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教师公寓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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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商学院教师公寓分配方案
为改善长期住校教职工住宿条件,学院已建一幢教师公寓,为公开、公平、科学、合理地分配公寓住房,特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向“两长”(长期住校、工龄长)“三老”(老领导、老专家、老师)、“两高”(高职称、高学历)、“一特”(特殊贡献)“一双”(双职工)倾斜。
2、此分配方案不适用于外籍教师。
二、申请必备条件
1、已经转正的教职工;
2、长期住校,且每周住校不低于5天的员工;
3、教师公寓不收取房租,只收取水电费(按实际消耗收取费用)。
三、申请方式
(一)有申请意愿的教职工按《积分办法》填写《申请表》核算自己分数,并报处级主管领导处级主管负责核查分数确保分数真实有效处级主管统一报分管副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负责将所辖部门申请者综合排序后报公寓管理中心。
(二)双职工只需积分较高的一人提出申请即可。
(三)两室一厅申请者必须为带小孩、家属常住、且总人数超过4人(含4人)者。
(四)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
校龄分(按工资条校龄津贴每年60元来算,如发放了180元校龄津贴,校龄则为3年)
一年1分,10分封顶。
1、职称分(已已取得的证书为准)(占30分)
(1)助教(含其它类初级职称) 10分
(2)讲师(含其它类中级职称) 15分
(3)副教授(含其它类副高级职称) 25分
(4)教授(含其它类高级职称) 30 分
2、学历分(以已取得的证书为准)(占20分)
(1)专科 5分
(2)本科 10分
(3)硕士研究生 15分
(4)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经历者 20分
(5)博士 20分
3、级别分(不得累加)(占25分)
(1)专员一到十五级(一级为0.5分,每级增加0.5分)0.5分—7.5分;
教师一到十级(一级为3分,每级增加0.5分) 3—7.5分
辅导员一到五级(一级为3.5分,每级增加0.5分)3.5分—7.5分(2)副科级一到五级(一级为8分,每级增加0.5分)8到10分(3)正科级一到五级(一级为10.5分,每级增加0.5分) 10.5到
12.5分
(4)副处级一到五级(一级为15分,每级增加1分)17到20分(5)正处级一到五级(一级为18分,每级增加1分) 18到23分(6)副院级一到五级(一级为20分,每级增加1分)18到25分4、绩效分(占15分)
(1)近两年年终ABC测评有一年成绩为A或B+者,加7.5分。(需人事处提供证明)
(2)近两年年终ABC测评成绩都为A或B+者,加15分。(需人事处提供证明)
5、特别加分项目
(1)双职工加10分
(2)有小孩和老人在校居住的教职工家庭加20分
(3)本人或所带学生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表彰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鼓励奖加1分(没有标注等级的可就高以一等奖计,加分需出示证书,可以累加,10分封顶)
(4)本人获得学院表彰(不含团队奖)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鼓励奖加1分(没有标注等级的可就高以一等奖计,加分需出示证书,可以累加,10分封顶)
公寓管理中心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