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培训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举行家长学校活动,对家长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工作
3、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4、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
演示完毕,谢谢观看
授课人:李平律师
法 律 小 常 识
01
《民法》
1、民事行为 能力
02
《侵权责任法》
1、侵权归责原 则 2、责任承担方 式
03
《教师法》
1、教师职业思 想品德修养和业务 素质
04
《教育法》
1、教学要求
2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宋炟与长春市清华实验学校、邢瀚文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2018年6月20日9.30分许,长春市清华实验学校学生宋炟等在体育老师处领取 篮球,在操场上争抢篮球时,原告宋炟先接触到篮球,蹲下捡取篮球时,被告邢 瀚文迎面跑来,见已经落后拿不到篮球,遂预踢飞篮球,被告邢瀚文的身体与原 告锁骨接触,致使原告锁骨骨折。 事情发生时学校相关老师并未在场,事情发生后,校方通知原告父母到场,后 原告被送至公主岭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 。
案例二
宋某与长春市绿园区绿园小学身体权纠纷
2017年11月6日,宋某课间去卫生间,同学们打闹把卫生间门推 倒,将正在此门前走过的原告额面部砸伤。绿园小学卫生间门正在 维修期间,门折页尚未及时更换,导致宋某受伤 。
审判结果
事实认定 原告在被告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由于被告 在明知本校下课至上课这一期间的拥挤状
况,而未将卫生间门及时修缮,亦未安排
教师在此期间有效预防伤害,属于被告未
判决结果 一、被告长春市绿园区绿园小学于本判决 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宋某各项损失合计 14984.90元(包括1.后续治疗费4000元、 2.护理费1884.90元、3.营养费1500元4.鉴 定费2600元)5.律师代理费5000元,关于 误工费、补课费、交通费、无合法有效证 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驳回原告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基础知识培训
授课人:李平律师
前言
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重要任务,是 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素质教 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教育为本,增 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坚持以预防为主, 进行文明教育;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 法、懂法、守法。
目录
1 2 3
…… 小法律 …… 小案例 …… 小任务
1
相关法律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 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
一、被告长春市清华实验学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宋 炟医疗费28,341.42元、护理费7,539.6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00元、 营养费9,000.00元、后续治疗费11,000.00元、交通费200.00元、鉴定 费3,000.00元、律师代理费5,000.00元,以上合计64,581.02元; 二、原告宋炟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马艳丽垫付医疗费用 4,000.00元; 三、原告宋炟其他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01
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原告遭受到 人身损害,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04 03
0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十七 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wenku.baidu.com
3
法律风险预防
小任务
1、增强师生法制教育、培养法律意识
审判结果
事实认定 长春市清华实验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准备上体育课,上课前校方既将 篮球发放给学生,但没有按教学内容组织学生作出相应准备及带领学 生活动,以致于学生在上课期间,学生在操场争抢篮球时,被告邢瀚 文用脚踢篮球,致原告锁骨骨折受伤,故被告长春市清华实验学校对 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事实认定 法律依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