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请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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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总部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加强管理,公司总部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考勤签字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公司总部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签字,不得补签或代签。凡不按规定签到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二、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须先到公司签到,并向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特殊情况不能签到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签署去向;

三、因公出差、参加学习或会议等,应事先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以便及时记入考勤,否则视为缺勤,按事假处理。

四、员工请(事、病)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至办公室,月末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如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或假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新员工在实习/试用期间,原则上不予准假。如请(事、病)假超过2天,则将顺延实习/试用期限。

五、迟到、早退、请假及旷工的处理办法:

(1)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含5分钟)罚款5元;10分钟内(含1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罚款5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请(事、病)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当月请(事、病)假累计1天以上,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工资。

(3)旷工:扣发旷工者当日工资并每天(次)罚款100元。

无故缺勤、请假未准仍私自休假、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尚未到岗,按旷工处理。

当月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给予解聘处理。

六、请、批假流程及权限:

1、请假1天(含1天)以内:员工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主管经理批准。

2、请假1天以上:主管经理报董事长批准。

3、员工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上述1.2条请假的,可短信并电话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代为执行请假流程,并及时将结果告知员工,同意后方可休假。

4、员工应于休假结束后,上班第一天到办公室进行销假。

5、请假人员必须本人请、销假。

七、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年月日

请假条

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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