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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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2003年我国实行人才强国战略以来,为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行业和单位相继采取了多方位的特殊措施,出台了各种各样的奖励政策和多种形式的评价活动。去年某市组织的政府年度奖励评审,要从申报的600项申请中评选出200项左右的一、二、三等奖,评审过程包括一次书面评审和两轮的会议评审,涉及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300余人。
我国目前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评价程序不规范,重形式走过场,没有公信力;评价活动泛滥,质量低下。人才是“干”出来的,不是“评”出来的。但是科技是需要评价的,不评价不行,只是评价体系必须要科学合理。我认为,对于基础性研究,要看人才是不是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是不是发现新的真理或新的规律。对于应用性方面人才的评价,要看他研究成果的质量,技术创造的新方法、新成果在现实中有没有用;看在国际上的承认程度,看以后在技术进步上起什么作用。
现在,各类人才“计划”、“工程”、“项目”等,真是名目繁多,但用处寥寥无几。去年,我曾参加了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发现不少问题,有些单位为了自身荣誉,将多项科技成果堆砌在一人身上,“包装”和“制造”人才,太不正常了。我建议国家要清理各种人才工程、计划,除少数确实发挥了实实在在作用并被广泛认可的以外应坚决制止,并停止设立新的人才计划和工程。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影响力排名前10%的国际一流期刊上发表的中国论文,每两年以45%的速度增长;国内有些大学每年发表的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数量,甚至超过始终位列美国
前五名的名校。不过,我国80%左右的国际论文分布在低被引用区和零被引用区。尽管受关注程度低,但我们科技评价体系依然偏重论文,甚至到了“唯SCI 论”的地步。这一国际普遍认可的学术评价标准正在异化为国内某些人换取学位和职称的捷径。
现在我国对科研成果和人才的评价简单量化,偏重论文,只看重科研成果数量而不注重其质量和科学意义,导致部分科研人员急功近利,还有的为发表论文而交纳“版面费”。这样的论文,大多数没有原创性,毫无价值可言。我觉得,科研人员应该潜心搞研究,淡泊名利,以科学家的良心来从事科学研究。建议国内在有关评比和晋级时把SCI与国内一级刊物结合起来,而且SCI文章必须要有引用,没有引用就不能参评。
因为学科特点和研究方向的不同,评价体系也需要多元化。现在一些年轻人,已经分不清自己努力做实验、作研究,究竟是为了探究科学真理,还是为了发表论文。我认为完善科研评价体系是当务之急,论文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只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而且评价时一定要做到公正客观,摒弃“人情”。
对人才做出的成绩怎么肯定?
背景:目前,我国设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奖项。温家宝总理2003年12月20日签署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两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每年获奖项目总数从原有的800多项减少到不超过400项。
我们讲“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对人才做出的成绩要有所肯定,怎么肯定
呢?就是要对他们作出的贡献给予一定奖励。科技奖励在一定时期发挥了重要的激励作用,但后来科技奖励太多了。所以现在奖励在尽量减少。是不是还要考虑建立评奖追究制度,比方说,某位专家参与的工程获了奖,以后工程出了事故,就要追究他的责任。
除了职称以外,科技界还存在着各种不同形式、不同级别的学术称号,直接或间接地与个人经济利益相关。为了能拿到科研项目和评上高奖,少数科研人员不得不走关系,给回扣,拉人头,使科研这块净土也滋生腐败。现在科技成果物质奖励过滥,部分奖励名目未经科技管理、组织人事和财务部门认真论证。应制定合理、规范的晋升和分配制度,以避免急功近利的短平快行为,从而割断“成果鉴定—成果评奖—职称评审”的利益链。
建议国家取消国家奖励以外的各种政府奖励,鼓励学会、协会设立社会性冠名奖,逐步走向学术成就由同行认可,应用性成果由市场认可。
从卢曼理论看科技人才评价2012年04月30日11:15 来源:《学习时报》提高我国科技创新效率,就要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重视科技人才的选拔与培养,优化科技创新体系中“人”的评价激励机制等问题。面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争论,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尼克拉斯烈卢曼的全社会功能分化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解释的理论依据和分析问题的新视角:在基本实现功能分化的全社会系统中,科技系统必须依照自身特有的规律运行,其他子系统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不能随意干扰科技系统的自治和自我形塑。
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基本认识
科技人才评价是科技评价中不可分割和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我国,不仅具有激发科技人员创造性的作用,实际上是与科技资源分配联系在一起的,还具有科
技资源再分配的重要作用。从卢曼理论视角分析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可获得一些基本认识。
对科技人才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性的扭曲,是人们对评价不满的根本原因。
分析近年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主要不是指标体系的问题,更多的是由于缺乏制度化机制,评价方法、程序等不够科学严谨,评价过程不够公开透明,甚至舞弊等导致的结果不公和资源占有部门权力寻租等负面问题而产生的不满,是对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不尊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自身规律为评价而评价,甚至影响创新等无效评价和过度评价的反感。其根本是由于评价结果不公和带来的利益变化对人们的精神、心理造成了不平衡甚至损害。由于科学系统内部的自我评价被过多的潜规则和不确定的人为因素所影响,人们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对评价公正性的疑问。
我国科技人才及其指标体系反映出的问题根源在于:在 30余年的改革进程中,科技体制,教育体制,人才评价、选拔、培养机制及薪酬制度,人们的价值观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并随之改革、调整和重组,整个社会体制、制度和利益格局处于大分化、大调整的重构过程中,不同利益群体间、社会不同功能系统间原有和新生的规则、秩序相互碰撞、作用、渗透、干扰、重整,全社会各功能系统都处于重新寻找新的定位与秩序的动荡和转型过程中。处于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之下,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不可避免地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一方面,科技和教育系统自我形塑、自我完善过程的动态性、探索性、阶段性,导致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同样具有动态性、探索性、阶段性等特征;另一方面,科技和教育系统由于受到其他系统有形或无形的干扰和干涉,出现违背系统自身运行规律的问题与弊端,扭曲了科技人才评价的本质含义,使评价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