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债券的发行与承销-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债权代理人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

第九章 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知识点: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债权代理人

● 定义:

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权代理人。

● 详细描述:

聘请债权代理人应当订立债权代理协议,明确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权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权代理协议。发行人可聘请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和风律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机构担任债权代理人。

例题:

1.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聘请()担任债权代理人。

A.律师事务所

B.中国证券业协会

C.信托投资公司

D.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正确答案:A,C,D

解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