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海域使用金安排)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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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的控制情况 (2 分)
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的控制情况(2 分)
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1 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 分)
资金管理办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相符性 (1 分)
资金管理办法的可行性(1 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分)
财务管理(15 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9 分)
资金拨付的合规性 (1 分) 政府采购的合规性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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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用于沿海 6 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洋环境监管监测、海 洋公益服务监测、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监测和专项监测等支出。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项目实施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2 月。实施内容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赋予的职责,坚持海洋生态环 境监测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行政管理、国防安全和人民 生活服务的宗旨,全面履行海洋环境管理职责,完善山东省 海洋环境保护分级管理责任制和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 置机制,紧紧围绕各级政府的管理需求及社会公众关注的海 洋环境热点问题,全面提升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业 务水平和监督管理效能,为维护山东省海洋生态安全,实现 海洋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 的环境保障;落实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分级管理责任制, 根据国家海洋局和省规定的监测任务,认真做好包括海洋生 态环境监测、海洋环境监管监测、公益服务监测、海洋生态 环境风险监测和专项监测等六大类近千个监测站位的海洋 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出具监测评价报告和公报等;逐步 建立科学合理、高效实用的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提高 监测质量和监测效能,提升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评价能力, 为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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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提高监测质量和监测效能,提升山东省海洋环境监 测评价能力,为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长期绩效指 标
产出指标
一级指标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二级指标
全省监测站位完成率 资料上报率
监测资料合格 监督检查合格率 监督检查覆盖率
指标内容
99%以上 99%以上
2016 年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海域 使用金安排)绩效评价报告
一、 项目概述 (一)项目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 例》、《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的意见》(国海环字〔2009〕163 号)、《关于规范海洋环境 公报(信息)工作的意见》(国海环字〔2009〕511 号)、《山 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鲁财综〔2004〕 33 号)、《山东省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综〔2013〕 158 号)等。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的编制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 问题的通知》(环发〔2002〕54 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 省财政厅《关于环境监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 〔2015〕38 号)、国家海洋局《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 费管理暂行办法》(国海财字〔2007〕303 号)、国家海洋局 海域管理司《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国 海管字〔2003〕110 号)、《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鲁财行〔2014〕4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 2016 年预算安排, 省财政厅下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预算指标 1439 万元,专
(四)项目组织管理。项目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海洋与渔 业厅,主要负责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海洋与渔业环境保 护规划;组织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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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组织并核准海洋工程、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承担海 洋工程项目建设排污费收缴、海洋倾废等污染防治工作;负 责海洋与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生态损害赔(补)偿工作; 实施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考核;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 别保护区。项目实施单位有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滨州、 东营、潍坊、烟台、威海、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及所属地市 级、部分县(区)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等,主要职责为从事 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海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鉴定等工 作。
过程(30 分)
产出(20 分) 效果(30 分)
项目执行的规范性(1 分)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的完备性(2 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6 分)
项目档案资料齐全性(1 分)
业务管理(15 分)
项目档案管理情况(1 分) 项目实施条件的落实情况(1 分)
项目质量或标准的健全性(1 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5 分)
100% 98%以上
100% 指标值
备注
年度绩效指 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全省监测站位完成率 资料上报率
监测资料合格 监督检查合格率 监督检查覆盖率
98%以上 96%以上 95%以上 90%以上
100%
二、 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思路 1.评价目的。为加强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专项资金 管理,客观公正地核查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资 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 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不 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评价依据。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 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 号)、《山东省 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
项目立项(12 分) 绩效目标和理性(4 分)
投入(20 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4 分)
资金落实(8 分)
资金到位率 (4 分) 到位及时率 (4 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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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指标及分值 项目立项条件的相符性(1 分) 项目立项文件的合理性(1 分) 项目立项程序的合规性(2 分) 绩效目标的政策相符性(1 分) 绩效目标与项目单位职责的相关性(1 分) 绩效目标的必须性 (1 分) 绩效目标的业绩水平相符性(1 分) 绩效目标细化程度 (2 分) 绩效目标量化程度 (1 分) 绩效目标与任务计划的相符性(1 分) 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2 分) 市、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2 分) 省级财政资金到位及时率(2 分) 市、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率(2 分) 业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2 分) 业务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完整性(2 分)
三、 评价结论情况 (一)评价得分及等次。项目评价综合得分为 93.03 分, 等级为优。其中:投入方面满分 20 分,评价得分 17.86 分; 过程方面满分 30 分,评价得分 29.88 分;产出方面满分 20 分,评价得分 20 分;效果方面满分 30 分,评价得分 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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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二)取得的成效。2016年度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
成本节约 (4 分)
实际成本与工作内容的匹配程度(2 分) 产出成本控制措施的有效性(2 分)
经济效益(6 分)
直接经济效益 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6 分)
项目效益(30 分) 生态效益 (6 分)
可持续效益 (6 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分)
(三)评价标准。评价标准采用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相
息产品发布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能力建设情况等。
(二)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设计的整体思路。针对预算支出项目的投入、
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主要方面,参考《预算绩效评价共性
指标体系框架》设置共性指标,在权重上侧重过程和效果两
方面。
2.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项目立项规范性(4 分)
项目支出与预算的相符性(1 分)
项目支出与预算执行进度的相符性(2 分)
财务监控机制的健全性(1 分)
财务监控有效性(3 分)
财务监控执行的有效性(1 分)
财务监控的规范性 (1 分)
实际完成率 (5 分)
质量达标率 (5 分)
项目产出(20 分) 完成及时率 (6 分)
项目实施的及时性 (3 分) 项目整体进度实施的合理性(3 分)
项目绩效总体较好。主要表现在:绩效目标设立合理、制度 完备、执行有效,达到了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圆满完成了 既定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一是监测技术人员相对不足,对浮 游生物、重金属等个别指标的监测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投 入方面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程度不够,指标值设置不完整, 影响了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可操作性。
(五)项目绩效目标 1.长期目标。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规范高效的海 洋环境监测评价体系,落实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分级管理;持 续优化设计,监测评价站位、频次、要素更加符合我省海洋 环保管控需求;科学评价,及时准确地向政府和公众提供有 关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等重要信息,紧紧围绕服务社会民生, 不断优化评价产品的发布和应用,增强评价产品的针对性和 服务性,全面提升海洋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2.年度目标。落实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分级管理责任 制,认真做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洋环境监管监测、公益 服务监测、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监测和专项监测等 2016 年各项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规 范高效的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体系,落实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分
四、 意见建议 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意见建议:一 是进一步提升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加强内部培训和持证上岗 考核,提高监测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对年 度绩效目标设定明确的,涵盖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等方 面的量化指标,确保目标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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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二是各
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申报书,各资金
使用单位的任务完成与计划对照表、经费使用情况、绩效报
告书和评价表。
3.评价对象和范围。对承担 2016 年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监
测任务的 6 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11 家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的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的完成情况、监测质量控制情况、信
结合的模式,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作为计划标准,同时考虑
前期指标完成情况。
(四)评价方法及评价过程。通过实际指标与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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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和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等方式,综合运用比较法、专家 评议法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评价过程,一是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在项目决策、 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 二是制定绩效评价具体工作方案,具体评价工作细化为前期 准备、现场评价、非现场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归集档案五 个阶段。对评价全过程实施全员质量控制,并设立专门的质 量控制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行专项检核,确保评 价工作的设计合理性、操作规范性、结果准确性。三是严格 执行评价规定流程,依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 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号)、《山东省海洋生态 环境监测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海洋生态环 境监测项目的特点,重点从项目投入、管理过程、产出质量 和项目效果等四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四是采取规范有效的 评价方法,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结合现场调 查、实地检查、项目单位现场问询等方式,综合运用比较法、 专家评议法、实地测评检查和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收集相 关材料并开展具体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