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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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付财务管理制度

代收代付财务管理制度

代收代付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电商等业务的发展,代收代付行为日益广泛,但也带来了一些风险,如资金安全问题、资金流向不透明等。

为了规范代收代付行为,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代收代付业务管理。

三、基本原则1.代收代付业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收付款方必须是合法合规的机构或个人,如有违反,一律不予受理。

3.资金需由专人负责,不能越岗操作。

4.对涉及资金的操作必须保密和可追溯。

5.严格管理代收代付账户,确保账户的资金安全和流转透明。

四、业务流程1.代收业务流程:(1)客户提供收款信息(2)审核客户信息,确认收款方为合法合规的机构或个人(3)向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起代收申请(4)等待收款到账(5)确认收款到账(6)将收款信息更新至系统2.代付业务流程:(1)客户提供付款信息(2)审核客户信息,确认付款方为合法合规的机构或个人(3)向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起代付申请(4)等待付款到账(5)确认付款到账(6)将付款信息更新至系统五、财务管理要求1.代收代付资金需由专人管理,严禁越岗操作。

2.资金管理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技术和风险意识。

3.未经财务管理人员授权,任何人员均不得操作或接触与代收代付相关的资金。

4.对代收代付资金的使用需经过严格审核和确认。

5.随时监控代收代付账号的资金流动,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

6.代收代付账户需定期对账,确保账户资金流向透明。

六、责任与处罚1.代收代付管理人员在操作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

2.未经授权而私自操作代收代付资金的人员,将被视为挪用公司资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代收代付账户资金流向不透明导致损失的,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制度解释1.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对本制度的修改需提交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才可实施。

禁止代收代付的法律规定(3篇)

禁止代收代付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支付方式日益多样化,代收代付业务在金融服务领域逐渐兴起。

然而,代收代付业务在便利客户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隐患。

为了规范代收代付业务,保障金融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禁止代收代付的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禁止代收代付的法律规定及其重要意义。

二、禁止代收代付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是我国支付结算领域的根本性法规,其中对代收代付业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办法,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代收代付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支付机构开展代收代付业务的条件和要求,并强调支付机构不得利用代收代付业务进行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对反洗钱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定,其中涉及代收代付业务的反洗钱义务。

支付机构在开展代收代付业务时,必须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防止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支付机构如违反禁止代收代付的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禁止代收代付的主要内容1.定义禁止代收代付,是指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代为收取或支付款项。

支付机构只能为客户提供支付通道服务,不得参与客户的资金结算过程。

2.适用范围禁止代收代付适用于所有支付机构,包括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清算机构等。

3.法律责任支付机构违反禁止代收代付规定,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支付机构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按照要求整改。

(2)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支付机构将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吊销支付业务许可:情节严重者,支付机构将被吊销支付业务许可。

(4)追究刑事责任:支付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代客操作法律规定(3篇)

银行代客操作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代客操作是指银行在客户授权下,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处理客户账户的资金、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银行代客操作业务日益增多,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

为规范银行代客操作行为,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我国法律法规对银行代客操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银行代客操作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银行代客操作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我国银行业的基本法律,其中对银行代客操作的相关规定包括:(1)银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保证客户资金安全。

(2)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代客操作合规、安全、高效。

(3)银行应当对客户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不得挪用客户资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代客操作的相关规定包括:(1)银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保证客户资金安全。

(2)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代客操作合规、安全、高效。

(3)银行应当对客户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不得挪用客户资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银行代客操作的相关规定包括:(1)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代客操作行为属于合同关系,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银行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银行违反合同义务,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银行代客操作的证券业务相关规定包括:(1)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应当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保证客户证券交易安全。

(2)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证券业务合规、安全、高效。

(3)银行应当对客户证券交易进行独立核算,不得挪用客户证券。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银行代客操作的保险业务相关规定包括:(1)银行从事保险业务,应当遵守保险法律法规,保证客户保险权益。

银行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节选)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代收付业务的定义和范围。

代收付业务包括代收业务、代缴费业务、代付业务。

(一)代收业务就是委托单位委托我行对已经授权我行扣费的客户,定期按单位提供的金额从客户授权指定的帐户中扣费的业务。

如代收话费、电费、水费等。

(二)代缴费业务是代收业务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委托单位要求我行对前来交费的客户收取指定的金额,并打印指定的发票或收据交还客户。

如代征车船使用税、代收交警罚款等。

(三)代付业务就是委托单位委托我行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入帐明细表以转帐方式向指定帐户批量存入指定金额的业务。

如代发工资等。

第四条代收付业务按处理方式可分为批量代理和单笔代理;按双方数据、信息交换方式分联网代理及非联网代理。

对于非联网代理部份,数据录入可以通过委托单位提供电子数据录入或提供纸质资料由柜员手工录入。

第五条代理网点的代收付业务必须与委托单位签定委托协议,并由代理网点自行专夹保管。

稽核人员及支行个人金融部以定期或随机的方式检查协议有效性。

第八条代收付业务使用由委托单位提供的凭证,以我行重要空白凭证或一般凭证管理要求进行保管、使用、作废等处理。

各网点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用作它途。

第十条凡新拓展的代付业务均要求用卡代发(不关联存折)。

若委托单位坚持新开存折,手续费标准需适当上浮;新拓展的代收业务,若由我行独家代收的,原则上要求全部用盛通卡代收(不关联存折)。

第二章代收业务第十三条办理代收业务必须以客户已签订委托扣费授权资料为前提。

授权资料的签订包括在委托单位营业网点签订、农商行网点柜台签订、双方营业网点签订三种。

(一)在委托单位营业网点签订的授权扣费资料要求代理网点定期到委托单位收取授权扣费资料的银行联,并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授权资料。

授权资料专夹保管备查。

对于政府职能机构、公共事业性单位、学校等委托单位,在其营业网点签订的授权扣费资料,代理网点可不收取授权资料银行联,只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扣费数据办理代收业务,但必须在代收业务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以下的权利与义务:1、委托方保证向我行提供的代收款资料已通过客户的合法授权,并对授权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我行根据委托方发送的扣费数据进行扣款,如因委托方提供的数据有误而造成的损失或纠纷,由委托方负责,我行不承担相关责任;3、若出现因为委托方录入授权资料与客户签订授权书的内容不一致的,导致我行错误扣费的,由委托方承担责任,并由委托方向客户做好解释和补救工作。

严禁业务代收款财务制度

严禁业务代收款财务制度

严禁业务代收款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务代收款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财务安全,依法合规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业务代收款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电汇、承兑汇票、银行汇票等各类业务代收款。

第三条业务代收款应当根据业务性质和金额的大小,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业务代收款应当按照业务流程和相关规定进行核算、记账、监督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经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业务代收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相关部门负责配合。

第六条公司内部设立业务代收款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统一管理。

第七条公司禁止利用业务代收款进行虚假交易或洗钱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业务代收款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务代收款管理制度,界定相关职责和权限,明确管理程序和流程。

第九条公司应当规范开展业务代收款业务,明确资金来源、去向、监督、审批和使用程序。

第十条公司业务代收款应当核实真伪,确认有效性,及时登记入账。

第十一条公司业务代收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备案,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和资料。

第十二条公司业务代收款应当建立专门账户,尽量减少现金交易,提倡电子支付。

第十三条公司业务代收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定期清查,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公司业务代收款应当定期进行复核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督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预防业务代收款风险的发生。

第三章业务代收款使用第十七条公司业务代收款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相关程序使用,严禁挪用。

第十八条公司业务代收款应当用于正常经营活动和资金周转,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合理规划业务代收款使用计划,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监督制度,监督和检查业务代收款的使用情况,确保合规经营。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业务代收款的使用权限,防止滥用。

银行代办业务法律规定(3篇)

银行代办业务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银行代办业务在金融行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银行代办业务是指银行代理客户办理各类金融业务,如代收代付、代理保险、代理证券等。

然而,在银行代办业务过程中,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为了规范银行代办业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银行代办业务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银行代办业务的定义及范围1. 定义银行代办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各类金融业务的经营活动。

具体包括:(1)代收代付业务:银行代客户收取或支付各类款项,如代收水电费、代付工资等;(2)代理保险业务:银行代客户办理各类保险业务,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3)代理证券业务:银行代客户办理各类证券业务,如股票、基金等;(4)其他代理业务:银行根据客户需求,代为办理各类金融业务。

2. 范围银行代办业务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代理支付结算业务;(2)代理投资理财业务;(3)代理保险业务;(4)代理证券业务;(5)代理基金业务;(6)代理其他金融业务。

三、银行代办业务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我国金融行业的基本法律,其中对银行代办业务的规定如下:(1)商业银行应当依法开展代办业务,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2)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代办业务管理制度,确保代办业务安全、高效;(3)商业银行应当对代办业务进行风险控制,防范金融风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银行代办业务合同的规定如下:(1)代办业务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2)代办业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3)代办业务合同应当依法备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1)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自愿的原则;(2)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业务安全、高效;(3)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企业代收款法律规定(3篇)

企业代收款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间的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代收款作为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在供应链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代收款是指企业受托代为收取其他企业的款项,并按照约定将款项转交给委托人的一种金融服务。

为了规范代收款行为,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代收款法律规定。

二、企业代收款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在企业代收款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代收款协议属于合同范畴,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合同编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企业代收款协议作为一种合同,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经营规则等。

在企业代收款中,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其业务活动受到《商业银行法》的约束。

4. 《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是规范支付结算行为的重要法规,其中对代收代付业务进行了规定。

企业代收款属于代收代付业务范畴,适用《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其他法律法规对代收款行为进行了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

三、企业代收款的法律关系1. 委托人与受托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代为收取款项的一方,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代为收取款项的一方。

在代收款关系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

2. 受托人与商业银行受托人在代收款过程中,通常需要通过商业银行进行款项的收取和划转。

因此,受托人与商业银行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3. 委托人与商业银行委托人将代收款业务委托给商业银行办理,委托人与商业银行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代收代付业务简易操作说明

代收代付业务简易操作说明

代收代付业务简易操作说明一、概述代收代付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方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以中介的身份为个人或企业提供代收款项和代付款项的服务。

本文档旨在提供代收代付业务的简易操作说明,帮助用户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该服务。

二、开通代收代付服务1. 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2. 在主页上找到代收代付服务入口;3. 点击申请开通代收代付服务;4. 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或企业的基本资料、银行账户信息等;5.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三、代收款项1. 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2. 进入代收款项页面;3. 填写相关订单信息,如订单号、金额等;4. 选择支付方式,如微信、支付宝等;5. 确认支付信息,并提交支付。

四、代付款项1. 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2. 进入代付款项页面;3. 填写相关订单信息,如订单号、金额等;4. 选择支付方式,如银行卡、支付宝等;5. 输入收款人账户信息,并进行验证;6. 确认支付信息,并提交支付。

五、业务管理与安全1. 定期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管理,查看代收代付账户的收支情况;2. 密码安全性保护:不使用与银行卡密码、邮箱密码相同的密码;定期更改密码;3. 不轻易将个人信息和支付密码透露给他人,以防信息泄漏;4. 注意保护电脑和手机等终端设备的安全,避免终端设备丢失或被盗;5. 如发现账户异常情况,即时进行举报并联系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服。

六、注意事项1. 选择正规、信誉较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操作,并避免使用不明来源的平台;2. 注意核对收款人或付款人的账户信息,避免因错误账户导致的损失;3. 尽量避免在非安全的网络环境下使用代收代付服务,以防信息被截获。

4. 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规范和限制。

七、总结通过本文档的简易操作说明,使用代收代付业务将变得更加方便和快捷。

在使用过程中,请确保选择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账户安全。

代收货款管理制度

代收货款管理制度

代收货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代收货款业务,保障企业及客户的合法权益,加强代收货款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代收货款业务收费及结算规定1. 代收货款的收费标准为每笔收款金额的0.5%,最低收费标准为10元。

2. 代收货款的结算周期为每周一次,结算时间为每周三。

3. 代收货款的结算方式为公司账户转账或现金支付,客户可以选择任一方式进行结算。

第三章客户资质审核规定1. 客户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2. 客户需具有稳定经营业绩和良好的信誉记录。

3. 客户需具有一定的代收货款业务量和稳定的货款来源。

第四章代收货款的风险管理规定1. 对于客户的代收货款请求,公司需认真审核核实货款来源的真实性和客户的资质。

2. 对于涉及资金较大的代收货款业务,公司需与客户签署相关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3. 如发现客户代收货款的资金流向有异常情况,公司需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并且暂停代收货款业务。

第五章代收货款的操作流程1. 客户向公司提出代收货款的申请,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单据。

2. 公司在收到客户的申请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对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向客户反馈审核结果。

3. 客户资质审核通过后,公司需签署代收货款协议,并确定代收货款的结算周期和收费标准。

4. 客户发出货款后,公司需按照代收货款协议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款转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5. 公司需做好代收货款的记录和账务处理,确保代收货款业务的安全可靠。

第六章代收货款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需建立完善的代收货款业务档案,包括客户资质审核、代收货款协议、资金流向记录等。

2. 公司应每季度对代收货款业务进行自查,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3. 公司应配合相关部门对代收货款业务进行抽查和审计,确保代收货款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七章代收货款的违约和处理规定1. 若客户未按代收货款协议的要求履行义务,公司有权终止代收货款业务。

2. 若客户代收货款业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并停止代收货款业务。

银行代付业务制度范本

银行代付业务制度范本

银行代付业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代付业务(以下简称“代付业务”)的管理,防范代付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代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支付业务。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代付业务,应遵循合规性、安全性、便利性、效率性原则,确保代付业务的安全、准确、及时。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种类第四条代付业务的范围与种类包括:(一)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如水、电、煤、通信等;(二)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如罚款、税款等;(三)代发工资、福利、奖金等;(四)代付货款、佣金、赔偿金等;(五)代管福利账户、公积金、社保等;(六)其他代收代付业务。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第五条代付业务的办理流程:(一)客户与银行签订代付业务协议,明确代付业务范围、金额、时间等;(二)客户提供代付清单或指令,银行进行核对并办理代付;(三)银行将代付款项划转至指定账户;(四)银行向客户提供代付确认凭证。

第六条代付业务的操作规范:(一)客户办理代付业务时,应提供真实、完整的代付清单或指令,并签字确认;(二)银行应认真核对客户提供的代付清单或指令,确保代付业务的准确性;(三)银行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代付业务,确保代付的及时性;(四)银行应妥善保管代付业务相关资料,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代付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一)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二)代付业务授权与审批;(三)代付业务监测与预警;(四)代付业务应急预案。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定期对代付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代付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九条商业银行开展代付业务,应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客户合法权益。

第十条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因代付业务发生纠纷的,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银行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xx年07月28日目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职责 (5)第三章风险控制 (5)第一节内部机制 (5)第二节外部机制 (5)第四章附则 (6)附件: (6)附件1.《个人客户业务申请表》 (7)附件2.《代发工资业务协议书》 (7)附件3.《委托代收款项协议书》 (10)附件4.《个人代缴款项委托书》 (13)附件5.《委托代扣清单》 (15)附件6.《委托付款业务协议书》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代收代付业务的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分支机构对代收代付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代收代付业务,是指本行利用自身的清算功能和结算网络,接受客户的委托向第三方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转、支付的业务。

(一)代收类业务主要包括:代收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广电信息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居民医保、移动话费、联通话费、代理民生银行信用卡还款、公交IC卡充值及受签约单位委托代收的其他款项等;(二)代付类业务主要包括:代发工资、委托代付款项等。

第四条代收代付业务的服务对象:(一)与本行签订代收代付合作协议的委托单位及个人;(二)申请办理本行代收代付业务的个人客户。

第五条代收代付业务协议的签定:(一)所有代收代付业务开办前,业务主办行应按照规定,报总部批准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二)客户申请办理代收代付业务时,应与本行签订双方协议,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1.协议各方的名称;2.协议中涉及扣款的个人签名;3.业务名称、业务合作范围及实施方式;4.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5.资金清算方式;6.争议解决方案;7.协议期限和生效方式;8.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9.协议各方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10.代收代付业务的相关规定;11.本行不垫付资金的声明。

银行受托支付规章制度

银行受托支付规章制度

银行受托支付规章制度第一条:定义银行受托支付是指委托银行代收代付的支付服务,指受托人(银行)在法定代理范围内,接受委托,以受托人名义进行支付,根据委托人的指示扣减或支付资金。

第二条:适用范围银行受托支付服务范围涵盖了代收代付业务、企业客户网银批量付款业务、公共事业单位代缴业务、政府相关财务支付业务、保险公司理赔支付业务等多个领域。

第三条:服务内容1.收款服务银行受托支付服务提供订单收款渠道,支持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支付,包括开立代扣协议、代收订单、扣款等操作。

2.付款服务银行受托支付服务提供付款渠道,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包括网银、手机银行、ATM机等多种方式。

3.其他服务为方便客户管理,银行受托支付服务提供代发工资、资金归集、资金管理等其他服务。

第四条:责任责任制1.委托人责任①提供规范的交易指令,确保指令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②提供合法的资金来源;③不得擅自撤回、取消、更改交易指令;④对委托人支付行为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受托人责任①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及时、准确地进行收款、付款等操作;②流程严谨,确保资金在转移、清算过程中的安全性;③有权对有关指令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审核;④遵守国家和相关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收费标准1.按交易类型不同区分收费;2.按交易金额、交易时间等多个因素进行计费;3.费率结构要透明、合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增加收费额度。

第六条:安全保障1.信息安全保证客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采取密码认证、短信验证码等多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客户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销毁。

2.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客户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审查,对不合规的交易进行防止和打击,保证资金转移和清算的安全性。

第七条:投诉处理银行受托支付服务应设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投诉处理应及时、公正、文明,以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八条:违规处理1.违规行为包括:提供虚假信息、欺诈交易、恶意投诉、洗钱等2.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和制定的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最严重的违规行为需上报监管部门,并承担法律责任。

农商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规定

农商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规定

农商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行代收代付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强化代收代付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维护受托人、委托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代收代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陕农信联社发[2012]23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代收代付业务是指本行接受客户(法人或自然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利用综合网络系统和资金清算等方面的资源,由本行营业部及辖内支行、分理处(以下简称:各营业机构)代为办理委托人指定项目的收付款业务。

第三条代收代付业务办理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以合法的委托代理协议等作为代收代付业务款项的依据。

本行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代理业务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及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式等内容,不负责处理收付双方任何经济纠纷的原则,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与客户的业务合作,推动金融业务的稳妥、全面、创新发展。

特别应明确当客户存款不足或不及时缴费时,应由委托单位催收、各营业机构不为委托单位垫支资金等条款。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代收代付业务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业务品种,本行按照职能部门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做好代收代付业务的指导、管理、推广、培训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业务部负责拓展业务、业务品种创新、代收代付业务规划营销,宣传、推广、指导、协调、管理,上报业务品种系统开发请求,并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培训。

第六条财务会计部负责完善内控制度,代收代付业务的会计核算,及其管理、检查和辅导工作。

加强重空管理,操作规范,受理、解决、反映会计核算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信息管理部负责代收代付业务中银行卡管理、使用、检查和辅导工作;负责代收代付业务应用系统及接口软件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积极开展金穗卡代收代付业务的通知-农银发[1995]286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积极开展金穗卡代收代付业务的通知-农银发[1995]286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积极开展金穗卡代收代付业务的通知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积极开展金穗卡代收代付业务的通知(1995年11月1日农银发〔1995〕2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根据《段晓兴同志在全国信用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我行信用卡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总行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代收代付业务。

为保证这一业务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各行要充分认识开展代收代付业务的重要性信用卡是一种具有多种功能的新的金融产品。

要想使我行的信用卡业务在短时间内得以迅速发展,就必须寻找出适合农业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的生长点。

而代收代付业务的兴起和迅速发展,确实为农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找到了突破口,不仅为扩大农行信用卡发行量,提高社会知名度,扩充服务领域和业务范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极大地增强了农行的信用卡业务优势和综合竞争力。

目前这一业务其他专业银行开展的尚不普遍,因此,各行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把办理代收代付业务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来抓,尽早占领这一市场,并通过这一业务的不断深入,推进整个农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

二、代收代付业务的种类从各地的业务发展了解到,目前代收代付业务种类繁多。

其中代收业务主要有代收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装卸费、公共医疗费、公路规费、税款、保险费、工商管理费、油费、有线电视服务费等。

代付业务主要有:代发工资、奖金、股息红利、股款等。

各行可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区域特点,因地制宜的选择自己的发展对象和合作伙伴,发展这项业务。

三、代收代付业务的基本规定(一)代收代付业务使用卡种的规范。

管理处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范本文)

管理处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范本文)

管理处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
协议书目的
一、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甲方指定的款项,并在收到款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收到款项后,应将款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保证账户安全。

二、款项的划拨
1.甲方应及时将需要代收的款项的相关信息通知乙方,包括款项的金额、来源、用途等。

2.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收到款项的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拨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收款的管理
1.乙方应对代收款项进行专门的管理,确保款项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乙方应建立完善的流程和制度,保证代收款项的及时入账和交易记录的准确性。

四、信息交流与报告
1.甲乙双方应保持及时的沟通与信息交流,及时处理和解决在代收款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代收款项的进展情况和存入账户的金额。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乙方需要代收的款项,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履行代收义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乙方收到款项后未及时将款项划拨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使用款项,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终止
–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协议期满,双方未续签或续签协议失败;
–甲方或乙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

七、其他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甲方和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管理处):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法代收代付业务账务处理

会计法代收代付业务账务处理

会计法代收代付业务账务处理
在会计法中,代收代付业务是指企业接受委托,为其代收或代付相关款项的业务。

账务处理涉及到的内容主要有代收和代付两个方面。

对于代收业务,企业应当在收到代收的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如果企业收到的是非货币性资产,还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对于代付业务,企业应当在支付款项时,借记“应收账款”或“预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

如果代付的款项是由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还应当借记“销售费用”或“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此外,如果企业是受托收款或付款的中介机构,应当在收到或支付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在处理代收代付业务时,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还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于银行对代收代付业务的管理和限制,产品管理部组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代理金融机构通过银行开展代收代付业务。

第三条代理金融机构,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由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批准的组织代理某些金融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代收代付业务,是指银行按照代理金融机构的委托,实现交易双方资金的代收代付业务。

第五条代理金融机构开展代收代付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业务。

第六条银行应当对代理金融机构进行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代理金融机构应当向银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业务信息和风险资料。

第七条代理金融机构应当与客户签订代收代付业务协议,明确业务安排、服务内容、受权范围、责任承担等内容。

第八条银行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代理金融机构的代收代付业务进行检查和审计,充分了解代理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

第九条为保护客户合法权益,银行对代理金融机构的代收代付业务实施合理的费用管理,费用标准应当公示。

第十条除非另有规定,代理金融机构在银行开立的代收款项集中结算账户、代付交易专用银行卡等,不得用于其他交易或非授权的资金移转。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代理金融机构代收代付业务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十二条代理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客户收取代收代付业务的费用,如客户免费委托代理金融机构进行代收代付业务,代理金融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收取服务费用,并应事先告知客户。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代理金融机构签订代收代付业务合作协议,明确业务内容、操作流程、资金结算、费用标准、服务要求等。

第十四条代理金融机构应当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业务信息和风险资料。

第十五条代理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流程、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按照业务规范和银行要求开展业务,保持合法、安全、规范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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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
XX 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代收代付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维护 XX 行、、委托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中和间业务暂行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收代付业务是指 XX 行接受客户(法人或自然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利用我行在网络、网点和资金清算等方面的资源,代为办理委托人指定项目的收付款业务。

第三条代收代付业务应遵循 XX 行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办理收付业务,银行不垫付资金,不负责处理收付双方任何经济纠纷的原则,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与客户的业务合作,推动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代收代付业务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业务品种,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做好代收代付业务的指导、管理、推广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省分行各前台部门负责全省性代收代付业务的客户营销,客户维护工作。

第七条省分行机构业务处负责全行代收代付业务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管理;签订全省性委托代理协议;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办法;负责代收代付业务培训和代收代付业务自律监管等工作。

第八条省分行财务会计处负责制定全省性代收代付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全省代收代付业务会计核算的管理、检查和辅导工作。

第九条省分行科技处负责代收代付业务的软件开发和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省分行法律与合规处负责全省性代收代付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的法律审查工作。

第十一条省分行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处理代收代付业务咨询、客户投诉工作。

第十二条各二级分行、各县级支行相关部门职责按照部门业务分工,比照省分行对应部门职责履行。

第十三条各项代收代付业务的主办行是指委托人代收代付款项账户的开户行。

主办行负责委托人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委托人的资金清
算、账务核对和账户管理工作;负责与委托人结算代收代付手续费,并划转到各协办行;负责办理代收代付业务的柜台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各项代收代付业务的协办行是指协助主办行办理代收付业务的分支行。

协办行负责办理代收代付业务的柜台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按相关业务管理办法、操作办法完成代收代付资金的划拨工作。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五条代收代付协议(一)所有代收付业务开办前,都应根据授权管理有关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代收代付协议书,协议书由主办行或其上级管理行与委托人签订。

协议书需经签定行法律与合规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核认可,代收代付协议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名称; 2(业务名称、业务合作范围及实施方式; 3(协议各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4(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时间; 5(数据传输方式、资金清算和对账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案; 7(协议签订日期,协议期限和生效方式;8(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9(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采用代扣方式办理的代收代付业务,必须取得被代扣客户的书面授权,同意我行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数据,从其指定的结算账户中划扣相应的款项,缴纳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代收代付业务的报备各行自行推出的代收代付业务新产品,需在推出前向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报备,报备材料包括:开办申请、开办业务的管理办法或操作办法及人民银行、银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代收代付业务产品管理(一)各行推出需要省分行提供开发支持的代收付业务新产品时,按下述步骤向省分行提出申请:主办二级分行以书面报告形式将项目情况书面报告省分行机构业务处。

报告内容包括:业务名称、业务合作对象、业务合作内容、业务开办范围、业务量预测、项目效益分析、项目实施方式及开发时间要求等,报告同时附上《软件项目申请表》、 (详《XX 行新产品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XX 新产品业务需求书》见附件)。

(二)省分行机构业务处对上报的新项目进行调查、审查(重大项目,通过后将项目资或全省性项目报经省分行新产品开发委员会批准)料提交省分行科技处,由主办斗中信浜鲜》中锌萍即
ν瓿扇砑??馐怨ぷ鳌,ㄈ软件项目上线试运行结束后一月内,主办二级分行需以书面形式向省分行机构业务处、省分行科技处报送《XX 行新产品业务用户报告》(详见附件)。

(四) 产品项目在开发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终止,主办二级分行需以书面形式向省分行机构业务处、省分行科技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品背景、原计划、终止原因等内容。

(五) 产品项目在业务开展后需要停办,主办二级分行需以书面形式将停办情况向省分行机构业务处、省分行科技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品背景、业务开展情况、停办原因、停办时间等内容。

第十八条代收代付业务管理(一)必须严格按照与委托人签订的代收代付协议约定的内容开展代收代付业务,不得办理协议约定内容以外项目的代收代付业务。

(二)各经办网点必须按照上级行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受理各项代收代付业务,不得推逶、拒办。

(三)各经办网点必须按照上级行制定的各项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操作办法、会计核算办法规范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九条代收代付业务数据管理(一)需要委托人提供数据文件的代收代付业务,必须要求委托人在提供数据文件的同时提供纸质汇总清单,纸质汇总清单一式两份,内容包括:业务提交日期、业务提交总笔数、业务提交总金额等信息,同时加盖委托人财务专用章及经办人印章。

双方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核对无误后双方签章认可。

(二)需要向委托人提供处理结果数据文件的代收代付业务,必须在向委托人提供数据文件的同时提供处理结果纸质清单,处理结果纸质清单一式两份,内容包括:业务办理日期、业务成功总笔数、业务成功总金额、业务失败总笔数、业务失败总金额等信息,双方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核对无误后双方签章认可。

(三)代收代付业务数据(数据文件、纸质清单等)保存期限与会计传票保存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代收代付业务结算管理(一)各行在办理代收代付业务时,应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支付结算业务。

(二)各行在办理代收业务时,必须坚持先向付款客户收款或扣账、后给委托人进账的原则;进行代付业务时,必须坚持先向委托人收妥款项、后给收款客户进账的原则。

(三)代收
代付业务发生时,主办行应产生相关的明细、汇总、成功与不成功等业务报表,并由专人详细核对业务报表。

按成功部分向委托人进行资金结算。

第二十一条代收代付业务手续费管理(一)开办代收代付业务时,原则上应按代收代付金额或笔数向委托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具体执行的手续费标准按照主办行或其上级管理行与委托人签订的代收代付协议约定为准。

(二)代收代付手续费由主办行按协议约定时间向委托人收取;主办,将手续费划转行同时负责根据各协办行代理业务量(金额或笔数)到各协办行。

代收代付业务发生的所有手续费收入,必须全额转账计入中间业务收入科目——代收代付手续费收入科目。

(三)开办代收代付业务必须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得向委托人以外的其他客户收取代收代付手续费。

第二十二条代收代付业务凭证管理。

(一)代收代付业务凭证可分为一般单证和重要单证,凭证分类按照与委托人签定的代收代付协议约定为准。

一般单证视同银行一般凭证进行管理,重要单证视同银行重要空白凭
证进行管理。

(二)二级分行的代收代付业务凭证由财务会计部门负责管理,县级支行的代收代付业务凭证由资金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二十三条加强内部约束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各业务环节操作员要互相制约,提高差错或纠纷的处理效率,对内部违规违章等操作行为必须进行严格处罚,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有效防止风险。

第二十四条加强系统风险防范,加强对中心系统软件的维护、开发与完善,对营业网点的日常业务进行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解决,不断完善各项代收代付业务的系统软件。

第二十五条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应根据代收代付业务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操作规范、会计核算办法、数据维护等管理制度。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 XX 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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