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章程(草案)汇编

合集下载

人民医院专科联盟章程

人民医院专科联盟章程

人民医院专科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专科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扩大专科医疗卫生事业的服务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本联盟名称为“人民医院专科联盟”,简称“联盟”。

第三条本联盟是由本市人民医院及其他相关专科机构组成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联盟的宗旨是:团结协作、共同发展、提高医疗水平,服务人民群众。

第五条本联盟遵循尊重专业、民主协商、平等互利、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联盟的主要领导机构为理事会。

第七条理事会为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联盟会员代表组成。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四年,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理事会主席由全体理事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

其职责为主持理事会工作,领导联盟的各项事务。

第九条理事会设秘书处,由秘书长一人和工作人员若干人组成。

秘书处主要职责是协助理事会主席处理各项事务,并全面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联盟设立监事会,由联盟会员自行推举产生,主要职责是对联盟经济活动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本联盟会员由各相关专科机构派出代表组成,会员数不限,但需经联盟理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一)参加联盟和相关会务活动。

(二)选择联盟任意一个机构进行协作、联合投资、共享医疗设备。

(三)参与联盟的各项决策和管理,有发言权、表决权和选举权。

(四)随时向联盟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章程以及联盟的各项规定,维护联盟的统一、稳定。

(二)积极参与联盟活动,增强联盟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及时缴纳联盟会费。

(四)遵守商业机密保护。

(五)履行联盟委托的任务和职责。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联盟的经费来源:(一)联盟会员的入会费和会费。

(二)联盟机构的经费。

(三)其他与联盟宗旨相关的收入。

第十五条联盟的经费使用原则:(一)保证联盟日常运行和活动所需费用。

(二)用于联盟机构的维护和发展。

(三)用于联盟专科医疗机构的共同建设、装备更新和人才培训。

xx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章程

xx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章程

xx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xx委办发…xx?xx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指理事会,是指按照《xx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通过一定程序派出相关人员组成的,对医共体建设进行规划、监督、指导的常设机构。

第三条xx医共体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医共体管理中心负责制。

第二章理事会的性质和职权第四条性质。

理事会是医共体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管理层选拔任用、医保支付政策、政府投入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监督和指导机构。

在xx医共体理事会直接领导下,组建以xx 医疗中心(集团)的资源为支撑,以全区3家区级公立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区内1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市、区、镇三-1-级联动的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

通过组建医共体,完善区级医院、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加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达到65%,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逐步实现“制度强、服务强”“人民健康水平高、对医改满意度高”的“两强两高”目标。

第五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和批准医共体建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医保支付政策及政府投入等重大事项;(二)听取并审议医共体管理中心工作,检查、监督医共体理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三)提议修改医共体理事会章程;(四)提出终止动议;(五)理事会届满前3 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七条理事会的决策方式理事会以召开理事会会议的方式进行决策,日常工作由理事会办公室及医共体管理中心实施,具体见相应条款。

第三章理事会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xx医共体理事会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理事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联系线区府办副主任、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xx医疗中心(集团)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理事长,区卫计局负责人及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当然理事。

医共体财务管理制度及章程汇编

医共体财务管理制度及章程汇编

医共体财务管理制度(草案)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方案和县域医共体财务运行管理办法,为统一财务并落实医保财务部的监督管理职能,特制定**医院制度:一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等要求,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所有的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经医共体理事会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定的预算。

财务管理中心每年都要结合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预算执行效果进行季度分析和评价,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分配依据。

二收入管理1、各成员单位一切收入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和核算。

挂号、收费实行计算机管理,单位业务收入做到日清月结。

收费员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结算票据于当天缴存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上报结算中心,保证结算收入与HIS系统一致。

2、医疗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医保政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收费票据的管理要建立领用登记、票据核销、规定存档管理办法。

3、医保财务部应加强对医院收入的监管,组织医保、物价人员对建立账簿、款项和实物的定期检查。

三支出管理医院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医共体理事会的事业发展计划,在医共体法人的领导下,各项支出按《预算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资金审批权限,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审核管理。

1、原始凭证的要求。

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有财政部门监制章,盖有原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原始发票必须按规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据实填写,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挖补。

原始凭证上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用途事项和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杜绝白条支付有关费用。

原始凭证后应提供有关审批核算资料、清单、明细单作为附件,对于物资采购的业务须附验收人签字的验收单。

2、资金审批制度。

医共体法人实行授权范围内“一支笔”审批制度,审批人必须严格按医院资金审批制度规定权限执行审批。

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章程(草案)

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章程(草案)

****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根据*《**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由***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管理区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医共体”,下同),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医共体内部各医疗机构间任务明确、权责清晰、优势互补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减少群众外出就医数量,实现就诊率逐年提高的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理事会:理事会是医共体的最高议事机构,对医共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讨论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发展规划;探讨医共体范围内医疗、康复和卫生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负责医共体重大事项的决策。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人民医院院长担任;理事若干名,由医共体内部医疗机构遴选管理、业务专家担任。

第三条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是医共体的常设机构。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单位合作项目的开展,并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

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医院医务科。

第三章职责分工****人民医院:1、定期选派医务人员轮流到基层值诊、查房,做好技术指导;负责提供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免费进修、培训工作,加大对口支援力度,通过合作帮扶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2、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卫生技术人员上下交流;制定上下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做好接转诊的管理服务工作;对基层住院病人提出指导性的治疗方案。

****卫生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诊疗、康复和接转诊管理;承接下转病人的治疗和康复;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完成医共体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在县域卫生规划指导下,对医共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指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其他相关机构共同组成的协作机制,旨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第三条联合体的宗旨是: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联合体的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联合体设立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派出代表组成。

理事会是联合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体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六条联合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负责联合体的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的决策,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七条联合体设立秘书处,由专职工作人员组成。

秘书处负责联合体的日常运营、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保障联合体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联合体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各成员单位的专家组成。

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推动医疗服务的提升和创新。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联合体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有权参与联合体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联合体的成员应当共同维护联合体的声誉和形象,积极履行合作协议,共享资源,互相支持和帮助。

第十一条联合体的成员应当按照联合体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二条联合体的成员应当遵守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第四章合作机制第十三条联合体的成员应当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共享医疗资源、开展技术交流、互派医务人员、开展科研合作等。

第十四条联合体的成员可以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联合体可以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和优化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由多家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协作网络,旨在共同提供医疗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第三条联合体的宗旨是:以患者为中心,提供高质量、安全、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推动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第四条联合体的任务是:整合医疗资源,建立协同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推动医疗质量提升,促进医疗科研和人才培养,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联合体设立联合体理事会,由联合体成员机构的代表组成,负责联合体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联合体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组成,理事长由联合体成员机构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联合体设立秘书处,负责联合体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第八条联合体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不同领域的专业委员会,由联合体成员机构中的专家组成,负责相关专业事务的研究和指导。

第三章职责和权益第九条联合体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开展医疗服务,提供综合医疗服务、专科医疗服务等。

2. 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制定医疗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推动医疗质量的提升和评估。

3. 推动医疗科研和学术交流,开展科研项目和学术会议,促进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4. 开展医疗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5. 开展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推动健康教育和健康宣传,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

第十条联合体成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联合体的决策和管理,共同制定联合体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2. 共享联合体的医疗资源,获得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3. 参与医疗科研和学术交流,共同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4. 参与医疗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5. 参与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共同推动健康教育和健康宣传。

医联体章程 - 六安市人民医院

医联体章程 - 六安市人民医院

六安市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皖政〔2015〕16号)、《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医改办〔2015〕6号)精神和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探索我省公立医院改革的路径,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分工协作机制,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群众就医,初步形成基层首诊、急慢分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机制,加快实现“90%的病人不出县”的医改目标,重点发挥市人民医院医疗救治体系现有的人力、技术、设备优势,优化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满足我市日益增长的健康保健需求。

本着自愿参加、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区域内的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参加,组成六安市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

第二条医联体的宗旨。

医联体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为纽带,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以互助、发展、提高为目的,整合市、县内的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以支付方式为杠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业务指导与合作机制,形成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良性互动局面,让优质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去。

医联体将致力于建设“区域内医疗救治中心”平台,努力提升市、县医疗的整体水平,重点是打通预约挂号、分级诊疗与双向转诊、检验等大型设备检查与结果互认、远程会诊、信息共享等多个绿色通道;建立业务指导、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质量控制考核学科建设和科研协作多个机制。

实现专家共享、临床共享、科研共享、教学共享、利益共享的目标。

第三条医联体的性质。

在市医管办及卫计委的直接领导下,由六安市人民医院牵头组建,是以人才、技术、设备、科研、教学等医疗资源互补与利益共享为基础的、公益性的一体化医疗体系。

人民医院医共同体理事会章程

人民医院医共同体理事会章程

人民医院医共同体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和《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医改办[2015]6号)文件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路径,构建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医共体〃,下同)。

县(市)医院为龙头医院与加盟的成员单位互尊意愿,双向选择,建立县(市)、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医共体实现形式,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医保(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下同座金对医疗服务共同体实行按参保(合)人头总额预算支付等综合改革,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联动发展,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加快实现"90%的住院病人不出县”的医改目标,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理事会:理事会是医共体的最高议事机构,负责在区域卫生规划原则指导下,对医共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讨论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发展规划,并报医管会备案;探讨医共体范围内医疗、康复和卫生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实行以经营、管理、医疗、康复和卫生为纽带的合作方式;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医疗服务质量交叉检查;发动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负责医共体重大事项的决策。

医共体实行在市医管会、卫生局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

理事长每届任期5年,设理事长1名,由市医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原则上由市医院副院长,医共体协作医疗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理事由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遴选部分管理、业务专家担任。

第三条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是医共体的常设机构。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单位合作项目的开展,并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共同体章程汇编

医院共同体章程汇编

******中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目标。

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皖政办〔2015〕16号)和省医改办、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等部门共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合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医改办〔2015〕6号)及《***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5〕41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我市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分工协作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共动发展,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加快实现“90%的住院病人不出县”的医改目标。

第二条医共体的宗旨。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基点,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协作为纽带,让优质专家资源下沉到基层,实现明光市中医院医共体内部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等,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水平,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条医共体的性质。

在***市医共体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市中医院牵头,***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镇卫生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组建“***市中医院医共体”。

指导医共体成员单位,发挥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形成人才、技术、设备、科研教学等医疗资源互补与共享。

各成员单位原有的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市中医院XXX分院”牌子。

其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村卫生室管理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联合体的名称为“XX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

1.2 目的:联合体旨在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患者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

1.3 组织形式:联合体为非营利性组织,由多家医疗机构自愿组成,共同参与联合体的运作与管理。

二、组织结构2.1 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医疗机构、医生、护士等医疗服务人员。

2.2 联合体理事会:联合体设立理事会,由各成员机构派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联合体的整体决策、规划和监督工作。

2.3 联合体秘书处:联合体设立秘书处,负责联合体日常运作、协调各成员机构之间的合作事宜,以及协助理事会工作。

三、联合体的职责和权益3.1 促进合作:联合体致力于推动成员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共同开展医疗服务、科研、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3.2 提高医疗质量:联合体鼓励成员机构共享医疗资源,开展合作研究,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提高医疗质量和疗效。

3.3 优化资源配置:联合体通过合理规划和协调,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成本。

3.4 提供综合医疗服务:联合体致力于为患者提供综合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方面。

四、成员机构的权益和义务4.1 权益:联合体成员机构享有平等参与联合体决策、资源共享和合作发展的权益。

4.2 义务:联合体成员机构应积极参与联合体的各项活动,遵守联合体的章程和决议,共同推动联合体的发展。

五、联合体的运作机制5.1 决策程序:联合体的决策采取多数表决原则,理事会成员有权参与决策,决议以简单多数通过。

5.2 资金管理:联合体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由联合体秘书处负责管理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5.3 信息共享:联合体鼓励成员机构之间进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的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医疗知识和技术的共享与传播。

六、联合体的退出与解散6.1 退出程序:任何成员机构有权向理事会提出退出联合体的申请,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退出联合体。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依法设立本医疗联合体。

第二条本医疗联合体的名称为“XX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由XX医院、XX医院、XX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联合体。

第三条联合体的宗旨是:协同发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联合体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医学科研、人才培养、健康管理、医疗信息化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联合体设立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派出代表组成,理事会是联合体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设主席团,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联合体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联合体设立秘书处,负责联合体日常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第八条联合体设立专业委员会,由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专家组成,负责指导和推动联合体的专业工作。

第九条联合体设立监事会,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监事组成,监事会对联合体的财务和运营进行监督。

第三章业务合作第十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按照合作协议,开展业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技术合作、病案资料共享、医疗设备共享等。

第十一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的优势和特长,开展专科合作,形成特色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共享和互通。

第四章资源共享第十三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交流,促进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十四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建设和维护医疗设施和设备,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五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实现资源优势互补。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按照联合体的规定,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措施。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联合体的财务收支独立,财务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联合体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按照约定,按时缴纳会费和其他费用。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

医疗联合体章程一、总则医疗联合体是由多家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合作组织,旨在提供协作、协调和整合的医疗服务,以提高患者的医疗质量和满意度。

本章程旨在规范医疗联合体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和成员间的权责关系,确保联合体的顺利运行。

二、组织结构1. 联合体成员:本联合体由以下医疗机构组成(以下简称为“成员机构”):- 医疗机构A:位于XX市,拥有X床位,提供X种专科服务,是本联合体的发起机构之一。

- 医疗机构B:位于XX市,拥有X床位,提供X种专科服务,是本联合体的发起机构之一。

- 医疗机构C:位于XX市,拥有X床位,提供X种专科服务,是本联合体的发起机构之一。

2. 联合体理事会:联合体设立理事会,由各成员机构派出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联合体的决策和管理,每个成员机构有一票表决权。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主持。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联合体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

- 监督各成员机构的履职情况,确保联合体的目标得以实现。

- 审议和批准联合体的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

- 选举产生联合体的管理团队成员。

3. 联合体管理团队:联合体设立管理团队,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管理团队负责联合体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制定和执行联合体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 协调成员机构之间的合作事宜,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 监督和评估联合体的运行效果,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三、联合体运营1. 服务内容:联合体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临床医疗服务:提供综合医疗服务、专科诊疗、手术治疗等。

- 医疗技术支持:提供检验、影像、病理等医疗技术支持服务。

- 医疗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 医疗研究与教育:开展医学研究和临床教育,提升医疗水平。

2. 服务流程:联合体成员机构之间应建立协作机制,确保患者在不同机构之间的转诊、转院等流程顺畅,具体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患者转诊:当一家成员机构无法提供特定服务时,可以将患者转诊至其他成员机构进行进一步诊疗。

XXXX县人民医院章程(理事会版)

XXXX县人民医院章程(理事会版)

XXXX 县人民医院章程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总则宗旨和业务范围党的领导举办单位理事会第一节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第二节理事第三节理事长第四节理事会会议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管理层监事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信息公开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第十一章章程修改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医院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名称是 XXXX 县人民医院。

第三条本医院事业单位类型是公益二类。

第四条本医院住所是 XXXX 县龙城街道西林路1号,XXXX 县龙城街道迎宾路891号。

第五条本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津贴。

第六条本医院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536.00万元。

【注:出资主体多元化的单位,可增加条款载明出资者、出资方式、金额等】第七条本医院的举办单位是 XXXX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第八条本医院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XXXX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九条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

在功能定位上主要包括: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第三章党的领导第十条加强党组织建设。

党组织强化对本医院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落实管党治党依法办院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医院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第十一条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医院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凡涉及本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未经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不能提交理事会决策。

理事会章程草案内容

理事会章程草案内容

理事会章程草案内容以下是一份理事会章程草案的可能内容,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运作,保障会员权益,加强管理,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会员第二条:本理事会由合法注册的会员组成。

第三条:会员享有参与理事会决策、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理事会章程,维护理事会形象。

第三章:理事会组织结构第五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理事会主席团、秘书部等组成。

第六条:会员大会是理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决策。

第七条:理事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管理和执行会员大会决策。

第八条:秘书部负责理事会日常管理和协调各工作部门工作。

第四章:会员大会第九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主席团召集。

第十条:会员大会议题包括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选举等。

第五章:理事会主席团第十一条:理事会主席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第十二条:理事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实施会员大会决策、管理理事会日常工作等。

第六章:秘书部第十三条:秘书部负责办理理事会文件、记录会议纪要、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第十四条:秘书部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十五条:秘书部具体工作职责由理事会主席团制定。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理事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预算编制等。

第十七条:理事会财务必须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第八章:章程修改与解散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会员大会的表决。

第十九条:解散理事会必须由会员大会经过四分之三以上会员表决通过。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理事会。

医疗联合体章程范本

医疗联合体章程范本
2.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a) 监督联合体的财务活动和理事会的工作;
b) 对理事会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c) 检查联合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d) 对联合体成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 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 联合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a)平等参与联合体各项活动的权利;
b) 使用联合体资源,享受联合体提供的服务;
本章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联合体的组织和行为,保障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成员单位应当认真遵守本章程,共同推动联合体的健康发展。
c) 审批联合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
d) 审议联合体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
e) 决定联合体成员的加入和退出;
f) 审批联合体的合作项目和重大投资;
g) 决定联合体的内部管理架构和人事安排;
h) 处理联合体其他重大事务。
第七条 理事会会议
1. 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召开。
c) 对联合体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d) 联合体内公平竞争,共享联合体成果。
2. 联合体成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a) 遵守联合体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b) 维护联合体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c) 履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d) 按照规定缴纳会费,承担联合体运行成本。
第十条 联合的财务管理
1. 本联合体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联合体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3. 联合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不得分配给成员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
1. 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联合体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医院
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根据*《**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由***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管理区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医共体”,下同),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医共体内部各医疗机构间任务明确、权责清晰、优势互补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减少群众外出就医数量,实现就诊率逐年提高的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理事会:理事会是医共体的最高议事机构,对医共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讨论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发展规划;探讨医共体范围内医疗、康复和卫生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负责医共体重大事项的决策。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人民医院院长担任;理事若干名,由
医共体内部医疗机构遴选管理、业务专家担任。

第三条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是医共体的常设机构。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单位合作项目的开展,并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

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医院医务科。

第三章职责分工
****人民医院:
1、定期选派医务人员轮流到基层值诊、查房,做好技术指导;负责提供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免费进修、培训工作,加大对口支援力度,通过合作帮扶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2、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卫生技术人员上下交流;制定上下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做好接转诊的管理服务工作;对基层住院病人提出指导性的治疗方案。

****卫生院:
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诊疗、康复和接转诊管理;承接下转病人的治疗和康复;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完成医共体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在县域卫生规划指导下,对医共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五条研究和解决医共体管理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遵守医共体章程、执行医共体理事会决定,完成医共体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对医共体提出意见或建议,向管理区卫计局报告医共体运转情况。

第八条 ***卫生院加挂“****医院****分院”的牌子。

第九条遵守相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医共体成员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共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经医共体内部讨论一致通过并报***卫计局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对本章程的所做的修改,须经医共体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医共体理事会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