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矿井生产能力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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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河矿井生产能力变更情况说明

寺河煤矿隶属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城煤业集团),始建于1996年12月,于2002年11月8日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从晋城矿务局新区总体设计的完成和批复,到寺河矿井的建成投产及二期改扩建竣工,经过了20多年时间,其间矿井设计规模及实际生产能力发生了多次变化。截止2015年6月,寺河矿已进入实质性的三期建设试生产阶段,由于瓦斯等级升级,东五盘区正式投产之后,东井必须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能力将由原来的800万吨/年核减为500万吨/年。下面就寺河矿以来生产能力变更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井田范围变更情况

寺河煤矿位于晋城新区的东南部,该矿井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发生了四次井田境界调整,情况如下:

1、1984年5月5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鉴〔1984〕806号文下发了《对山西晋城新区总体设计的批复》,批准晋城新区国家统配煤矿总规模2000万吨/年,划分为四矿六井,即成庄矿、寺河矿各400万吨/年,潘庄矿(一、二号井)、大宁矿(一、二号井)各600万吨/年。寺河矿的井田境界为:现正在生产的寺河矿东井区。

2、1994年矿井初步设计,原国家能源投资公司以能煤设〔1994〕003号文批复的井田境界:又将大巷煤柱区和潘庄二号井纬线3941600以南划入寺河矿,此范围为寺河矿井400万吨/年的设计范围。

3、2003年,晋城煤业集团编制了井田合并开发及井田境界调整方案,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发改委同意,并逐级上报,2003年5月23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3〕383号文予以批复,同意晋城矿区新区在矿区境界不变的条件下,将潘庄矿(一、二号井)、大宁矿二号井三个井田并入寺河井田,由寺河矿井集中开采。井田合并后寺河矿井规划建设总规模为1100万吨/年,分期三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00万吨/年,二期工程扩建到800万吨/年,三期规模发展到1100万吨/年。

4、2006年,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矿划字〔2006〕040号文,将大宁二号井田划归地方开发建设,现寺河井田境界调整后的范围为:原潘庄矿一、二号井田、现生产的寺河矿东井区。寺河矿井二期改扩建就是以此井田范围为依据进行设计的。

二、第一次矿井生产能力变更情况

1、矿井原设计生产能力

按照国家计委计鉴〔1984〕806号文批复的晋城新区的总体设计原则,2002年国家计委以计基础〔2002〕1995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矿井及选煤厂修改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对寺河矿井的初步设计进行了最终批复,主要内容:设计生产能力4.0Mt/a,采用斜井盘区开拓方式采掘工艺为一套引进的大采高综采设备和两套引进的连续采煤机及配套设备,移交生产盘区位于寺河矿东区。按此批复要求,矿井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于2002年11月8日通过了国家级验收。

2004年5月17日,国家安监总局、煤监总局以8号令下发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当年我矿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

2、2004年-2006年矿井生产能力提升

寺河煤矿投产后于2003年达到了400万吨/年的设计生产能力。矿井生产过程中,结合矿井的实际开采条件,在积累大采高工作面成功开采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环节技术改造:在通风方面,增加了一对上庄进回风立井,东区的风量由原来的26000 m3/min增

加到了47096m3/min,提高了矿井的通风能力;在瓦斯抽放方面,对地面瓦斯抽放泵站进行了改造扩容,并新建了东区井下瓦斯抽放泵站,抽采能力由原来的1.0亿m3/a提高到了3.0亿m3/a,提高了瓦斯抽放能力;在监测监控方面,完善了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增设了井下分站,满足了安全生产需要;在供电方面,对供电系统做了相应的技术改造,其中,寺河110KV变电站将原来的2台容量为20000KVA的主变更换为3台40000KVA的主变;东风井35KV变电站将原来的2台容量为6000KVA的主变更换为2台16000KVA的主变,地面增加了上庄风井变电所;在回采工艺方面,通过反复论证及实践,把工作面采高成功地加大到6.20m,长度增加到250m后,提高了回采工作面生产能力,同时提高了资源回收率。

通过上述环节技术改造,使矿井东区生产能力有了大幅度的提高。2005年4月,通过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组织的生产能力核定,以晋煤规发〔2005〕256号文批复:寺河矿核定生产能力为1080 万吨/年;2005年6月9日对寺河矿颁发了1080万吨/年的《煤炭生产许可证》;2006年4月16日进行了生产能力复核,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规发〔2006〕284号文批复,寺河煤矿复核生产能力维持原核定生产能力1080万吨/年不变。

2005年11月,寺河矿委托大地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寺河矿井环节改造安全专篇》,设计生产能力1080 万吨/年,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审查;2005年12月5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一字〔2005〕47号《关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煤矿有关问题的请示》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了请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煤安监司函监察〔2005〕40号函进行了复函;2006年7月10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一函〔2006〕32号对《寺河矿井环节改造安全专篇》予以批复;2006年8月,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寺河矿井环节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竣工验收,9月12日以晋煤监安一字〔2006〕308号文下发了《关于对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公司寺河煤矿环节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的批复》,2006年10月24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能力为1080万吨/年。

三、二期改扩建基本情况

从晋城新区总体设计的完成和批复,到寺河矿井的建成投产,经过了20多年时间,其间各方面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原设计已与煤炭行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2002年晋城煤业集团结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煤炭生产和洗选加工新技术的发展,以及晋城新区瓦斯含量和瓦斯涌出量要远大于地质报告中的预测等因素,提出要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必须先预抽瓦斯后回采,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分区开拓,集中管理,三井一矿"的开发建设模式,即:将原总体设计中单独建矿的潘庄井田(一、二号井)、大宁二号井田划入寺河矿开采范围,工业场地集中布置,三井共用一个工业广场,一套储装运地面生产系统,一条铁路专用线;井下划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区域(东区、西区、北区),分区进行开拓开采、瓦斯抽放和生产接替。合理集中开发建设与单独建矿相比,还有节约投资、减少占地、降低污染的优势,在技术上也是可行的。

根据上述思路晋城煤业集团编制了井田合并开发及井田境界调整方案,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发改委同意,并逐级上报,2003年5月23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3〕383号文予以批复,同意将潘庄(一、二号井)、大宁二号井三个井田并入寺河井田,由寺河矿井集中开采,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0Mt/a,二期工程扩建8.0Mt/a,三期工程规模发展到11.0 Mt/a。按此批复精神,晋城煤业集团于2003年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寺河矿井改扩建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生产能力由400万吨/年扩建到800万吨/年,经逐级审核后报至国家发改委。但由于大宁二号井田开采权几经变化的影响,三年后国家发改委才于2006年5月,以发改能源〔2006〕943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矿井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对寺河矿井二期改扩建项目进行了核准,将原寺河井田、潘庄一、二号井田合并联合开发建设(大宁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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