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条例》关于水产养殖户违规用药行为的罚则(精)
养殖业监管类:涉及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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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监管类:涉及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填空题:1、兽药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2、兽药国家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兽药质量标准)。
3、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内容对产品作用与用途项目的表述不得违反(法定兽药标准)的规定,并不得有(扩大疗效和应用范围的)内容。
4、兽用化学药品、抗生素产品的单方、复方及中西复方制剂的说明书必须注明以下内容:(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性状、药理作用、适应症<或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停药期、外用杀虫药及其他对人体或环境有毒有害的废弃包装的处理措施、有效期、含量/包装规格、贮藏、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信息等)。
5、(中兽药说明书)必须注明以下内容: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性状、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有效期、规格、贮藏、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信息等。
6、(兽用生物制品说明书)必须注明以下内容: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及含量<型、株及活疫苗的最低活菌数或病毒滴度>、性状、接种对象、用法与用量<冻干疫苗须标明稀释方法>、注意事项<包括不良反应与急救措施>、有效期、规格<容量和头份>、包装、贮藏、废弃包装处理措施、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信息等。
7、进口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用(中文标注)。
8、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兽药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持所经营兽药的质量。
9、兽药拆零销售时,不得拆开(最小销售单元),并向购买者提供相关产品说明书。
10、禁止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处方药管理的兽药。
11、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应当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农业部将从严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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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保资讯为加强兽药管理,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2014年3月3日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将就违法添加违禁药品、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不执行兽药GMP 且不改正、向养殖环节销售原料药等六种严重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公告如下。
一、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没收生产设备:(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二)生产的兽药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或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三)生产兽用疫苗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持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二)生产的兽药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累计2批次以上的;(三)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用疫苗,或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其他兽药产品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的;(四)生产假兽药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五)兽药经营者未审核并保存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材料,经营假兽药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兽药生产者未在批准的兽药GMP 车间生产兽药,经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
3.杀虫药:辛硫磷溶液(水产用)。
(三)中枢神经系统药物1.中枢兴奋药:尼可刹米注射液、樟脑磺酸钠噁注射液、盐酸苯唑注射液。
2.全身麻醉药与化学保定药:注射用硫喷妥钠、注射用异戊巴比妥钠。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的通知-农办牧〔201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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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的通知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的通知农办牧〔201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兽用抗菌药物是畜牧业的重要投入品,对保障动物健康具有重要作用,但使用不当也存在安全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物使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兽用抗菌药物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养殖、屠宰、兽药、饲料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推动我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向好,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央视3·15曝光案件显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少数单位和个人为牟取私利,在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违法违规使用人用药、兽药等问题突出,性质恶劣,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必须坚决从严惩处。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兽用抗菌药物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从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证畜禽产品消费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采取积极果断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打击兽用抗菌药物违法违规使用行为(一)严厉打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加大饲料添加剂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企业监督检查力度,排查原料和成品库房、生产车间,核查生产记录,发现使用兽药、人用药以及其他对养殖动物或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物质的,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从重处罚。
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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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水产禁药使用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水产禁药使用不仅对人们的健康构成威胁,也对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禁药使用处罚标准。
首先,禁药使用的定义需要明确。
禁药使用是指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了被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这些药物或添加剂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或者对环境造成污染。
禁药使用的处罚标准应该根据禁药的种类、使用程度和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其次,禁药使用的处罚应该具有针对性和惩罚性。
对于水产养殖企业而言,禁药使用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处罚标准应该根据禁药使用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起到威慑作用。
此外,禁药使用的处罚标准应该与监管力度相匹配。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水产养殖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罚禁药使用行为。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大对水产养殖企业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另外,禁药使用的处罚标准应该与国际标准接轨。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水产品的贸易越来越频繁,各国之间的贸易壁垒逐渐消除。
为了保障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制定统一的禁药使用处罚标准。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也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最后,禁药使用的处罚标准应该与水产养殖企业的规模和实力相适应。
对于大型水产养殖企业而言,处罚标准应该更加严格,以起到警示作用。
而对于小型水产养殖企业,政府可以采取帮助和引导的方式,帮助其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避免禁药使用行为的发生。
总之,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的制定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禁药使用不仅对人们的健康构成威胁,也对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政府应该加强对水产养殖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制定合理的处罚标准,以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699cc08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d4.png)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22•【文号】农办医[2014]19号•【施行日期】2014.04.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4〕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为强化兽药行业监管,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2014年3月3日,我部发布了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
现就依法做好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兽药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动物健康、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当前,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形势不容乐观,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大兽药监管力度,从重处罚公告中触及红线、底线的兽药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将兽药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及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要建立健全兽药监督执法责任制,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流程科学,切实把各项规定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支持,积极探索,推进公告的有效实施。
三、依法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告的各项规定,用准、用足、用好处罚尺度,确保在查处上从严,在处罚上从重,使违法者不能、不敢、不想再实施兽药违法行为。
养鱼使用禁药养殖户被判刑
![养鱼使用禁药养殖户被判刑](https://img.taocdn.com/s3/m/42204818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eb.png)
养鱼使用禁药养殖户被判刑
杨岳
【期刊名称】《农村新技术》
【年(卷),期】2017(0)12
【摘要】养殖产品一旦被检测出使用违禁药品,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不久前,广东云浮市新兴县一水产养殖户梁某因为使用违禁药物而被判刑。
2016年3月初,被告人梁某在喂养胡子鲶鱼苗过程中投放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呋哺唑酮(俗称“痢特灵”),并把该批苗卖给在广州从化经营鱼苗场的邹某。
【总页数】1页(P60)
【作者】杨岳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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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销售含有违禁药物的水产品
![不得销售含有违禁药物的水产品](https://img.taocdn.com/s3/m/08307dd0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5b.png)
2021年第10期 51法系万家·结婚后生下一个孩子,后来两人离婚,女方承认孩子不是王某的,并立下字据;男方再婚生子,却因为与前妻子女有亲子关系,无法给再婚后生育的孩子办理相关证明手续,即使有前妻亲笔写的字据也不行,无奈只好提起诉讼否认与前妻子女的亲子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内所生子女是法定的亲子关系。
该例中,张某虽然未婚先孕,并承认孩子不是王某的,但两人是婚内生子,所生子女依然与男方有亲子关系,离婚协议书、声明等都不能作为否认亲子关系的法律证据。
因此,王某想要否认亲子关系,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文书的形式,确认非亲子关系。
当然,张某在孩子未成年时,为获得孩子的抚养费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致使其婚前怀孕的人与孩子有亲子关系。
孩子在长大成人后,得知谁是亲生父亲后,也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认和亲生父亲的亲子关系。
不得销售含有违禁药物的水产品【案例】 2020年5月8日,某县农业农村局对李某养殖的鳊鱼进行抽样检测。
检测报告显示,李某养殖的鳊鱼被检出含有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的禁止用于食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李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31000元的处罚决定。
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李某将全部涉案鳊鱼进行了无害化填埋处理。
【评析】 《兽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
水产养殖者如果不遵守《兽药管理条例》有关禁止性规定,将承担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产品无害化处理甚至犯罪坐牢的严重后果。
24春[0891]《兽医行政管理学》在线作业答案
![24春[0891]《兽医行政管理学》在线作业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4e6ca65a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9a.png)
单项选择题•卫生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主管部门•激素类药•原料药•生物类药•抗生素药•激素药品•抗生素药品•磺胺类药品•呋喃类药品•穿着统一服装,佩带统一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佩带统一标志•乘坐统一车辆,佩带统一标志•穿着统一服装,乘坐统一车辆•文字•表格•数字•电话•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市畜牧兽医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政府•检疫•消毒•健康检查•隔离观察•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二五倍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兽医主管部门•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林业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结论•检疫结果•检疫证明•检疫行为•60•30•15•10•检疫员•监督员•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罚款•强制隔离•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二倍以下•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下•一千元以下•成本•利润•成本加利润•费用•畜主•动物防疫机构•政府•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2•3•4•5•签名章•无害化处理专用章•委托检疫专用章•验讫章•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5•10•15•20•10•15•21•3•5•7•15•1•3•5•10•15天•1个月•两个月•6个月•简易程序•特别程序•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六个月以内•一年以内•一年以上•3天•7天•10天•15天•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畜牧行政管理部门•环保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下属的企业•下属单位•指定单位•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兽药注册机关认为可以披露的•兽药注册机关强制披露的•为正当商业目的•3•5•7•9•3•5•7•9•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出境货物通关单•品质证书,出境货物通关单•品质证书,出境货物换证凭单•5•7•10•15•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决定多项选择题•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封锁区•受威胁区•疫点•疫区•生产•经营•研制•进出口•瞒报•谎报•漏报•迟报•无害化处理•采样•流行病学调查•诊断•保证兽药质量•加强兽药管理•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判断题• A.√• B.ו A.√• B.×主观题。
养殖水产品禁用药物与化合物危害释析
![养殖水产品禁用药物与化合物危害释析](https://img.taocdn.com/s3/m/813ce7ccf705cc1754270925.png)
二、禁用药品与化合物危害分析
(九)汞制剂
代表品种: 1.硝酸亚汞 2.醋酸亚汞 3.氯化亚汞 4.甘汞
作用与用途:曾被用于治疗小瓜虫病. 危害分析:汞制剂易富集,主要集中在 肾脏,其次是肝和脑.汞主要经肾脏随尿排出, 肾脏损害严重,病者有蛋白尿,血尿.肝肿大充 血。
4
1
农业部193号公告 1.禁用兽药29种 2.限用兽药8种 2
农业部无公害标准
3
禁用兽药31种
农业部560号公告 禁用兽药6种
农业部235号公告 禁用兽药3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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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用药品与化合物管理概述
种类
目录
数量
抗生素
1.氯霉素 2.红霉素 3.杆菌肽锌 4.泰乐菌素 5.阿伏霉素 6.万古霉素
(六)禁用杀虫药
杀虫脒 双甲脒
农业部、卫生部在发布的农药安全 使用规定中把杀虫脒列为高毒药物,双 甲脒不仅毒性高,其中间代谢产物对人 体也有致癌作用。该类药物还可通过食 物链的传递,对人体造成潜在的致癌危 险。该类药物国外也被禁用。
林丹 毒杀芬
均为有机氯杀虫剂。特点是自然降 解慢,残留期长,有生物富集作用,有 致癌性,对人体功能性器官有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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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用药品与化合物危害分析
(二)合成抗菌药—喹噁啉类
代表品种:卡巴氧 作用与用途:用于猪霍乱沙门氏菌引 起的肠炎和猪痢疾的防治。 危害分析:有强突变、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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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用药品与化合物危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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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用药品与化合物危害分析
(五)禁用性激素类药—雄激素
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
![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cbb4f8b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90.png)
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随着我国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一背景下,禁止使用水产禁药已成为行业共识。
本文将介绍水产禁药的使用处罚标准,以期提高广大养殖户对禁药危害的认识,规范水产养殖行为。
一、水产禁药概述水产禁药是指在养殖过程中,对水产生物具有毒性、致畸、致突变、生物积累等危害的化学物质。
这些药物在水产养殖过程中被禁止使用,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二、水产禁药使用的危害1.对水产生物的毒性作用:水产禁药对人体和生态环境具有极大的毒性,可能导致水产生物死亡、生长受阻、生殖系统损害等。
2.生态环境破坏:水产禁药在环境中容易积累,长时间使用可能导致土壤、水源、生态系统受损,影响生态平衡。
3.食品安全问题:水产禁药残留在水产品中,可能导致人体健康受损,引发食物中毒等疾病。
三、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水产禁药使用违法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1.警告:对于初次违法使用水产禁药的养殖户,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2.罚款:对于违法使用水产禁药的养殖户,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罚款。
3.吊销许可证:对于违法使用水产禁药且情节恶劣的养殖户,吊销养殖许可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4.刑事责任:对于违法使用水产禁药,造成严重后果的养殖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如何规范使用水产禁药1.了解水产禁药清单:掌握水产禁药的种类和用途,避免使用禁药。
2.选购合法渔药:在购买渔药时,务必查看药品标签、说明书等,确保选购合法、安全的渔药。
3.按照用药规程操作:按照渔药使用说明和兽医建议,规范用药,切勿过量使用。
4.加强养殖管理:通过提高养殖技术、改善水质、加强病害防治等措施,降低水产禁药使用需求。
五、结论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的出台,旨在加强水产养殖业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
广大养殖户应充分认识水产禁药的危害,严格遵守禁药使用规定,规范用药行为。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4cc63e7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8b.png)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1.06•【文号】农渔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深圳市海洋渔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依法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含义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含义及管理范畴,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应按兽药监督管理。
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水产养殖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应按饲料监督管理;在水产养殖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应按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
各地对无法界定的相关产品,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明确。
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一)
![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一)](https://img.taocdn.com/s3/m/a27bea39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cb.png)
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一)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简介•水产禁药使用是指在水产品的养殖、捕捞、加工环节中,违规使用禁止使用的药物的行为。
•水产禁药使用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损害水产品行业声誉,需要严格处罚标准来加以约束和惩罚。
处罚标准分类1.轻微违规•轻微违规是指禁药使用行为属于初次或偶发,并且对水产品质量和公众健康风险较低的情况。
•轻微违规处罚标准包括:–警告通报:相关单位或个人接到警告通报,并要求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资质暂停:对涉事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暂停相关资质,限制其继续从事相关行业。
–经济罚款:对涉事单位或个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用以惩戒和警示。
2.严重违规•严重违规是指禁药使用行为严重危害水产品质量和公众健康,或者屡次违规的情况。
•严重违规处罚标准包括:–恶性通报:公开曝光违规单位或个人的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众通报相关处罚决定。
–暂停生产:对严重违规单位暂停生产,直至整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人员素质等。
–永久封禁:对屡次严重违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或个人永久封禁其从事水产品行业的资格。
处罚执行机构•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执行机构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监督,并与相关部门协作,保障处罚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处罚执行机构可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检测机构等,各具职能,共同形成有效的处罚体系。
处罚标准完善与调整•处罚标准应根据水产品行业的发展和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完善处罚标准需要充分考虑科技进步、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社会经济交流合作的需要,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适用性。
结论•水产禁药使用处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水产品质量和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轻微和严重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警示、处罚和封禁措施,将有效遏制水产禁药使用,促进水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水产养殖三项记录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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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三项记录罚则1. 引言水产养殖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对于满足人们对于水产品的需求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环境污染、饲料浪费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还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了规范水产养殖行为,保护环境和提高养殖效益,制定了水产养殖三项记录罚则。
2. 水产养殖三项记录罚则的背景水产养殖三项记录罚则是针对水产养殖行业中的三个重要环节制定的规章制度。
这三个环节分别是养殖环境、饲料管理和养殖记录。
通过对这三个环节的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水产养殖的效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养殖环境记录罚则养殖环境是水产养殖的基础,良好的养殖环境有利于水产养殖的健康发展。
因此,养殖环境记录罚则的制定对于保护养殖环境,提高养殖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3.1 养殖环境记录的内容养殖环境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水质监测数据:记录养殖水体的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等指标的监测数据,以评估水质的健康状况。
•养殖容量记录:记录养殖场的养殖容量,以确保养殖密度合理,避免过度养殖导致环境恶化。
•养殖环境改善措施记录:记录养殖场采取的改善养殖环境的措施,如增加氧气供应、改善底质等。
3.2 养殖环境记录罚则的执行措施对于未按照规定记录养殖环境的养殖场,可以采取以下罚则措施:•警告:对于首次违规的养殖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其立即整改。
•罚款:对于多次违规的养殖场,可以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根据违规程度和影响程度进行确定。
•暂停生产:对于严重违规的养殖场,可以暂停其生产,直到整改到位为止。
4. 饲料管理记录罚则饲料是水产养殖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饲料管理有助于提高养殖效益,减少饲料浪费。
因此,制定饲料管理记录罚则对于规范饲料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4.1 饲料管理记录的内容饲料管理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饲料投放量记录:记录每次投放的饲料量,以控制饲料投放的合理性。
农业农村部整治水产养殖用兽药等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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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三住/2021.03农业农村部:整治水产养殖用兽药等相关违法行为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要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相关监管职责,压实责任、严厉整治、常抓不懈。
一是加强对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进口、经营及使用等环节管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应当按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无论冠以“X x剂”的名称,均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c二是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的违法行为。
三是在全国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对发现养殖者使用白名单以外的投入品,依法查处或公布可能有质量安全风险的警示。
(资料来源:人民网)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商务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社区消费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快新建改造一批充分兼顾老年人需要的社区便民消费服务设施,按照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两条腿”走路的方式,保障老年人生活需求,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快建设一批集餐饮、家政、托幼、老年人看护等服务于一体的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对现有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进行适老化改造,保留现金支付方式和面对面人工服务,优化智能服务方式,营造老年人友好型消费环境。
《通知》要求,加快发展社区品牌连锁便利店。
支持便利店优化布局,加大门店建设拓展力度,推动便利店进街区、进社区。
鼓励便利店在优化智能服务方式的同时,保留传统现金支付方式,搭载书报经营、代扣代缴、代收代发、家政预约、送货到家等服务项目,提升便民服务的“温度”。
农业部公告第1192号--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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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009.04.23
施行日期
2009.04.23
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1192号
主题类别
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农业部公告
(第11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业经专家审定通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
农业部1192号公告-1-2009
——结束——
【案例】水产养殖户违法添加孔雀石绿,被罚58万并判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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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水产养殖户违法添加孔雀石绿,被罚58万并判有期徒刑10月10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公布了1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南京市建邺区食尚天鲜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鳜鱼(生产日期为2018-06-28)和南京市建邺区元生杰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水库昂刺鱼(生产日期为2018-06-28)这2批次鱼类检出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是一种带有金属光泽的绿色结晶体,溶液呈蓝绿色,肉眼很难辨别。
孔雀石绿作为添加剂主要是为鱼类保活保鲜,但进入人体后其代谢产物具有高毒素、高残留、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副作用,在人体残留时间长,对人体的危害是积蓄式的。
有的人虽然摄入量不多,不会有明显的中毒症状,但当体内孔雀石绿积蓄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引发各种疾病。
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规定,孔雀石绿被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违规添加孔雀石绿,兴化两养殖户被罚58万还坐牢!近日,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
该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被告人姚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谁能想得到,这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是养鱼的个体养殖户。
一个搞养殖的,究竟是犯了什么大罪要去坐牢?昧良心销售毒鱼28万多元被告人冯某某,女,今年49岁;被告人姚某某,男,今年47岁,这两人都是兴化市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份、2017年8月份,被告人冯某某、姚某某明知在鱼塘养殖过程中不能使用孔雀石绿,仍然在其共同经营的位于兴化市某乡的鱼塘中,添加孔雀石绿各1次。
2018年4月经水产部门清塘,二个塘中各类鱼共计64538斤。
经鉴定,二名被告人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值人民币286329.3元(不包含杂鱼)。
两养户被罚58万元并判有期徒刑案发后,被告人冯某某、姚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某、姚某某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
严打养殖用投入品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部公布2021年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执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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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养殖用投入品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公布2021年水产养
殖用投入品执法典型案例
无
【期刊名称】《海洋与渔业》
【年(卷),期】2022()2
【摘要】2021年1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人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指导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积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大案件査办和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兽药等投人品的违法行为。
【总页数】2页(P14-15)
【作者】无
【作者单位】《海洋与渔业》综合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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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管理条例》关于水产养殖户违规用药行为的罚则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移、使用、销毁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药处方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违禁药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