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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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再 担 逐笔再担保
保的决 策程序 自动再担保
分险再担保
按再担
保机
构、担
保机构
及债权
人之间
的法 关系
律
增信再担保
按 保
再 机
担 构
一般责任再担保
的担保
责任范
围
连带责任再担保
再担保机构对申请再担保的担保机 构及项目逐一进行评审后,决定是 否对该笔业务提供再担保。
再担保机构按约定比例承担再担保 责任,不参与单个项目的审查,也 不再就单个项目签订再担保合同。
信用担保是指保证人为了提升债务人的信用和 分散债权人的风险,以自身的资产或信誉替债务人 向债权人进行保证,当债务合同到期,债务人不愿 或不能履行还债义务时,由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进 行代位偿还的一种法律行为。这是一种更为常见的 对信用担保的定义,它把信用担保定义为一种法律 行为。显然,比起上面第一种定义,从专业担保的 角度看,是不够全面的。
3.尽快开展区域性再担保(基金)试点,建立健 全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分担机制
图2:全国担保机构地Leabharlann Baidu分布情况图
全国担保机构地区分布情况图
800 750 700 650 600 550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江浙 广山 北湖 福 安山 四辽 河湖 黑上 江贵 天河 云吉 新重 内 宁陕 甘广 海青 西
苏江 东东 京北 建 徽西 川宁 北南 龙海 西州 津南 南林 疆庆 蒙 夏西 肃西 南海 藏
优点:政府或信用担保机构已担保基金或资本 金为限承担担保风险,以信用担保机构为主决定是 否担保,有利于信用担保机构独立进行市场化运作 和担保风险的事前控制。
缺点:政府财政一次性出资较多,协作银行也 有可能出现转嫁贷款风险的行为。
2.权责制:以事前承诺作为保证的事后补偿;一般 对协作银行采取授信管理;发生损失后由银行向担 保机构申请补偿。
(3)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已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政府引 导型方向发展,政府的扶持方式己由初期的一次性资本金注入,到目前的重在建 立补偿机制,再到信用资源的有效配置上。
(4)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企业效益、 社会效益显著。
(三)我国担保行业发展趋势 1.担保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
图3:2002-2006年全年担保机构资本和承保情况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2002
2003
2004
2005
2.5 2 1.5 1 0.5 0 2006
担保基金总额
新增担保额
放大倍数
(3)融资担保仍为主流,其他业务品种飞速增长
从业务品种发展看,虽然经过近些年的高速发展,但目
3.担保机构存在运作不规范,抗风险能力不强 等情况
4.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与损失补偿机制尚未建 立,再担保业务长期空白,使担保体系整体功能难 以发挥
(五)加快我国信用担保发展的政策建议
1.制定和完善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的 法律和法规,加强对担保业的监管
2.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的力度,完善各项 配套政策
第一,信用保证是一种具有很强的公共性的保证。 第二,信用保证具有机关保证的性质。 第三,就保证的内容而言,信用保证具有对信用进行保证
的特性。 第四,信用保证具有进行大量交易或反复持续性的特征。 第五,信用保证的内容大致上是被定型化的。就每个保证
而言,不具有保证内容上的差异性。 第六,相对于以无偿为前提的民法保证而言,因信用保证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运作 模式
第一部分 概述
一、有关概念
(一)信用担保 信用担保,也称信用保证,是指由专门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
制度化的保证。信用担保的概念包含三个要点:(1)由专门机构提 供的担保,而不是一般法人、自然人提供的担保;(2)这种担保是 制度化的担保,即指它是在一定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则框架 安排体系之中的,是标准化、规范化的业务;(3)是面向社会提供 的担保而不是对内部关联机构或雇员提供的担保。这个概念高度 概括了专业担保的总体特征,并提出了“专门化”和“制度化”的概 念。可以理解为对专业担保的一个总体上概括。
(4)担保行业作为快速成长的行业,在特定阶 段成为服务于政府机关特定政策目标的政策手段
2.我国担保行业发展历史沿革
(1)1993-1997年:担保业的起步和探索
(2)1998-2002年: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为 契机,担保行业迅速增长
(3)2003年以后:其他担保品种的开展和担 保业发展的新格局
(二)我国担保行业发展现状
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 时,再担保人才按合同约定比例向 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又叫清偿 再担保。
只要担保机构发生代偿,再担保机 构就按约定的比例进行代偿。
(三)信用保证的特性
民法中的保证是指,对于那些不具备足够财产利用物权 担保的人,或者是即使有足够的财产但对于金融机构缺 乏信用的人,运用保证人的财产和信用授予其信用以谋 求金融活动顺利进行的情况下,被采用的债权担保制度 。一般认为这种保证具有利他性、人的责任性、无偿性 和情义性等特性。相比之下,以保证为专门职业的机关 依据政策所提供的保证则不具有个人的情义性,相反更 多地被强调具有制度性(政策性、公共性)、信用补足 性、信用保证性、有力的特约性、定型性、惯例性、大 量(反复继续)性、有偿性和求偿权的优势性等特性。 信用保证的主要特征:
江
古
(2)资金放大倍率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增强
从资本金规模来看,担保机构的差别参差不齐,担保机 构已经出现加速分层的局面(见表2)。
表2 中国担保机构的规模
担保机构资本金、担保基金规模 (万元)
300-3000 3000以上 300以下
在担保机构中所占的比例(%)
65.3 9.1 25.6
从调查情况看,担保机构担保资放大倍率进一步增大, 全国在保责任总额与担保资金的比例已由2001年的1:1达到 2006年的l:2,担保能力进一步增强(见图3)
优点:中小企业申请取得担保和贷款的手续简 便,协作银行的责任心较强,以协作银行为主决定 是否担保,政府不必事先出资,可减轻当前财政资 金支持的压力。
缺点:担保机构以政府身份进行运作,不利于 担保风险的事前控制。
(六)信用担保作用的衡量
国际上通常使用增加量(Additionality) 和毕业 (Graduation)两个指标衡量信用担保的作用: 1.增加量(Additionality),增加量是指由于得到担保机构 的担保而获得正规金融部门贷款的企业数量。 2.毕业(Graduation),毕业是指被担保的企业在一段时间 之后,增强了实力,信用等级得到提高,便再不需要靠 担保机构担保了。 3.增加量与毕业是反映信用担保作用的最直接的两个指 标。
(二)再担保 再担保是对担保的担保,是指在债务已设定担
保的基础上,对该担保再设定担保,当前担保人不 能清偿债务时,由后一担保人在前一担保人不能清 偿的范围内对债务清偿。再担保是一种分散和转移 担保风险,扩大担保资源的担保形式,它是为担保 人设立的担保。
表1 中国再担保业务分类一览表
一般再担保 按再担保体系 对担保机构的 约束程度
2.国内担保业发展现状分析
(1)担保机构发展迅速,性质和组织形式多样化
从1993年10月全国信用担保机构试点起步至今, 担保机构增加很快,尤其2002年以后,全国担保机 构家数呈现飞速性增长趋势(见图1)
图1:1993-2006年全国担保机构数量增长情况
6000 5500 5000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1.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概况 据国家发改委调查统计,截止2007年底,在国 家发改委备案的担保机构共有3729家,其中省级担 保机构544家,注册1亿元以上担保机构528家,占 14.16%,注册资本金1774亿元,从业人数37454人, 当年新增担保额1774亿,累计担保户数70万户,累 计担保总额13497亿元。
协会在向债务人提供保证的同时,征收一定的费用, 所以信用保证时有偿性的保证。
(四)信用担保的主要功能 1.债权保障功能 2.特定的经济政策工具
(五)担保资金运作方式
目前,国家信用引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根据资金的运作方式不同,可分为实收制与 权责制两种方式。
1.实收制担保是以实有资金作为保证的事前 保证。
二 我国担保行业概况 (一)我国担保行业历史沿革
1.中国担保行业发展的背景
(1)担保行业以市场化的手段服务产业结构调 整、填补金融服务空白
(2)国家信用逐步从一般经济生活退出,客观 上为市场信用的成长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担保行业 成为其中的代表
(3)就业压力增大和中小企业的兴起,客观上 要求具有很强社会效益和外部性的担保行业的发展
前融资信用担保仍是中国担保机构开展的主要担保品种(见
图4)。
图4:担保品种结构图
0.80%
3.50%1.50%
5.30%
8%
81% 融资类担保 合同担保 工程保证 诉讼保全 金融产品担保 其它
3. 我国担保业宏观环境及政策导向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为担保业 的建立和快速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土壤。近两年来, 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以保障社会经济健康持 续发展。
500 0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从业务种类来看,既有全面经营各类担保业务的综合性 担保机构,也有专门经营一类担保业务的专业性担保机构。 从区域分布上看(见图2),既有全国性的担保机构,也有 服务地方经济的区域性担保机构。
(2)逐步形成广泛的融资渠道与稳定的资金补偿 机制
(3)形成相对独立的专业担保领域 (4)新的担保品种的探索与开发进一步加强 (5)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担保业务效率 (6)担保基金的运用问题将有所突破
(四)我国担保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担保机构规模小、实力弱,一些地区的机构 发展过快、过滥
2.担保业专业法律和行规行约建设滞后,担 保机构运作规则缺乏
(1)宏观环境分析 (2)行业内政策环境分析
4.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的新特点
(1)自1998年试点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经历了试点探索、政 策推进和依法实施三个重要阶段,己由初期的机构试点,发展成为一个新兴行业。
(2)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已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政府引 导型方向发展,政府的扶持方式己由初期的一次性资本金注入,到目前的重在建 立补偿机制,再到信用资源的有效配置上。
强制再担保
固定比例再担保 按再担保的责 任承担方式
溢额再担保
担保机构根据自身经营水平和风险分散要 求,在协商基础上自愿参加,在担保中的 风险分担、收益分成关系由双方协商确 定。 通过政府设立特定的监管部门,要求一定 的地区内的担保机构必须加入再担保体 系,如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参 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信用 担保机构的强制再担保。 对一定担保责任限额内的同类担保业务, 全部都由再担保人按约定的同一比例向担 保人进行再担保,每项业务的担保费和发 生的损失,也按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和分摊。 由再担保人将其超过预定限额的担保责任 对担保人进行再担保,在担保人承担超过 担保人预定限额的担保责任,对每一项业 务的担保费和发生的损失也按双方承担的 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摊。
法律关系只在再担保机构和担保机 构之间,通过再担保协议约束;再 担保机构不向债权入出具再担保 函,债权人对再担保人没有求偿 权,担保机构发生代偿后,对再担 保机构有请求求偿权。
法律关系在债权人、再担保机构和 被再担保的担保机构三方之间,通 过三方的再担保协议约束;再担保 机构按期向债权入出具再担保函, 以增加担保机构的信用水平。代偿 发生时,担保机构履行代偿责任; 若担保机构不能或不愿履行代偿责 任时,债权人可以向再担保机构求 偿。
(1)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评级制度将建立 (2)信用担保政策法规将进一步完善 (3)政策性担保机构(或业务)与商业性担保机构(或
业务)将实施分类管理 (4)商业性担保机构将获得较快发展 (5)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关系将更加协调 (6)建立全国和省级担保机构协作组织
2.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趋势
(1)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商业性担保机构发 展趋势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