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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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代理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委托乙以乙的名义为甲购买一辆汽车。乙与丙签订购车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不能依约向丙支付购车款,乙遂向丙披露了委托人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年真题]
A.丙只能请求甲支付购车款
B.丙只能请求乙支付购车款
C.丙可以在甲、乙中择一请求支付购车款
D.丙请求甲支付购车款遭拒后,可请求乙支付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本题中,委托人是甲,受托人是乙,第三人是丙,受托人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不能履行义
务,且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了委托人,第三人丙可以选择受托人乙或者委托人甲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
2.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年真题]
A.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
B.乙的转委托行为有效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
D.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
【答案】C
【解析】《民法总则》第169条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本题中,乙在没有紧急情况的前提下,委托丙办理购机事宜,且事后也没有及时告知甲,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构成违约,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
3.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
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在民法上,丙是甲的()。[2010年真题]
A.代理人
B.代表人
C.传达人
D.居间人
【答案】C
【解析】本题中,甲委托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电脑的意向,丙并没有独立的意思,仅仅是“转达”甲的意思。这种“转达”相当于照本宣科,因此,丙是甲的传达人。
4.学校委托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教学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恰逢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王某抽中数码相机一台。该相机应当()。[2013年真题] A.归学校所有
B.归王某所有
C.归学校与王某共有
D.归学校所有,但学校应给王某适当奖励
【答案】A
【解析】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王某与学校之间的代理关系是委托代理。《民法总则》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王某是以学校的名义购买教学器
材,也是以学校名义抽奖,奖品理应归学校。
5.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丙()。[2012年真题]
A.不得代理
B.可以代理
C.在取得甲书面授权后可以代理
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
【答案】A
【解析】《民法总则》第161条第2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据此,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不得代理。
6.下列情形中,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2007年真题]
A.代理人经委托人同意,转托他人代理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作为代理人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更换
D.被代理人死亡
【答案】B
【解析】《民法总则》第17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①代理期间
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⑤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D项,第174条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①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②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③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④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可见,由于被代理人死亡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有例外情况。
7.甲公司委托魏某、董某购买药品,魏某背着董某与卖方乙公司串通,购回一批假药。甲公司的损失应由()。[2013年法学真题]
A.魏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魏某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魏某与董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代理过程中代理人因滥用代理权对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以下三种:①自己代理;②双方代理;③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因滥用代理权造成被代理人的损失,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中涉及的连带责任的承担,包括以下六种情况:①委托授权不明时本人与代理人的连带责任;②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连带责任;③第三人明知无权代理还与代理人为民事行为的连带责任;④代理人与本人在违法代理中的连带责任;⑤转委托授权不明时,代理人与有过错的次代理人对本人的连带责任;⑥共同代理人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