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粗糙度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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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 进行了修订,经过修订后的标准改为三个标准,即GB/T1031—1983《表面粗糙度 参数及其数值》、
GB/T3505—1983《表面粗糙度 术语 表面及其参数》和GB/T131—1983《表面粗糙度 代号及其注法》。
随着我国加入WTO 和与国际标准接轨,1993 年又对GB/T131—1983 进行了修订,主要对表面粗糙度参数
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
标准等效采用 ISO1302——1992。 表面粗糙度原称表面光洁度,是指加工表面上所具有的较小间距和峰谷所组成的微观几何形状特性,一 般由加工方法和其它因素形成。属于几何精度的表面结构范畴。通俗地讲,就是指零件表面经加工后遗留 的痕迹,在微小的区间内形成的高低不平的程度(也可以说成为粗糙的程度)用数值表现出来,作为评价 表面状况的一个依据。它是研究和评定零件表面粗糙状况的一项质量指标,是在一个限定的区域内排除了 表面形状和波纹度误差的零件表面的微观不规则状况。 零件在参与工作时,其表面的不规则状况直接影响了表面的耐磨性、耐腐蚀性、疲劳强度;也影响了两 表面间的接触刚度、密封性;还影响流体运动阻力的大小、导电、导热等性能。因此,各国十分注意表面 粗糙度这门学科的发展。前苏联、德国和法国等国家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从事研究表面粗糙度对产品 质量的影响,并在改进表面特征状况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表面粗糙度的标准化工作是从三十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和形位公差一样,也是首先从解决图样标注的 统一开始的。前联邦德国标准 DIN140 发布于 1939 年,是世界上最早的有关表面粗糙度方面的标准。这个 标准只规定表面粗糙度的符号,把需要加工的表面分为▽、▽▽、 ▽▽▽、▽▽▽▽ ,不需要加工的表 面用符号∽表示。由于没有参数标准,因此各个符号均无既定的数值,而是凭目测加以区分。 最早制订表面粗糙度参数标准的是美国,它于 1940 年发布了美国标准 ASAB46.1—1940 《表面粗糙度、波纹度和加工纹理》,1947 年又修订为ASAB46.1—1947。标准采用中线制,在高度方 向并列四个参数,并规定了数值系列。美国的现行标准是ANSIB 46.1—1978,与英国、加拿大标准一致。 标准中规定了个各种参数及定义,明确以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为主要参数,其他参数在特殊需要时应用。 它的表面粗糙度数值不分等级,采用与符号一起直接标注在图样上的形式表示。 1945 年前苏联颁布了国家标准ΓОСТ2789—45《表面光洁度、表面微观几何形状、分级和表示法》。 标准采用中线制,只规定了一个参数即轮廓均方根偏差 HCK,数值分 14 级。1951 年修订为ΓОСТ2789 —51,除HCK外,还增加了微观不平度平均高度HCP。1959 年修订的标准ΓОСТ2789—59 用轮廓算术平均 偏差Ra代替HCK,用微观不平度十点高度Rz代替HCP。1973 年又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除原规定的轮廓算术 平均偏差Ra和微观不平度十点高度Rz外,又增加了四个参数:轮廓最大高度Rmax、不平度的平均间距Sm、 不平度峰顶平均间距S和轮廓的支承长度率tp。该标准规定了数值系列,取消了原来分为 14 级数值分级的规 定。由于前苏联是ISOTC 57/ SCI的秘书国,因此 1973 年的标准与ISO468 是一致的。 1950 年英国颁布了国家标准 BS 1134—1950《表面特征的评定》,采用中线制,规定了参数用轮廓度的 中心线平均值 CLA 来评定。 日本于 1955 年颁布了国家标准 JISBO 601—1955《表面粗糙度》。 随着国际标准的修订,德国、英国、法国和日本都修订了本国的标准,使其尽量与国际标准相一致。 我国的表面粗糙度标准的制订工作是从五十年代初开始的。1951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标准 620.040—13《工 程制图表面记号及处理说明》中规定了表面光洁度符号为:毛面∽;普通光面▽、▽▽、▽▽▽;高级光 面▽▽▽▽(加工方法)。1956 年发布的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颁标准机 40—56《表面光洁度代号和表面处理与热 处理说明的注法》和机 50—56《表面光洁度等级及代号》中规定光洁度分为 14 级,即▽1—3、▽▽4—6、 ▽▽▽7—9、▽▽▽▽10—14,对光洁度无特殊要求的表面注∽。标准中规定了以微量不平度的平均平方 根的偏差(HCK)或微量不平度的平均高度(HCP)为评定表面光洁度的参数,并规定了HCK、HCP的数值, 这与前苏联标准ΓОСТ2789—51 完全一致。1959 年将该标准修订为国家标准即GB130—59《机械制图 表 面光洁度和不涂层的代号及热处理、表面处理和涂层说明的注法》,其中表面光洁度的代号和注法与机 50 —56 标准相同。1960 年发布了第一机械工业部标准JB 178—60《表面光洁度等级及代号》,与机 50—56 标 准相比较,仅将代号改为汉语拼音字母。到了 1968 年发布的国家标准GB1031—68《表面光洁度》与ISO的 建议标准ISO / R 468 基本一致,将评定参数改为Ra和Rz。 1964 年开始了对 1959 年国家制图标准的修订,于 1970 年发布为试行标准GB/T131—1970《机械制图表
1)轮廓微观不平度的平均间距Sm(轮廓单元的平均宽度RSm) 是在取样长度lr内轮廓微观不平度的间距的平均值,如图 5-2-5 所示。
2)轮廓的单峰平均间距S(轮廓单元的宽度XS) 是在取样长度lr内,轮廓的单峰间距的平均值,如图 5-2-6 所示。
图 5-2-5
3)轮廓支承长度率tp
图 5-2-6
面光洁度状况、镀涂和热处理的代(符)号及标志》,到 1974 年转为正式标准。该标准将多▽改为单▽即
▽1—14,并明确规定符号“∽”的含义除表面不加工外,还包括维持原材料的表面光洁状况。为积极采用
国际标准,1980 年开始对GB/T1031—1968《表面光洁度》进行修订,1981 年到 1982 年期间对GB/T131—
以上介绍的六个参数都是评定表面粗糙度的参数,在国际标准ISO 468 中都列入了标准的正文。考虑到 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测量的可能性,将其中两个高度参数Ra和Rz列入标准正文。
在实际使用中可以只选一个参数,也可以同时规定两个参数(Ra和Rz)。GB/T1031—1995 中规定在常 用的数值范围内,即Ra为 0.025~6.3µm,Rz为 0.100~25µm时,为便于测量应优先选用Ra 。Rz参数在轴承、 仪表和木材制品等行业中得到较多的应用。
8)
轮廓谷深
任一轮廓峰的最底点到基准线之间的距离,称为轮廓谷深,见图 5-2-4 中的“yv”。
9)
轮廓水平截距
轮廓峰顶线与平行于它的截线(同轮廓相交的)之间的距离,称为轮廓水平截距,见图 5-2-7 中的“C”。
轮廓水平截距可用微米表示,或用轮廓最大高度(Ry)的百分数表示。
(2)评定表面粗糙度的高度参数
表 5-2-3 列出了取样长度lr的数值,单位:m m
表 5-2-3
0.08
0.25
0.8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5
8
25
表 5-2-4 列出了Sm和S的数值,单位:m m
表 5-2-4 第1 第2 第1 第2 第1 第2 第1 第2 第1 第2 系列 系列 系列 系列 系列 系列 系列 系列 系列 系列
0.0125
0.125
5)
轮廓谷底线
在取样长度范围内,平行于基准线,并且通过轮廓最底点的线,称为轮廓谷底线,见图 5-2-4
6)
轮廓偏距
在轮廓偏距的方向上(对于实际表面可认为轮廓偏距是垂直于基准线的),轮廓线上的任何一点与基准
线之间的距离,均称为轮廓偏距,见图 5-2-4 中的“y”。
7)
轮廓峰高
任一轮廓峰的最高点到基准线之间的距离,称为轮廓峰高,见图 5-2-4 中的“yp”。
轮廓支承长度率tp是轮廓支承长度η P 与取样长度lr之比,它是相对于不同的水平截距C而给定的,如
图 5-2-7 所示
t
P
=
ηP lr
图 5-2-7
式中η P 为轮廓支承长度,是在取样长度lr内,一平行于中线的线与轮廓相截所得到的各段线长之
tp值能直接反映工作表面的耐磨性,但需要有专门的测量仪器。但仅知道单个水平截距上的tp是不够的, 在掌握了一定数量水平截距的tp后才能了解全面情况。
评定表面粗糙度的参数主要有高度参数Ra、Rz和Ry以及间距参数S、Sm。与这些参数有关的还有一 些概念术语,现对这些参数分述如下:
(1) 与评定参数有关的概念术语
1)
基准线
用来评定表面粗糙度参数的一条给定的线,称为基准线(亦称中线,一般为轮廓的最小二乘中线),图
5-2-1 是将被测表面横向剖切并经放大后的表面轮廓示意状况。
0.008
0.010
0.012
0.125
1.25
12.5
0.016
0.160
1.60
16
0.020
0.20
2.0
20
0.025
0.25
2.5
25
0.032
0.32
3.2
32
0.040
0.40
4.0
40
0.050
0.50
5.0
50
0.063
0.63
6.3
63
0.080
0.80
8.0
80
0.100
1.00
GB 1031《表面粗糙度 参数及其数值》中规定了两个表面粗糙度的高度参数Ra和Rz,现分述如下: 1)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 是指在取样长度 l 内,轮廓偏距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见图 5-2-2 所示。其值为:
或近似为:
∫1 l
Ra = l
y( x ) dx
0
∑ 1
Ra = n
n i =1
yi
Ra
r
S、Sm和tp一般不单独使用,只有在高度参数不能反映表面粗糙状况或仅用高度参数不能说明问题时才 使用。 5.2.1.2 评定参数的系列值
下面各表列出了表面粗糙度评定参数的第一系列和第二系列,应优先选用表中第1系列。 表 5-2-1 列出了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的数值,单位:µm
表 5-2-1
第 1 系列 第 2 系列 第 1 系列 第 2 系列 第 1 系列 第 2 系列 第 1 系列 第 2 系列
0.50 0.63 6.3
1.00
第2 系列 1.25
2.0 2.5
4.0 5.0
8.0 10.0
第1 系列 12.5
25
50
100
第2 系列
16.0 20
32 40
63 80
第1 系列
200
400
800
第2 系列 125 160
250 320
500 630
1000
第1 系列
1600
第2 系列 1250
图 5-2-2 2) 轮廓最大高度Rz
在取样长度lr内轮廓峰顶线和轮廓谷底线之间的距离,如图 5-2-4 所示。图 5-2-3 为以前被称为“微 观不平度十点高度Rz”的参考图,可供读者对照。
图 5-2-3
图 5-2-4 (3)评定表面粗糙度的间距参数S、Sm
间距参数是反应轮廓横向长度方向特性的参数。
图 5-2-1
2)
取样长度
为判别具有表面粗糙度特征而规定的一段基准线长度,称为取样长度,见图 5-2-1 中的“lr”。
3)
评定长度
为评定轮廓而测量时必须的一段长度,称为评定长度,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几个取样长度,一般情况下
以5个取样长度为一个评定长度,见图 5-2-1 中的“ln”。
4)
轮廓峰顶线
在取样长度范围内,平行于基准线,并且通过轮廓最高点的线,称为轮廓峰顶线,见图 5-2-4
Ra、Rz、Ry的上(下)限值和最大(小)值加以区分,指出了在什么情况下用最大值,什么情况下用最小 值。GB/T131—1993《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一直沿用至今。本章主要介绍GB/T131—1993《表
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和与其有关的术语定义和参数系列。
5.2.1.1 表面粗糙度的评定参数
10.0
100
表 5-2-2 列出了轮廓最大高度Rz的数值,单位:µm
表 5-2-2
第1 第2 第1 系列 系列 系列
0.20 0.025
0.032 0.040 0.40 0.050 0.063 0.080 0.80 0.100
第2 第1 系列 系列 0.125 0.160 1.60
0.25 0.32 3.2
1.25 12.5
0.0160
0.160 1.60
0.020 0.20
2.0
0.002 0.025
0.25
2.5
0.003
0.032
0.32 3.2
0.004
0.040 0.40
4.0
0.005 0.050
0.50
5.0
0.006
0.063
0.63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