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中使用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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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知识点整理

国际结算知识点整理

国际结算知识点整理一、国际结算概述。

1. 定义。

-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2. 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

- 从早期的现金结算发展到非现金结算(票据结算等)。

-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结算的规则和方式不断完善。

例如,从简单的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如汇款、托收)发展到银行信用介入的结算方式(如信用证)。

二、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1. 票据的概念与特性。

- 概念: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 特性:- 流通性:票据可以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受让人取得票据权利。

- 无因性: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而受影响。

- 要式性:票据的制作、形式、文义都有法定的要求,必须符合规定。

- 文义性: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依据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

2. 汇票(Bill of Exchange)- 定义: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汇票的内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必要记载事项。

- 汇票的种类:- 按出票人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是企业或个人签发的。

- 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是见票即付的汇票,远期汇票是在指定的未来日期付款的汇票。

- 按有无附属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光票不附带货运单据,跟单汇票附带货运单据。

3. 本票(Promissory Note)- 定义: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本票与汇票的区别:- 出票人不同:本票的出票人是付款人本身,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是不同主体。

国际结算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国际结算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1)海运提单是货物收据 (2)海运提单是运输合同证明 (3)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 (二)海运提单的关系人 1. 承运人
承运人(Carrier)是指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关系人,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是船舶所有人即船东,也可以是租船人, 并不要求承运人一定拥有运输工具。
2. 托运人
托运人(Shipper/Consignor)是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 关系人,根据不同的贸易条件,可能是发货人,也可能是收 货人。
二、形式发票
形式发票也称预开发票,它是出口商在货物出运前向进 口商开立的供其申请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的发票。
三、证实发票
证实发票是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在发票上加注一个声明 证实商业发票的真实性的发票。通常会有如下的条款在发票 上出现:“We hereby certify that goods to which this invoice relates are of … origin. And that the value stated is correct and true.”。即需要证明以下几项内容:货物符合某 项合同或形式发票;货物是或不是某特定的国家所有;买方 要求卖方在发票上加注的其内容真实的证明。
第一节 商业单据
商业单据简称单据,是指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中直接说 明货物有关情况的商业凭证。它通常是由出口商制作或取得 后通过银行转交给进口商,交单是出口商履约的重要环节和 内容。在现代国际结算中,出口商的交货是通过交单来完成 的。
一、商业发票
出口贸易中,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发送货物或提供服务的 凭证,是买卖双方收付货款和记账的凭证,是买卖双方报关 纳税的凭证,也是卖方缮制其他出口单据的依据。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在发出货物时开 立的凭以向进口商索取货款的价目清单。商业发票是货运单 据的中心和装运货物的总说明,是出口商必须提供的基本单 据之一。

第七章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第七章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1.《伦敦保险协会保险条款》(ICC) ICC条款共有六种险别:协会货物(A) 险条款,即ICC(A); 协会货物(B)险条 款,即 ICC(B);协会货物(C)险条款, 即ICC(C);协会货物战争险条款;协会货 物罢工险条款;恶意损害险条款。 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 款》(PICC) 海洋运输的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水 渍险、一切险;附加险包括一般附加险和特 殊附加险。责任期间采用“仓至仓”条款。
2.背面内容
(1)首要条款 (2)承运人的责任条款 (3)包装与标志条款 (4)运费条款 (5)留置权 (6)分批装运与转船条款
二、航空运输单据 (一)航空运单的性质与作用 航空运单一律为记名抬头,并非物 权凭证,具有不可转让性。其作用如下: 1.空运合同 2.货物收据 3.运费账单 4.验收货物的依据 5.报关凭证
第三节 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 (一)海运提单的含义及作用 1.海运提单的含义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 B/L),它是指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 发的证明托运的货物已收到或装载上 船,并按约定将货物送往目的地交付 给目的地收货人的一种运输单据。
二、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 是根据一国出口商品管制的法令规定, 由有关当局签发的准许出口的证件。
三、原产地证明书
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 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 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三大类:第 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第二类 是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第三类是某些 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
第二节 发
一、发票的含义及作用

(一)发票的含义 广义发票(Invoice)是国际贸易中出 口商向进口商开立的各种关于交易商品的价 目及必要说明的书面清单的统称,它分为商 业发票和非商业发票两大类。 狭义发票就是指商业发票(Commercial Ivoice),是在货物发出后由卖方开立的载 有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的价目清单。 通常发票就是指商业发票。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中国上海外高桥保税收政策区台中南路2号 Zhong South Road WaiGaoQiao Free Trade Zone, Shanghai, Telephone: 86-21-50480555 Fax: 86-21-50480164 PRC
Co.,Ltd.
售货确认书 致:TO: SALES CONFIRMATION
11

、出口单证的流转和操作
以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付款、 CIF合同为例 出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图 (如下图)
12
出口交易前的准备阶段 编制出 口计划 组织出 口货源 调研国外 市场情况 制订出口商 品经营方案 建立客户关 开展广 系和推销网 告宣传 办理商 标注册
洽商合同阶段 询盘
备货加工 包装刷唛 -----发票
思考:
小组讨论: 外贸业务员完成一笔外贸业务需要经历哪些步骤呢?
补充知识:进出口业务及单证流程
一笔交易从开始到结束一般要经过以下四个环节: 一、进出口前的准备 二、交易洽商 三、合同的签订 四、合同的履行
一、进出口前的准备工作
(一)出口前的准备工作
1、做好国外市场的调查 2、制定出口商品的经营方案 3、做好商品的广告宣传 4、做好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
(二)进口前的准备工作
1、制定进口商品的经营方案 2、落实进口许可证和外汇
二、交易洽商 1、品质条款 2、数量条款 3、包装条款 4、价格条款 5、装运条款 6、保险条款 7、支付条款 8、检验条款 9、索赔条款 10、仲裁条款 11、不可抗力条款 1、直接面谈 2、函电洽商 3、网上交易 2、发盘
本章将介绍单据的基本知识、主要单据的种类及其包括 的主要内容,通过学习你将可以解答小李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国际结算4)

第四章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国际结算4)

船名(转运应注明另条船名或另种 运输方式)、起运港(同城或地 的几个不同港口须按实际标明不能 笼统以城或地名代替)、卸货港、运费(一般不 是具体数额而是支付方式,如卖方支付列明“运 费预付”或“运费付讫”,买方则“运费到付”; 汉堡 规则要求若运费到付须列明金额)、货物标志 (唛头)、货物件数(无法记件应注明“散装货” 并注净重;件数不能用“大约”“多少”)重量 (按 “吨”记费的依据通常是毛重)尺码(以体积计 算运费的依据通常是立方米)、货名与规格、
留置权条款(承运人在托运人未 付清有关费用如运费、延滞费、 共同海损分摊费和救助费等前留置 货物,必要时出售,不足再追收)、运费条款 (支付方式及其计算,班轮少用“运费到付”)、 变更航线条款(为船商上人员或货物安全,承运 人不赔损失)、危险货物条款、高价货物条款、 散装货条款(承运人对其是否与提单相符不负 责)、舱面货物条款(舱面货损失承运人不负 责)、集装箱条款(托运人自装、封,承运人有 权放于舱面)、卸货交货条款(抵港后承运人有 权卸货而不通知收货人)、联运和转船条款
记名提单:(不能流通)贸易中较少使用 不记名提单:对买卖双方风险大,少使用 指示提单:凭发货人或买主(须买主背书才能提货, 银行通常不愿接受)或开证行指定;注有“凭指示” 的空白指示由发货人指定收货人;空白和记名背书 运费预付提单:对承运人较有利;与运费倒付对应; 注有相应字样 舱面货提单:加注“货装舱面”;银行一般不接受 运输代理行提单:承运人向运输代理行签发成组提单 后由后者再分别向各出口商以自己名义签发的提单; 一般不能作为物权凭证;银行也不接受;但运输代理 行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者例外
三、航空运单
1。航空运输特点与主要方式
特点:速度快;航线不受地形限制;可降低仓储 费用;适合于贵重、少而急需和易腐变质商品; 但运输成本高、易受恶劣气候影响等 主要方式:班机运输(定时、定站、定线、定费,费用 较其他两种形式高);包机运输(整包机和部分包机); 集中托运(航空货运代理集中托运、代理的代理集中收 货、进口报关、分拨实际收货人)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及审单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及审单
银行与单据关系密切 从表面小心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 “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单内一致” 审单的合理时间为5天 对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可不予理会
第二节 几种主要单据
一、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或 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提单(B/L) (一)定义 海运提单指承运人在收到货物或货物装船后签 发给托运人、约定将该项货物运往目的地交予提单 持有人的物权凭证。 (二)作用 1、货物收据 2、运输合同证明 3、物权凭证
5、按提单签发日与交单日的关系 正常提单(Unstale B/L) 过期提单(Stale B/L)
6、根据签单日与装船日的关系 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预借提单(Advanced B/L)
海运提单
(五)海运提单的主要内容 各国船运公司签发的提单在形式上不尽相 同,但主要内容基本一样,包括以下几方面: 1、托运人的名称及地址 此栏主要填写出口商的名称及地址。
特别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指由特殊外来原因引起的特殊风险造成的 损失的特殊险别。它也必须依附于基本险项下投保。任何一 种基本险,都可附加投保特殊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主要包括: 战争险(war risk); 罢工险(strikes risk); 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y risk); 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 舱面险(on deck risk); 拒收险(rejection risk); 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等。
二、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一)定义 商业发票简称发票,是出口商发出货物时开立 的凭以向进口商索取货款的价目清单。
(二)作用 1、交易的证明文件; 2、记账凭证; 3、报关纳税的依据; 4、付款的依据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承运人责任期间条款。明确承运人对货物
运输承担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时间。 赔偿条款。 特定货物条款。明确承运人对运输一些特 定货物时应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如 危险货物、散装货物、高价值货物、舱面 货物等。 此外,还有其他多样条款,如有关碰撞、 共同海损、货主所付分摊损失的条款。
(五)海运提单的种类
基础。
(三)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特点
1、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 不能背书转让; 2、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除单据上写明的 收货人以外,他人不能提货。提单可以转让 给任何一个受让人凭以提货; 3、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 需提示该单据即可提货; 4、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条件下,银行不 能取得货物控制权。
要求必须备妥并提交的,完整地代表货物所有
权的各种货运单据。它通常是由出口方制作或
取得后通过银行转交给进口方,交单是出口方
履约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在现代国际结算中,
出口方的交货主要是通过交单来完成的。
二、单据的作用
国际贸易是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买卖,但 是在实际业务当中主要表现为单据的买卖。
1、单据是出口方履约的证明;
3)可流通的记名抬头提单(Negotiable Named Consignee B/L)。
(1)出口商(XX X Co.)以发货人的身份 作成空白背书。 (2)出口商(XX X Co.)以发货人的身份 作成开证行的记名背书。 (3)信用证规定提单收货人是议付行,在 寄单前,议付行作成记名背书给开证行。 (4)进口商付款赎单时,若提单抬头人或 被背书人是开证行,由开证行背书给进口 商。
(二)多式运输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运输合同。 2.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运输单据。 3.必须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的连贯运 输,即全程运输中至少包括海运、空运、公路 运输、铁路运输、内河运输中的任何两种。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必须由一个多式运输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 责。 6.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多式联运把港至港运输(Port to Port)扩大到 门至门运输(Door to Door)。

第十章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第十章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2016/3/3
组别 E组(起运) F组(主运费未付)
贸易术语 EXW (Ex Works)
含义 工厂交货
货运承运人 FCA ( Free Carrier)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 (Free on Board) CFR(Cost and Freight) CIF(Cost、Insurance& Freight) CPT(Carriage paid to„) CIP(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 成本加运费 成本、保险加运费 运费付至。。。 运费、保险费付至。。。
国际结算中单据的重要性

进口商
单据 银行
单据
出口商
商品
在国际结算中,银行不过问商 品,只处理单据
商品
承运人
注意:不同的交易需要不同 的单据
承运人
一、单据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单据是反映贸易合同执行情况的一种书 面凭证。每一笔国际结算业务所要求提供的单 据取决于交易的性质、交易所涉及的商品和服 务、交易双方之间的关系及交易所涉及的国家。
(1)正确。“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单货相符” (2)完整。包括内容完整、份数完整、种类完整。 (3)及时。在信用证项下交单必须掌握装运期、交单期和 信用证有效期。 (4)简明。内容应力求简化,力戒繁琐。 (5)清晰。表面清洁、美观大方。内容清晰、易认。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016/3/3
• 四、单据中的贸易术语
•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双方所采用的借以表 示各自承担的义务、风险和责任范围的术 语。
• 贸易术语包含两大内容: • 一是说明商品价格的构成,即运费和保险费; • 二是确定交货条件。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第一节 单据的概念和基本要求


单据的涵义
“单据”英文表达为“Documents”。包括金 融单据和商业单据。 金融单据指汇票、本票、 支票、或其他用于获得货币付款的相似票据; 商业单据主要指非金融单据的其他所有单据, 包括运输单据、物权单据或其它相似单据等等。
国际结算中单据的重要性
在国际结算中,银行只处理单据
签字的作用: 1)、明确签字人的责任、不同单据的内容反映 了各当事人的责任和权利,单据一旦经签署,便 明确了签字人所承担的责任。 2)、识别真伪,在实务中,衡量单据是否真实 的标准就是要审核签发单位有权签字人的签字。
3、单据的正本、副本和份数(1)
如果单据的正本是原始手写或原始打制的,这样制出的 单据也可不加“ORIGINAL(正本)”字样。但如果单据 的正本是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写制成时,应注明 “ORIGINAL”字样,需要时可加签字以证明单据的真实 性。副本上可注明也可不注明“COPY(副本)”字样, 副本不需要签字。
信用证中常用的代表份数的单词举例
“一式两份” ( DUPLICATE)
如: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DUPLICATE。
“一式三份”(TRIPLICATE), “一式四份”(QUARDUPLICATE),
“一式五份”(QUINTUPLICATE)
或用“FOLDS”来表示 “SIGNED
2、附属单据
如产地证、检验证明书、海关发票、装箱单或重量单等。 附属单据是进口商为符合进口国政府的法令、规定或其他需要 而要求出口方提供的特殊单据,一般信用证中都明确规定这些 单据由谁出具、具备哪些内容、如何措辞等。 根据UCP600,信用证对附属单据应该有该类规定,如没有规 定,只要内容与其他单据相一致,银行可以接受。

国际结算单据(汇票)

国际结算单据(汇票)
汇票日期写法分为:欧式(DD/MM/YY)和美 式(MM/DD/YY)二种写法,如:2004年7月25日, 写法如下: ❖ 欧式: 25 Jul., 2004; 25.07.04; 25. July, 2004; 25, Jul., 04 ❖ 美式:Jul. 25, 2004; 07.25.04; July 25, 2004; Jul. 25, 04
这一栏写“FOR COLLECTION”
②信用证号码(L/C No…….) ③开证日期(dated………)
这两栏空白不填
❖2)年息(interest…): 由银行填写,用以清算企业与银行间的
利息费用。 ❖3)汇票号码(No….):
一般以相应的发票号兼做汇票号码. ❖4)汇票币种和大小写金额(Exchange
▪ SAY US DOLLARS SEVEN THOUSAND EIGHT HUNDRED NINETY AND POINT FORTY FIVE ONLY
▪ SAY US DOLLARS SEVEN THOUSAND EIGHT HUNDRED NINETY & 45/100 ONLY
②确定的金额
DRAWN UNDER JPMORGAN BANK, TAMPA, FL LC NO. TRAN-A536618 ,
A
B
DD JANUARY 12 2004 EXCHANGE FOR USD 90,000.00 AT SIGHT OF THIS
SUM OF US DOLLARS EIGHTEEN THOUSAND FIVE HUNDRED AND
FIFTY CENTS ONLY.
TO:
(2)
D
习题 1 答案
(1) BANK OF AMERICA, LOS ANGELES,CA (2) BANK OF AMEICA, EL MONTE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22.08.2021
整理课件
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商业发票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开出的发货 价目清单,载有货物名称、数量、价格 等内容,也是出口商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的主要依据。
22.08.2021
整理课件
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的作用:
进出口双方的记账凭证; 出口商履约的证明; 进出口双方办理报关、清关纳税的凭证; 在不要求使用汇票的情况下,代替汇票作为 索汇付款的依据; 货物发生损失时,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作为填制其他相关单据的依据等。
出口商的签章(exporter’s signature) 进出口许可证号、外汇批准号、税则号等 证实性文句
22.08.2021
整理课件
UCP600对于发票的规定
第十八条 商业发票 a. 商业发票:
i. 必须在表面上看来系由受益人出具(第三 十八条另有规定者除外); ii.必须做成以申请人的名称为抬头(第 三十 八条(g)款另有规定者除外) iii. 必须将发票币别作成与信用证相同币种 iv. 无须签字
返回
22.08.2021
整理课件
UCP600关于交单期的规定
第六条 有效性、有效期限及提示地点
d. i 信用证必须规定提示单据的有效期 限。规定的用于兑付或者议付的有效期限 将被认为是提示单据的有效期限。
22.08.2021
整理课件
第十四条 审核单据的标准
c. 提示若包含一份或多份按照本惯例第 19条、20条、21条、22条、23条、24条 或25条出具的正本运输单据,则必须由 受益人或其代表按照相关条款在不迟于装 运日后的第二十一天内提交,但无论如何 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US DOLLARS SEVEN THOUSAND EIGHT HUNDRED NINETY & 45/100 ONLY

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常见单据有哪些

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常见单据有哪些

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常见单据有哪些国际结算⽅式是通过货币收付,结清国际贸易和⾮贸易交易中产⽣的债权债务的具体⽅式。

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常见单据有哪些?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国际贸易中的常⽤票据财务单据包括汇票、本票和⽀票等代表货币的⽀付凭证,⼜称票据;商业票据则指商业发票、各种运输单据、保险单、装箱单等证明或说明有关商品情况的单据;公务证书则是指由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签发的各种证明⽂件,如出⼝许可证、商检证书等。

各种单据都必须由签发单位正式签字或盖章,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的⽂件。

单据就其签发单位的不同可分为:①出⼝商⾃制单据。

即由出⼝商⾃⾏缮制签发的单据,如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等。

②协作单位签发的单据。

如由承运⼈签发的各种运输单据,由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等。

③由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签发的单据,如出⼝许可证、贸促会产地证明书以及商检局签发的商检证书等。

此外,有些交易还需通过国外有关单位提供必要的单据。

例如由国外船公司或其代理提供的船龄证明;由进⼝商的代表或其检验⼈员签发的品质证书等。

在国际贸易中,⽆论采取哪种⽀付⽅式,卖⽅均有责任向买⽅提供必要的单据,通过单据,实现收汇的⽬的。

(1)汇票。

汇票属于财务单据,⼀般⽤于出⼝商(债权⼈)向进⼝商(债务⼈)索取货款,要求进⼝商见票后⽴即或在⼀定时期内向持票⼈⽀付⼀定数额的某种货币。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商出具的汇票,被称为商业汇票。

为了防⽌丢失,通常都是成套出具⼀式两份正本,即第⼀正本(FtrstofExchange)和第⼆正本(SecondofExchange)。

两份正本具有同等效⼒,但付款⼈只付⼀次,先到先付,后到⽆效。

所以在汇票的第⼀正本上注明“付⼀不付⼆”(SecondExchangaBeingUnpaid),⽽在第⼆正本上则注明“付⼆不付⼀”(FirstExchangeBeingUnpaid)。

银⾏在传递单据时,⼀般将两张正本汇票分开邮寄,以免丢失。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

提单的作用 :货物收据 、运输契约的 证 明 、物权凭证
海洋运输提单
提单抬头的写法 1、Consignee to XXX 2、To bearer 3、a. To order b. To the order of shipper c. To the order of buyer d. To the order of XX bank
商业发票的内容
签发人的名称和地址 发票字样
发票号码和日期
买卖合同的号码
装运货物的船名航次及装货港、卸
货港
商业发票的内容
唛头(装运标志) 货物名称与规格 货物数量 单价与总金额 包装 毛重与净重 特殊说明文字

商业发票
缮制和审核发票掌握的要点 1、发票的抬头。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发 票一般以申请人为抬头。在转让信用证 下,发票的抬头可以为第一受益人的名 称,若第二受益人不替换第一受益人的 单据,可仍然以申请人为抬头。 2、必须正确的显示唛头
the order of XXX”
bபைடு நூலகம் 无指示的记名背书:“Please delivery to
XXX”
海洋运输提单
指示提单的种类
1、Made out to order and blank endorsed 2、Made out to order for shipper and blank endorsed 3、Made out to order of XXX Co. 4、Made out to the order of XXX Bank

商业发票
3、货品描述 :完整、合理
Wheat Quantity: 102 Ton Price: USD150.00/Ton Amount: 102 X 150 =USD15,300.00 Waive USD300.00 Total Amount: USD15,000.00

国际结算保险单据

国际结算保险单据

国际结算保险单据在国际贸易中,结算保险单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们作为一种法律文件,记录了国际贸易交易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货物的购买、出售、运输和支付等方面。

本文将介绍国际结算保险单据的种类以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一、国际结算保险单据的种类1. 装运清单装运清单是一项重要的国际结算保险单据,它详细记录了货物的数量、规格、重量和货物的状态等信息。

装运清单不仅对买卖双方起着确认和核实的作用,还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

2. 提单提单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保险单据之一。

作为一个货物的凭证,提单确保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提单中包含了货物的出发地、目的地、数量、品质和清关所需的相关文件等信息,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必备单据。

3. 发票发票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保险单据之一。

它用于记录货物的价格、数量、总额以及购买方和销售方的详细信息。

发票在购买方进行报关和支付货款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4. 保险单据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保险是非常必要的,以确保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意外损失得到有效的补偿。

保险单据包括保险单、保险凭证等,它们详细记录了货物的投保信息、保险金额、保险费用等内容。

二、国际结算保险单据的作用和重要性1. 提供凭证国际结算保险单据作为一种法律文件,提供了交易的凭证和证明。

它们确保了交易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2. 保障权益国际结算保险单据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起到了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作用。

通过记录货物的数量、品质和运输状况等信息,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在出现纠纷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3. 管理风险国际贸易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包括货物的损失、延误或被盗等。

国际结算保险单据的合理运用可以较好地管理和降低这些风险,为贸易双方提供了安全和稳定的贸易环境。

4. 便于理赔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事故或损失,国际结算保险单据可以帮助买卖双方顺利进行理赔。

通过提供详细的保险单据,保险公司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估赔偿金额,加快理赔的速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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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中使用的单据
1.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描述商品的细节,支付条件和交货条款,并详细列明应付款项。

发票通常是由卖方提供。

如果我们研究了单据样本,我们就可以了解发票上会出现以下主要内
容:
1) 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2) 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3) 业务编号,出具的时间和地点。

4) 交货条款
5) 运输标志。

注意此项应和提单或空运单上标注一致。

6) 货物描述。

7) 运费和保费的费用清单。

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卖方提供此信息
8) 货物的数量。

9) 进口商应付的总金额。

10) 出口商的签字。

在跟单信用证项下,除非信用证有要求,否则发票可以不签字。

2.运输单据
A.海运提单
i. 海运提单的作用
海运提单有四项主要作用:
•海运提单是发货人和承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

所有合同的内容都体现在提单上(除了简式/空背提单)。

•海运提单是运输公司出具给发货人的货物收据。

如果提单上没有货物受损的批注,则该提单是清洁的。

•海运提单是准流通单据。

如果转让人是合法取得单据的,那么得到已背书提单的受让人就合法得到了提单的权利。

•海运提单是远洋运输的货物的物权凭证。

仅在提交了一份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港口才会放货。

一套正本提单通常有两份或三份正本(提单上会注明正本的份数)。

持单人出示任何一份正本提单都可以提到货物,而在确定控制货物之前会要求提供全套提单。

为记录之便,船公司常常会出具不加签字的副本提单。

这些不加签字的副本不是物权凭证。

ii. 海运提单的种类
海运提单有很多种,我们在此仅介绍主要的几种。

•联合运输提单和类似的单据
联合运输提单用来证明货物已从某一内陆地点发运到进口国的港口或内陆的集装箱站。

根据买卖合同的条款,进口商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将货物从港口或内陆的集装箱站运到它的工厂或仓库。

联运提单是类似的单据,用来证明货物发送到某一指定的地点,如进口商的仓库。

严格来说,如果买卖双方同意由卖方承担运输的费用,那么在航程中包括海运的情况下应使用联运提单。

•转运提单
在货物需要在指定的转运港从一条船转运到另一条船时使用此种提单。

承运人同样要对运输
全程负责。

如果提单可转让,此种提单通常被认为是物权凭证。

•集装箱提单
当货物用集装箱包装时,船公司会出具仅仅用来证明收到集装箱的提单。

集装箱提单代表的货物运输既可以是传统的港至港运输,也可以是从出口国内陆集装箱站运至进口国内陆集装箱站的运输。

托盘装载的货物和驳船装载的货物适用于出具集装箱提单。

承运人同样要对运输全程负责。

如果提单可转让,此种提单通常被认为是物权凭证。

•海运提单
当货物用船只从一个港口运至另一个港口时出具这种提单。

•简式提单
此种提单没有记载运输合同的全部内容。

然而它有着提单其他所有的功能,尤其是它被认做是物权凭证。

•班轮提单
此种提单具备普通提单的所有功能,包括作为物权凭证的功能。

班轮提单上显示货物由按一定航班表航行并在终点有固定泊位的船只运输。

这样出口商就可以准确地预计它的货物在一个固定的日期到达买方所在国家。

这种提单又称做:“提单(班轮)”。

•租船合约提单
租船合约提单由租船方出具给发货人。

提单的条款从属于船东和租船方
的合约。

此种提单上通常注明从属于租船合约。

由于牵涉到的法律问题十分复杂,一般不认为租船合约提单是物权凭
证。

B.海运单
海运单是船公司出具的用来代替海运提单的一种运输单据。

海运单除了不可转让,不是物权凭证外,它的其他功能和海运提单一样。

在货物到达终点后,船公司凭身份证明向指定的收货人放货。

如果出口商同意按赊销的方式卖货,出口商会要求船公司出具海运单而
不是海运提单。

餘销方式的目的在于使进口商以最简化的手续得到货物,海运单符合这样的要求。

货物一到目的港,船公司就通知收货人,即进口商。

进口商不必出具运单就可以提货。

如果使用海运提单,进口商在提货时会有很多麻烦,而(使用海运单)进口商是否持有运单都无关紧要。

海运单与空运单十分相似。

C. 空运单
当货物空运时,航空公司出具空运单。

航空运输中没有提单,唯一的运输单据是空运单。

D. 其他运输单据
i. 铁路/公路运单
当货物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时,运输单据是铁路或公路发货证明,或卡车/承运人收据。

这些单据不是物权凭证,货物将根据收货人的申请和身份证明放货。

ii. 邮政收据
当货物邮寄时,证明货物巳寄送的单据是邮政收据。

使用快邮时,单据是快邮公司的收据。

所有形式的运单/发货证明/邮政收据都具备海运提单功能中的两项。

它们是承运人的货物收据,并部分证明了运输合同。

然而这些单据都不可转让,不是物权凭证。

通常单据上会注明“不可转让”的字样以显示该单据不是物权凭证,而货物将放给指定的收货人。

3.保险单据
A.货物的保险
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通过协商来决定由哪一方来为货物在由出口商发送给进口商途中的风险投保。

在有些交易中,由卖方对运输全程投保,有些由买方投保,也有可能由卖方负责一部分航程的保险,而买方负责剩余部分。

现在让我们站在负责全程投保的卖方的角度来进行研究。

如果出口商有规律地出售货物,它通常会对一定时期内所有的出口货物购买预保单。

这种保单按它的条款对所有货物保险。

每发一次货,出口商申报货物细节并支付保费。

然后出口商出具保险证明并寄送一份副本给保险公司存档。

预保单方式的优点在于不必每次发货都要權商保险条款,也不必每次发货都要签发单独的保单。

如果出口商一次性地出售货物,它可以和保险公司磋商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再出具保单。

在很多国家里,被保险人在对保险公司采取法律行动前必须取得保单。

就法律方面而言,一份(保险)证明不足为证据。

这个问题仅在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买方诉诸于法律时才会出现。

B.保单中的险别
保险公司承保的险别条款常常采用英国伦敦保险商协会的标准条款,即伦敦协会货物条款(ICC)。

在我国很多情况下使用中国保险条款(CIC),很多国外的进口商都接受此条款。

按承保的风险不同,英国伦敦保险商协会的标准条款主要分成三种。

A条款开头写道:“本条款承保以下列明的一切风险,第4、5、6和7条除外。

”此条款承保的风险最全面,不应错误地认为免责条款是不利的。

买卖双方一般都同意A条款是承保了一切险的。

B条款和C条款也承保了风险,但其范围小于A条款。

4.其他单据
A. 产地证
有一些国家在允许货物进入该国之前要求提供产地证。

产地证的格式要经过独立机构如商会的认可,再由出口商填入有关内容。

B. 黑名单证书
黑名单证书用来证明货物与某些国家没有关系。

中东的很多国家在允许货物进口之前要求提供此单据。

C. 第三方检验证书
这是由出口国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书,用来证明货物符合一定的标准。

有时买方会坚持要求提供此单据,并将此要求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D. 装箱单/重量单
此种单据描述货物包装的具体情况,有时列出每个包装的重量并注明总重量。

Documents Used in International Trade 1. Commercial Invoice
Detail of the goods
Detail of payment & delivery terms 支付详情和支付条款
A detail breakdown(细项) of monetary amounts due
2. Transport Documents
1)Bills of Lading
(1)Evidence of contract for carriage
(2)Receipt of goods
(3)Quasi negotiable DOC
(4)DOC of title
2).Sea waybills
3).Air Waybills
4).Other Transport Documents
(1)Rail/Road Transport Documents
(2)Parcel Post Receipt
3.Insurance Documents
1) Insurance of Goods
(1)Open policy
(2)Cover note
(3)Open cover
(4)Insurance policy
(5)Insurance Certificate
2)The Risks Covered by an Insurance Policy
4.Other Shipping Document
1)Cetificate of Origin
2)Black List Certificate
3)Third Part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4)Packing List/Weight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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