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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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努力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妨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刑事犯罪,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三旧”改造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全年共批捕走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251人,起诉6566人,同比分别上升19%和39.9%;查办行政执法机关、金融保险系统人员职务犯罪316人,同比上升2.6%。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对发生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各类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积极服务和保障创新型广东建设。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省检察院召开了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珠三角九市检察长会议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交流会,研究建立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的力度,全年共批捕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57人,起诉614人,同比分别上升73.8%和59.1%。
积极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年共批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64人,起诉515人。查办国土、林业、环保等领域职务犯罪124人。探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成功起诉5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二、以创建平安亚运为载体,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创建平安亚运,省检察院制定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施细则》和《服务保障平安亚运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全力服务和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的成功顺利举办。
依法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加强督办和协调,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0086人,起诉109359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555人,起诉471人;批捕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069人,起诉4044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41854人,起诉42481人。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广州、佛山、汕尾、东莞等亚运赛事承办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亚运维稳安保工作,为实现平安亚运作出了积极努力。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对未成年人犯罪和老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中情节轻微的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度
从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和不起诉、不抗诉说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广东省检察机关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广东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办法》,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涉检矛盾纠纷。认真开展“化矛盾、保平安、迎亚运”清理涉检信访积案活动和“迎亚运涉检信访专项排查百日行动”,全力做好案件信访人的教育疏导工作,没有发生涉检进京非正常访和到省群体性上访事件。坚持检察长接访和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制度,全省各级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1247件2386人,妥善处理了集体访160批1782人。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全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836件2321人,其中依据刑事和解协议决定不起诉1009人,对140件民事申诉案件通过调解实现了息诉。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三级平台建设,省检察院派出督导组对四个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广泛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坚持办案分析制度,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改进管理的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提高管理水平。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社区服刑人员谈话、约见制度,推进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积极延伸基层法律监督触角,全省共设立派出检察室224个、检察工作联络站和联系点1322个,充分发挥其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作用。
三、以建设惩防体系为重点,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设惩防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突出查办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62件1712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4.5%,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109人,厅级干部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亿元。省检察院加强对查办重大案件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依法查处了茂名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共查处行贿犯罪案件284件317人,同比分别上升22.9%和24.8%。继续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深化涉农职务犯罪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668件710人,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36件422人,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案件401件450人。加强追逃和案件协查工作,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83人,协助外省检察机关查办案件2706件。
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查处力度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9件401人,同比分别上升18.5%和27.7%,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共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案件130件135人;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73件88人;查办涉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20件20人。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侦查工作与预防工作的紧密衔接,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预防建议和预防咨询工作,全年共开展预防咨询1907次,开展警示教育1843场次,提出预防建议763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28次。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举办粤港澳青少年反腐倡廉广告片创作比赛,组织我省150多所学校5000多名学生参赛,拓展三地反腐倡廉教育合作。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广东巡展,共有569个单位2万多人参观展览。积极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以重大基础设施、亚运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对政府投资的208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在全省推广河源仙塘镇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模式,推动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四、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