省XXXX出版社2019年长沙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6〕7 号)的要求,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对省内外的相关技术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对现有国家标准和各省市标准进行了全面总结,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完成本稿。
本规程共7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竣工建筑信息模型数据范围、竣工建筑信息模型建模数据要求、竣工建筑信息模型质量要求、竣工建筑信息模型档案验收与移交。
本标准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邮政编码:410008)。
本标准主编单位: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本标准参编单位:湖南省城建档案和信息管理协会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创新战略联盟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株洲市城建档案馆湖南省建工集团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志远筑业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长沙圣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鲁班软件有限公司湖南龙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戴勇军张平李海州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刘玉辉吴大华彭邢燕李云郭翔湖南省城建档案和信息管理协会张丹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创新战略联盟吴庆凯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许莉杨红波株洲市城建档案馆颜春成马力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张欢湖南省建工集团张明亮李欣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龙新乐万颖昌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覃川长沙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公司黄伟杨睿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赵伟林立锋徐红博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陈立薛峰长沙圣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曹伟军上海鲁班软件有限公司贾吉祥柳庆喻湖南龙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陈智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目录1 总则 (2)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6)4 竣工建筑信息模型数据范围 (8)4.1 一般规定 (8)4.2模型挂接档案文件 (8)5 竣工建筑信息模型建模数据要求 (10)6 竣工建筑信息模型质量要求 (59)7 竣工建筑信息模型验收与移交 (59)本标准用词说明 (60)引用标准名录 (61)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化实施,统一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基本要求,规范关于建筑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行为与协同过程,提高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兼容性和可传递性,促进湖南省建筑工程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推进建筑工程信息模型数字档案归档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6•【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已经2017年12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达哲2017年12月26日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优化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组织实施、服务保障、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省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达到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投资规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重点保障、联动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措施支持和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省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物、公安、金融、人防、档案等有关部门,依照本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项目确定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每年确定和公布当年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第七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或者在细分领域有战略性突出优势的其他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
湖南建工集团四公司领导班子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路桥分公司经理
李厚阳
现任职务: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基本简介:男,汉族,1966年3月生,湖南新邵人,中共党员,1987年1月参加工作,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专科学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作简历:
1987.1-1997.6
2001.5-2004.5
集团总公司企业管理处、事业发展部工作;
2004.6-2006.4
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006.5-2007.12
集团总公司市场拓展部任副部长;
2008.1-2008.12
省国资委挂职,任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2009.1-2010.4
集团总公司市场发展部任副部长;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科研所科员、技术员
1993.7-1997.8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科研所助工、科研所副所长
1997.8-1999.12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科研所科研所所长
2000-2002.12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路桥分公司项目经理、总工程师
2003-2007.10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路桥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
1997.1-1998.2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劳动工资处副处长
1998.3-2002.9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劳动工资处处长
2002.10-2004.1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2004.2-2005.9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
2005.10-至今
唐超纲现任职务: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8.1-2002.9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劳资处副处长兼公司再就业中心主任,2002.10~2004.4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兼劳资处长
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3)
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3)【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69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3.05.21【实施日期】2003.07.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5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周伯华2003年5月21日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统称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省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省重点建设办公室承担省人民政府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的日常工作。
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资源、交通、水利、林业、文物、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州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本行业、本地区省重点建设项目书面申请,经省重点建设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投资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负责。
设立项目法人,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项目法人的章程、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于确定后15日内送省重点建设办公室。
第六条重点建设项目及其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由项目法人依法公开招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10.05•【字号】湘政办发[1997]47号•【施行日期】1997.10.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1997〕47号)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正常的建设秩序,明确建设活动中有关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合理工期、批准总投资和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具有重大影响,它直接关系到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经济发展的后劲,关系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工业的合理布局,是实现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的领导,正确处理重点建设与一般建设的关系,顾全大局,协同配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保证重点建设。
第三条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对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直至后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湖南省重点建设办公室,负责全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地、州、市应成立相应的重点建设领导机构,参与管理本地区范围内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
第二章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第四条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实行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留有余地、防止资金分散、保障投资落实和资金供应的原则。
第五条重点建设项目应在制定全省中长期计划时,由省计委会同省重点建设办公室商有关部门,从农业、交通、能源、通信、重要原材料、科技教育及其他行业的骨干项目中予以初步明确。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评选结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工程建设省
级优秀工法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06.27
•【字号】湘建科[2012]129号
•【施行日期】2012.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
工法评选结果的通知
(湘建科〔2012〕12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为提升我省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我省工程建设工法的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关于开展省级优秀工法评选的通知》(湘建办函〔2012〕33号)要求,我厅在全省开展了工程建设优秀工法评选活动。
经专家、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及省专家评选委员会综合评选,对综合得票数前40项的工法进行评审,择优选出“大型方形沉井施工工法”等31项省级工法为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名单附后)。
希望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大对优秀工法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时总结施工经验,开发出更多的优秀工法,不断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水平。
附件:湖南省工程建设省级优秀工法名单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09•【字号】冀政办[2003]38号•【施行日期】2003.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冀政办[2003]3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第一批企业名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其他省属国有企业,责成省有关部门负责改组改制,省国资委负责指导和推动,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1、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2、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3、河北省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4、河北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5、河北省国富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燕山发展有限公司7、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8、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10、河北财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12、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峰峰集团有限公司14、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6、井陉矿务局17、兴隆矿务局18、河北省钒山磷矿19、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3、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4、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5、涞源钢铁厂26、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27、秦皇岛造船厂28、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30、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石家庄化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2、河北省液晶显示发展公司33、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34、张家口冶金制氧机备件厂35、宣化冶金环保设备制造厂36、邯郸冶金机械厂37、河北先锋机械厂38、石家庄炭素有限责任公司39、石家庄铝业有限责任公司40、石家庄有色金属加工厂4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京郊供销公司42、河北开元实业有限公司43、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4、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45、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6、河北物产企业(集团)公司47、河北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48、河北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河北胜利汽车有限公司50、河北省农业机械集团公司51、河北省医药公司52、河北省经联集团有限公司53、河北省林产品总公司54、东方国际服装中心55、河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56、河北燕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57、河北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8、河北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2011-10-24 来源: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点击:648湘建建〔2010〕211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长沙辖内各支行;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长沙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长沙银行,汇丰银行长沙分行: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建筑行业实际,现就建立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通知如下: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和推进安全文明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简称专用存款帐户),并由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保证安全文明费专款专用。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安全文明费包括: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中标通知书内容单独注明安全文明费金额,并明确支付方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20年度第一批绿色施工工程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20年度第
一批绿色施工工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6.11
•【字号】湘建建函〔2020〕75号
•【施行日期】2020.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20年度第一批绿
色施工工程的通知
湘建建函〔2020〕7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科〔2018〕27号)以及绿色施工相关评价标准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列入省级建筑节能科技计划的绿色施工工程进行了验收评审,并完成公示等程序,现将“楷林国际大厦”等31个省级绿色施工工程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湖南省2020年度第一批绿色施工工程名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1日附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一)扩大装配式建筑覆盖面。
加快推进装配式混凝土(PC)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的应用,到2020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中心城区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1.尚未建成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市州中心城市(株洲、益阳、娄底、邵阳、永州)要按照《湖南省住宅产业化生产基地布点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在2017年底前建设好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或意向性确定合理运距范围内其他城市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立合作关系。
2.各市州中心城市下列项目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1)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科研、办公、酒店、综合楼、工业厂房等建筑。
(2)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城市地铁管片、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
(3)长沙市区二环线以内、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以及其他市州中心城市中心城区社会资本投资的适合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工程项目。
(二)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到2018年底,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储运、施工、装修、验收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监控,建立装配式建筑安全质量跟踪追溯体系。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省直部门预决算公开核查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3.02.06
【字 号】
【施行日期】2023.0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省直部门预决算公开核查结果的通报
一、2021年度省直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排行榜
10
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
11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
12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13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14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15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16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17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18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
19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20
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21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
22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
23
199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
200
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
201
桂东县人民检察院
202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3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04
炎陵县人民法院
205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6
会同县人民法院
207
吉首市人民法院
208
龙山县人民法院
209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10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11
长沙县人民法院
衡阳县人民法院
39
岳阳县人民法院
40
临湘市人民法院
41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第十四五”规划下我市县、区级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转型发展趋势与路径抉择王黎鹏
“第十四五”规划下我市县、区级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转型发展趋势与路径抉择王黎鹏发布时间:2021-08-10T08:22:54.112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12期作者:王黎鹏[导读] 中国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经过持续发展已经来到2021年第“十四五”国家战略规划中。
在2014~2017年国家层面发布了国务院等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国发4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50号)、(财预〔2017〕87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让地方政府和其他的有关投融资平台陷入了从来没有过的困境和困惑。
对2021年我我市县、区城投行业的发展趋势做出了分析和预判,可以用12个关键字来进行描述:即转型、融资、偿债、多元、创新、退出。
王黎鹏郴州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郴州 423000前言:中国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经过持续发展已经来到2021年第“十四五”国家战略规划中。
在2014~2017年国家层面发布了国务院等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国发4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50号)、(财预〔2017〕87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让地方政府和其他的有关投融资平台陷入了从来没有过的困境和困惑。
对2021年我我市县、区城投行业的发展趋势做出了分析和预判,可以用12个关键字来进行描述:即转型、融资、偿债、多元、创新、退出。
一、基本情况我市县区国有城建投资公司的现状与困境我市县区国有城建投资公司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投融资管理仍有很大的行政影响融资体系。
一是投资主体仍然是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决策权仍然由各级政府或部门掌握;二是投资目标模糊,而城市建设不被视为一种经济行为,城市建设项目也不被纳入整个经济布局和产业链中考虑;三是投资形成的市政设施具有垄断性,没有竞争性,缺乏有效的融资、投资和运营方式,因此很难实施实现城市建设投资资金的有效循环,因此出现了很多问题: 1,操作系统不顺畅。
项目经理部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工集团项目经理部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在项目承接及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规范项目经理部印章管理,完善项目责任人担保制度,依法处分工程项目优先受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工作,防范项目风险,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一节印章的刻制与启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经理部印章包括:项目经理部行政印章和项目经理部财务专用章.第四条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本企业项目经理部印章的刻制、发放、回收和废止(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资产部负责发放、回收和废止)等有关工作。
第五条凡中标项目均应刻制项目经理部行政印章(财务专用章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成立批文明确的具体名称到公安机关确定的专业刻字社刻制并备案。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印章由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局局长、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及项目经理部印章管理员到企业法律事务部门领取.领取时,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部印章管理员应分别与企业签订项目经理部印章管理责任书,并填写《项目经理部印章领用登记表》。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成立批文上预留项目经理部印章印模,一式三份,法律事务部门、市场经营部和项目责任单位各一份。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财务专用章由法律事务部门刻制后按程序移交给财务资产部确定的专门人员,项目经理部再从财务资产部按程序领取。
第九条凡未经法律事务部门刻制的项目经理部印章,均视为伪造印章,企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领取项目经理部印章后5日内须在其工地办公地点显要位置公示项目经理部印章印模,并说明其使用范围及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和地点须拍照交法律事务部门存档.第二节印章管理与使用第十一条项目责任单位对所属各项目均应确定一名项目经理部印章管理员(以下简称“印章管理员")。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开展“购销合作、抱团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开展“购销合作、抱团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17•【字号】湘国资[2012]87号•【施行日期】2012.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开展“购销合作、抱团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国资〔2012〕87号)各相关企业,机关各处室,各监事会办事处: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改善企业运营环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2〕1号)精神,深入推进2012年“服务企业渡难关”支帮促活动,决定在省属企业开展“购销合作、抱团发展”活动。
现将《省属企业开展“购销合作、抱团发展”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省属企业开展“购销合作、抱团发展”活动实施方案为促进省属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决定2012年在省属监管企业开展“购销合作、抱团发展”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改善企业运营环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2〕1号)精神,以稳中求进为基调,以“抓改革、强管理、调结构、控风险、保增长、提质效”为总要求,深入推进“服务企业渡难关”支帮促活动,采取灵活多样、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在省属企业内外多个层次搭建购销业务合作平台,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互惠、合作共赢”的合作机制,加快推进产业链各相关企业主要原辅材料、主导产品和服务间的购销合作,促进省属监管企业实现平稳、健康、抱团发展。
二、活动原则(一)坚持省属监管企业共同参与,诚邀相关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出资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三)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05]52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12.07【实施日期】2005.12.0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2010年清理结果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5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十二月七日湖南省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财政预算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等的投资。
本办法所称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1)党政工团妇、人大政协、公检法司、人民团体等机关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中心。
(2)科教文卫体、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
(3)环境保护,市政、交通及水利设施等公用事业项目。
(4)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被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
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使用单位在建设期间是被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是代建单位。
第三条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政府投资占总投资50%及以上的,实行代建制;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或政府投资占总投资50%以下的,依据项目性质、资金来源等因素确定。
湖南建工集团工程项目三级安全管理台账
湖南建工集团工程项目三级安全管理台帐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安监单位责任单位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年月日湖南建工集团工程项目三级安全管理台帐目录一、填表制度二、填表内容(一)湖南建工集团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二)湖南建工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登记表(三)湖南建工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及现场检查表1、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资料查验表2、项目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记录表(四)湖南建工集团项目危险源控制管理台帐(五)湖南建工集团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台帐(六)湖南建工集团项目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控制台帐(七)湖南建工集团项目安全员月工作台帐(八)湖南建工集团责任单位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帐(九)湖南建工集团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帐汇总表附件1:重大危险源注释附件2:湖南建工集团总公司危险源调查、风险评价表一、填表制度(一)、有关规定1、为了有效开展对施工项目、责任单位、公司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的运行监督,督促和检查安全管理的责业人员的职责落实,强化和规范全集团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重大危险源为重点,以责任履行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为目标,特制定本台帐。
2、工程项目三级安全管理台帐根据职责和分工,分为项目、分公司、区域工程局、直属公司、专业分公司或二级管理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公司等三级进行管理,是公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项目安全员在填写好安全施工日志、安全管理资料的同时,应及时按实际情况填写好本台帐并上报。
3、台帐目录中第(一)至(七)项由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填写,第(八)项由各责任单位安全负责人组织填写,第(九)项由公司工程科技部负责填写。
5、由项目填写的第(四)至(七)项台帐应在每月的二十八日前上报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应在每月三十日前将第(八)项上报到工程科技部,由工程科技部汇总报有关领导,并在工程技术委员会每月例会上检查总结。
湖南建工集团与湖南交水建集团重组整合成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建工集团与湖南交水建集团重组整合成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月20日,湖南省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集中揭牌仪式在长沙举行,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向着“世界一流企业”阔步迈进。
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典维,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雄飞参加揭牌仪式。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
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省属国有企业,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改革决定,湖南建工集团、湖南交水建集团等10家省属国企重组整合成5家。
其中,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组建“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业为工业民用建筑施工、路桥市政建设施工、水运港口码头建设施工、房地产、工程建筑勘察设计咨询等。
围绕建筑业打造设计、施工、运营和投融资产业链,成为链主企业。
承担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和抢险救灾等功能性任务,战略目标为建设世界一流的建设投资企业。
这次湖南省属国企重组整合聚焦主责主业。
推进主业归位、产业归核、资产归集,实现资产、资源、资金向优势产业、优质企业和优秀团队集中,形成规模带动效应,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湖南省国资委负责人介绍,国企重组整合不是简单的“1+1”,而是要推动同类企业深度融合。
避免“炒豆子”,注重“做豆浆”,以培育核心竞争力、打造世界一流企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企业重组后业务、管理、制度和文化融为一体,实现“1+1>2”的整合效果。
据悉,湖南建工集团成立于1952年7月,是一家业务涵盖工程勘察设计、投资建设、维护运营、地产开发、劳务合作、技术研发、物业管理、职业教育等领域,具有直接对外经营权、进出口贸易权等综合实力的大型千亿级国有企业集团。
集团具有六家特级、多家一级总承包资质的21家二级子公司,年生产(施工)能力2000亿元以上。
连续18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名列2021湖南企业100强第6位。
湖南建工集团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完整篇
湖南建工集团项目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名录一、湖南建工集团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讨论稿)二、湖南建工集团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讨论稿)三、湖南建工集团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四、湖南建工集团项目QES体系运用管理办法(讨论稿)五、湖南建工集团项目质按管理制度(讨论稿)六、湖南建工集团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七、湖南建工集团项目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讨论稿)八、湖南建工集团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法(讨论稿)九、湖南进攻集团项目人员管理办法(讨论稿)集团经营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管理第三章投标管理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五章区域、专业经营管理第六章经营统计管理第七章经营费用及奖励第八章其他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提升经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经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筹协调”的原则。
集团各单位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全面服从集团各单位本部的指导、协调和统筹管理。
2、“归口管理”的原则。
集团各单位经营工作要全面实行归口管理,对管理成熟的区域、专业可以实行授权。
3、“效益优先”的原则。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抓规模大、影响大、效益高的工程项目,规模小、影响不大、效益不高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承接。
第二章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管理第三条各单位联系业务介绍信统一由市场经营部负责开具、协调和管理。
第四条经营业务介绍信严格实行预登记制度,各单位市场经营部和相应授权管理机构要及时做好项目信息的收集、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业务介绍信开具管理应遵循以下“六大原则”:统筹协调、自营优先、资源优先、专业优先、区域优先、时效性原则,且按以上的先后顺序来确定介绍信的优先开具原则。
第六条根据介绍信开具管理“六大原则”确定业务主要联系单位或个人,待招标公告发布后或持有正式招标邀请函,按《集团项目负责人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完成相关手续,按分级审批的原则开具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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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建工集团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国资法规[2012]2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1.04
【实施日期】2012.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建工集团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的通知
(湘国资法规〔2012〕2号)
各省属监管企业:
近年来,湖南建工集团高度重视企业法制工作,大力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特别是在项目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创造了成功的经验。
现将湖南建工集团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学习借鉴。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强力构建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湖南建工集团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
湖南建工集团是具有3项房屋建筑总承包特级和多项总承包一级资质特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集团。
2006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建工集团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明确了“创新观念、稳定规模、夯实基础、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创新、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全面构建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促进了集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切实加强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提升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工作地位。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和落脚点,项目的法律风险是建筑施工企业各类风险中最重要的风险。
目前,集团经营区域已扩展至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项目法律风险已成为集团提高经济效益、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制约因素。
集团明确提出:集团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要构建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全集团统一的项目法律制度,提出各个环节的风险识别及应对措施,并通过强有力地推进执行,让项目风险防范成为企业员工的一种工作语言、一种习惯;要通过构建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切实防范“五个市场”,即主业市场、专业市场、投资市场、国际市场、合作市场的法律风险,实现集团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健全项目法律风险防范的组织体系。
为全面提升项目风险防控能力,下发了《关于开展项目风险防范体系构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构建项目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阶段性计划,
成立了“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组织机构:由集团总经理总负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协调,总法律顾问任组长的“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工作小组”,集团法制部为具体牵头实施部门。
集团各建安企业均相应成立了本单位“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工作小组”。
各建安企业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工作部门全程参与并落实本单位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具体工作。
(三)完善项目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
集团法制部结合集团各建安企业实际,制定了《法律事务管理办法》、《项目经理部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从法律事务组织管理体制、合同文件审查、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查、项目责任人担保管理、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