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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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米及以上者 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者应计算 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及 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1者 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米的部位 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 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 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 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 假设层高大于2.2m, • S=(15-0.24)*1.6*2+(10-0.24-1.6*2)
*1.6*2=68.22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 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 底板水平面积的l/2 计算。
• (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 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 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 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S=(6-0.24)*(《 额3建 计+筑 价0.装 模24饰 式)工 下=程 装1概 饰8预 工.6算 程6 》 量第的四计章算定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S额=8计*价5*模0式.5下=2装0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
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 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 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 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 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 例:如下图,利用 的建筑物场馆看台下的建筑面积。
③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之间 的最小垂直距离。
例: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 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 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 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 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
第四章 定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 的计算规则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第二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建筑面积的概念 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二、计算规则及举例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
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按下列规来自百度文库。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6)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 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 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 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 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注意事项: ①勒脚,是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
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其高度一般 为室内地坪与室外地面的高差,也有的 将勒脚高度提高到底层窗台,它起着保 护墙身和增加建筑物立面美观的作用。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②单层建筑物的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 面板板面结构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 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 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 结构之间的垂直距离。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 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 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 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 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 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 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 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 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 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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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5.4*(6.9+0.24)+2.7*(6.9+0.24)*0.5*2=5 7.83
•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 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 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 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米及以上者 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者应计算 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及 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1者 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米的部位 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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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 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 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 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 假设层高大于2.2m, • S=(15-0.24)*1.6*2+(10-0.24-1.6*2)
*1.6*2=68.22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 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 底板水平面积的l/2 计算。
• (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 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 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 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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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S=(6-0.24)*(《 额3建 计+筑 价0.装 模24饰 式)工 下=程 装1概 饰8预 工.6算 程6 》 量第的四计章算定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S额=8计*价5*模0式.5下=2装0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
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 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 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 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 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 例:如下图,利用 的建筑物场馆看台下的建筑面积。
③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之间 的最小垂直距离。
例: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 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 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 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 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
第四章 定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 的计算规则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第二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建筑面积的概念 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二、计算规则及举例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
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按下列规来自百度文库。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6)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 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 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 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 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注意事项: ①勒脚,是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
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其高度一般 为室内地坪与室外地面的高差,也有的 将勒脚高度提高到底层窗台,它起着保 护墙身和增加建筑物立面美观的作用。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②单层建筑物的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 面板板面结构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 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 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 结构之间的垂直距离。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 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 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 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 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 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 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 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 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 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第四章定 额计价模式下装饰工程量的计算规
• S=5.4*(6.9+0.24)+2.7*(6.9+0.24)*0.5*2=5 7.83
•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 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 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 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