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相关政策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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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免/减/缓
二、关于2月社会保险费的处理问题
(一)已申报缴费的。2月已缴纳社保费且符合享受减免政策的企业,其
减征部分的费款,税务部门将按规定联合人社、医保部门直接批量办理退费,
无需企业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退费成功后,税务部门将通过短信告知。
企业也可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
(二)未申报缴费的。对于2月份未申报缴费的企业,税务部门已按照减
免政策重新调整当期社保费应缴数据,企业核对后可直接申报缴纳。
三、关于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衔接问题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享受阶段性减
免社保费政策后,仍无力按时足额缴纳当期社会保险费的,可继续申请缓缴,
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其他
不享受
2020年2月至6月,企业为本市职工、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 缴费费率分别按4%、3%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减免信息
缴费单位登录后,在主页【我的待办-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类型】,点击查看就可 以看到认定情况,如果对认定有疑问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也可以在【社保业务-社保登记信息查询】中查到
(一)2020年2月5日,厦门市政府推出的助力企业共度难关15条扶持措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 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3号)第十条
“缓缴社会保险费。对于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 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缴纳社会保险 费,延长期限最长6个月,不征收滞纳金。”
所属期2020年2月未申报缴纳的社保费和所属期2020年3月的社保费,税务 机关已根据参保单位享受的减免政策产生新的应征数据。3月7日起,参保单 位进入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查看应缴费额和减免费额,核对无误后申报缴纳, 即可直接享受减免。
采取批扣方式缴费的个体工商户,所属期2020年2月的应征社保费,税务机 关也已根据参保单位享受的减免政策进行调整,将于本月一并发出批扣。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一、社保费相关政策及措施介绍·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六)2020年3月7日,市局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阶段 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告。
相关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11号)
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免/减/缓
一、本次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的主要内容
(三)注意事项
1.本次阶段性减免执行起始月份均为2020年2月(费款所属期),企业
补缴或预缴不在本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间的社保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政策规定征收。
2.企业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社保登记信息”栏目查询“享受阶段性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 保发〔2020〕6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福建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0〕2号)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厦医保〔2020〕33号)
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相关政策及措施
20200317
目录
一、近期社保费相关政策及措施梳理 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讲解 三、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业务介绍 四、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热点问答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政策 六、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及措施
一、社保费相关政策及措施介绍·缓缴社保费
(二)2020年2月7日,市局提出18条贯彻落实的税务举措。《国家税务总 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税发〔2020〕7号)第十一条,内容同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一、社保费相关政策及措施介绍
(三)2020年2月21日,对外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暂不缴纳社保费的温馨提醒》。
至2020年4月所属期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交部分。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20年2月至6月,企业为本市职工、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
缴费费率分别按4%、3%征收,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生
育保险费率和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保持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减免政策的企业类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按照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进行划型及
对应享受减免政策”等有关信息,如有疑问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税务部门将按照政策规定主动调整社保费应缴
数据,企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在申报缴纳时直接享受本次阶段性社保费减
免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免/减/缓
企业类型
减免时间
减免政策
中小微型企业
2-6月 养老、失业、工伤单位缴费部分免征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 工商户
大型企业、 大型企业分支机构
2-6月 2-4月
养老、失业、工伤单位缴费部分免征 养老、失业、工伤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民办非企业(含社团) 2-4月 养老、失业、工伤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四)2020年3月3日,对外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暂不申报缴纳3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仍可继续提交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
(五)2020年3月10日,对外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恢
复2-3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
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免/减/缓
一、本次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1.免征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
2020年6月所属期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交部分。
2.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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