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协议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质量协议书

合作项目: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

致:XX有限公司

品质保证书

本公司就已经或将来供应的物料,兹保证如下:

一、仅使用XX有限公司提供或指定的原材料。铝锭(合金牌号ADC12)和锌锭(合金牌号

ZZnA14Y)指定厂家“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塑粉指定

二、保证完全按照XX有限公司下发的工艺文件、品质检验规范进行生产和品质管控,并保

证不私自修模、改模、更改工艺和检验标准;若有违此约,本公司愿承担赔偿因此而造

三、不发生压铸原材料材料成份不达标异常,不出现因原材料、工艺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物料

断裂、开裂等与安全相关的重大市场投诉;

四、如任何物料不符合本保证书之规定,本公司同意XX有限公司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1、对已使用的有材料风险的物料(重点为红外球2系列/红外球4系列),所造成的不良

损失及市场投诉等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2、压铸原材料材料成份不达标,对不合格批物料差价损失进行双倍赔偿;

3、压铸原材料检测不达标,每次处罚质量成本30000元(RMB);

4、由于原材料不达标而引起重大市场投诉的,本公司将赔偿相关损失并处罚质量成本不

低于150000元(RMB);

五、对于以上赔偿、质量处罚,XX有限公司有权自应付本公司之账款中进行扣除;

六、本保证书自年月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品质协议书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需方。

1、总则

1.1确保供方提供给需方的物料(原材料、产品加工、外协及外购件等)满足需方的质量要

求,保障需方正常生产。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共赢原则,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对本协议所有条款负责。

1.2本协议主要围绕产品质量,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与《采购合同》等其它协议构成双方

共同遵守的采购协议体系。

1.3需方有权对供方提供需方物料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及追溯质量责任,所谓“全过程”包括:

供方生产过程、需方进货检验过程、需方生产过程、需方售中及售后过程。

1.4供方应根据需方的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提供合格产品。

2、双方质量责任

2.1供方应及时对需方提供的有效采购技术标准、图纸、技术通知、质量要求等技术文件,

进行确认,对因没有及时确认而引起的质量责任负责。

2.2需方修改有关技术标准时,应及时通知供方,并在2天内将有关文件资料传送给供方。

2.3所有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均应由供方提供样品给需方进行检验,并由需方出具检验

合格报告,必要时双方封样并各保存样品。

2.4样品检验合格,通过小批量试制后,供方方能批量生产,每批产品供方在出货时须依据

需方提供的技术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如有需要供方需提供该批产品的检验报告。

2.5供需双方可根据需要,由需方派出技术或品质人员对供方提供必要的帮助

2.6需方对必要的破坏性试验,抽样验证等的抽样件,应由供方承担。

2.7需方在收到供方提出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工艺过程,有疑异时,应及时组织确认。

2.8需方对供方应质量问题而违反本协议的事宜应描述准确无误,包括质量数据准确性。2.9需方应保证与供方的沟通渠道畅顺,对供方的整改要求,业绩评定,处罚与处理通知等

信息,均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

3、质量责任事故的处理。

3.1供方的物料经检验被判断为不合格,需方有权作出退货,让步接收,挑选使用等处理,

并根据不合格的影响程度作出如下处罚:

3.1.1需方对供方来料检验中,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处置:

a、作退货处理的,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需方上级客户交期罚款损失;

b、作让步接收处理的,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需方返工费用,包括因供方质量问题引起

的罚款;。

3.1.2供方因自身问题引起的延迟交货,根据需方上级客户的处理意见处理。

3.1.3需方在进货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同种问题,当月出现两次以上不合格,视其情况严重性,

给予200-2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督促供方进行整改。

4、生产过程的质量责任。

4.1物料出现缺少的,除要求供方补足数量重量,需方有权处罚,供方物料不足部分价值的

10倍金额。

4.2供方物料出现混装或标识与物料不符等质量问题时,需方有权根据由此造成的损失,进

行处罚,每次处罚200-1000元。

5、市场质量事故的处罚。

5.1供方交付的产品经需方检验后,但到达需方上级客户时经检验为不合格的,供方承担由

此引起的罚款(根据需方上级顾客的协议)。

5.2在业务交往中,如发生质量纠纷,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供方不得以拒绝或停止供货的

形式影响需方生产的正常运作,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处3万元以上罚款,同时当月的货款推迟一个月付款。

5.3供方在接到需方的质量处罚时,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由供、需双方品质部门或

相关负责人进行审议,最后处理结果以双方审议的结论为准。

6、供货保证。

供方提出终止合作或停止供应,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需方,否则需方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7、附则:

7.1本协议对质量责任事故的处理具有对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和本协议期满后发现的质量

问题的追溯力。

7.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签订当日起生效,双方任何一方在上述有效期

限满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将以同样条件延期一年继续生效,依此类推。

7.3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7.4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如需要修改或停止本协议,需双

方达成共识。

7.5本协议一式二份,需加盖双方公章及所在页面加盖供方骑缝公章,文件生效!双方各执

一份。

需方:XX有限公司(盖章)供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