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城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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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2016-2035年)》公示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规划管理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4)25号)的有关规定,对《西海岸新区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5年)》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
1.为加强西海岸新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科学合理有序的规划设施建设时序、提高西海岸新区防灾减灾能力,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国家法规政策、规范标准,编制《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2.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
知》-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2013〕23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23号
文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2013年6月,山东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1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建设部令第146号;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
文发布;
6)其他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3.参考规划
1)《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5年)》;
2)《青岛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25)》;
3)其他正在编制中的有关控规及发展规划成果。
4.采用的规范、标准
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3)《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4)《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2013年6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5)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其他有关防洪治涝的规定、规范、规
程等。
5.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5年。
近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5年。
6.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是《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 年)》中的西海岸新区行政辖区范围,重点研究区域为城市建设用地。7.规划目标
逐步建成完善的防涝系统,近期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30%的区域满足50年一遇防涝标准;远期至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满足50年一遇防涝标准,其余区域满足相应的防涝要求,实现全域范围内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
8.规划原则
统筹兼顾原则。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以城市排水防涝为主,兼顾城市初期雨水的面源污染治理。
系统性协调性原则。系统考虑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雨水控制和管理,与道路、绿地、竖向、水系、景观、防洪等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应与其同步调整。
先进性原则。突出理念和技术的先进性,因地制宜,采取蓄、滞、渗、净、用、排结合,实现生态排水,综合排水。
结合实际原则。充分吸取和承袭德式排水设计理念,突出与西海岸新区区域发展的结合,合理进行规划,合理确定各类设施布局。
9.规划内容
根据《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要求,本次
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1)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
2)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与内涝风险评估
3)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
4)雨水管网系统规划
5)防涝系统规划
6)信息化建设
7)管理规划
8)近远期实施计划
10.本规划涉及到的地域名词界定及注释
1)城市规划区: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三条
的规定,在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城市建成区:指西海岸新区城市规划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连片
城市建设地区,义同于“西海岸新区内城市建成区”,简称“城区”。
3)城市建设用地:为城市建成区的范围扣除其内部不可建设用地
之余,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用地规模。
11.本规划是指导西海岸新区城区完善城市防涝系统的纲领性文件。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排水设施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12.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规划标准
1)暴雨强度公式
西海岸新区采用修编后的暴雨强度公式作为雨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公式如下:
0.534
902.934(10.919lg )
( 4.160)P q t ⨯+=
+
式中:
P —设计重现期(年);
q —设计暴雨强度(升/秒/公顷); t —降雨历时(分钟)。 2)防涝标准
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的防涝标准为50年一遇。
建议西海岸新区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防涝标准为20年一遇。
3)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发生以下情况时,即可认为发生内涝:
发生50年一遇的降雨时,在降雨停止30min 后道路中一条车行道的积水深度超过15cm ,积水面积超过150m2;
发生50年一遇的降雨时,在降雨停止30min 后道路中心积水,且积水面积超过150m2;
发生50年一遇的降雨时,在降雨过程中或者降雨停止后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