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江鑫钢铁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罗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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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江鑫钢铁公司产品结
构调整项目罗庄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初稿)
建设单位: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协作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三月
前言
受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委托,由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主持,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市环境监测站等单位协作,共同编制的《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拟于近期报送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3月18日发布实施)有关规定,现将《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公示,简本公示的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公示时间为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在以下地点免费索取简本资料:
罗庄区政府政务公开大厅、罗庄镇镇政府、付庄镇镇政府;
罗庄区环境保护局;
大山后村委会、小山后村委会、北老屯村委会、汪堐村村委会;
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公示期间,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请在有效公示日期内以信函(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持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联系人和联系地址如下:
?
建设单位: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商务楼
联系人:孟涛
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传真:
邮编:2510005
评价单位: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C栋405 联系人:宋旭峰
联系电话:0
Email地址:
传真:0
邮编:100029
目录
1 环评工作总体设计
组织结构及分工
建设单位: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
环评主持单位: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环评工作组织协调、总体设计、技术总负责、环境影响报告
书统稿、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协作单位: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
临沂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现状监测
工作依据
1.2.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
(11)《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第7号;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
(1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4)《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委,;
(15)《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1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746号;
(18)《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5号,;
(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
(20)《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084号;
(21)《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
(22)《关于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项目清理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工业[2004]1791号。
1.2.2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及文件
(1)《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1年12月7日第九届人大常务会第 24 次会议修正;
(2)《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11月28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3)《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0年10月2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1年4月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5)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9月28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
(6)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
(7)《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山东省环保局,鲁环发[2007]131号;
(9)《关于对环保突出问题处理应掌握的主要原则(试行),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发[2007]178号;
(9)《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期间主要河流分年度剔除上游因素水质改善最低目标和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通知》,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发〔2007〕138号;
(1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6〕118号,。
1.2.3技术导则与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国家环境保护局;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国家环境保护局;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国家环境保护局;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国家环境保护局;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国家环境保护
局;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2.4工程资料和批复文件
(1)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2008年12月;
(2)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12月;
(3)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t生铁可行性研究报告,鞍钢集团设计研究院,2003年8月;
(4)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临沂市环境监测站,2009年1月。
(5)《关于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6)关于呈报《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发改工业[2008]15号,2008年1月8日;
(7)《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年产120万t生铁项目的呈报意见》,临沂环境保护局,临环发[2007]59号,2007年4月5日;
(8)《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罗庄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罗政发[2006]74号;
(9)《关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120万t生铁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临沂市城市规划局,;
(10)《关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120万t生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临沂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临计工字[2003]230号;
(11)《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罗庄街道办事处大山后等四个旧村改造安置补偿的实施方案的批复》,罗政字[2008]38号,;
(12)《关于华盛江泉集团工业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山东省水利厅,鲁水资字[2007]18号,2007年10月10日;
(13)《关于华盛江泉集团工业园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淮委水政资[2007]485号;
(14)《关于山东临沂市盛江泉集团工业园供水工程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淮委建管许准[2007]57号;
(15)《山东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试行),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SDZL(2008)122号。
1.2.5规划文本
(1)《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06]82号,2006年8月2日;
(2)《临沂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临沂市环保局,2006年6月;
(3)《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临沂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4)《罗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罗庄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5)《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6)《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
环评关注的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域内居民点及位于评价范围之外的临沂市城区,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南涑河,地下水保护目标为厂址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及厂界外周围300m范围内居民点,主要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见表1-3-1和图1-3-1。
表1-3-1 评价区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本次评价执行的评价标准如下。
1.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SO
2、NO
2
、TSP、PM
10
和氟化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级标准。
(2)地表水
南涑河厂址段上下游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地下水
评价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4)声环境
厂址区域声环境现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
工艺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原料输送及破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2)水污染物
江鑫钢铁公司现有工程废水排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92)一级标准,本项目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华盛江泉集团污水处理厂。
(3)噪声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噪
声限值,施工噪声《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4)控制标准
①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3-200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②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参照执行《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0-89),烧结厂卫生防护距离参照执行《烧结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2-89),石灰窑参照执行《石灰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6-2000);
③《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④清洁生产参照执行《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HJ/T189-2006);《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烧结)》(HJ/T426-2008);《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高炉炼铁)》(HJ/T427-2008)和《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炼钢)》(HJ/T428-2008)。
环评关注的重点
(1)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建设项目取水排水对区域水资源及水质的影响;
(3)公众参与;
(4)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环评工作程序
本环评工作按以下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收集资料、初步现场调查、信息公开、编制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现场调查监测、信息沟通交流、编制专题报告;
第三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场补充调查、信息反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第四阶段:专家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修订并完成最终稿。
如图1-6-1所示。
图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环评主要工作情况
1.7.1现场调查
评价单位接受环评工作后,进行了大量的现场调查工作,先后安排项目组人员多次去现场进行调查。
调查范围包括现有工程建设情况、周边敏感目标临沂市城区、罗庄镇、付庄镇以及大山后村、小山后村、北老屯村、汪堐村等厂址周边村庄10多处,拍摄照片1000多张。
调查过程中先后与临沂市环保局、临沂市发改委、临沂市监测站、临沂市规划局、罗庄区政府、罗庄区发改委、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以及厂址周边乡镇等20多家单位进行了沟通,收集了大量的资料。
现场主要调查了厂址周围5km内的村庄、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调查了厂址周围的植被、农作物、防护林等生态情况以及周围河流分布情况,深入厂区周围的农户家中了解饮用水情况、生产情况、收入情况等基本信息;调查评价区内的污染源分布情况,数量、位置、排放浓度等。
1.7.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次环评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进行了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
环境空气分别在2007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期调查,其中包括引用已有例行监测数据730个、环评监测数据170个;对近3年气象数据进行了统计;地表水环境调查引用已有监测数据168个、环评监测数据22个;地下水环境调查共监测数据22个;声环境共调查数据9个。
本次环评对以上所有数据均进行了分析。
1.7.3公众参与
依据《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对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区域进行了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在各影响区域张贴公示,2008年12月11日~2009年1月2日,以张贴公示的形式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的基本信息。
1.7.4报告书编制
在上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依据
上述的法律、法规、导则及标准的要求完成了报告书初稿。
2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及污染分析
现有工程
2.1.1基本情况
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沈泉庄南,厂址东临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南临窑汪崖村,西临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北临江兴建陶厂。
该公司自2003年4月开始建设,2004年4月烧结和球团、高炉建成投产,2008年9月转炉炼钢及大棒材生产线建成。
现有生产设施包括2台60m2烧结机、1座10m2球团竖炉、2座500m3高炉(配备喷煤系统)、1座120t转炉、1座120tLF精炼炉、1台8机8流小方坯连铸机、1条大棒材生产线、6座180m3石灰窑,形成年产生铁万t、钢水154万t、棒材140万t的综合生产能力。
2.1.2主要生产设施及生产规模
公司各车间主要生产设施/装置及产品产量列于表2-1-1。
表2-1-1 江鑫钢铁公司主要生产设施/装备及综合生产能力一览表
产,因此,本次评价现有工程以江鑫钢铁公司满负荷生产,即年产棒材140万t为基础进行评价。
2.1.3主要原燃料消耗
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年产棒材140万t时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介质消耗量列于表2-1-2。
表2-1-2 江鑫钢铁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介质消耗量
(1)原料场
废气:各种含铁原料、熔剂和燃料在卸料、输送、转运等过程中产生粉尘。
噪声:堆、取料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2)石灰窑
废气:石灰石原料在转运、上料等过程产生粉尘,套筒窑在焙烧过程中产生含尘烟气,成品筛分、转运产生粉尘。
噪声:振动筛、各类风机、泵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固体废物: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
(3)烧结和球团
(1)烧结
废气:熔剂、燃料在破碎、配料、混合及转运过程中产生粉尘;混合料在
烧结过程中产生大量含尘及SO
2、NO
x
等污染物的废气;烧结矿在破碎、筛分整
粒、转运过程中产生大量含尘废气。
噪声:主抽风机、冷风机、破碎机、振动筛、除尘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固体废物: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
(2)球团
矿粉在配料、润磨、造球等过程中产生烟(粉)尘;生球在竖炉中预热、焙
烧过程中产生含尘及SO
2、NO
x
等污染物的废气;竖炉下部排矿口及成品球筛分
过程中产生粉尘。
噪声:润磨机、造球机、主抽风机、冷却鼓风机、除尘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固体废物: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
(4)炼铁
废气:上料系统(包括料仓、槽上、槽下的皮带机落料点和振动筛等处)产生粉尘;高炉出铁场产生烟尘;铸铁机产生含尘烟气;高炉煤粉制备系统产生
煤尘;热风炉燃用高炉煤气产生含少量尘、SO
2、NO
x
的烟气。
废水:炉前水冲渣产生废水、铸铁机冷却废水。
噪声:冷风管放风阀、炉顶均压放散阀、热风炉助燃风机、高炉鼓风机、磨煤机、除尘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固体废物:高炉冶炼产生炉渣;高炉煤气净化系统产生瓦斯灰以及各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高炉和铁水罐等修砌产生废耐火材料等。
(5)炼钢连铸
废气:散状料上料系统产生粉尘;混铁炉兑倒铁水产生烟尘;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含大量烟尘、CO和少量氟化物烟气;LF炉精炼过程中产生含尘及少量氟化物烟气;连铸结晶器加保护渣时产生少量烟尘;火焰切割和铸坯清理时产生少量烟尘;转炉、钢包等修砌和连铸中间罐倾翻时产生扬尘。
废水:转炉煤气湿法除尘产生含大量SS废水;连铸机二冷段喷水冷却产生含氧化铁皮和少量油废水。
噪声:转炉吹氧冶炼时产生噪声;转炉汽化冷却系统排汽产生噪声;各种风机运行产生噪声。
固体废物:转炉冶炼、钢水精炼产生钢渣;转炉、钢包及连铸中间罐等修砌产生废耐火材料;连铸产生氧化铁皮和少量注余渣;水处理系统产生脱水泥饼;各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
(6)大棒材
废气:加热炉燃用高、焦混合煤气产生含少量尘、SO
2及NO
x
的烟气。
废水:轧辊冷却、高压水除鳞、冲氧化铁皮等产生含油及氧化铁皮废水。
噪声:轧线设备及各类风机、泵等运行产生噪声,加热炉蓄热器排汽放散产生噪声。
固体废物:加热炉产生炉渣(主要是氧化铁皮)、修砌时产生废耐火材料;水处理系统收集氧化铁皮和废油;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轧废及头尾切割废料;轧线液压、润滑站定期更换废润滑油和液压油。
(7)其它
氧气站、空压站、水处理泵站等设备运行及气体放散产生噪声;
全厂煤气管道排水器排出煤气冷凝水;
氧气站、空压站排出的少量间接冷却系统排污水;
全厂生活设施产生生活污水。
2.1.5污染控制措施
(1)废气
江鑫钢铁公司现有工程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见表2-1-3。
表2-1-3 江鑫钢铁公司现有废气污染控制措施汇总表
江鑫钢铁公司现有工程水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1-4。
表2-1-4 江鑫钢铁公司现有水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各生产单元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资源化和无害化,具体处置方案如下。
(1)石灰窑
成品筛分除尘系统捕集的粉尘送至烧结配料利用。
(2)烧结和球团
各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全部返回配料室,重新参加配料。
(3)炼铁
高炉渣经炉前水淬后作为水泥原料送至临沂中联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气净化系统收集的瓦斯灰以及各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送烧结作为配料使用;高炉和铁水罐等修砌产生废耐火材料回收其中可用耐火砖后,其余送周边耐火材料加工点作为骨料使用。
(4)炼钢连铸
转炉钢渣、LF炉精炼废渣和连铸注余渣,回收其中金属后,送到临沂中联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水泥原料;
连铸水处理系统收集的氧化铁皮全部送烧结配料利用;
拆炉、拆包及连铸中间罐修砌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回收其中可用耐火砖后,其余送周边耐火材料加工点作为骨料使用;
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脱水泥饼以及各除尘系统捕集的除尘灰送烧结或球团配料利用。
(5)大棒材
加热炉及水处理系统收集的氧化铁皮全部送烧结配料;
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轧废及切头/尾,经收集后送炼钢车间作为原料利用;
加热炉等砌筑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回收其中可用耐火砖后,其余送周边耐火材料加工点作为骨料使用;
由于大棒材生产线08年9月刚刚热负荷试车,因此,目前更换废润滑油和液压油量很小,暂时存放在厂区内。
(4)噪声
(1)原料场
堆、取料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距离衰减降噪。
(2)石灰窑
除尘风机等进/出风口设消声器,振动给料系统置于建筑物内,建筑采用吸声材料;对冷却风机及泵类等振动较大的设备设置减振台座或其他减振措施,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方式。
(3)烧结、球团
破碎、筛分等机械设备采取封闭、减振等措施;主抽风机置于室内,风机外壳敷设隔声材料;主抽风机、冷却风机、点火助燃风机及部分除尘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球磨机、造球机置于室内隔声。
(4)炼铁
各除尘系统的风机集中布置在室外,风机出口设消声器,机壳外部做隔声包扎;
热风炉助燃风机设消声器,冷风管放风阀、炉顶均压放散设消声器,减压阀组包裹隔声材料;
高炉鼓风机吸气、排气、放风均设消声器,同时设专用鼓风机房。
(5)炼钢连铸
转炉吹氧冶炼时产生的噪声,采用炉体大密闭罩,在强化二次烟尘捕集的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隔声效果;
转炉汽化冷却装置汽包、除氧器设排汽消声器;
转炉烟气净化风机布置在风机房内;
连铸排蒸汽风机布置在车间内。
(6)大棒材
加热炉助燃风机进风口设消声器,并通过机房隔声;轧线设备运转噪声以及钢坯在上料、转运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利用厂房隔声。
加热炉蓄热器排汽设放散消声器。
(7)其他
氧气站、空压站各类压缩机均设置在建筑物内,各气体放散口设消声器;各类泵均设置在专用泵房内。
2.1.6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1)废气
江鑫钢铁公司现有工程生产设施满负荷生产,年产棒材140万t时,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1-5。
表2-1-5 江鑫钢铁公司年产棒材140万时t各生产车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t/a)
江鑫钢铁公司现有工程年产棒材140万t时,生产总用水量为
34170.9m3/h,循环水量为33541.7m3/h,补充新水量为597.3m3/h,水的重复利用率为%。
其中,烧结车间、球团车间、空压站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送入高炉水冲渣系统串级使用;炼钢车间、大棒材车间、氧气站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漱河。
公司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0m3/h,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排入漱河。
(3)固体废物
江鑫钢铁公司现有工程年产棒材140万t时各固体废物产生量及综合利用情况见表2-1-6。
表2-1-6 江鑫钢铁公司现有工程各固体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情况
江鑫钢铁公司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及治理措施见表2-1-7。
表2-1-7 江鑫钢铁公司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及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