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移动文物的规划保护
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探讨
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探讨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建筑、遗址、古迹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并具有一定物质形态的文物。
在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背景介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不可移动文物是承载着国家历史文化记忆的载体,是人类文明的重要遗产,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意义。
其保护与传承关乎着国家文化自信、民族精神认同以及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建筑和遗址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破坏和失落。
传统的文物保护方法已难以满足当前的需求,需要更加全面、科学的保护工作来维护不可移动文物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新时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分析其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和借鉴国际经验,为未来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意义分析不可移动文物是历史、文化和民族传承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
其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不可移动文物作为历史的见证者,记录着社会发展的演变过程,对研究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不可移动文物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价值,代表着民族的精神追求和智慧结晶,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具有重要作用。
不可移动文物是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的宝贵财富,对于维护国家文化自信心和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也是对后代的责任和承诺,是我们对历史文化的珍视和尊重,是对过去和未来的一种承诺和传承。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意义重大,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
2. 正文2.1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现状在当今社会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许多文物古迹面临着被破坏、损坏甚至消失的风险。
许多不可移动文物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
由于资源有限和专业力量不足,一些文物遗产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和保护。
许多古老建筑、古迹和遗址长期受到风吹雨打、人为破坏等危害,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老化和损坏现象。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最新】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管理,规范不可移动文物的合理利用,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地域文化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不可移动文物,是指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依法登记的尚未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
第四条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市、区县(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财政、教育、旅游、宗教、消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内容,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健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网络,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员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文物保护服务,逐处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第七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列入市、区县(市)财政预算,专项用于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设施维护和文物保护员工资。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和社会捐赠专门用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八条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科技、网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单位,共同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历史文物保护范围
1、保护范围一般性标准:
(1)地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以经过科学探测证明埋有文物的范围外30米;墓葬群范围30米。
木塔等高度较高的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划定保护范围可以适量的划大点。
(2)地面单体建筑基础、台基外四向各30米;建筑群围墙基外30米;
2、保护范围特殊性标准:
(1)地下不可移动文物经过发掘,考虑要作遗址保护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扩大保护范围;
(2)地面建筑(群、组)有地标性或景观价值的可以扩大保护范围;
(3)处于城镇建筑中间的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按实际需要,在能够抵御各种破环因素的前提下,可以减少保护范围的标准。
3、建设控制地带的一般性标准:
地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定在保护范围外四向一般情况30—100米。
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应与文物本体相谐调,其建筑高度不得高于文物建筑。
4、建设控制地带的特殊标准:
(1)抵御各种破环因素能力差的文物保护单位,可以适当增加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但一般不要超过文物本体的高度的八倍。
(2)有景观价值的地面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可以从保护景观价值的要求考虑,适当扩大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并提出相应的要求;限高应在檐口以下,建筑风貌与色彩应与文物本体相协调。
(3)对有重要意义的标识性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可以适当增加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并可将这个控制地带分层分区,提出不同的控制要求,据有关资料介绍,天安门城楼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层,延伸了500多米。
不可移动文物展示利用的经验和思考
不可移动文物展示利用的经验和思考近年来,不可移动文物展示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不可移动文物是指不能随意搬动或易损坏的文物,如文化遗址、古建筑、石刻等。
它们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对于了解和研究我们的历史和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有效地展示和保护这些不可移动文物,是一个重要课题。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展示。
不可移动文物往往在原地展示,如文化遗址和古建筑。
在展示这些文物时,我们可以考虑利用周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在文化遗址周围布置花坛和草地,为游客提供一个休憩和观赏的场所。
可以在附近设置解说牌和展板,对文物进行介绍和解读。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展示文物本身,还可以提升游客的体验和参与度。
二、要注重保护措施的落实。
不可移动文物经久不衰,正是因为其稀有性和独特性。
保护这些文物,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和心血。
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制度,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要配备专业的保护人员,对文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复。
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文物保护的知识,树立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
只有这样,才能让不可移动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展示。
三、要积极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展示。
科技的发展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展示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便利性。
可以利用虚拟现实技术,为观众打造一个身临其境的展览场景。
观众可以通过佩戴VR眼镜,进入一个虚拟的文物展览空间,与文物亲密接触。
可以利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对文物进行数字化存储和管理。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方便文物的保护和管理,还可以为观众提供更多的信息和参与度。
四、要加强合作与交流。
不可移动文物展示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参与和合作。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和展示的支持和引导,提供必要的资源和资金。
文物部门要加强对文物的研究和管理,促进其展示和利用。
要加强与学术界和社会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研究和探讨文物的保护和展示问题。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有效展示。
不可移动文物展示对于我们了解和传承历史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问题与保护规划研究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问题与保护规划研究作者:万立来源:《收藏与投资》2020年第11期摘要: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逐渐成为当前文物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方向,从当前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情况来看,其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也需要在后续的发展当中不断进行完善,从而改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情况。
本文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的实际情况,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问题与保护规划进行分析,以期对今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问题;保护规划不可移动文物是历史的沉淀,从国家和地区对于不可移動文物的保护情况,可以看出当地居民的文化涵养以及对文化的重视程度。
不可移动文物作为历史发展的见证者,需要各地的文物保护单位予以重视,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防止不可移动文物受到破坏。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整体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位于乌鲁木齐市,初始设计为平方结构,后经迁移并对外开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的外观设计含有浓郁的西域风情,同时也保留了新疆的地方特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位于乌鲁木齐市,作为省级综合性博物馆,在文物、标本的收藏和保护上都有相应研究,并且设立了宣传教育机构,成为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满足了社会参观者的实际需求。
馆内收藏品达到2.6万件(组),其中含有大量的丝织品、多种文字的文书、青铜器等文物,馆内藏品也曾到国内多地展出,达到了良好的文化宣传效果。
二、不可移动文物在保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一)人民群众缺乏相应的文物保护意识在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中文物开展保护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一些外力的影响,导致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障碍。
从现阶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的发展情况来看,人民群众对于不可移动文物没有良好的保护意识,可能会对不可移动文物造成一定的破坏[1]。
究其原因主要是博物馆方面在保护意识的宣传上不够到位,仅凭管理人员的力量很难对所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妥善的管理以及保护。
历史文物保护现状及保护规划
历史文物保护现状及保护规划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目前我县公布不可移动文物111处,分布为古遗址13处、古墓葬35处、古建筑18处、石窟寺及石刻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4处、其他3处。
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
多年来,我们认真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先后对1处省级文保单位和16处县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划定并予以核定公布,切实做到每一文物保护单位都有档案记录,设立管理机构,安排专门的人员管理。
睢宁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号名称统计年代 类别地区复查/新发现320324-0001 清水畔墓群汉古墓葬 姚集镇新发现320324-0002 半戈山古墓群秦,汉,三国,宋辽金,明,清古墓葬 古邳镇复查320324-0003 良山村墓群汉古墓葬 姚集镇新发现 320324-0004 羊角山汉墓 汉古墓葬 姚集镇新发现320324-0005 周静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梁集镇新发现320324-0006 梁邦哲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梁集镇新发现320324-0007 青龙山古生物化石旧石器时代 其他 姚集镇新发现320324-0008 双孤堆古墓葬 汉古墓葬 姚集镇复查 320324-0009 双棋山墓群汉古墓葬 姚集镇新发现 320324-0010 青山头墓群汉古墓葬 姚集镇新发现 320324-0011 西山墓群汉古墓葬 姚集镇复查 320324-0012 墓山墓群汉古墓葬 姚集镇复查 320324-0013 刘楼墓群汉古墓葬 姚集镇复查320324-0014 刘楼窑址 汉 古遗址 姚集镇 复查 320324-0015 锅山汉墓 汉 古墓葬 姚集镇 复查 320324-0016 刘楼冶铁遗址 汉 古遗址 姚集镇 复查 320324-0017 戚姬苑 清 古建筑 梁集镇 复查 320324-0018 刘家祠堂 清 古建筑 梁集镇 复查320324-0019 鸡宝泉遗址 新石器时代,夏,商,秦,汉古遗址 岚山镇 复查320324-0020 巨山墓群 汉,明,清 古墓葬 古邳镇 复查 320324-0021 汤庆墓 明 古墓葬 古邳镇 复查 320324-0022 龙街 清 古遗址 古邳镇 复查320324-0023 吕集烈士陵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邳镇 复查320324-0024 文庙遗址 清 古遗址 古邳镇 复查 320324-0025 圯桥遗址 汉 古遗址 古邳镇 复查 320324-0026 忠佑王行殿遗址 清 古遗址 古邳镇 复查 320324-0027 白门楼遗址 汉 古遗址 古邳镇 新发现 320324-0028 望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古邳镇 复查320324-0029 下邳故城 秦,汉,三国,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古遗址 古邳镇 复查320324-0030 睢宁城址明,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古遗址 睢城镇 复查320324-0031 羊山寺遗址 明 古遗址 古邳镇 复查320324-0032 梁振黄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庆安镇 新发现320324-0033 鸡宝村墓群 汉 古墓葬 岚山镇 新发现 320324-0034 大王庙井 明 古建筑 双沟镇 复查320324-0035 许传厚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王集镇 新发现320324-0036 苏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双沟镇 新发现320324-0037 风山九烈士纪念碑中华民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王集镇 新发现320324-0038 峰山墓群 汉 古墓葬 王集镇 新发现320324-0039 洪山村烈士公墓 中华人民共和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王集镇 新发现320324-0040 曲头—马浅农民暴动旧址中华民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王集镇 复查320324-0041 魏集井 清 古建筑 魏集镇 新发现320324-0042 叶场围困战旧址 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魏集镇 新发现国320324-0043 梁山墓群 汉,宋辽金,明,清古墓葬 姚集镇 新发现320324-0044 庆安水库泄洪闸 中华人民共和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邳镇 新发现320324-0045 安墩庙 清 古建筑 邱集镇 新发现320324-0046 高楼农民自卫队暴动旧址中华民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邱集镇 新发现320324-0047 泗州战役烈士公墓中华民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邱集镇 新发现320324-0048 新龙河墓群 汉 古墓葬 邱集镇 新发现 320324-0049 坝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岚山镇 新发现 320324-0050 秦罗井 清 古建筑 邱集镇 新发现320324-0051 中共睢宁县委成立旧址中华民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高作镇 新发现320324-0052 高作井 清 古建筑 高作镇 新发现 320324-0053 九女墩汉墓 汉 古墓葬 桃园镇 复查 320324-0054 观音堂碑记 清 石窟寺及石刻 桃园镇 复查 320324-0055 小时村井 清 古建筑 桃园镇 新发现 320324-0056 桃园井 清 古建筑 桃园镇 新发现320324-0057 崔成彩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庆安镇 新发现320324-0058 通济桥碑 清 石窟寺及石刻 沙集镇 复查 320324-0059 地藏寺 明 古建筑 睢城镇 新发现 320324-0060 红叶古渡遗址 清,中华民国 古遗址 睢城镇 新发现 320324-0061 王楼王宅 清 古建筑 睢城镇 新发现 320324-0062 鸡宝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岚山镇 新发现 320324-0063 尹氏宅 清 古建筑 睢城镇 新发现320324-0064 中共睢宁县支部成立旧址中华民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睢城镇 新发现320324-0065 凌城节制闸 中华人民共和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凌城镇 新发现320324-0066 洞庭会馆 清 古建筑 李集镇 新发现 320324-0067 九华禅院碑 清 石窟寺及石刻 李集镇 新发现 320324-0068 磨山汉墓 汉 古墓葬 岚山镇 新发现 320324-0069 李氏始祖碑 清 石窟寺及石刻 李集镇 新发现320324-0070 旗杆街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建筑 李集镇 复查320324-0071 天台庙遗址 清 古遗址 李集镇 复查 320324-0072 旗杆街王宅 清,中华民国 古建筑 李集镇 新发现 320324-0073 准咨碑 清 石窟寺及石刻 李集镇 复查 320324-0074 豆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官山镇 复查320324-0075 官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官山镇 复查320324-0076 官山闸 中华人民共和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官山镇 新发现320324-0077 龙头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官山镇 复查320324-0078 王集烈士公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王集镇 新发现320324-0079 朱明寰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王集镇 新发现320324-0080 张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官山镇 复查 320324-0081 崔兔床碑 清 石窟寺及石刻 庆安镇 新发现 320324-0082 蛟龙村井 清 古建筑 姚集镇 新发现 320324-0083 “贞孝节□”坊 清 古建筑 睢城镇 新发现 320324-0084 象山村井 清 古建筑 古邳镇 新发现 320324-0085 巨山村碑刻群 清,中华民国 石窟寺及石刻 古邳镇 新发现320324-0086 刘鹏章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庆安镇 新发现320324-0087 汤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古邳镇 新发现 320324-0088 花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姚集镇 新发现320324-0089 刘宜群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庆安镇 新发现320324-0090 荆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姚集镇 新发现320324-0091 中共睢宁县委和邳睢铜地委驻地旧址中华民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姚集镇 新发现320324-0092 刘雅渠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庆安镇 新发现320324-0093 冷启英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姚集镇张圩乡新发现320324-0094 戴兴志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姚集镇 新发现320324-0095 东傅家汉墓 汉 古墓葬 官山镇 复查320324-0096 李集烈士陵园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李集镇 新发现320324-0097 独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岚山镇 新发现 320324-0098 校基永奠碑 中华民国 石窟寺及石刻 双沟镇 新发现320324-0099 黄河故道 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双沟镇 新发现320324-0100 民便河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邳镇 新发现320324-0101 后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岚山镇 新发现 320324-0102 姚山头墓群 汉 古墓葬 岚山镇 新发现320324-0103 李巍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李集镇 新发现320324-0104 郭思中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李集镇 新发现320324-0105 二龙山墓群 汉 古墓葬 古邳镇 复查320324-0106 平安山古脊椎动物化石出土地旧石器时代 其他 姚集镇 新发现320324-0107 王窝古脊椎动物化石出土点旧石器时代 其他 姚集镇 复查320324-0108 睢宁县化肥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睢城镇 新发现320324-0109 周祥骏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王集镇 新发现320324-0110 清水畔水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姚集镇 新发现320324-0111 庆安水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庆安镇 新发现。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难点及建议探讨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难点及建议探讨摘要:不可移动文物是我国文物的重要特征之一,它是人类几千年以来生活的见证,也是我国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人类文明的象征,不可移动文物对研究中华历史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保护文物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本文将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难点出发,从而提出有效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有效建议。
关键词: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建议一、引言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古代遗迹、古建筑、古坟墓等一些重要的代表性建筑,这些历史文物很生动地展现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们的生活起居、文化的风貌,为我们如今的考古研究提供了巨大的参考依据。
这些不可移动文物是古代社会风貌的体现,维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以来的民族文化,也是中华民族的根脉。
据统计,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五千多考古类相关文件,特别是进入新时期以来,国家对保护文物工作更是愈发地重视。
但是,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中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分析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强化有效建议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存在的难点2.1 地方文物保护机构较少,缺乏专业技术人才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工作也应该配备专业知识丰富的专业人员。
无论是从文物背景调查、文物研究、文物管理、文物维护等各项工作,与具备专业理论知识的工作人员是分不开的,若是由没有经过专业学习的工作人员来操作,很容易会使不可移动文物的自身价值与文物自身保护受到损害。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在我国的多数地区,对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工作依旧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并且地方保护文物机构很少。
地方相关文物管理部门没有一套完整的文物保护制度,工作人员也不明确该如何进行工作,缺乏严格的规范标准,从而使得在工作的各项程序中比较随意。
专门的文物保护机构数量很少,这也严重影响了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工作效率与力度。
2.2 群众与地方参与保护文物力度不足公民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公民也要自行参与到保护文物中去。
由于不可移动文物的特殊性,会散布在不同地方,可能一个街区、一个乡镇都是不可移动文物的代表,在这种情况下,是急需当地文物机构做好管理工作的,并设置专业岗位进行管理。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计划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计划一、项目背景和目标不可移动文物是指那些由古人创造的、具有艺术、历史、科学、社会价值的文物,包括建筑物、石窟、石刻、浮雕、壁画、古代皇陵等。
这些文物承载着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是民族文化的瑰宝,需要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亟需加强安全工作,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本文以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工作为主题,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旨在提高文物安全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力度,确保不可移动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水平,防止文物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原因遭受损失;2. 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3. 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监测和保护,提高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计划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2)制定文物保护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工作计划,为整体工作提供指导。
2.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1)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制作宣传资料,加强对公众的安全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的保护意识。
3. 完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制度和规范(1)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文物保护的权责;(2)制定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细则,明确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规范。
4. 建立不可移动文物的监测和保护体系(1)完善不可移动文物的监测机制,及时了解文物的状态和风险;(2)建立文物保护档案,记录文物的基本信息和保护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5. 加强文物保护设施建设(1)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场馆和保护环境进行改造和升级,提高安全防范能力;(2)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修复、加固文物建筑和古桥等,确保其安全稳固。
6. 加强对文物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对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2)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激励文物保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探讨野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难点和措施
探讨野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难点和措施摘要:野外不可移动文物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人类生活的轨迹,反映了人们的过去,是联系历史与现实的桥梁,因此,不可移动的文物是一种对人类的历史与文化的一种传承,为了有效保护野外不可移动文物,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保护措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野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难点和措施,以期为保护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野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难点;措施1.野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难点1.1.野生不可移动文物鉴定与保护主体的自主性野外不可移动文物作为珍贵的文化遗产,是我们了解和研究人类历史、文化和艺术的重要载体。
它们散布在各个地方,承载着丰富的信息和价值,对于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野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
随着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区域内非移动性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区域内城市化进程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因为野外的不可移动文物都处在城市的偏僻地区,或者是在乡野农村等地方,所以文物盗窃的违法行为非常普遍,这就使得许多野外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变得更加困难。
部分野生非移动文物虽长期保存,却因其不能体现地域特色而丧失其文化与社会价值,受到业界人士的高度关注,目前,我国野外非移动文物在基层的保护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地方政府来承担。
在野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中,需要地方政府对其进行有效的识别,确定其保护主体,确保其独立。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政府部门更加重视地方经济的发展,将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到了公共基础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即便是在推动对野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他们的目的也是要将这些文物的旅游价值用来发展旅游业。
而且,在确定野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目标时,政府机关经常会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导致对野生不可移动文物的识别与保护的主观能动性较差。
1.2.公众对野外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保护知之甚少目前,在野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中,一般都是由专业的文物保护机构或临聘的看护员进行定期巡查。
不可移动文物的移动保护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岭南建筑研究所(广州, 510006) 收稿日期:2006-02-16
3.解体移动保护和整体移动保护
1 老照片
建筑学报
28
2 移动路径示意
5 平移前位置照片
3 承重墙基础托换示意
4 平移原理示意
6 平移过程中照片
7 向北平移 80m 后照片
因为不存在复建问题, 除历史环境改变外, 其单体的历史价值基本不变。 整体移动的施工技术和移动全过程的 文物保护技术都很复杂, 工作量很大, 因而 工程造价也非常高。 目前, 对砖木结构古建 筑的整体移动的技术还处于初级阶段。在 移动过程中难免增加古建筑的损坏。 但是, 只要充分估计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 不利因素, 做好应急准备, 在移动过程中加 强监测, 及时处理不可预见的新情况, 是可 以成功实现古建筑的整体移动的。 对于远距离、大高差的整体移动至今 技术上还有很多难题。 (3)如何取舍 当然,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最好是 原址保护。但是当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导 致不可移动文物非迁走不可时,应该解体 移动还是整体移动?这就首先要看决策者 的文物保护意识的高低,其次要看技术的 可行性和财力的可能性。如果移动距离不 远, 新旧址高差不大, 移动路径地基较好, 应先考虑整体移动或核心部分整体移动。 二、广州锦纶会馆的整体移动 锦纶会馆建于清初雍正年间,位于广 州旧城西关地区,是广州当时海外贸易鼎 盛期丝织行业的会馆。 建筑原为一路二进, 到了道光年间加建第三进并建东、 西路, 占
地面积 1050m2。 现在会馆里面保存着 20 方 古石碑, 上刻从清初、 清中、 清末到民国初 期的锦纶会馆大事记。 解放后, 会馆由民政 局接管, 安排多户居民入住。 由于锦纶会馆 是中国近代丝织业海外贸易的见证和建筑 的主体格局基本保存,1999 年被广州市人 民政府公布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图1)。 1. 整体移动保护的决定 2000 年,广州市政部门决定在该区开 辟一条南北走向的主干道 “康王路” , 新路 就从锦纶会馆用地通过。于是文物保护和 道路建设的矛盾就摆在面前 : 一方主张 “后 人让前人,道路让文物” 。另一方主张“前 人让后人, 文物让道路” 。 为了解决矛盾, 前 者提出两个方案:(1) 锦纶会馆不动, 康王 路的锦纶会馆段一分为二, 绕行后再汇合; (2) 锦纶会馆不动, 康王路从锦纶会馆地下 穿过。 后者也提出一个方案:锦纶会馆拆除 搬迁,异地复建。前两个方案后者都不接 受, 而后者的方案前者也不接受。 刚好当时 传来广西北海市因道路建设成功平移了砖 石结构的原英国领事馆的消息。受文物主 管部门的委托, 广州大学经勘查和实验, 设 计了锦纶会馆整体平移保护初步方案,并 向广州市文化局提交“锦纶会馆平移可行 性研究报告” 。2001 年 3 月 14 日广州市建 委召开专家论证会, 该研究报告获得通过。 2. 整体移动方案的确定
浅谈福建土楼民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
浅谈福建土楼民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福建土楼民居是中国历史建筑的瑰宝,也是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代表之一。
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楼民居的保护与利用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作为不可移动的文物,土楼民居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同时还需要合理的利用手段来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本文将就福建土楼民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进行探讨。
一、福建土楼民居的特点及文物保护意义福建土楼民居,是指分布于福建省南部的一种独特建筑形式,它集合了汉族、客家族和闽南族的建筑技艺,形成了独特的文化景观。
福建土楼民居有着独特的建筑结构,外观呈现出圆形或方形的特点,内部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由于其独特的建筑风格和历史文化价值,福建土楼民居被誉为“中国传统民居的瑰宝”,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
福建土楼民居的保护,不仅是对古建筑文化的保护,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
土楼民居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故事和文化内涵,是中国传统村落建筑的重要代表,对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宗族社会历史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
对福建土楼民居进行保护与利用,不仅是对历史遗产的保护,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
目前,我国对文物的保护工作一直备受关注和重视,但是针对福建土楼民居这种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土楼民居的保护难度较大。
由于其建筑结构特殊,以及历史悠久,加之长期的自然风化作用,土楼民居往往存在着严重的老化和损坏情况。
而土楼民居布局独特,结构复杂,传统的修复工艺和材料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现代材料的要求,这就使得土楼民居的保护工作变得十分困难。
土楼民居的保护与利用存在矛盾。
由于土楼民居所在地的经济条件不佳,国家和地方的资金有限,无法满足土楼民居的保护和修缮需求。
而土楼民居的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这就导致了土楼民居的保护工作与经济利益的矛盾。
如何在保护土楼民居的让其发挥经济效益,依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浅谈福建土楼民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
浅谈福建土楼民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福建土楼是中国古代建筑的杰作,它以独特的形式和建筑工艺著称于世。
作为福建省的代表性建筑之一,土楼不仅是福建省的重要文化遗产,也是中国传统建筑的典范之一。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楼民居的保护与利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如何有效保护福建土楼民居这一不可移动文物,并在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其合理利用,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福建土楼的价值及保护现状福建土楼作为中国传统建筑的典型代表,具有多重历史、文化、民族等价值。
它是中国古代建筑的杰出代表,体现了中国传统建筑的特点和智慧。
福建土楼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是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之一。
土楼作为历史的见证,记录了古代人民的生活和智慧,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土楼还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其建筑风格和工艺技艺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由于历史的长河和现代化的冲击,福建土楼目前面临着严峻的保护挑战。
一方面,土楼的建筑材料和工艺对环境的要求较高,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土楼的原有结构不断受损。
现代化的发展导致土楼村落的人口外流,土楼的保护和管理面临着困难。
如何保护福建土楼,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福建土楼保护的挑战与对策1.建立健全的保护体系为了保护好福建土楼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有必要建立健全的保护体系。
要加强对土楼的保护意识,提升人们对土楼保护的重视程度。
加大对土楼保护的投入,建立土楼的档案资料和信息数据库,完善土楼的保护规划。
建立土楼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义务,推动土楼的科学保护工作。
2.科学修缮土楼福建土楼的材料和工艺非常独特,其修缮工作也需要科学合理。
在进行土楼的修缮工作时,要根据不同土楼的特点,采用恰当的修缮材料和技术手段,保持土楼的原有特色和风貌。
修缮工作还需考虑到土楼建筑的稳固性和维护周期,确保修缮工作的长期效果。
3.加强管理和监督福建土楼的保护工作需要政府、专家和社会各界的努力。
政府需要加强对土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土楼的保护工作不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问题与保护规划方式分析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问题与保护规划方式分析作者:舒国琼来源:《中国民族博览》2017年第01期【摘要】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是我国文物行政部门的基层文保工作者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但是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本文主要以六师五家渠市军垦博物馆(将军纪念馆)为案例,对现阶段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问题以及保护规划的相关方式进行了探讨与分析。
【关键词】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问题;保护规划方式【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不可移动文物是历史赋予现代社会的一面镜子,国家对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程度直接反应了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文化内涵以及经济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一直很重视,再三强调文物是我国历史的根基所在。
因此,本文主要对六师五家渠市军垦博物馆(将军纪念馆)的状况进行了探讨与分析,对于现阶段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保护问题以及有效方式进行了探究。
一、六师五家渠市军垦博物馆(将军纪念馆)的总体情况六师五家渠市博物馆位于五家渠市长征中路,建筑面积5650平方米,展厅面积4500平方米,是全额拨款的科级事业单位。
展厅共分二层共四个部分。
通过丰富而详实的图片资料、珍贵的历史文物,采用声、光、电等现代化展示手段,集中展现了80多年来六师五家渠市的光荣历史和前身部队走出的124位开国将领、革命志士为中华民族的解放、新中国的建立所走过的光辉历程。
全面反映了广大军垦战士热爱祖国、不怕牺牲、无私奉献、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屯垦戍边、改革奋进的丰功伟绩。
全馆共有26人,其中在编7人。
内设宣教陈展部、安保部、文保非遗部、办公室3部1室。
据统计2015年全年免费开馆362天,接待观众12万人次,免费为单位团体、党员干部、团员青年讲解1900批次。
2015年先后荣获兵团党员党性教育示范基地、兵团三八红旗集体、兵团文化遗产日优秀组织单位,在开展将军纪念馆的工作过程中,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工作人员,其中馆长曹斌才同志荣获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先进个人,兵团绿博会先进个人。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古民居初探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古民居初探随着城市建设力度的增大,大量的重拆重建对不少不可移动文物造成了不可复原的破坏,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
古民居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一种,有着典型的代表性。
虽然我国对古民居保护的呼声日渐提高,但其面临的问题却是越来越严峻的。
不恰当的保护反而是一种破坏,怎样因地制宜地加以保护,值得我们深思熟虑,本文立足于对个案的实地调研研究,阐述现有的保护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标签: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古民居1、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1.1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在进行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时,要尽量保持文物的原有面貌,以修旧如旧为原则。
不可已主观意识任意对文物加以修改。
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修复,应当充实尊重文献记载的内容,按照其原有的形制进行修缮和复原,使得其原本面貌真实地展现在人们眼前,增强历史可信度[1]。
1.2 生态规划在进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同时,要保护文物的环境和生态,尤其在进行特色小镇等主题的规划时,要注重不可移动文物所在地的特殊性与唯一性,不可凭主观意向对其进行改造,一味地翻新也是破坏。
1.3尊重历史,保留不可移动文物的文化特色文物不仅是一个民族固有的历史文化遗产,更是一个民族、国家发展的印记,不仅是物质层面的东西,而且上升到了精神层面,在人类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不能忘却历史,尤其是不可移动文物,在其中发挥的价值是不容小觑的。
不可移动文物比可移动文物更具有历史真实性。
2、上海松江区泗泾张氏宅的保护存在的问题2.1张氏宅现状张氏宅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开江东路25弄,建筑整体布局为一进,南北朝向,木结构,主体高2层。
建筑室内房间,一层铺地以水泥地为主,二层铺地主要以木地板为主。
室外排水采取排水天沟、瓦片自然排水的方式。
建筑主要外立面为木头。
建筑北立面一层为浑水墙面。
木质门窗进行过更换或改建,但是目前现状一般。
房屋屋脊皆为硬山顶,青瓦,白墙,瓦下铺垫砖。
《哈尔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
哈尔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促进不可移动文物合理利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不可移动文物包括:(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分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第四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区、县(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区、县(市)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宗教、财政、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和阿城区、双城区以及不可移动文物丰富的县(市)的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本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乡规划。
编制城市其他专项规划,应当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多元化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资金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捐助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现状及对策探讨摘要: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下,我国几千年来形成的名胜古迹就是如今不可移动文物的化身,由于受到自然暴露、人文损坏以及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是非常困难的。
如今,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也成为党和国家密切关注的问题,保护文物需要社会中的每个人努力。
因此,要分析当前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做好改进对策,以期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参考建议。
关键词: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存在问题;保护对策一、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现状分析(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之间产生了矛盾一直以来,不可移动文物往往占地面积较大,并且这些古建筑、古遗址通常出现在乡村地区,在如今我国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背景下,土地压力越来越大,不可移动文物由于自身不可迁移的特点会影响到城乡建设工作,占用大量的土地成本,这给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带来了麻烦。
在保护文物遗产与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矛盾中,当地政府也陷入了两难境地,一边是要大力保护文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另一边要提高人民经济生活水平,为人民群众打造宜居环境,究竟该如何抉择,很难取舍。
同样,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地区过度追求地方经济增长,忽视了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许多历史古迹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坏、拆迁建假。
比如,百年均益里石库门建筑面临消失的危险;钱江新村与始建于1935年的永庆里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二)保护经费投入不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迎来巨大的压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本质原因不是因为政府的投入力度不足,而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使得全国各地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我国经济也迎来了新常态,政府需要投入的项目越来越多,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的扶持经费趋向平稳状态,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趋势。
所以,这对广大文物保护单位来讲,单单是依靠于资金的扶持不是长久的,只有在扩大资金投入上开拓创新才是长久之道。
不可移动文物的差异化保护与管理
074不可移动文物的差异化保护与管理在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保护与管理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许多不可避免的影响因素,这些因素的作用特征各不相同,需要对不可移动文物在安全保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讨论,科学地掌握各种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原因,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推进提供经验,排除工作中潜在的危险,促进今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还必须建立针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保护和管理平台,并根据不同理念、不同方案,科学地进行实施,从而提升文物保护的整体业务水平。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保护与管理的意义文物保护是近年来文化发展和社会建设中的热点问题,对各地的整体规划都有很大的影响。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安全保护和管理,有助于提升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程度,也能为以往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提供良好的研究基础。
同时,文物代表着一个国家过去的文化发展历程和民族奋斗成果,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安全保护和管理,可以为今后文化和文物的传承和发展留下更多的宝贵财富。
文物的保护工作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文化和精神的重要象征,在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采用先进的策略和方法,提升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保护和管理的整体水平,合理改进各个方面的工作,最大程度地提高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保护和管理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保护与管理的原则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努力,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管理的内容已有了较大的改观,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正在逐步消失。
然而,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是一个长期发展的不可移动文物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蕴含着深厚的历史底蕴,是一个地区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有助于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
为了确保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采用全新的思路和方法进行深入探究,并根据不同文物的特点进行差异化有效保护,从而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价值。
焦 燕 付宇飞图 普宁寺(作者拍摄)075文物古建WENWU GUJIAN过程,在后续的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中仍然不能放松,要提供更多的经验依据,进一步丰富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保护与管理的内涵。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
大 众 文 艺大222摘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进一步摸清了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的家底,查明了目前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本文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今后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问题进行简要的阐述,以引起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进而携起手来共同致力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概述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我国分别进行了一次文物普查。
为进一步调查我国文物的保存现状,查明现存文物数量,在新的形势下做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奠定基础,我国在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这次文物普查的范围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大面积领土的地上、地下和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
主要是通过详细的调查,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登记,并对原来已经登记的近40万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现状进行复查,同时,对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开展这次文物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水平。
开展文物调查活动是进行我国国情和国力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资源,确保文物安全,进而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有利于合理、准确地划定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充实和完善文物档案,加强和完善文物保护机构建设,提高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水平。
同时,能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通过以调查不可移动文物为主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们发现,在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方面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缺乏科学、完整的规划进入21世纪以来,红色旅游逐渐升温,文物在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很多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被作为旅游开发的载体,被纳入地方旅游开发的总体构想中。
但是,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没有针对文物的保护编制专门的、完善的、科学的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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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规划
文物保护规划具有强制性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中保护目标、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分与管理规定、文物本体 的主要保护措施、利用功能限定和游客容量控制指标等内容,应当作为保护规划的强制性内 容。
文物保护规划一般年限为20年
规划期内可根据要求分为近期、中期、远期。近期规划一般不超过5年,应优先解决文物保 护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亟待实施的保护项目。
坐标
文物本体与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概况 区划范围,管理规定
文物区域范围的环境现状与价值评估。
文物保护规划的要点
文物保护规划保护的保护区划
文物保护规划保护区划的三个区域等级 文物本体。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 护的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 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 区域。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工 作 流 程
文物保护规划
文物保护工程
文物保护规划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以下简称:文物保护规划】是我国 20世纪90年代年发展起来的、专门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资源整体 保护综合性科技手段,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工作中属于关键性环节
息及全部价值。 — 规划指导思想来自文物工作16字方针+社会科学发展观;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 保护原则来自国际遗产保护理念: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 — 规划内容由规划目标派生出保护、利用、管理、研究4个主要方面; — 规划评估与对策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学科的交叉集成 ; — 规划文件构成、编制结构、陈述体例与规划设计图表现参照城市规划
(一) 评估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重要性及其环境影响、社会与人文影响; (二) 评估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保存、保护、管理和利用现状,分析主要破坏因素; (三) 明确规划原则、性质、目标、重点和保护对象等; (四) 划分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提出管理规定; (五) 制定保护措施,包括保护工程和保护技术要求; (六) 制定相关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 (七) 提出其他相关领域规划的要求; (八) 划定功能分区,限定利用功能; (九) 制定开放计划,核定游客容量控制指标,确定展示项目、路线组织和必要的服务设
保护措施 利用功能 展示陈列方案 管理手段 特殊保护规划
大型对象的分区规划 热点单位防灾疏散规划 风景园林区绿化景观规划 环境治理规划
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成果
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 相关条例。
文物保护规划成果一般包含四个部分 规划文本 规划图纸 规划说明 基础资料汇编
文物保护规划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文物保护规划特性
文物保护规划是由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不同学科构成的一种复杂 集成体系: — 规划性质属于资源保护; — 规划目标来自传承文化遗产的任务: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遗产的 历史信
规划说明与基础资料汇编内容
规划说明用于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 编制格式可以由保护对象说明、专项评估报告、专项
规划说明、规划实施保障建议等内容组成。 基础资料汇编:内容包括有关文物保护单位的各类基
础资料与规划依据等。
文物保护规划的要点
文物保护规划现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文物的四有资料。
文物的本体现状。
参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条例。
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步骤
调查 研究 勘测和实验 制定保护方案 工程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 编制保护规划 提供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本或规划文本
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内容
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文物保护单位保
护规划一般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
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的一般过程是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过程, 指为文物保护工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测绘、制定保护方案、 工程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示勘察成果资料、 设计文件或规划文本的活动。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单位才能承担相应等级和业 务范围的文物保护规划设计。
文化遗产含义
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包括物质
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 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不可移动文物规划保护中我国常用的有效方法 1.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2.文物保护工程
施; (十) 说明规划范围内拟建项目的必要性,编制选址策划,提出建筑功能设定、规模测算
和建筑设计的规划要求; (十一) 提出管理建议,确定日常养护和监测内容,考虑社区参与计划; (十二) 编制规划分期、实施重点与投资估算,提出实施保障。
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内容
基本情况评估
保护原则和目标
保护规划 基本内容
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 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 称。
区位图;环境图;现状图;评估图;保护规划总图;保护区划图;保护 措施图;环境规划图;展示规划图;管理规划图;基础设施图;分期规 划图;工程方案图等基本图纸
测绘图;历史沿革图;相关示意图;用地功能分区图;地形地貌分析图; 环境整治规划图;道路交通调整规划图;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等补充说明 图纸。
规划文本内容
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 划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 楚。
文本内容包含:
总则;专项评估;规划框架;保护区划;保护措施; 环境规划;展示规划;管理规划;规划分期;投资估 算;附则。
规划图纸内容
用图像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要求清晰准确,图例统一,图纸表达内容 与规划文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