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讲义第一章 总论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在考试中的分值不高,“民事行为”、“纠纷解决”是命题重点;其中,“民事行为”与“合同的效力”联系密切。

本章教材前几年主要根据司法解释是对“民事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程序”进行了重大调整。2018年本章根据民法总则做了较大的内容调整,2019年对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进一步明确。

本章结构:

考点一:经济法的渊源

【提示】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的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不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2011年)

A.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答案】B

【解析】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因此答案是选项B。选项A是部门规章;选项C是法律;选项D是地方性法规。

考点二:经济法主体

(一)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分类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2010年)

A.政府

B.各类企业

C.非营利组织

D.外国人

【答案】ABCD

【解析】从人们通常所了解的主体形态,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

(二)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的表述,理解正确的是( )。

A.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在经济法领域是主导者

B.国家税务总局属于规制主体

C.企业是接受调控和规制的经济法主体

D.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之间地位是非平等的,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是不尽相同的

【答案】ACD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属于调控主体。

【例题•判断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行使市场规制立法权的行为。()

【答案】对

【解析】市场规制行为,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就属于行使市场规制立法权。

【知识点】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

考点三: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特征

1.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3.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2017年)

A.陈某拾得一个钱包

B.李某种植果树

C杨某与某商场签订购买机器的合同

D.王某盗窃他人财物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1)选项C: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2)选项ABD:属于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2013年)

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乙捡到一台电脑

C.丙放弃一项债权

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答案】AC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1)选项AC: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签订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2)选项BD:属于事实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建议】其他分类还有单务和双务、诺成和实践法律行为的分类。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答案】B

【解析】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多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则是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需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虽然是单务、无偿、诺成合同,却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三、法律行为的要件

1.成立要件

应当符合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即必须具有当事人、意思表示、内容三个要素。(特别的还要具备其他特殊事实要素,如实践性和他的交付)

2.生效要件

3.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①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②行为能力:

【提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主要看两个因素:(1)年龄;(2)精神状态。与肢体是否残缺、智力高低等无关。

【注意】《民法总则》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

【提问】

小明今年3周岁,智力超常。属于什么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亮今年20周岁,先天腿部残疾,但精神状态正常,属于什么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赵今年17周岁,已经在汽车修理厂工作,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什么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峰今年已满8周岁,精神状态无异常,属于什么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

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

四、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意定要件)

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必须合法。

2.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区别

【提示】当事人可以附生效条件/期限,也可以附解除条件/期限。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7年)

A.既可以是人的行为,也可以是自然现象

B.既可以是将来事实,也可以是过去事实

C.既包括约定事实,也包括法定事实

D.既可以是确定发生的事实,也可以是不确定发生的事实

【答案】A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