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特色

产业基地建设若干意见及认定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府[2005]12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苏州市特色产业基地认定标准及申报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

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二月一日

苏州市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走具有苏州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市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层次的内在要求,对加快苏州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提高我市工业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进我市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特色产业基地的内涵

特色产业基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产业导向目录,拥有一批行业特色鲜明、技术水平较高、产业规模较大、布局相对集中的产业群体以及外部发展环境配套完善的产业集聚地,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主要内涵包括:

(一)主导产业明确。基地具有比较明显的产业特色,产业在国内有一定的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技术工艺水平,主要产品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和较大的市场占有

率。

(二)企业之间有紧密的关联度。基地内至少有一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或重点企业集团,并以此为主,拥有若干加工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配套企业。品牌企业和配套企业关联度紧密,基地内部形成了专业分工细致、上下游产品配套有序的生产体系。

(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地建有科技含量较高的研发设计、创业投资、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平台、产品展示平台、培训平台和现代物流配送体系,能够为基地内的企业提供完善的公共配套服务,做到资源共享。

(四)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基地注重环境保护以及能源、土地、生态资源的集约利用,产业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创新能力强、就业比较多,达到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基地内的企业没有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业、生产工艺。

二、正视目前我市产业基地发展的现状

(一)数量比较多。我市现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产业基地69个,

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其中:由信息产业部、科技部、农业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中央政府部门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食品工业协会、五金工业协会等国家级社会团体授牌的30个,主要包括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吴中医药产业基地、吴江光电缆产业基地等;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和省级行业协会授牌的8个,主要包括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江苏休闲服装名镇、华虞造纸工业园等。

(二)产业涉及面较广。我市产业基地主要分布在5个县级市和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产业涉及电子信息、机械、纺织、医药、建材、汽车及零部件、轻工、冶金、食品等行业。2004年,69个产业基地共完成工业总产值6800多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了70%。

(三)质量有待提高。除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等电子信息类产业基地外,我市产业基地大部分是在过去乡镇企业“一镇一品”的基础上和各类工业小区内发展起来的,存在着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产业水平不高、优势不明显、整体竞争力不强;二是企业不够大、不够强,缺乏龙头大企业,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基地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不够完善,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公共服务功能不够健全等等。

三、推进我市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发展思路和建设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发展战略,以资产为纽带,推动资源整合、资产重组,培育龙头大企业;以产业为目标,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开拓国内外市场;以服务为手段,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增强基地发展的内生力。通

过努力,全力打造制造业和服务业高度融合、企业充满活力的特色产业基地。

(二)发展思路

1.通过企业的集中与合作,加速产业集聚,完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链,实现资源共享,降低企业在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上的成本,全面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平台、市场展示平台、培训平台和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步伐,增强企业的内在力。

3.通过对基地内道路、供电、供水、物流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减少重复建设,实现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合理配置,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

4.通过对基地进行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设计,提高基地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5.通过对基地集中治污、集中回收、集中供热,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基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6.通过企业相对集中和专业化协作,推进工业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和专业市场的建设,提升基地整体对外扩张的能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以及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三)建设原则

1.市场导向。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要以市场发展和企业需要为基础,政府通过政策加以引导。

2.特色优势。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要突出行业优势,体现行业自身特色。3.规划相容。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与发展要与苏州市近期建设规划相衔接,并服从区域建设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

4.分步实施。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要因地制宜,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定期认定或调整一批,同时要加强认定后的跟踪管理。

5.可持续发展。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要与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加快推进我市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科技局、人事局、国土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以及苏州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是全市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特色产业基地的认定,协调处理基地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市经贸委是推进我市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跟踪、监督、指导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建立各市(区)、镇(街道)、工业小区特色产业基地管理机构,统一协调辖区内特色产业基地的开发、建设、运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基地的招商引资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