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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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舟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方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舟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方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舟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和2010年舟山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舟政办发[2010]73号【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5.03【实施日期】2010.05.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舟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和2010年舟山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10】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舟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2010年舟山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把“项目推进年”和“企业服务年”活动作为“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认真抓好落实,克难攻坚,加快推进重大项目,优化服务,千方百计帮扶企业,努力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一○年五月三日2010年舟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坚持科学发展、融入大桥时代”为主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围绕大平台建设、大产业提升、大项目推进和大企业培育等目标,把“项目推进年”活动作为“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落实任务,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切实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全市“项目推进年”活动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列入省、市、县(区)重点建设计划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或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建设项目。

全市“项目推进年”活动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410亿元。

其中,定海区158亿元(区本级70亿元),舟山经济开发区25亿元,普陀区90亿元,岱山县55亿元,嵊泗县82亿元。

区发改局投资科述职述廉报告

区发改局投资科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________ 区发改局投资科述职述廉报告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7 页区发改局投资科述职述廉报告xx年普陀区发改局投资科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按照xx工作计划,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科室职责,积极发挥宏观管理、参谋服务、协调实施职能,组织落实xx科室职能工作目标,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

今年以来,通过强化协调服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投资结构,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呈现较快增长态势。

到11月底止,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75亿元,同比增长9.5%。

全年预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以上,超额完成年初区人代会提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进一步发挥了投资对全区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项目投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根据省政府出台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听证、审查等制度,对沈家门滨港路西段高架工程等进行了听证、审查,并制定了普陀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和完善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等基础工作。

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和网上备案管理。

三、加强重点项目管理,进一步增强重点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1、做好重点实事项目的前期工作。

认真编制xx普陀区政府投资项第 2 页共 7 页目xx建设计划、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同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下达了xx年136项政府投资项目xx建设计划、10项政府实事项目和49项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12•【字号】舟政办发〔2021〕36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1〕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2日舟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0〕43号)、《浙江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营商环境最优市建设,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实施宏观政策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相结合,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一)贯彻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1.根据上级对财政直达资金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梳理汇总直达资金精准落地项目,确保直达资金精准高效落地。

(市财政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迭代升级电子税务局,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

严格贯彻落实各级降费减负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缓征收费和基金的政策按规定执行到位。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4•【字号】舟政办发[2009]113号•【施行日期】2009.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09】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舟政发〔2009〕5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做好任务、责任的细化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200亿美元,年均增长不低于15%,对地方贡献度进一步提高。

累计实际利用外资6亿美元,完成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4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占整个贸易出口的比重有显著提高。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协助单位:市经贸委、各县(区)政府。

(二)建立和提升七大基地,争取建成六个经济功能区。

1.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和国家水产品出口基地。

创建船舶工业和水产品加工业两大国家级出口基地,争取国家对基地在技术创新、平台搭建、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协助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

2.国家大宗物资进口基地。

积极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努力打造国家油品、化工品、煤炭、矿砂、粮食等能源和原材料进口基地,并着力培育相关交易市场,尽快形成油品、化工品交易市场,做大船舶、船用品、水产品交易市场。

责任单位:舟山港务局、舟山港务集团。

协助单位:市外经贸局、市口岸办、舟山海关、舟山边检站、舟山检验检疫局、舟山海事局、嵊泗检验检疫局、马迹山边检站。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1〕6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1〕6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能分工(一)市发改委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审批、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组织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统筹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结决算审核、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市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稽查。

市政务服务办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港航和口岸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二、计划管理(二)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发展规划,提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初步意见,由市发改委组织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评估后列入项目储备库,并编制设立项目前期经费,列入前期计划的项目方可安排前期经费,开展前期工作,完成后进入项目审批程序。

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从前期计划内选取,由市发改委分别会同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衔接政府年度预算、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编制综合性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建议,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旅游重点项目进度计划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旅游重点项目进度计划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旅游重
点项目进度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14
•【字号】舟政办发[2011]28号
•【施行日期】2011.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旅游重点项目
进度计划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舟政发〔2009〕2号)精神,经研究确定2011年度市级旅游重点项目,现将《2011年度市级旅游重点项目进度计划》予以印发。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指导,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6•【字号】舟政办发〔2024〕13 号•【施行日期】2024.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舟政办发〔2024〕13 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舟山部分)责任分解》《2024年市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舟山部分)任务分解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6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徐仁标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2. 实施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属各国有企业(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3. 强化政府债务风险动态评估和监测预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二、毛江平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力争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能源指标完成省定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海洋经济局、市港航和口岸局2. 加快推进金塘原油储运基地项目、新奥LNG三期等项目建设,全年新增油品罐容26万方、LNG罐容88万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金塘管委会3. 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深化产业链共建、科创协同、民生幸福圈建设,加快引入优质资源。

持续推动浙沪合作,加快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建设。

做深做实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嵊泗县政府4. 探索建立人才和科技项目融合贯通机制,遴选落地“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人才(团队)40个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万人以上。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暂停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舟政办发〔2016〕108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暂停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舟政办发〔2016〕108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暂停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暂停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舟政办发〔2016〕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五个文件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对《舟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予以暂停执行,对《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两个文件予以废止。

一、决定修改个别条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舟政办发〔2012〕72 号)第十二条第(四)项“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需要调阅、查询、复制有关材料的,公安、工商、住建、国土资源、海事、边防、医疗卫生、档案等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指派通知书、介绍信,配合提供有关材料,并免收一切费用”,修改为“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需要调阅、查询、复制有关材料的,公安、工商、住建、国土资源、海事、边防、医疗卫生、档案等有关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指派通知书、介绍信,配合提供有关材料,并免收相关费用”。

(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舟政办发〔2013〕43 号)删去第二十四条“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件,直接下达《督办通知单》,按领导批示要求限期整改。

在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又无特殊原因的,报请市委、市政府追究相关责任”。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政府工作要点和2009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政府工作要点和2009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政府工作要点和2009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3•【字号】舟政办发[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政府工作要点和2009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的通知(舟政办发【2009】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09年度市政府工作要点》和《2009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挑战前所未有,但也是蕴含重大机遇的一年。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省委“两创”总战略,围绕提升“三大”定位、推进“四海”建设,坚持“增长为先、转型为本、创新为魂、民生为重、稳定为基”工作主线,在积极应对上出实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开创大桥时代舟山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对市政府确定的工作要点和实事项目,各地各部门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逐级落实,做到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人员、措施要求“四明确”;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协调的任务,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完成相关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不断创新督查方式,建立健全跟踪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加强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任务落实。

市政府将建立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市属各单位年度职能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市政府2009年工作要点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2009年工作部署及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今年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省委“两创”总战略,围绕提升“三大”定位、推进“四海”建设,坚持“增长为先、转型为本、创新为魂、民生为重、稳定为基”工作主线,在积极应对上出实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大桥时代舟山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5•【字号】舟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舟山市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2024—2026年)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5日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世界一流强港、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重要作用,提升航运金融发展水平,促进我市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舟山海洋经济特色,强化港口、航运、物流、临港装备制造与金融等融合发展,紧紧围绕世界一流强港、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金融需求,以航运金融发展支持航运产业发展,以航运产业发展带动航运金融发展,不断提升舟山航运产业发展能级。

二、工作目标(一)航运金融总量不断扩大。

航运产业链相关企业的银行融资规模保持较快增长,融资增速保持15%以上,到2026年底,全市航运产业链银行融资余额力争达到460亿元以上;航运保险保障金额达到6800亿元以上,航运保费突破5亿元;融资租赁机构船舶海运类资产余额8亿元以上;全市融资租赁机构银行融资余额23亿元以上。

(二)航运金融质量不断提升。

航运产业链相关企业融资结构持续优化,股权融资及债权融资规模稳步提升。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10•【字号】舟政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发〔2022〕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舟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10日舟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共九个方面45项政策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14号),在落实好我市“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支持措施(8项)(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加快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退税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落实新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加大退税资金调度力度,实现应退尽退。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严控和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提高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水平,集中财力支持“三保”等重点领域。

建立健全结余资金定期清理回收机制,对年度执行中确实不需使用或执行进度严重滞后的资金,按规定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等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开展创四优育百强行动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开展创四优育百强行动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开展创四优育百强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0•【字号】舟政办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开展创四优育百强行动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1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开展“创四优、育百强”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舟山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开展“创四优、育百强”行动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质量强市建设,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保障作用,促进舟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起,开展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强市“创四优、育百强”行动,即:开展质量管理创优、质量品牌创优、质量惠民创优和质量安全创优的“创四优”行动,并经过五年的努力,在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领域培育质量管理强、质量品牌强、质量惠民强和质量安全强的“百强质量标杆企业”。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大质量的工作理念,围绕质量强省、质量强市战略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和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强化企业在质量强市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体、社会共推”的质量建设格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通过开展“创四优、育百强”行动,强化企业在质量强市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开展质量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引导企业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的转变。

(二)通过开展“创四优、育百强”行动,在部门质量工作中树立全程的质量观,实现由过程监管向质量建设的转变,实现质量强市工作从突击、短期、分散向常态、长效、综合的根本转变,促进全市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领域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07•【字号】舟政办发〔2023〕51号•【施行日期】2023.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7日舟山市“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为贯彻落实全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打造现代海洋制造业强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以“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为主要抓手,着力重塑制造业政策体系,统筹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创新强工六大行动,加快构建形成“155”制造业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由石化和新材料1个核心产业引领,船舶、水产、海洋电子、清洁能源及装备、现代航空5个主导产业支撑,螺杆、汽配、石化装备、船舶配件、粮油加工5个特色产业构成的“155”制造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左右,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10万元/人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4万元、亩均增加值达到171万元,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0%,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8件。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9•【字号】舟政办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1〕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全市整治提升低效企业任务表(2021年)2.全市重点整治低效区块任务表(2021-2023年)3.全市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任务表(2021年)4.全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任务安排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9日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和产业升级,根据建设“四个舟山”、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的总体要求,2021-2023年我市将重点推进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提升资源要素产出效率。

现就加快推进全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坚持企业主体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三年规划和分阶段实施相结合,突出改造低效区块和盘活低效用地,集聚发展优势产业、优质企业,激发全市产业升级和动能转换新活力。

(二)提升对象。

1.低效企业。

按照省“亩均论英雄”评价标准,除民生类、公益类企业、保护期内新供地企业和“小升规”企业外,全市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的工业、服务业和港口物流等企业,亩均税收以上年度统计核实数为准。

2.低效区块。

低效企业或“低散乱”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块,以及现有企业不符合城市规划布局调整的区块。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30•【字号】舟政发〔2018〕33号•【施行日期】2018.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发〔2018〕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事项目录2. 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舟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30日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针对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痛点堵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

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港航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港航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环节体外无循环,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工业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舟政办发〔2018〕69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工业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舟政办发〔2018〕69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工业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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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工业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8〕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8年全市工业发展重点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扎实成效,推进全市工业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结束——。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开展破解难题大行动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开展破解难题大行动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开展破解难题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舟政办发[2011]146号【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9.09【实施日期】2011.09.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开展破解难题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11】1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市委总体部署,经研究,制订《舟山市人民政府开展破解难题大行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开展破解难题大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解放思想、两创四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从8月下旬开始,集中4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破解难题大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在市委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坚持发扬“两创四敢”精神,突出实践特色,带头改变作风,直面矛盾、走进困难,深入研究当前舟山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梳理一批急需突破的热点、难点工作,由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着力争取一批事关新区长远发展的优惠政策,着力破解一批当前影响和制约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一批新区起步阶段至关重要的重大项目,为顺利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内容根据市委“解放思想、两创四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市政府围绕新区建设和确保全年经济社会目标实现这两大任务,梳理出一批新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根据市政府领导班子分工,分别牵头负责破解或落实。

(一)围绕新区规划建设,突破一批重点工作。

新区建设是当前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按照市政府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立说立行、边谋边干,扎实推进新区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1.抓紧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和咨询工作。

(马国华常务副市长)2.加快新区空间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与新区发展规划的衔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9日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提升资源要素产出效率,有效提高我市经济密度,现就全面开展亩均税收低于2万元企业(以下简称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强化“腾笼换鸟”理念,坚持企业主体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综合施策和分类指导相结合、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全面实施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提质增效和规范升级,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全面摸排全市亩均税收低于2万元企业,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块,在工业、服务业和港口物流业领域,依法确定一批重点提升和关停拆除企业;以点带面,推进全区域低效企业整体效益提升。

2.依法依规,分类施策。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企业类别,结合规划布局,针对不同企业制订一企一方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等方法,分类施策,规范提升企业亩均效益。

3.腾笼换鸟,确保成效。

以提升资源产出效益为出发点,帮助企业加快改造提升,腾笼换鸟,对产出效益低且提升无望的低效企业和“僵尸”企业,科学制定处置方案,依法予以清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6.02.10•【字号】舟政办发〔2006〕21号•【施行日期】2006.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舟政办发〔2006〕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六年二月十日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以及竣工验收程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级政府下列资金进行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三)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虽不利用上述资金,但土地使用权通过行政划拨取得的项目也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由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并经市发改委组织咨询论证后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第四条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要领域发展规划和政府投资中长期计划的要求,提出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建议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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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舟政办发[2012]93号
【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14
【实施日期】2012.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2】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全面推进舟山群岛新区
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项目推进攻坚战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和重大项目在促进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在保障民生改善的支撑作用,在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以“拔钉破难、项目攻坚”为着力点,全力促进项目建设,努力在优化投资结构的基础上保持投资有效增长。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推进攻坚战,确保2012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增长20%;重点建设完成投资185亿元以上;实现工业性投资200亿元以上;一批重大项目前期有新突破。

三、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克难攻坚,全力破解我市当前存在的投资增长乏力、项目开工率低、项目推进缓慢、项目前期滞后、项目储备少的状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提升专项行动。

强化有效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

其中:舟山经济开发区(含综保区)争取完成65亿元,增长
58.9%,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24%以上。

新城争取完成90亿元,增长20%,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13%以上。

定海区争取完成175亿元,增长14.5%,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20%以上;其中金塘21亿元。

普陀区争取完成155亿元,增长22.4%,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29%以上;其中六横60亿元。

岱山县争取完成80亿元,基本持平。

嵊泗县争取完成35亿元,增长39.4%,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10%以上。

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推进工业性投资提升,实现工业性投资2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有关管委会、市级有关职能部门)
(二)重点建设加快推进专项行动。

按照开工一批、推进一批、竣工一批的要求,全
年重点建设完成投资185亿元以上。

确保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舟山生物燃料乙醇、六横梅山疏港公路等29个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6.9亿元;确保六横电厂、黄泽山油品中转储运项目、惠生海工秀山基地项目等36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完成投资93.2亿元;确保北向疏港公路二期(展茅至东港段)、沈家门港海底隧道、中电绿科长白特种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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