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城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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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城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切实推进我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促进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目标的实现。茂名市人民政府于201 0年4月15日发布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组织编制《茂名市城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并同时委托了茂名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

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1、规划区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辖制的茂南、茂港两区

的城市建设用地,包括 9

个片区,用地面积23217公顷。

2、茂名市城市“三旧”项目界定

结合广东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在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城市形象提升和功能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战略部署,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的前提下,将下列土地列入“三旧”改造范围: (1)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城中村改造的用地;

(2)布局散乱、条件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城镇和村庄;

(3)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

(4)产业“退二进三”企业的工业用地;

(5)国家产业目录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转为鼓励类产业或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的原厂房用地;

(6)因城乡规划已调整为商业和服务设施用地或其他用途,不再作为工业用途的厂房(厂区);

(7)列入“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的村庄或列入“中心村整治”工程的村庄;

(8)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区域用地;

(9)废弃的公路、河床、矿坑、砖瓦窑用地;

(10)其它经县市或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属“三旧”改造范围的用地。

二、规划期限

根据“粤府办[2009]122号”文件,本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2年,规划期末为2015年。

三、茂名市城市“三旧”改造用地规模

茂名市三旧改造项目共916个,用地规模为4461.80公顷。其中旧村庄591个,占地3258.68公顷,旧厂房140个,占地472.94公顷,旧城镇185个,占地730.18公顷。详见《“三旧”用地现状分布图》

四、“三旧”改造目标

近期目标(2010-2012年)

(1)建设“三旧”改造示范性项目,加强“三旧”改造的社会影响力。

(2)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推动城区服务业加速发展。

(3)建设关键区位的典型改造项目,优化重点城市节点景观与旧区人居环境。

期末目标(2013-2015年)

(1)稳步实现各区“三旧”改造计划,初步实现城区产业转型,促进城市构建“工业化发展服务平台”、“旅游、休闲、购物支撑服务平台”、“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服务平台”。

(2)改善旧城区环境,形成宜居街区。

五、“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布局

1、布局思路

在总体思路框架下,理清项目空间分布的相互关系,梳理出“点、线、面”的结构关系,具体为明确重点、理清发展脉络与划定主要区域。通过空间体系建构的完善,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建设的外部正效应,从而推动城市各类功能及各区的发展与完善。

2、空间结构

规划构建“一带、三区、八点”的改造布局空间结构,通过合理的空间结构梳理,可在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配合建设上进行有效布局。

“一带”指沿茂名大道主要的项目聚合带,强化该带上的“三旧”项目改造建设,有利于城市发展拉开框架。

“三区”为发展三个重点的“三旧”项目聚集区,即河西片区和河东片区;羊角片区;高地片区和南海片区“三旧”项目较为集中的区域。

“八点”指在如茂名市行政中心、河西炼油厂、羊角镇区、茂港区府等重要城市节点区域周边的“三旧”项目,强化本次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街接,可加强对城市节点的功能建设,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及景观风貌。八个重要改造节

点依次为:炼油厂节点、文冲口节点、市行政中心节点、羊角镇区节点、电白火车站节点、茂南区府节点、乙烯节点、茂港区府节点。详见《布局结构分析图》

3、用地布局

茂名市“三旧”用地总规模为4461.80公顷,旧城镇用地730.18公顷、旧厂房用地472.94公顷、旧村庄用地3258.68公顷。根据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分区规划、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改造后的功能以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金融用地为主,其中有2569.46公顷“三旧”用地将改造为居住用地,224.57

公顷“三旧”用地将改造为商业金融用地,1020.01公顷“三旧”用地将改造为行政办公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绿地、道路广场用地等。

“三旧”用地规划利用指标汇总表

注:上述面积指标包含有约20%的道路用地。

详见《”三旧”用地土地利用意向图》

六、年度实施计划

茂名“三旧”改造规划共涉及“三旧”用地4461.80公顷,分两期进行实施:(1)2010-2012年(近期),完成3107.40公顷“三旧”用地改造。其中旧城镇面积647.47公顷(168个项目),旧厂房面积778.48公顷(109个项目),旧村庄面积1681.45公顷(408个项目)。“三旧”用地近期改造土地利用意向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与商业金融用地,也有少量行政办公用地、体育用地、工业用地等。

(2)2013-2015年(期末),完成1354.40公顷“三旧”用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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