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
餐饮经营规章制度(精选16篇)

餐饮经营规章制度(精选16篇)餐饮经营规章制度(精选16篇)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收集整理的餐饮经营规章制度(精选1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餐饮经营规章制度篇11、切行按照指示执行服餐厅经理领导2、餐厅员工班间内工作衣服必须整洁佩戴胸牌、健康证3、任何员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班带包准进入餐厅各组所用餐具、用具、原料及剩饭准带餐厅若发现按偷盗论处5、组与组间搞团结经允许能擅自乱抓用别组用具及原料食物6、餐厅员工自亲属、朋友、闲杂员擅自留客餐厅餐发现提警告清除餐厅7、除本餐厅员工外非餐厅员工进入餐厅8、严防污染冰箱、冰柜熟摆放菜、菜、货架、洗菜池、灶台、墙壁经保持清洁、干净杂物9、注意自身安全准穿拖鞋、背、短裤经检修所用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水锅烫伤及电器击伤10、各组班关掉切水、电源碳火盖防漏火、漏电、漏水11、班间落锁值班员经餐厅主任同意任何准进入餐厅12、值班员认真负责准擅自离岗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投毒餐饮经营规章制度篇2一、每日三餐时间:早餐7:00—8:15,中餐11:30—12:30,晚餐16:30—17:30。
如班集体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就餐,须由班主任提前通知食堂。
二、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拥挤、不插队、不嬉笑打闹。
领到饭菜后一律在餐厅用餐,严禁将餐具带出餐厅。
三、注意用餐文明,餐厅内不得喝酒、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四、爱护餐厅设施,保持餐厅桌面、地面、墙面的清洁,协助餐厅工作人员搞好餐厅卫生。
五、注意节约,不浪费饭菜,吃剩的饭菜要倒入指定的容器里。
六、餐厅工作人员要统一服装上岗,打菜打饭时要戴口罩,工作时态度和蔼,举止文明。
七、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人员健康证》上岗,碗筷及其他餐具要严格消毒。
八、餐厅管理人员要对食品卫生安全层层把关,不得将霉变或过期变质食品加工成饭菜卖给广大师生,一经发现,将按《食品卫生管理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然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2024年餐饮规章制度

2024年餐饮规章制度餐饮业是服务行业中重要的一部分,对公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质量有着直接影响。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餐饮业,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制定2024年的餐饮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对这些制度的详细说明。
一、餐饮企业经营许可证为了保证餐饮企业的合法经营和食品安全,所有餐饮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经营许可证。
申请过程需要提供餐厅的基本信息和各类证明材料,包括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等。
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并开始正常经营。
二、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是餐饮业最为重要的一环。
各餐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加工、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
对于食品的来源必须建立追溯制度,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同时,餐饮企业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卫生管理餐饮企业必须保持厨房、餐厅和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和消毒。
餐具、餐盘和餐具等必须保持干净,消毒处理。
同时,餐饮企业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
四、食品配送和外卖管理随着外卖行业的兴起,食品配送和外卖管理也成为餐饮业的重要方面。
餐饮企业必须选择合格的配送公司,并与之签订正规的合作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
同时,配送和外卖过程中必须保持食品的温度和卫生,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五、食品安全检测和抽检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各级相关部门将定期对餐饮企业的食品进行抽检和检测。
检测范围包括食材的质量、添加剂的使用、食品的加工过程、储存条件和食品的卫生状况等。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餐饮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公示记录,以警示其他企业。
六、公众监督和投诉处理公众对餐饮业的监督和投诉是必要的。
餐饮企业应当在餐厅显著位置公布食品安全投诉电话,并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
对于投诉事项,餐饮企业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对问题进行处理和反馈。
餐饮服务证可证规章制度

餐饮服务证可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管理,促进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有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且须申领餐饮服务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餐饮服务证是一种经营管理许可证,是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的证件。
第四条餐饮服务证的种类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和个人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
第五条申领餐饮服务证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和信息。
第六条餐饮服务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续期。
第七条餐饮服务证的申领、管理和监督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
第二章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第八条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否则不得经营餐饮服务。
第九条申请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厨房、设施设备等条件,并通过相关检查验收。
第十条申请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第十一条取得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
第十二条未取得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冒充他人或假冒伪劣经营。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前,单位应提前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续期。
第十四条有买卖、租赁、转让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内容。
第三章个人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第十六条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人应取得个人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否则不得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申请个人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的个人应接受相关卫生医学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取得个人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的个人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卫生法规,如发现患有传染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接受治疗。
第十九条未取得个人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的个人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否则将面临处罚。
餐饮服务业规章制度

餐饮服务业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标准,保持餐厅、厨房等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制作过程的卫生安全。
第五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依法缴纳税费,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公开菜单、价格等消费信息,不得擅自变更价格或提供虚假宣传。
第七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不得强迫消费或变相消费。
第八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意识。
第九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
第十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及时改进经营行为。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布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餐饮服务业规章制度

餐饮服务业规章制度
第一条,餐饮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
第二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当保证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三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员工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员工素质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
消防设施的完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消防安全。
第五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
场所整洁、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
第六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
顾客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七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
规范经营,防止违法经营行为。
第八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当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工资福利按时足额发放。
第九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餐饮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餐饮许可证安全规章制度

餐饮许可证安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餐饮许可证申领1. 餐饮企业必须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办理餐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经营餐饮服务。
2. 申领餐饮许可证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我们也可以提供餐饮防疫知识、餐饮店的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以及食品安全视频监控技术及无线网络安全技术支持等,同时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 餐饮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要重新办理。
三、餐饮场所经营管理1. 餐饮场所必须符合相关消防要求,安全通道畅通,救援设施齐全。
2. 餐饮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
3. 餐饮场所必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员工,确保食品安全。
4. 餐饮场所必须配备专业厨师,遵守食品加工卫生规范,确保食品质量。
5. 餐饮场所必须配备监控设备,确保经营过程监控可视化。
6. 餐饮场所必须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7. 餐饮场所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销售过期食品。
8. 餐饮场所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四、食品安全管理1. 餐饮企业必须配备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2. 餐饮企业必须购买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卫生规范进行操作。
3. 餐饮企业必须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过程。
4. 餐饮企业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5. 餐饮企业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应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食品安全培训1. 餐饮企业必须定期组织员工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 餐饮企业必须建立员工食品安全考核制度,确保员工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七、监督检查1.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对餐饮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消费者对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权举报,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处理。
3. 餐饮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餐饮经营规章制度

餐饮经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配送服务等。
第三条餐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营养、方便、快捷的餐饮服务。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六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具备食品生产经营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七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八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储存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九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第十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保证食品销售过程安全、卫生。
第十一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十二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内容。
第十三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服务与管理第十四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五条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员工应当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办小餐饮许可证的规章制度

办小餐饮许可证的规章制度
《办小餐饮许可证的规章制度》
一、办理人员资格要求
1. 申请办理小餐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须具备相关餐饮从业资质。
2. 申请人需对小餐饮业务拥有足够的了解和经验。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人需准备好身份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环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2.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合法。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须向当地餐饮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2. 审核评估:餐饮管理部门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对经营场所的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评估。
3. 审批发证: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获得小餐饮许可证。
四、许可证有效期限
1. 小餐饮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持证者需在到期前申请续期。
2. 小餐饮许可证的有效期内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否则将被撤销。
五、管理要求
1. 持证者需严格按照小餐饮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条件从事餐饮业务。
2. 持证者需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
3. 持证者需定期向当地餐饮管理部门报告经营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六、违法处理
1. 对于违法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从事餐饮业务、未按规定经营等,将会受到相应处理,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2. 惩罚决定由当地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做出,并公告通知。
综上所述,《办小餐饮许可证的规章制度》是对小餐饮许可证办理流程和管理要求的明确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小餐饮业的良性发展。
持证者应严格遵守许可证规定,依法经营,确保餐饮安全和卫生,做好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餐饮公司备用)

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餐饮公司备用)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国家相关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对从事餐饮业务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审查、鉴定、摸底、监管和执法的授权凭证。
下面是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
一、餐饮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获得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1、依法设立,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有符合国家和地方卫生标准的生产或经营场地、设施和设备,并且符合环保、用电、用气、用水规定。
3、拥有能够满足所经营的餐饮服务质量的人员组成。
4、具备良好的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配备专业卫生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法定责任。
5、负责人、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员证书。
6、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和稳健的经营能力。
二、申请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相关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表,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副本。
3、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书复印件,房屋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登记所涉及的相关企业信息及已开通的电话、证照等相关资料。
5、从业人员持有的健康证、食品安全员证书及相关证照。
6、卫生审批文件,包括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7、特殊行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三、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1、相关管理机构应在收到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审核结果。
2、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1年以上,由颁发管理机构依据相关规定鉴定及审核之后决定颁发、修改、废止及注销。
3、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到期前30天,相关管理机构应通知申请人进行更新并进行相应的审核。
4、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委托第三方使用。
5、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反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规定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者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
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组织及规章制度.doc

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组织及规章制度7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五病”调离和培训制度一、健康体检及“五病”调离相关要求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建立并执行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并做好记录,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要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相关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接受《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及专业操作技能培训。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从业人员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4、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考试结果等,以备查验。
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一)加工经营场所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
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餐饮店规章制度10条

餐饮店规章制度10条餐饮店是一个特殊的经营场所,为了确保经营秩序、提供安全及卫生的环境,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餐饮店规章制度,提出10条重要规定。
第一条:经营许可证1.餐饮店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否则将不得经营。
许可证必须在餐饮店内公示,并定期更新。
第二条:员工卫生2.所有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清洁、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鞋。
在工作期间,必须洗手并佩戴手套。
第三条:食材安全3.餐饮店必须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新鲜食材。
必须定期检查食材的新鲜程度,并储存和处理食材时遵循卫生规定。
第四条:食品加工与储存4.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包括熟食与生食的分开加工,避免污染。
食品储存必须适宜,按照食品种类和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封装和储藏。
第五条:食品留样5.餐饮店必须留样食品,以备查验,一份留样必须保存至少3天,并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检测。
第六条:卫生清洁6.餐饮店必须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包括餐厅、厨房、洗手间等区域。
清洁用具必须保持清洁,使用时要分开分类,避免交叉污染。
第七条:废弃物处理7.餐饮店必须妥善处理废弃物,包括食材残渣、食品包装、清洁用具等。
废弃物必须分类,按照规定的方式储存和处置。
第八条:员工培训8.餐饮店必须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及卫生方面的培训,包括储存、加工、清洁等方面的规范。
培训内容必须记录,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九条:防火安全9.餐饮店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水系统等。
员工必须定期接受防火安全培训,并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第十条:客户权益保护10.餐饮店必须保护客户权益,提供优质和安全的食品及服务。
如发生客户投诉,必须及时处理,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以上是餐饮店规章制度中的10条重要规定。
餐饮店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食品安全和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
只有这样,餐饮店才能顺利经营,并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口碑。
餐饮规范经营规章制度

餐饮规范经营规章制度餐饮业是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顾客的权益,制定一套餐饮规范经营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食材采购、储存与处理、食品加工与制作、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食材采购餐饮企业的食材采购是经营的基础环节,为了确保食材的新鲜和质量,餐饮企业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与正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合作关系,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资质和合格证明。
2. 食材进货时应检查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供应商等基本信息,并妥善保存进货记录。
3. 严禁购买过期、腐烂或有异味的食材,一旦发现问题食材应及时报废并记录。
二、储存与处理储存与处理环节的规范能够有效保障食材的质量和食品的安全,餐饮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1. 食材储存时应根据不同的食材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并确保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和通风状况符合要求。
2. 严禁将生食与熟食混存,避免交叉污染或食物中毒的风险。
3. 食材在加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处理,如剥皮、洗净、消毒等,确保食材的卫生安全。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食品加工与制作是餐饮企业的核心环节,规范这一环节对保障食品质量和提高企业形象至关重要。
以下是相关规定:1. 食品加工前,厨房内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充分洗手,佩戴发草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2. 确保加工工具和设备的卫生清洁,加工过程中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材。
3. 烹饪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材的熟化程度,确保食品的口感和营养价值。
四、环境卫生餐厅环境的卫生状况直接影响顾客的用餐体验和公众对餐饮企业的评价,以下是相关规定:1. 厨房和就餐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并妥善处理垃圾和废弃物。
2. 厨房内应建立必要的防虫、防蝇、防鼠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3. 餐厅的通风、照明和温度等条件需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用餐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餐饮规范经营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确保食品安全和顾客权益的保护十分重要。
食材采购、储存与处理、食品加工与制作、环境卫生等规范要求的遵守将有效提升餐饮企业的经营品质和形象,也是对公众信任的最好回报。
门店餐饮行业规章制度内容

门店餐饮行业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餐饮行业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门店餐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市场规律,坚持诚信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遵循市场竞争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五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经营。
第六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进行餐饮品牌合作、产品推广等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不得有逃税行为。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九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保证消费者就餐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第十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产品生产、餐饮环境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门店进行卫生检查,确保环境卫生达到国家标准。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三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不得欺骗消费者。
第十四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不得强制消费,不得在无需服务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第十五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或服务不满意,应当及时处理,给予消费者合理赔偿。
第五章经营规范第十六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涉及违法犯罪的活动。
第十七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规则,不得进行价格垄断、恶意竞争等有悖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十八条门店餐饮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和有序,不得存在卫生死角、安全隐患等问题。
江苏省餐饮规章制度

江苏省餐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餐饮业的发展,提高餐饮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第三条江苏省餐饮业是指提供食品、饮料等服务的经营活动。
包括餐馆、快餐店、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场所。
第四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进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第五条消费者在餐饮服务场所消费,有权要求享受优质、安全的食品和服务,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条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规章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消费者在餐饮服务中应当文明用餐,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扰乱秩序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
第二章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十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具备健康合格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定期进行消毒、清洁等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从采购、储存、加工到销售全过程的安全可控。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备专业厨师及员工,保证菜品的制作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认真履行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各类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开展创新服务,提升餐饮服务体验,满足消费者需求。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得出售劣质食品,不得违规经营。
第十七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对店内环境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餐厅环境卫生。
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障第十八条消费者在餐饮服务中享有选择菜品的权利,享有知情权,有权向经营者了解菜品的原料来源、制作工艺等信息。
第十九条消费者在餐饮服务中享有享受服务的权利,应当得到热情周到的服务。
餐饮服务业规章制度

餐饮服务业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从采购到加工、存储、配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合理定价,不得擅自涨价或者以低价诱导消费者后再变相加价。
第五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保持餐厅环境整洁,服务态度热情周到,确保消费者的就餐体验。
第七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遵守健康宣传规定,不得进行虚
假宣传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配合政府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信息。
第九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保障环境卫生,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二、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条件1. 具备与餐饮服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2.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3.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材料1.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2.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平面图及设施清单;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名单及有效健康证明;4. 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身份证明文件;5.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程序1. 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3. 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设施、人员等进行现场审查;4. 核发许可证:审查合格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5. 公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监督管理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2.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从业人员等的日常管理;3.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4. 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本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七、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变更与延续1.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延续申请;2.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有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等变更情况,应在变更发生后3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3. 变更申请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后的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4. 原发证部门在收到变更或延续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或延续手续。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餐饮服务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餐饮服务许可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
餐饮服务分类许可的审查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餐饮服务许可证》受理和审批的许可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餐饮服务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九条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餐饮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餐饮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经营管理,规范餐饮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餐饮企业下属所有餐厅,所有餐厅的经营管理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所有员工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餐饮经营管理规范,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餐厅经营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四条餐饮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方可开展餐饮经营活动。
第五条厨房、餐厅等经营场所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餐厅应建立正规的菜单,并在菜单上标明食品价格,不得饲料价格的欺诈行为。
第七条餐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员工责任意识。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八条餐厅的服务员应礼貌待客,热情服务,提供贴心细致的服务。
第九条餐厅的服务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不可穿拖鞋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服装。
第十条餐厅要求服务员待客用语规范,不得使用粗鲁、不文明的语言。
第十一条餐厅设立投诉箱,接受顾客投诉,并及时做出处理和回复。
第四章经营活动第十二条餐厅应保持食品新鲜,严格控制食品保存期限,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十三条餐厅应监督员工操作规范,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器具。
第十四条餐厅应建立食品毒物检测制度,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五条餐厅应保持环境整洁,不得在营业场所放置杂物,保持场所的通风和明亮。
第五章管理监督第十六条餐厅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餐厅应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经营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餐厅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管理机构进行相关工作。
第六章纪律处罚第十九条对于违反餐饮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员工,餐厅可以给予警告、停职、解雇等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涉及食品安全、影响餐厅形象的违规行为,餐厅将严肃处理,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二十一条对于故意破坏餐厅设施、盗窃、侵占餐厅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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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
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二、食品库房管理制度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七、预防食品中毒制度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八、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十一、粗加工管理制度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说地堆放。
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后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十二、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1.配餐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