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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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研究
当前农用土地资源安全问题,是国家安全的重要课题。因此,对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的现实意义、评估原则的确立,以及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等进行探讨,提出了一些新观点。其中,首次提出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的可持续发展原则、生态系统平衡原则和环境优化原则,首次系统地分析了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评估指标的选择、结组、分布和运用等问题,旨在为制定农用土地资源安全保障措施提供新的依据。
标签:可持续发展;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评估
1引言
农用土地资源安全,是土地资源安全最重要的突出问题。当前,农用土地资源安全与否,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生产安全,以及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本文对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的现实意义、评估原则和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等进行新的探讨,旨在为制定农用土地资源安全保障措施提供新的依据。
2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的现实意义
所谓农用土地资源安全,是指农用土地资源在满足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需要的状况及其能力。如果从可持续发展视角上考察,就是指农用土地资源在满足当代人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获取的同时,又不损害后代人继续利用和开发土地资源的供给能力。具体而言,农用土地资源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即农用土地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和管理安全。
对农用土地资源安全的评估,主要对上述农用土地资源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和管理安全等四个方面的评估,准确掌握评估目标地区农用土地资源的数量与质量,及其土地资源的生态状态和开发利用的效果。因此,对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进行评估,其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为科学制定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提供新的依据
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因此,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的制定,必须准确掌握当前农用土地资源的数量状况、质量状况、生态状况和使用权状况。要掌握上述状况,就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对土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析,其中特别是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强度、结构、效益以及分布状况进行详细分析,然后作出正确的评估。只有对农用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估,才能为政府部门制定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提供科学的数据及相关依据,才能保障各种规划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才能更好地确保农用土地资源有效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使农用土地资源为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2为农用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和适度开发提供新的依据
对农用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适度开发,必须全面地掌握农用土地的气候条件、土壤类型、植被再生规律、地质结构、水文状况和经济属性等方面的真实情况。这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优化配置农用土地资源,才能实现有序的开发与利用,尽量减少或避免不安全因素的出现,才能保障最佳的安全使用。为此,必须对土地资源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进行评估,为综合利用和适度开发提供新的科学数据。在农用土地资源总量既定的前提下,要使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提高农用土地循环经济效益,提高单位面积的产业率。然而,要实现农用土地最佳循环使用效益,就必须弄清楚土地资源的多宜性和限制性,以及土地质量的区间差异性。因此,必须对农用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评估,掌握土地资源多宜性和限制性的特征及其相关数据,找到最为适宜的用途,从而做好循环利用与开发,获取最佳的循环经济效益。
2.3为保护农用土地资源生态系统提供新的依据
农用土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可分为直接生态价值,间接生态价值,选择生态价值和存在生态价值等。此外,它还包括生态系统产品价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以及将来利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农用土地资源生态系统具有自身调节和补偿的功能,通过自身调节和修复,抵制环境和生物数量变化对农用土地资源生态系统的影响,保持自身的协调和稳定。
通过对农用土地资源生态安全的评估,就可以对其生态系统的价值和功能得到科学、准确、合理的界定,并作出实事求是的正确判断,从而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农用土地资源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增强抵御环境的干扰和恢复能力,保持其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该系统的良性循环,远离“非平衡”的边际。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农用土地资源生态价值与功能的持久,实现其生态安全的持久性。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农用土地资源生态安全的评估,才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揭示其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数据库线性走势。
3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评估原则的确立
过去,许多学者认为科学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和生产性原则,是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的三大原则。本文认为这并不是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的三大原则,而是土地资源安全评估最起码的基本要求。
科学性,不仅是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的基本要求,而且是一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起码要求,它并不能体现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的特殊性和目的性。综合性,是研究多元因素和指标体系的基本要求,因为在多元因素作用下必须用多项指标进行评估和检测,因而是研究土地资源安全评估最起码的要求,但它并不能反映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的方向和评估的重点。生产性,是土地资源的基本属
性,但它并不能反映出土地资源是否安全。也许生产性能从某一个侧面反映出投入产出的效益性,但效益性与安全性是土地资源的两个不同的命题,因而不能混为一谈。
综上所述,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特别是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评估,必须以“安全”为目标进行评估,而不在科学性、综合性和生产性这一层面上,而是在这一层面基础上全面揭示出农用土地资源的安全问题。
考察与评估农用土地资源的安全,必须从土地资源利用、开发和保护的可持续性、生态平衡性和环境优化性去考量。因此,农用土地资源安全的评估及其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生态系统平衡原则和环境优化原则。3.1可持续发展原则
农用土地资源能否可持续利用,如何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开发,以及可持续地保护土地资源,这是土地资源安全的核心问题,也是农用土地资源安全评估的目标。
可持续发展,不仅是研究农用土地资源安全的指导思想,而且是衡量农用土地资源是否安全的最高标准,也是研究农业土地资源安全问题的行为准则。
农用土地资源安全的实质,就是农用土地资源不仅要满足当代人获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源的需求,而且不损害后代人持续获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求。或者说,既要满足当代人利用和开发土地资源的需要,也要保障后代人继续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的供给。这是衡量农用土地资源安全的最高标准和行为准则,也是保障农用土地资源安全的最高目标。
在评估农用土地资源安全系数的实际工作中,如果仅从当前农用土地资源产出率和利用效益来看,土地资源可能是安全的。但是,如果从未来继续利用和开发的角度来看,土地资源过度开发和盲目开发,会导致土地资源利用效益下降和土地产品生产力的衰退,因而土地资源则是不安全的。因此,仅从当前的利用效益和产出率去考察土地资源安全,不仅毫无意义,而且会掩盖土地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只有立足于现状,着眼于未来,才能设计出科学评估农用土地资源安全的指标体系,揭示其安全的隐患,采取有效调控措施,保持农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2生态系统平衡原则
评估农用土地资源的安全,既要评估土地资源的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更重要的是评估土地资源的生态安全。这是因为,土地资源生态安全不仅是土地资源数量和质量安全的基础,而且也是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生态安全,其它安全就会失去依托,因此,生态安全评估至关重要。
土地资源的生态系统,主要包括土地水分循环系统、土地营养循环系统、土地能量循环系统和土地生物循环系统等。其中,水分循环系统又包括人工水分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