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评审服务的自行采购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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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评审服务的自行采购公告(2020)

一、项目名称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评审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5万元整。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除按内审一般要求外,评审机构需对项目的真实性、程序的合规性、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及资金管理的有效性予以评定。

(二)需对申请201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及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上半年展会补助资金项目的各类票据材料、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各类认证证书、检测报告、认证机构资质、各类确认函和通知、申报企业资格认定、照片资料等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予以评定,须对评审项目提出评审建议。

(三)所有评审项目在指出存在问题时,均应明确指出其违反何种法规或政策性文件某条款的何种规定。需提出评审建议。

(四)评审完成后,评审机构应组织整理有关资料移交市商务委归档。

(五)市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项目评审应在取得项目资料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并提交经市商务委认可的审计报告。

(七)其他事项:本次共约800家企业申报本项目,评审机构需对项目的真实性、程序的合规性予以评定,认真查验审核申报资料,必要时到相关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延伸审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审标准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 2020 年4月2日—2020 年4月7日11:00时。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五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项目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项目审计经验证明。

(四)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五)审计实施方案。包括评审标准中需评审的内容材料。

(六)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七)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十)市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请前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1楼2123号房间。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我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电话(略)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1楼2123号房间。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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