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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规程
河北鸿宝◇◇◇◇有限公司
公司组织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求公司组织合理化,以充分发挥生产经营管理的效能,并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组织的合理性和适宜性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公司组织的设计以充分显示和发挥各级(层)管理人员的才能,提高工作绩效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组织的设计坚持遵循目标任务、分工协作、统一指挥、权责对等及精干高效的原则,统一指挥,逐级授权,职权分明及责、权、利相平衡。

第四条各级(层)管理人员的职权包括明示权限、默示权限和不可否认的权限。

(一)明示权限:明确授予的法定权限。

(二)默示权限:又称可推定的权限,给予的行使职务所必要的权限。

(三)不可否认的权限:明确表示,授予从事某项业务活动的权限。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二人,财务负责人一人,必要时可设总工程师及总经理助理若干人。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等协助总经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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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公司依职能划分设置两办、三部和若干分公司,形成直线—参谋制组织形式(公司组织机构图如附图)。

两办:行政综合办公室、企质管理办公室
三部:财务会计部、技术发展部、市场营销部
分公司: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四公司、五公司……
各部(办)视业务需要分设处、室、中心,分别负责办事。

各分公司视业务需要分设科、室、车间或班组,分别负责办事。

第七条必要时公司可设各种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八条公司视业务需要,经总经理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在国内适当的地点设分公司、服务中心、办事处等直线单位。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以及党支部、工会负责人定期召开经营会议,商讨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经营会议对总经理负责。

董事长、副董事长可列席经营会议指导。

第十条各部(办)设经理(主任)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经理(副主任)或助理若干人,协助经理(主任)工作。

第十一条各分公司设经理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经理若干人,协助经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若干人。

第十三条公司职员职务的任免,除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在《公司章程》中已有规定外,均由总经理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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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公司职员职务的聘任期,除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在《公司章程》中已有规定外,均为一年,年终卸任后再聘任,连聘可连任。

第三章职责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部门主管责任制。

第十六条总经理秉承董事会决议及董事长之命,全面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指挥、监督、考核所属职员。

第十七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业务,对总经理负责,并于总经理请假或公出时,由指定的副总经理一人代其行使职务,不指定时,副总经理可互推一人代行。

第十八条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指挥公司财务和会计业务处理。

第十九条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处理公司业务,并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同时请假或公出时,推定一人代理其职务。

第二十条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一切技术方面的业务。

第二十一条各部(办)经理(主任)秉承公司和总经理意旨,并受分管副总经理督导,全面管理该部门业务,并负责指挥该部门的全体员工,考核所属员工的勤隋能劣,并呈报其升迁赏罚。

第二十二条各部(办)副经理(副主任)协助该部(办)经理(主任)处理该部门业务,并于该部(办)经理(主任)请假或公出时代理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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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经理秉承公司和总经理意旨,并受分管副总经理督导,全面管理该分公司业务,并负责指挥该分公司的全体员工,考核所属员工的勤隋能劣,并呈报其升迁赏罚。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副经理协助分公司经理处理该分公司业务,并于该分公司经理请假或公出时代理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各部(办)、分公司职责:
行政综合办职责:行政事务、综合后勤事务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
人事管理、生产服务及信息系统网络的维护和管理。

企质管理办职责:公司发展规则、企业制度建设和方针目标管理;
质量体系管理、产品质量监控及质量奖惩管理。

财务会计部职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成本监督控制。

技术发展部职责:产品开发、设计及工艺、技术和标准化管理。

市场营销部职责: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及销售服务。

分公司职责:物资采购、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和成本管理。

第四章分工与协作
第二十六条各职能部门为业务的归口部门管理,职能划分,工作分工旨在掌握专业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七条各部(办)、分公司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力合作。

任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职责者,应送各有关部门会核后处理。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具有人财物、产供销相应的支配权,各部(办)职能部门只保留服务、协调、考核的职能。

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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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办)、分公司可视实际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核定增减。

第三十条公司依本规程另订办事细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程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附: 公司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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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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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事细则依据公司组织规程第二十条之规定而制定。

第二条:各部(办)、分公司秉承总经理之命受总经理的督导,负责办理本单位的负责事项并指挥和监督所属人员办事。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办)对分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监控和考核。

第四条:各部(办)分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事务交叉或工作必要衔接时,应会同协商处理,意见不同时应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核定。

第五条:各部(办)、分公司科(处)与科(处)之间有不同意见时应经单位主管核定。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依公司组织规程规定,本公司下设如下职能部门:综合办公室、企质管理办公室、市场营销部、财务会计部、工程技术部,受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管辖,分掌本单位主管事务。

第七条:综合办负责公司行政事务、企业文化建设及人事、后勤、计算机管理、生产服务等事项,下设行政文秘处、人事处、生产服务处、后勤事务处、信息系统中心。

具体职责如下:
(一)行政文秘处具体负责以下事务:
1、公司重要性工作报告及上级资料的组织编写事项;
2、公司会议的议程编制、会务安排及记录的整理、印发、保管事项;
3、公文处理程序及相关行政事务处理程序的拟定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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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文的拟稿、审核、签发、打印、发文、催办、归档、销毁等到事项;
5、来文的接收、登记、分发、催办、立卷、归档等事项;
6、上级指令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事项;
7、文稿的缮校事项;
8、公司级行政资料、相关工商登记证书等档案管理及保密事项;
9、泄密案件的调查与处理事项;
10、制印、用印、毁印的管理及介绍信、证明信开具事项;
11、公司印鉴及领导私章的保管及用印事项;
12、公司员工的名片联系制作事项;
13、图书、杂志、报刊的征订、分发及公司邮发事项;
14、公司大事纪的记载及新闻摄影、采写和宣传栏的承办事项;
15、公司内部刊物的编辑及征稿、审稿印发管理事项;
16、组织《公司报》的送稿事项;
17、公司文件资料的打字、复印事项;
18、打字、复印费用的统计、上报事项;
19、打字、复印设备的维护及请修事项;
20、总机话务的接听、准确传达事项;
21、员工文体活动的组织及开展及重大节日活动的筹备事项;
22、公司领导出访事务的安排及公司级领导互访工作的联系、编程事项;
23、宣传、欢迎等标语的制作、悬贴事项;
24、CIS中的视觉识别手段的制作及信息传达事项;
25、来司参观客人的接待、引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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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来宾的欢送及礼尚往来活动的安排事项;
27、公司典礼、宴会的筹办事项;
28、捐献、支援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的组织落实事项;
29、公司外事联络及商洽事项;
30、公司的注册、登记、专利申请等工商事务的配合事项;
31、涉外事件的配合协调处理事项。

(二)人事处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人事制度的草拟、执行、解释事项;
2、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上报事项;
3、人员招聘广告的制作、实施事宜;
4、人才市场实施招聘的组织安排事项;
5、招聘人员的初试、复试事项;
6、向各单位推荐适用的应聘人员事项;
7、试用期员工的组织考评事项;
8、新进员工的公司介绍及相关制度的讲释事项;
9、员工的登记、造册、建档事项;
10、员工工作证的管理及办事处(经销商)工作证的办理事项;
11、大中专毕业生及相关员工的户口办理事项;
12、人事档案管理事项;
13、人事报表编制、人事统计及上报事项;
14、员工的岗位调查和人事结构的分析及建议上报事项;
15、员工的任免、调迁、辞退、考绩、奖惩、差假等审定签字或公布事项;
16、员工薪资的拟定、调整及各项补助费用的审核登记事项;
17、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培训考核事项;
18、员工的资格组织评定、资格证的颁发及晋升审核确认办理事项;
19、人事政策的推行及员工再学习(进修)条件提供的组织事项;
20、公司人才储备工程的筹划及实施事项;
21、员工的考勤卡的发放、登记及考勤的监督、考核事项;
22、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解除管理事项;
23、员工的劳保福利及社会保险管理事项;
24、劳动纠纷的调解及仲裁事项;
25、员工的业绩考评及奖金的建议事项。

(三)后勤处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办公、生活用品的采购、登记、入库、保管、核发工作;
2、办公用房的调配及办公用设备的配置、维护与管理事项;
3、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登记及管理事项;
4、公司基建工程安排与用房的修缮事项;
5、公司生产用或办公用的表格、说明书、有关资料等印刷品的联系、印刷、保管、核发事项;
6、办公、生活用品的库房管理事项;
7、员工的住宿安排及住房调剂事项;
8、员工的宿舍秩序及规范管理事项;
9、员工生活用品及相关设施的配置事项;
10、员工就餐管理及餐食票据管理事项;
11、员工的暂住证、就业证的办理事项;
12、经警队的建设及公司安全管理事项;
13、警卫器械的请购、验收保管事项;
14、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出厂询问、答疑、接待及登记事项;
15、原料及产品进出厂的监点事项;
16、员工涉外事故的参与处理事项;
17员工加值班的配合监督、检查事项
18、公司的用水用电管理事项;
19、公司水电费、电话费、手机传呼费等费用的控制、统计、汇总、报送事项;
20、公司电话传真等通讯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事项;
21、员工生活福利的落实事项;
22、文体娱乐设施的购置及活动场所的管理事项;
23、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器材的购置与日常管理事项;
24、公司的环保、绿化、卫生日常管理事项;
25、员工车辆的组织摆放及管理事项;
26、煤、油等燃料的请购、验收、登记、保管事项;
27、消防器材的备置、检查及维护管理。

(四)信息系统中心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企业内外部IT的收集、整理、发布事项;
2、企业信息简报的编制、宣传事项;
3、公司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及管理事项;
4、计算机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登记、调配事项;
5、各单位计算机购置申请的初审及送批事项;
6、计算机设备的定点购置、联系事项;
7、计算机辅助设备的购置及管理事项;
8、计算机使用情况的日常调查、维护及送修事项;
9、计算机使用管理的监督及考核事项;
10、计算机资源赔偿制度的制定及实施事项;
11、计算机软件应用系统的开发、设计、推广使用事项;
12、计算机网络使用的维护、监管事项;
13、计算机知识培训的计划制订及培训协助事项。

(五)生产服务处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组织公司产销存统计,编制各类生产报表事项;
2、公司生产类报表的分析、建议事项;
3、公司产销存情况的调查、分析及建议事项;
4、公司产销存情况的监督及考核事项;
5、生产公司之间生产纠纷、生产衔接事件的协调平衡事项;
6、员工劳动埋怨的组织调查及解决事项;
7、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事项;
8、公司生产能力利用的研究分析及建议事项;
9、产品准时交货的督促事项;
10、安全文明生产宣传、贯彻执行及检查考核事项;
11、定置管理和6S活动的推广及检查考核事项;
12、工艺纪律的监督考核事项;
13、劳动保护设施的请购及管理事项;
14、劳动定额、消耗定额的分析、建议、草案编写及上报事项;
15、劳动定额、消耗定额贯彻执行、检查考核及修改、完善事项;
16、仓库管理的定期检查及要求整改事项;
17、外购外协件的价格核定和监督执行事项;
18、组织评定合格分承包方的质量保证能力事项;
19、合格分承包方的不定期调研及组织培训事项;
20、合格分承包方的记录、档案管理事项;
21、设备的登记、注册、备档事项;
22、设备状况普查及完好率达标工作的统计事项;
23、设备的技术改造组织事项;
24、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事项;
第八条:企质办负责组织结构规划、规章制度建设、经营目标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公司的计量、理化试验等管理,下设规范管理处、质量监控处、检测中心等职能,具体职责如下:
(一)规范管理处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公司组织结构的规划、职能分配、岗位设置、定员定编事项;
2、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和推行事项;
3、企业管理制度、工作标准、考核标准的制订、监督执行及修改和完善事项;
4、岗位责任制拟制定及监督实施和考核事项;
5、公司年度方针目标的组织制定、展开、监督实施及诊断、考核事项;
6、公司各单位月(季)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事项;
7、深入公司内部调查了解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并参与会诊工作,协助、督促各单位不合格项的整改事项;
8、负责先进管理手段(方法)的试点及推广工作;
9、企业管理性资料的编制及上报事项;
10、企业上等级及产品评优管理事项;
11、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开展及建议的收集、整理事项;
12、合理化建议的组织评定及合理建议的监督实施事项;
13、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资料准备及精神的贯彻落实事项;
14、积极为各部门、分公司提供管理性资料及相关服务的事项;
15、理顺公司管理流程,协调平衡各部门、分公司之间的管理事务;
16、质量方针目标的的草拟及上报审批事项;
17、质量方针目标的展开和组织实施事项;
18、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编制、宣贯、修改、完善及管理事项;
19、质量体系认证机构、产品安全认证机构接洽、预防问、正式评审及复审工作组织管理的事项;
20、对预防问及认证不合格项进行督促整改事项;
21、认证证书的妥善保管事项;
22、公司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组织安排事项;
23、体系内审的考核及跟踪整改事项;
24、内审报告的编写及整改措施的制定事项;
25、企业管理评审组织事项;
26、管理评审报告的编写、汇报及优化企业管理事项。

(二)质量监控处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零部件、在制品、成品的监督、抽查及记录事项;
2、现场使用检测设备的有效性的监督、抽查事项;
3、检验员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事项;
4、生产现场检验状态标识及不合格品控制情况的监督抽查事项;
5、零部件、在制品、成品质量检验记录的汇总、统计、分析及报表填制事项;
6、质量检验记录的汇集成册及建档管理;
7、产品出厂的组织试验事项;
8、产品出厂检验及试验记录的填报事项;
9、产品的出厂确认签字及放行事项;
10、产品出厂合格率、一次交检合格率、监督抽查合格率的统计上报事项;
11、监督抽查记录的统计、分析、建议及报告的编写事项;
12、指导和检查检验员所做的产品检验的原始记录,确保检验记录的正确性;
13、质量例会、质量分析会的组织召开事项;
14、质量信息的分析及整改措施的监督落实、跟踪验证事项;
15、检验人员的培训及考核事顶。

16、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汇报事项;
17、开展全员质量管理活动,配合、指导各分公司组建QC小组;
18、QC小组的登记、注册及成果评选工作的组织事项;
19、组织开展公司质量月活动及相关准备工作的组织安排事项;
20、质量责任制、质量考核等管理制度的组织制定及监督实施、考核事项;
21、质量奖惩、质量索赔工作的开展事项;
22、参与对分承包方质量保证能力的监控事项;
23、参与质量监督抽查及相关质量信息的记录事项;
24、外部质量信息的配合处理及监督整改事项;
25、质量信息的汇总、整改工作的报告事项;
26、内部质量问题的协调、指导、建议及督促整改事项。

(三)检测中心主管公司试验室、计量定、理化室的事务。

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公司计量器具的请购办理事项;
2、在用计量器具的登记、造册及建档事项;
3、计量器具的管理目录和周期表编制事项;
4、在用计量器具的送检、周检的计划制定及实施事项;
5、在用计量器具的检修、维护、保养事项;
6、在用计量器具的领用、报废手续的办理事项;
7、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标识、处理、隔离事项;
8、计量定级、升级达标的申报管理事项;
9、自制检测设备的校准、验收事项;
10、计量网络图的、量值传递图的编制、实施事项;
11、计量器具操作规程的编制及监督实施事项;
12、原材料、辅料、及零部件化学成份分析事项;
13、原材料、辅料、及零部件物理成份分析事项;
14、原材料、辅料、及零部件机械性能试验分析事项;
15、金属材料的金相分析鉴定事项;
16、理化物料的登记、统计、作台帐事项;
17、理化数据记录的分析及反馈事项;
18、不合格品的制止使用建议事项;
19、理化试验结果的报告编写及提报事项;
20、新产品开发的型式试验、鉴定事项;
21、新产品型式试验的数据记录、分析、提供事项;
22、型式试验报告的参与编写事项;
23、产品的监督抽查试验事项;
24、抽查试验的记录、整理、分析及报告的编写及提报事项;
25、产品可靠性达标试验的记录、整理、分析及报告的编写及提报事项;
26、试验设备的请购、维修、保养事项;
27、参与产品质量的分析事项。

第九条:工程技术部主要负责新产品的开发、技术改造、产品的设计及工艺管理、技术情报及标准化管理。

下设设计科、工艺科和科技管理科,具体负责职责如下:
(一)科技管理处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新产品的开发策划及立项事项;
2、新产品开发计划编制、监督实施事项;
3、技术合作事项的研究办理及技改可行性分析事项;
4、新技术的引进及技术改造工作组织实施事项;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事项;
6、产品的采标、贯标及标准化工作管理事项;
7、科技情报及国内外技术资料的汇集、研究、推广事项;
8、技术资料(书籍)的整理、立卷、编目、保管、借阅事项;
9、技术文件的修改及作废资料的处理事项;
10、技术资料的打字、复印、描图、晒图等事项;
11、技术合同(协议)的组织审定、实施事项;
12、科技成果的奖励事项;
13、专利权的调查、研究、申请及保全事项;
(二)设计处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新产品的研究设计及试制事项;
3、设计规范的编制、审核事项;
4、自行设计产品管理事项;
5、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及新产品鉴定事项;
6、老产品图纸的整顿及设计改进事项;
7、试制大纲的拟定及试制总结或技术总结的整理汇总事项;
8、型式试验的组织及报告的编写事项;
9、新材料及材料新用途的研究事项。

(三)工艺处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工艺发展规划的编制、研究事项;
2、产品设计的工艺调研、分析和审查事项;
3、工艺装备的设计和制造事项;
4、工艺装备的验证和工装质量及技术问题的会同协商事项;
5、工艺试验和验证及改进事项;
6、现行工艺的研究改进及更改事项;
7、工艺文件的编制及宣贯事项;
8、工艺文件的监督执行及完善事项。

第十条:营销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营销策划、市场开拓、产品推广、销售资料支持、销售服务等。

下设市场开发片区、业务服务处、综合管理处、柳市营业处、工程公司。

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场开发片区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市场调查研究、市场预测及报告的提写事项;
2、市场细分、产品的市场定位等筹划实施事项;
3、产品的宣传促销及(公司)形象的提升事项;
4、营销网点的建设及渠道开拓事项;
5、营销人员的推荐及队伍建设管理事项;
6、客户、设计部门等公关事项;
7、片区(地方)产品推广会、展览会的组织筹划事项;
8、产品电力入网的筹划及具体公关事项;
9、业务的洽谈及销售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的组织评审事项;
10、建议产品价格调整事项;
11、货款(应付帐款)的催收及业务员业绩奖惩事项;
12、市场情报的收集、分析、传递事项;
13、销售成本分析及竞争对手的研究事项;
14、公司营销规划及目标的完善或修正的建议事项。

(二)综合管理处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及分析事项;
2、顾客投诉、抱怨的协调处理及报告的提写事项;
3、产品质量改进建议的提议事项;
4、客户的建档及走访联络事项;
5、用户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服务事项;
6、客户的技术咨询、技术支持事项;
7、向客户宣传公司产品形象事项;
8、向客户提供相关宣传资料事项;
9、组织产品的“三包”服务和及时上门服务事项;
10、售后服务的工作记录及报告的提写事项;
11、营销费用的统计、分析及建议事项;
12、公司产品的广告策划及广告组织制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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