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毒品犯罪(三)
2019法考必备考点: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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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考必备考点:毒品犯罪一、毒品犯罪(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为保护公众健康,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毒品犯罪要求数量较大。
多次进行的累计计算。
走私毒品,是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
走私入境型的走私毒品罪,以毒品到达我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贩卖毒品,是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并不要求一定要求营利,即是换钱而不是赚钱。
单纯购买毒品的行为并不成立本罪,但为了出卖而购买的,属于贩卖毒品罪的预备行为,可能同时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吸毒者之间互相交换毒品不成立本罪。
毒贩之间为了调剂各自毒品数量和种类而交换的,成立本罪。
运输毒品,运输行为使毒品离开原处或者转移了存放地的,则为既遂;而不以到达目的地为既遂,但必须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具有关联性。
为了自己吸食,将毒品从甲地带往乙地的,不认为是“运输”。
制造毒品:不仅包括非法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和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也包括以改变毒品成分和效用为目的,用混合等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
为便于隐蔽运输、销售、使用,分装毒品(即量的精制)也属于制造毒品。
以牟利为目的向吸毒的人有偿提供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认定为贩毒。
明知是走私贩卖毒品的人还向其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不论有偿无偿均成立贩毒罪。
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采双罚制。
自然人主体要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可以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体必须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
2.责任形式为故意,不要求营利为目的: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是毒品,但不要求具体认识到毒品的名称、化学成分、效用等具体性质。
行为人对毒品的种类认识发生错误,不影响故意犯罪的成立。
误将假毒品当作毒品贩卖的,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不成立犯罪。
明知不是毒品而欺骗他人说是毒品获取利益的,成立诈骗罪。
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禁毒有关 (3)
![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禁毒有关 (3)](https://img.taocdn.com/s3/m/a6ea6a52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c515565.png)
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禁毒有关一、引言禁毒事业是保障国家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打击贩毒犯罪。
然而,即使在这个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我们也不能忽视禁毒事业中所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本文将着重探讨一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二、法律规范不完善禁毒事业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作为支撑,但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完善。
首先,尚缺乏涉及到各个环节和层面的综合性法律框架,用于指导和规范整个禁毒工作过程。
此外,在对待吸毒人员方面,我们更多地强调刑罚,而较少关注戒治和康复等非刑事化手段。
这可能导致在激励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些空缺。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加强立法工作,形成全面、系统的禁毒法律框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职责。
同时,加大对吸毒人员戒治和康复的投入,建立健全相应机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康复和重返社会的渠道。
三、缺乏科技创新随着时代的发展,毒品犯罪活动也越来越高科技化。
然而,在禁毒事业中缺乏科技创新成为了一个问题。
我们尚未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来打击贩毒犯罪。
例如,在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情报工作和预警机制。
此外,在毒品检测和鉴定方面也需要加强科技支持。
当前已知的毒品种类众多且不断变异,传统的鉴别方法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发现新型毒品。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相关科研力量,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并将其应用到禁毒实践中去。
四、基层建设不足禁毒是一项需要广泛参与群众和基层组织的工作。
然而,许多基层地区在禁毒资源方面存在相对的匮乏。
例如,一些偏远地区的禁毒力量不足,相关设施和装备缺乏更新,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当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和投入。
首先,增加禁毒经费用于改善基层禁毒条件,并通过人才培养、技能培训等措施提高基层禁毒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加强与各个基层单位的合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防联控合力。
对于毒品犯罪刑罚是应当重刑化还是轻缓化?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对于毒品犯罪刑罚是应当重刑化还是轻缓化?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https://img.taocdn.com/s3/m/f21f4438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6f.png)
对于毒品犯罪刑罚是应当重刑化还是轻缓化?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正方辩词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我代表正方为本次辩论赛的主题——毒品犯罪刑罚重刑化与轻缓化进行辩论。
我们认为,毒品犯罪应当被重刑化。
毒品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健康的犯罪行为,毒品的贩卖和使用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危害,不仅导致了家庭破裂、社会动荡,还使得许多人失去了健康和生命。
因此,我们应该对毒品犯罪进行重刑化的惩罚,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首先,重刑化能够有效地威慑犯罪分子。
一些毒品犯罪分子为了追求暴利,不惜冒着被抓获的风险进行犯罪,而轻缓化的刑罚并不能够有效地威慑他们。
只有将刑罚加重,才能让这些犯罪分子感受到犯罪的代价,从而减少毒品犯罪的发生。
其次,重刑化能够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毒品犯罪不仅危害个人的健康和生命,还会对社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轻缓化的刑罚可能会导致犯罪分子轻易地再次犯罪,这将进一步扩大犯罪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因此,我们应该对毒品犯罪进行重刑化,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重刑化能够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毒品犯罪会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财产和身体上的伤害,而轻缓化的刑罚可能会让受害者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只有对毒品犯罪进行重刑化,才能够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毒品犯罪应该被重刑化,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公共利益和受害者的权益。
谢谢。
正方辩词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我代表正方为本次辩论赛的主题——毒品犯罪刑罚重刑化与轻缓化进行辩论。
我们认为,毒品犯罪应当被重刑化。
毒品犯罪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犯罪行为,它不仅会对个人的健康和生命造成极大的伤害,还会对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产生极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对毒品犯罪进行重刑化的惩罚,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首先,重刑化能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他们的健康和安全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
而毒品犯罪往往会对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如果我们不对毒品犯罪进行重刑化的惩罚,那么这些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970d05b2b160b4e767fcf43.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规定第六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挽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行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期徒刑。
禁毒考试题及答案2023初一
![禁毒考试题及答案2023初一](https://img.taocdn.com/s3/m/ba1d741a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d0.png)
禁毒考试题及答案2023初一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禁毒日是哪一天?A. 6月26日B. 7月26日C. 8月26日D. 9月26日答案:A2. 毒品对个人有哪些危害?A. 影响身体健康B. 影响心理健康C. 影响社会关系D. 所有选项都正确答案:D3. 以下哪种行为属于毒品犯罪?A.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B. 非法持有毒品C. 非法贩卖、运输毒品D. 所有选项都正确答案:D4. 我国禁毒法律体系中,哪部法律是专门针对禁毒的?A.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答案:B5. 吸毒会诱发哪些犯罪行为?A. 盗窃B. 抢劫C. 诈骗D. 所有选项都正确答案:D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6. 吸毒是一种个人爱好,不会对社会造成影响。
()答案:错误7. 未成年人吸毒,家长和学校都有责任进行教育和干预。
()答案:正确8. 吸毒者戒毒后,社会应该给予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答案:正确9. 毒品可以用于医疗治疗,因此少量使用是可以接受的。
()答案:错误10. 学校应该定期开展禁毒教育,提高学生的禁毒意识。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30分)11. 请简述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
答案: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主要表现在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
长期吸毒会导致生理机能严重受损,影响智力和记忆力,同时容易引发心理疾病,如焦虑、抑郁等。
此外,吸毒还会导致青少年犯罪行为,影响其正常学习和生活,甚至可能毁掉一生。
12. 请列举至少三种常见的毒品类型。
答案:常见的毒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海洛因、冰毒(甲基苯丙胺)、大麻。
13. 请简述学校如何开展禁毒教育。
答案:学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展禁毒教育:组织禁毒主题班会,邀请禁毒专家进行讲座,开展禁毒知识竞赛,制作禁毒宣传海报,利用校园广播、网站等渠道进行禁毒宣传,以及组织学生参与禁毒志愿服务活动等。
论西双版纳州毒品犯罪问题的特点及防治对策
![论西双版纳州毒品犯罪问题的特点及防治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48ec63e9a32d7375a51780a8.png)
目录一、西双版纳州毒品问题的现状及危害 (2)(一)毒品危害的历史回顾 (2)(二)毒品问题的现状 (2)(三)毒品泛滥带来的危害 (2)二、版纳州毒品犯罪的特点 (4)(一)少数民族吸贩毒情况日益严重 (4)(二)毒品跨境犯罪较多 (4)(三)毒品犯罪运输的隐蔽性提高,稽查难度大 (4)(四)以“冰毒”为主的合成毒品迅速发展 (5)三、版纳州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5)(一)地理位置的问题 (5)(二)经济原因 (5)(三)毒品消费市场原因 (6)(四)禁毒工作没有持续性 (6)(五)禁毒宣传教育存在误区和盲点 (6)四、解决版纳州毒品犯罪问题的相关对策 (6)(一)守住版纳禁毒工作三大战场7(二)提高禁毒民警整体素质,提升禁毒工作水平 8(三)依靠群众及社会各界力量,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四)禁毒人民战争必须打持久战参考文献致谢语论西双版纳州毒品犯罪问题的特点及防治对策专业:禁毒学学生:许思恒指导老师:张晴【摘要】版纳州是哈尼族傣族自治州地处位于云南最南端的中、缅、老、泰四国结合部,辖下景洪、勐海、勐腊一市两县均分布在边境沿线,是我国蜚声海内外的动、植物资源宝库和著名旅游胜地,同时也是现阶段云南沿边地带毒品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和禁毒斗争的前沿阵地之一。
因此少数民族、中缅边民毒品犯罪居高不下,以贩养吸情况非常严重,大宗化、武装化贩毒不断增加。
本文试结合这些特点,对当地毒品犯罪问题采取禁毒专项行动,加强边境、村寨禁毒宣传,完善戒毒体系,加强“双边”、“多边”国际合作,利用替代种植等方法,遏制该地的毒品犯罪。
【关键词】版纳州毒品犯罪特点;存在的问题;防治对策Xishuangbanna theory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rug crim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ountermeasures【abstract 】states of the dai nationality autonomous prefecture of the hani nationality resemblance is located in yunnan province is located in the southern tip of the Burma, old, four, the Thai band and courageous, MengLa jinghong, under a liang county are distributed in the border along the route, is China's famous at home and abroad of plants and animals that Treasury and resources famous scenic spot, is also present yunnan border zone drug problem was serious region anti-drug struggle and the forefront of one of. So minorities, sino-burma frontier high drug crimes, to sell a suck, the situation has been very serious, big change, WuZhuangHua drug trafficking increasing. This paper tries to combine thes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ocal drug crime anti-drug campaign to take actions and strengthening border, village anti-drug publicity, improve rehabilitation system, strengthen "bilateral", "multilateral" international $?【Keywords】Drug Crimes banna Problems Control Measures引言西双版纳州毒品犯罪情况诱发各类违法犯罪、传播传染性疾病、败坏了社会风气、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因,同时影响了国家的经济稳定和经济发展安全。
论现阶段我国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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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毒品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它往往毁灭人的一生,毒品犯罪危害着人们健康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大量诱发其他犯罪,危害社会治安;毒品犯罪是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中亚地区紧邻世界上第二大毒品生产基地——“金新月”,毒品犯罪态势十分严峻。
近年来,国内外毒品犯罪分子利用我国紧邻“金新月”及中亚地区的地理位置,通过中亚地区并转道新疆,大肆实施跨国毒品贩卖、走私活动,将毒品输入中国,缉毒工作形势严峻;本文对毒品犯罪的成因,现状,立法规定、打击对策等几个方面谈了几点看法。
关键词:立法规定犯罪成因犯罪特点遏制措施论现阶段我国毒品犯罪引文:当前全球毒品持续泛滥,毒品产量居高不下,毒品制造、走私、滥用活跃;同时,国内滋生、诱发毒品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仍然不少同时由于经济发展条件和地理环境的不同,使东西部地区的毒品犯罪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毒品犯罪在我国虽经打击,但禁毒形势依然严峻。
一、毒品犯罪的概念及刑事立法规定(一)毒品犯罪的概念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
(二)毒品犯罪的特征及构成要件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售、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毒品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其构成应具备四个要件:(1)毒品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2)毒品犯罪客观方面,即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3)毒品犯罪主体,即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4)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即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论我国新刑法体系下对毒品犯罪的界定疑点
![论我国新刑法体系下对毒品犯罪的界定疑点](https://img.taocdn.com/s3/m/3a14b248b307e87101f69647.png)
论我国新刑法体系下对毒品犯罪的界定疑点作者:赵鹏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02期【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社会各方面问题更一步凸显,刑事犯罪数量并没有呈下降的趋势。
相反,刑事犯罪类型更加众多,手段更加复杂,毒品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龙头老大”也呈现出了上升的趋势,随之向着更加复杂化的方向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主义刑法体系,加大司法机关的执法力度,乃至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预防,控制,惩戒毒品犯罪势在必行,任重道远。
【关键词】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包容犯;吸收犯一、对毒品犯罪的基本认识(一)我国对毒品犯罪的刑法分类根据《刑法》第347-357条和《刑法》第191条所规定的12个毒品犯罪罪名,可以分为以下12种毒品犯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另外,按照毒品犯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经营牟利型犯罪;非法持有型犯罪;妨碍司法机关禁毒活动型犯罪;帮助毒品消费型犯罪。
(二)关于毒品犯罪(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罪)毒品种类及数量问题根据《刑法》第357条规定,刑法意义上的毒品指的是鸦片等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即针对此罪原则上没有数量上的限制。
同时,第357条第2款又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计算。
(三)毒品犯罪主观方面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均要求具有“故意”,即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持有的对象是毒品。
这种“认识”在司法实践中尝尝用推定的方法,并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毒品的种类、效用、成分等。
论毒品犯罪案件的特征及侦办对策
![论毒品犯罪案件的特征及侦办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e50075c650e2524de5187e3e.png)
视 听 资料 的运 用。
关键词 : 毒品犯罪; 侦办对策; 犯罪研究
中图分 类号 : D 9 1 8 文献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9 — 3 1 9 2 ( 2 0 1 6 ) 0 5 — 0 0 3 2 — 0 3
密的组织结构 , 参与人员众多 , 分工 明确 。
二 是 跨 区 域 犯 罪 明 显 。跨 区域 性 在 毒 品犯 罪 案件 中表 现 明显 : 一是跨境犯罪 , 即我 国公 民单 独
或联合境外毒 品犯罪人员实施跨境 的走私 、 运输 、 贩卖毒 品等犯罪活动 ; 另外一种为跨 区域 犯罪 , 是
一
是 团伙性犯罪 。团伙犯罪是毒 品犯罪案件
最往 往组 成 犯 罪 团伙 乃 至犯 罪 集 团 , 内部 形 成严
提供的线索而言 , 一方面线索准确程度无 法确定 ,
另一方面 , 嫌 疑人 对 抓 捕 活 动 会 极 力 反 抗 , 甚 至 动 用 凶器 实 施暴 力 对抗 。除此 之 外 , 倘若 抓 获 时机 不 恰 当, 也 会 影 响犯 罪 证 据 的收 集 。例 如 , 在 毒 品交 接 过程 中尚未 完 成交 易 即未 遂 , 或 者 正在 交 易但 毒
毒 品犯 罪人 员 在 我 国境 内实 施从 甲地 通 过运 输 、 贩 卖 等 到 乙地 的犯 罪 活动 。后 种 犯 罪 多 呈 现 出 由沿
收稿 日期 : 2 0 1 6 — 0 7 — 0 4
品被销毁( 如利用厕所马桶冲掉毒品) 、 交易后毒 品 被吸食等这些意外情况 , 都可能影响案件最终的定
的身份 、 绰号 、 化名 , 为了完成毒品交易 , 也多用隐 语、 暗语 。这种具有隐蔽性 的作案手段 和趋于智能
试论当前毒品犯罪的新特点和侦查对策
![试论当前毒品犯罪的新特点和侦查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fa0d3c725acfa1c7aa00cc54.png)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0 1 . 0 7 0 - 0 2
一
、
( 三) 氯胺酮 仍然是 走私毒 品 的重点 查获 的毒品 中, 尤 以氯胺 酮数量 最多 , 2 0 1 1 年1 . 5 月, 在广 州
众 所周 知 , 毒 品是 人类 的公敌 。 我 国近年 来不 断受到 国 际和
◆ 法律 经纬
{ 鼻 l J 占缸会
2 0 1 3 ・l ( 上)
试 论 当前毒 品犯罪 的新特 点和侦查对策
李
摘 要
伟
由于毒 品犯 罪手法 的不 断翻 新 , 案情 复杂 多变 , 以及 有 关部 门在 执 法实践 中 尚存 在一 些难点 、 疑点 , 给有 关部 门开
展打击毒品犯 罪工作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文首先分析 了当前毒品犯罪的新特点, 其次, 就如何有效侦查打击毒品犯
异 常谨慎 小心 、 反侦查 手段突 出, 利用 反审讯 、 反打入 、 反窃听 、 反 毒 、 可卡 因等 其他毒 品 , 对走 私氯 胺酮 的犯罪 行为 处罚 因该相 对 跟踪、 反侦 查等 手段对 抗侦查 ; 另外~方 面对抗 性强 , 他 们深知如 较轻 , 不至 于被判 死刑 。
中最大 危险 性 的警种 之一 ,频 发毒贩 引爆 手雷 和开 枪拒捕 的案 犯罪案 件案手段 隐蔽狡 猾, 中间环节 多, 流 动性 大 , 这样 就很容 易 件。
导致 作侦查人 员难 以获 取证据 、 查找上 线 , 实现 “ 人、 赃、 款俱获 ” 。 二是 发现 难 。贩 毒案 件在 一股情 况 下都 没有特 定 的被害 人和 侵
钱” 情 况和警 察 的缉毒 行动 的发生 。 这些 无疑 给我们 的公 安缉毒 尽管 接毒者 、 运 毒者 、 销 毒者 、 购毒者 、 吸毒者 之间 或多或 少都 会
论毒品犯罪治理的三个中心环节
![论毒品犯罪治理的三个中心环节](https://img.taocdn.com/s3/m/903fe50614791711cc791738.png)
名 。公 安 部 门调查 发现 , 诈骗 、 盗窃、 抢劫 、 卖淫 等违 法犯 罪活 动 中 , 有7 0 %是吸毒 者。 … 从 毒 品犯 罪 的
态势 和特 点看 , 我 国 已 由毒 品过 境 国转 变 为过 境 与
p e o p l e . e o m. c r CB / 2 2 3 2 7 6 / l 48 6l 1 7 8. h t m1 . 2 01 2 —0 3 —1 6.
作者简 介 : 董倩 雯( 1 9 9 0一) , 女, 山 东济南人 , 中国人 民公 安 大学犯 罪学学院硕 士研 究生。
疑人 1 0 . 1万名 , 同 比分 别 上 升 1 4 . 5 %和 1 0 . 8 %。 ② 另据 国家 禁毒 委员 会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 全 国 目前 已 经 有2 0 0 2个 县市 区发 现 吸毒人 员 , 约 占县市 区总 数 的
的产 地看 , 随着经 济 的全球 化 , 毒源 的 国际化 趋势 日 益严 重 , 生产 和贩 运毒 品的 国家越来 越 多 , 这 对毒 品 犯罪 的治理是 一个 严 峻 的挑 战 。 因此 , 在 经济 全球 化 和毒 品犯 罪 国际化 态势 下 ,
每 一个 国家 都不 是一 个 孤 岛 , 必须 将 治 理毒 品犯 罪
放 在 国际化 大背 景 下 加 以 审视 , 采 取 强 有力 的综 合
7 3 . 5 %, 其 中吸毒人 数在 1 0 0 0人 以上 的 2 1 7个 。截
止2 0 1 0 年底 , 全国共发现登记吸毒人员 1 5 4 . 5万余
收 稿 日期 : 2 0 1 4— 0 7—1 2
友谊关拒绝毒品——广西崇左警方打击毒品犯罪纪实(三)
![友谊关拒绝毒品——广西崇左警方打击毒品犯罪纪实(三)](https://img.taocdn.com/s3/m/8232032f83c4bb4cf7ecd1bc.png)
追捕“越北魔女”2015年7月23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首都河内警方经过长达半年的跟踪侦查,破获一个由越南、老挝、缅甸、中国等国不法分子组成的国际贩毒团伙,抓获涉案人员多名,缴获毒品海洛因400多公斤。
这起近年罕见的贩毒大案在国际禁毒组织中引起了一场不亚于里氏八级的强震,其余震自然波及与越南山水相连的中国广西,地处西南边陲的崇左市首当其冲。
后来,河内警方在对这个庞杂的国际贩毒组织的审理中发现,该组织的核心成员之一、有“越北魔女”之称的邓明珠案发后畏罪潜逃,下落不明。
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河内警方判断邓明珠逃往中国广西的可能性最大。
于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公安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出协查通报,请求协助抓捕负案在逃的越南籍大毒枭邓明珠。
2015年10月,中国公安部接到越南公安部的协查通报后,立即作出反应,责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迅速启动中越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组织专案队伍,全力以赴抓捕邓明珠,借此有力推动中越两国警方之间更广泛、更深层次的全面合作。
越南警方提供的关于邓明珠的个人信息资料并不多,除了一张摄于20年前的邓明珠的全家合影,文字资料仅寥寥数语:邓明珠,又名李香兰,女,现年35岁,越南高平省重庆县人,案发前曾在中国广西凭祥市生活数年。
经查,该犯2005年以来长期在越南内地及越中边境从事贩卖毒品犯罪活动,与越南警方近年破获的数起贩毒案件有关……邓明珠,这一明显汉化的姓名在中国数以万计,但作为外籍犯罪嫌疑人的文字符号,广西警方还是第一次接触。
而其“又名”李香兰却似曾相识。
历史的潘多拉魔盒一经打开,尘封日久的记忆碎片便迅速拼接成一张依稀可辨的黑白图像,广西警方与这个叫李香兰的女人的邂逅,实际上早在七年前就开始了。
2008年9月6日,广西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根据获取的信息,在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吴圩收费站设卡查缉,成功拦截一辆当天从边境城市凭祥开往南宁的可疑出租车。
车上司乘人员共三人,除司机外两名乘客均为年轻女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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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4.06•【文号】法释〔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4.1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犯罪和刑事责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法释〔2016〕8号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一)可卡因五十克以上;(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三)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四)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五)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六)哌替啶(度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七)氯胺酮五百克以上;(八)美沙酮一千克以上;(九)曲马多、γ-羟丁酸二千克以上;(十)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五千克以上;(十二)三唑仑、安眠酮五十千克以上;(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一百千克以上;(十四)咖啡因、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二百五十千克以上;(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五百千克以上;(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国家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规格生产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被用于毒品犯罪的,根据药品中毒品成分的含量认定涉案毒品数量。
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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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核心内容:与贩卖毒品犯罪量刑有关的法律规定很多,它们主要有四个,对这四个法律进行整理,可以知道贩卖毒品犯罪的量刑主要分为四档,分别是三年以下、三年至七年、七年至十五年、十五年至无期、死刑。
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你详细介绍。
一、贩卖毒品犯罪量刑有关规定:(一)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关于办理毒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答复文号:法函(1995)140号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时间:1995年11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刑二〔1995〕5号“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1、对被告人一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者非法持有两种以上毒品并已构成犯罪的,不应实行数罪并罚,可综合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依法处理。
2、对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但只查明其贩卖了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已由被告人吸食的,应当按已查明的销售数额确定其贩毒的数量。
(三)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文号:法释〔2000〕13号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的规定,现就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4、吗啡一百克以上;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禁毒教育资料(毒品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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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教育讲座毒品的危害(一)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目前,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的毒品潮,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着全球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遏制、减少直至最终消除毒品犯罪,成为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打击毒品犯罪成为各国司法机关所共同面临的一项严峻任务。
而我们在戒毒工作中发现,很多吸毒者都是因为对毒品缺乏了解而被诱骗吸毒,有的为了“治病”而滥用毒品,结果成瘾而不能自拔!为了教育广大青少年,以达到识毒、戒毒、禁毒的目的,我们戒毒中心制定了这个《禁毒宣教》手册,旨在加强对禁毒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禁毒意识,也希望能对控制吸毒这一恶习的蔓延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毒品概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麻醉品和精神药品,它具有以卜的共同特征:(1)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强制性地使吸食者连续使用该药,并且不择手段地去获得它:(2)连续使用有加大剂量的趋势:(3)对该药产生精神依赖及躯体依赖性,断药后产少戒断症状(即断药后会出现“脱瘾”症状):(4)对个人、家庭、社会都会产生危害性结果。
二、易染人群和环境从理论上讲,任何人在一定环境中和条件下均有可能成为吸毒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见有些人更易染上毒瘾,被认为是易染吸毒人群。
而另一些人,尽管各种条件相同,而吸毒的可能性小,被认为是不染吸毒人群。
当然,所以易染人群是相对的,还必须在一定的环境和毒品存在的情况下易感性强。
常见的易染人群有以下几种(一)从小有人格行为不良者人格不良者有如下表现:不遵守社会习俗,缺乏自尊心、抑郁体验,易受到外部环境的控制,经不起挫折,社会效益差,缺乏耐心和学习欲望;与家庭关系疏远,精神痛苦,无视规章制度,寻求感觉刺激;早年就有饮酒、吸烟习惯,逃学和撒谎,寻求独立和自由,对成绩和目标缺乏兴趣,对社会持批评态度,有越轨行为,与同伴的关系较父母更为密切。
新形势下毒品犯罪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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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毒品犯罪的论述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不断增加,吸毒群体逐渐低龄化,毒品辐射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新型毒品层出不穷。
国内外的严峻形势,对我国的社会安全构成了极大的的挑战与威胁,禁毒工作刻不容缓。
标签:贩卖;毒品犯罪;代购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正面临着改革开放的强大冲击,与此同时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实施严厉的禁毒政策,加之我国西南地区毗邻毒品历史悠久的金三角地区,西北部毗邻世界上最大的毒品生产地区金新月,我国成为了毒品过境的天堂。
此后,毒品犯罪数量不断增加,犯罪形式和手段层出不穷。
国内经济水平的提高带来了人均居民收入的增长,为毒品的传播提供了广阔市场,也为种植毒品的原材料和制毒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
从近几年的中国禁毒报告来看,我国国内的毒品犯罪形势十分的严峻。
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不断增加,吸毒群体逐渐低龄化,毒品辐射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新型毒品层出不穷。
从国际形势来看,东南亚等国近几年来对毒品犯罪实施了高压政策,我国成为了毒品国际市场交易的一个重大中转地,涉及跨国大型武装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增加。
国内外的严峻形势,对我国的社会安全构成了极大的的挑战与威胁,禁毒工作刻不容缓。
面对不断变化的毒品种类和运输毒品方式,以及在互联网时代下的高速信息发展,对毒品的传播和运输都提供的新的条件和方式,毒品犯罪的形式也在不断的变化翻新。
面对毒品犯罪的新形势,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于南宁、2008年于武汉以及2014年于武汉召开的“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三大纪要从当时的毒品犯罪形势出发,形成一系列具体的法律适用规范,以指导各级法院审判工作。
2001年《南宁会议纪要》从当时的严峻形势出发,针对实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在罪名认定、共同犯罪、特情引诱以及量刑情节方面作出了规范性规定。
2008年的《大连会议纪要》是对《南宁会议纪要》所进行的系统整理,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新形势新问题作出了规定。
2014年的《武汉会议纪要》是在《大连会议纪要》的基础上,对审判工作中较为突出而《大连会议纪要》没有规定或是规定不完善的问题予以规定,是对《大连会议纪要》的补充与完善。
论毒品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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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与艾滋病、恐怖活动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困扰着整个人类。
它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害,而且往往诱发抢劫、盗窃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并且对社会的经济增长、和谐稳定和文化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禁毒严打斗争,加大了打击力度,毒品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由于诸多现实因素的作用,毒品违法犯罪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需要进一步加以重视和治理。
本文结合钦北区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对毒品犯罪案件作一点探索性的思考。
一、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根据近年来钦北区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分析,毒品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的基本特点:1、犯罪毒品品种单一。
起诉的毒品案件涉及的毒品都是海洛因,毒品品种单一。
2、涉案人员多来自社会底层,文化素质不高,且以中青年居多。
3、贩毒案件多以吸毒人员以贩养吸,“零包”贩卖居多。
4、联络、接头方式多元化。
现阶段毒品犯罪中,犯罪分子大多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进行联系交易。
在使用通讯工具时部分毒品犯罪骨干成员均有两部以上移动电话,并且使用移动、联通、电信IC卡等多个、多种卡号,不定期更换,交替使用。
在通话内容上用语隐蔽,使用行话、黑话。
5、毒品犯罪团伙化。
从毒品货源到吸食购买,经过多个层次之间的周转,在长期进行的毒品犯罪活动中,多数犯罪分子都是以贩养吸,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伙和固定贩、吸毒人员构成的消费网络。
从毒品团伙情况看,每个团伙少则2人,多则4人以上,其内部人员相对固定,分工明确,既有专门负责联系毒品货源和送货者,又有专门负责分送、收缴、回笼毒资的成员。
6、交易场所多样。
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采取灵活多样的交易方式,选择各种交易场所。
有的选择交通道路两侧,有的选择出租房,有的选择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有的选择在家中等。
7、涉毒犯罪占一定比例。
毒品和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毒品除了引起毒品犯罪本身外,还常常引起其他社会犯罪的不断发生和增加。
在毒品犯罪增长的同时,与其相关的犯罪如盗窃、抢劫等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论毒品犯罪的特点及诱惑侦查
![论毒品犯罪的特点及诱惑侦查](https://img.taocdn.com/s3/m/4b186665011ca300a6c39032.png)
◆ 司 法 天 地
2 0 1 3・3 ( 中)
论毒 品犯罪 的特 点及诱 惑侦查
洪 逸 张琪琦
摘 要 毒品犯罪作为一种全球性犯 罪, 已经严重危害到了人类的生存发展和社会 的和谐稳定。 自上个世纪 8 0 年代以来, 为打击毒品犯罪, 我国制订 了一系列方案 , 在毒品犯罪的各个环节布下天 罗地网, 以期彻底消除毒品危害。然而, 在毒品犯
量约 为 7 万人, l 9 9 5年则 是 5 2万人 , 2 0 0 0年 已经达 到 8 6 万人, 觉 的犯罪链 。 这种犯 罪模 式不仅对 社会 具有极 大的危 害性 , 也大
尽管有 关部 门采 取 了各 种措施 打击预 防毒 品犯罪 , 但现吸 毒人数 大加 深 了有关 部 门的打击难 度 , 要彻 底摧毁 之 , 需要 社会各 部 门
2 . 毒 品犯罪越 来越 多呈 现为集 团化犯罪 , 犯罪分子有 严密 的 加工— 运输一 贩卖等 五个阶段 , 与其 他产 品
毒 品要进入 普通 人 的生 活, 需要 经历种 统计 , 每年全 球毒 品交 易额甚 至超过 了石 油交 易额 , 年交 易额大 组织和 分工 。一般来 说 , 约是 8 o o 0 亿美 元 , 目前至少有 1 0 0 万 人在从事 国际贩 毒活动 , 以 植— —采 摘—
品) 也十 分隐 蔽。
面对 这一情 势 , 一方 面需 动用全 社会 力量形 成全 民抗毒 , 一方面 团利 用合法 的外衣从 事非法 活动外 , 下游的犯 罪( 如运输 、 贩卖毒
、
毒 品犯 罪的特 点
首先 , 犯罪 分子为 转移执 法部 门注意 , 经 常采取 化整 为零 的
随身 只携 带少量 的毒 品 , 在大街 上很难 把他们 与一 般的行 刑法上, 毒品犯罪包括走私、 贩卖、 运输、 制造、 非法持有毒 手 段 , 品, 其 中走私 、 贩卖 、 运输 、 制 造毒 品, 无论 数量 多少 , 都应 当追究 人 区别 开来 , 并且犯罪 分子之 间往 往只保 持单线 联系 , 一 旦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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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毒品犯罪(三)从这段屈辱的历史可以看到英帝国主义者把鸦片不当作药材而当作其牟利的载体时,鸦片就已成为毒品。
一开始,英帝国主义就因巨额利益的驱动,开拓并培育了中国的毒品消费市场,随着中国鸦片烟民的增多和毒品瘾癖性的凸显,鸦片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这又大大地刺激了鸦片的生产者和流通者-英帝国主义不择手段地向中国输入鸦片,甚至不惜动用战争手段。
历史告诉我们,正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性和毒品所产生的瘾癖性才是促使毒品犯罪形成的真正原因。
再者,我们从现实角度来看,从1952年底到70年代末,我国享有“无毒国”的美誉。
然而随着20世纪80年代国门的开放,毒品问题又悄悄蔓延开来,毒贩为获得高额利润(据了解100克海洛英,在云南边境地区里市价为200元左右,在昆明可卖到7500元,到广州则可高达15000元),不择手段地发展和培育毒品消费市场,有的毒贩甚至以悬赏手段发展吸毒者:“发展一个吸毒,奖励500元,发展一个干部子女吸毒奖励1000元,发展一个政法干部子女吸毒奖励1500元,”24毒品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我国吸毒人员也不断增加,1990年我国官方公布的全国吸毒者人数为7万人,20XX年我国官方公布的全国吸毒者人数已达100万人。
由此可见吸毒者数量呈迅猛上升之势。
由于毒品所产生的瘾癖性,吸毒者是越来越离不开毒品,所以,随着吸毒者人数的增多,毒品的需求量也迅猛增加,毒品犯罪分子为谋求高额回扣不惜铤而走险。
以下一组数据足以说明问题: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查获的大宗毒品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毒品犯罪分子非法贩运的毒品数量触目惊心,1000克以上的案件频频出现,10000克以上大案已出现多宗。
199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突破10000克以能上能下海洛因案件108起,超过历史上最多的1993年。
1998年大宗毒品案件仍呈增长趋势,全年破获10000克以上海洛因案件119起,缴获海洛因千克,超过1997年以前历年的海洛因缴获总量。
25现实情况说明,毒品易形成的瘾癖性使得吸毒者很难摆脱毒品,而巨额利益的驱动性,又大大刺激了毒品犯罪不断增加。
所以,我们从毒品本身特性出发,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来考察毒品犯罪成因,我们就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经济利益的驱动性和毒品易形成的瘾癖性是毒品犯罪的成因。
四毒品犯罪的分类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毒品犯罪,我们应当对毒品犯罪进行类型上的划分,以便建立较完备的毒品犯罪刑罚体系。
我国现行刑法第6章第7节对毒品犯罪作了专门的规定,该节共9条,共12个罪名,它们分别是: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8条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9条第1,2款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2款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50条第1款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1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2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3条第1款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2款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4条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一)学界对毒品犯罪的几种分类刑法对毒品犯罪作了较为简单的规定,但刑法学界为了明确刑法中毒品犯罪的体系,将毒品依据不同的标准而作出了不同的分类。
具体有以下几种:第一种,将毒品犯罪分为三种类型:(1)经营型的毒品犯罪,包括走私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以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2)包庇,窝藏,持有型的毒品犯罪,属于这一类的毒品犯罪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毒品罪,窝藏毒品犯罪所得财物罪;掩饰,隐瞒出售毒品所获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罪,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罪。
(3)诱使、迫使、帮助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犯罪,具体包括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及非法提供毒品罪。
26第二种,将毒品犯罪分为四类:(1)非法生产毒品方面的犯罪,具体包括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制造毒品罪;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
(2)非法流通毒品方面的犯罪,有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及非法提供吸食毒品罪。
(3)非法消费毒品方面的犯罪,包括诱骗、强迫他人吸食毒品罪。
(4)其他毒品犯罪,这一类犯罪有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毒品或者相关犯罪所得财物罪,掩饰售毒所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罪。
27第三种,将毒品犯罪分为四种类型:(1)毒品来源方面的犯罪,包括走私毒品罪,制造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走私制毒化学物品罪及非法提供毒品罪。
(2)毒品的流通、扩散方面的犯罪,包括吸毒罪,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并出售毒品罪。
(3)引起吸毒方面的犯罪,包括唆使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
(4)毒品非法持有方面的犯罪,包括窝藏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毒品犯罪所得财物和隐瞒毒品所得财物的非法来源罪。
28第四种,分为三种类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及其相关犯罪,包括非法持有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用于制造麻醉品,精神药品的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2)妨害司法机关禁毒活动的犯罪,包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毒品罪,窝藏毒品犯罪所得财务。
(3)有关滥用毒品的犯罪,包括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及非法提供毒品罪。
29第五种,分为四种类型:(1)关于非法生产毒品的犯罪,具体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制造毒品罪。
(2)关于非法经营毒品的犯罪,包括走私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3)直接刺激毒品滥用的犯罪,包括引诱、教唆、欺骗他人使用毒品罪,强迫他人使用毒品罪,非法提供毒品罪。
(4)妨害司法机关禁毒活动的犯罪,包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财务罪,掩饰、隐瞒出售毒品获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罪。
第六种,分为四种类型:(1)经营型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2)持有型毒品犯罪,指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窝藏型毒品犯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掩饰,隐瞒出售毒品获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罪。
(4)诱使、迫使、帮助他人吸用毒品的犯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非法提供毒品罪。
30第七种,将毒品犯罪分为四类:(1)经营牟利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走私制毒品罪(《刑法》第350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非法买卖、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
(2)持有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非法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刑法》第352)。
(3)妨害司法机关禁毒活动的犯罪,具体包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
(4)帮助毒品消费的犯罪,具体包括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以及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罪(《刑法》第355条)。
②第八种,将毒品犯罪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常见的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罪与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第二种类型是不常见的毒品犯罪,包括: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31综上八种对毒品犯罪的分类,其划分方法是否能科学地体现各种毒品犯罪归为一类后所具备的共同的特征而且每一类毒品犯罪的名称是否符合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具体规定,笔者认为均有待商榷,但笔者倾向于第二种分类观点。
第一种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其第二种类型的归纳,将持有型毒品犯罪与包庇、窝藏毒品犯罪分子等罪划为一类,不能说明这一类型毒品犯罪的共同特征。
第二种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将非法提供毒品罪归纳命名为非法经营型毒品的犯罪一类,显然是不恰当的;同时这种观点在具体分类时,并未突出其优点。
第三种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将走私毒品罪归为毒品来源方面的犯罪,而不是归为其划分的毒品的流通、扩散方面的犯罪。
第四种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其第一种类型的划分,“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及相关犯罪”只是将刑法条文规定的内容合并在一起,可以说是未作分类。
第五种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将非法持有毒品罪硬性归纳到经营毒品的犯罪类型,显然持有毒品不等于有经营的目的和行为。
第六种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其第(4)类型的分类只是同一刑法条文所规定的内容并在一起,同时又用诱使、迫使、帮助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作概括分类,它无法将教唆、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包括在内。
第七种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其一,其第(4)类划分为帮助毒品消费的犯罪,并将《刑法》第353条规定的强迫他人吸毒罪也归纳在内,显然强迫他人吸毒与帮助毒品消费有性质上的区别;其二,将《刑法》第352条规定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分割成经营牟利型毒品犯罪中的非法买卖,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这种划分人为地增加了有关毒品犯罪刑法法定的罪名,显然不妥。
笔者认为,上述七种毒品犯罪类型的划分,仅仅是就我国毒品犯罪立法中各种具体犯罪的立法条文进行的罪名归类,尽管每一种观点的种类划分,都力求全面概括出具有相同犯罪特征的一类毒品犯罪;然而上述每一种毒品犯罪的分类都各有不足。
第八种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它将毒品犯罪简单地划分为常见的毒品犯罪和不常见的毒品犯罪,这实际上等于没有划分。
因为常见与不常见是动态的,可以转化的。
例如,在某一地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常见的,那么很可能在其他地区就是不常见的毒品犯罪了,笔者认为,这种划分方式毫无意义可言。
笔者认为,要科学地划分毒品犯罪的类型,其前提条件是应该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划分,而这个科学的基础就是毒品犯罪的成因,我们在弄清楚毒品犯罪的成因之后,就可以根据毒品犯罪的成因来划分毒品犯罪的类型。
所以,笔者认为不能按我们现有的刑法规定来简单划分毒品犯罪种类,而是根据毒品犯罪的成因来建立科学的毒品犯罪的刑法体系,从而科学地划分毒品犯罪种类。
根据笔者前面的分析论证,得出了毒品犯罪的成因之一是为了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那么,根据经济学理论,要获取如此巨额利益,就应该有一个支撑这个巨额利益的市场体系,因此,按照市场体系的组成要素来看,就必须有毒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同时,也必然存在一个联接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商家。
生产者和商家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最大限度地追求高额利润。
从毒品犯罪的另一成因毒品的瘾癖性来看,消费者的目的也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通过吸食毒品来满足自己生理上和心理上对毒品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