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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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备好的培养基应及时使用,使用不完 的,如无特殊需求,可室温或2-8℃冷藏保存。 如用塑料袋密封,保存期可延长,发生变 质等被污染迹象或干裂现象的则不能再使用。

表1 培养基在2-8℃冷藏条件下保存的有效期
培养基种类 保存条件 不装塑料袋 塑料袋密封 有效期 2周 8周
平板培养基
试管(棉塞)培养基 试管(螺旋盖)培养基

6 样品的接收和预处理

冻藏的样品应尽快放在冷藏的温度下解冻, 亦可放在适宜温度(37℃)下短时间(15min)使其 解冻,但温度必须较低,以防止病原菌死亡。
冻结样品化冻时,必须小心放置于细菌生长 温度之下以免使细菌数量增加。从容器中取出样 品、称取样品应注意无菌操作。

7 检验质量

除按国家标准方法对所需检验项目进行 检测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否则会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还必须检查: 培养基颜色 光洁度
有否过多气泡
均匀度 溶血与否 是否污染
厚度
3.1 培养基

培养基的配制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 行操作,并做好配制记录。
为保证培养基质量,在配制时应注意: 制备培养基必须在玻璃容器、搪瓷缸中进行, 如用铜、铁等金属器皿,可能会对微生物生长有毒 害作用。 配制培养基时应按检验项目规定的配方添加, 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改培养基成分。
3.1 培养基

使用专用的角匙取药品,避免交叉污染。 使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配制,不得使用自来 水,因其中含有氯等抗菌物质。 不同类型的微生物对pH值的要求不同,配制 培养基时应测定pH值,如测定结果与所要求的pH 值不符,则用lmol/L NaOH或lmol/L HCl溶液进 行调节。

3.1 培养基
5 采样
(3)每件样品封口后,贴上标签,做好记录(如 样品名称、采样地点、时间、数量、储藏情况、 采集或送检单位及姓名、采样现场温度、湿度及 卫生状况等)。采集后的样品,一般可保存在28℃的环境中,如果样品是冷冻食品,应保持在 冷冻状态,并及时送检。
(4)采样数量不能少于全部检验需要量的3倍, 以供检验、复检、备查。
2 仪器、设备
大型微生物检验室的主要仪器及设备包括:
无菌室、微生物自动鉴定仪、微生物快速初筛 仪、显微镜、菌落计数器、高压灭菌器、干热灭 菌器、离心机、蒸馏设备、培养箱、厌氧箱、水 浴箱、冰箱、超净工作台、酶标仪、洗板机、 PCR仪、电泳仪、凝胶成像系统等。
2 仪器、设备

要求所有的仪器和设备均应按照生产厂家提 供的方法和有关规定正确使用。


5 采样
(1)采样工具和容器宜选用耐消毒灭菌的材料,如 玻璃、陶瓷、搪瓷、铝、不锈钢等,使用之前应进 行认真清洗、干燥和相应的灭菌处理。采样工具和 容器不能用消毒剂消毒,样品中也不得加入防腐剂, 以免影响检验结果的正确性。 (2)在严格无菌操作的条件下,按国家规定的样品 采集标准均匀而准确地取样,并及时封口,使样品 具有准确性和代表性。
1 检验人员
(3)检验人员应执行上岗前培训制度,上岗前 培训合格方能上岗操作,还要主动参加学习、培 训、讲座,学习新技术,掌握微生物学检验方法、 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4)参与编写测试程序及仪器操作程序,学习 质量保证体系知识和计量学基本知识;
1 检验人员
(5)参加各类水平测试和盲样测试,提高检测 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微生物学检验室负责人应定期对检验人员 进行专业知识和操作熟练程度的考核,提高检验 人员的素质。
需要强制性定期检定的仪器和设备,经符合 资历的计量部门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于常用的贵重仪器和设备,在使用前应加 以检查,使用后要登记,要做到定期维护,以保 证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1 高压灭菌器
(1)操作人员应了解蒸气灭菌的原理并遵守操 作规则。 (2)放入的灭菌物品不宜放得过挤。 (3)使用时,放入生物指示条或化学指示条。 (4)生物指标为嗜热脂肪芽胞杆菌的耐受性 (121℃,15min)。 (5)灭菌后,再培养观察有无细菌生长。 (6)也可采用水银留点温度计进行校准。
微生物检验的质量控制
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2012年11月
前言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复杂因素影响微生物 学检验,可能给检验结果带来偏差甚至错误,因 此必须对影响检验结果的诸多因素采取控制手段 保证检验结果的正确性,不断完善微生物检验的 质量控制。
主要内容
1 检验人员 2 仪器、设备 3 检验培养基、试剂 4 检验环境 5 采样 6 样品的接收和预处理 7 检验质量 8 校验的执行 9 参考菌株及其保存 10 实验室内外部质量控制 11 检验报告及结果质量控制


4 检验环境
微生物学检验均在检验室进行,既不能让微 生物散布出去,又必须使样品不再受污染,更不 能允许病原菌感染检验人员,为此,检验室的环 境要求和卫生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各部位的安排应减少潜在 的对样本的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

4 检验环境
微生物学检验室要求内外环境整洁,布局合理,操作区 域与办公区域分开。 洗涤室、培养室、消毒间、无菌室应分开,设有专室。
无菌室要设有套间或缓冲间,最好设推拉门,以防空气 振荡过大。 微生物检验室应备有自动或脚踩式洗手池和固定的消毒 设施。



4 检验环境
微生物检验室应制定合理、完善的卫生管理 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坚持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防止灰尘飞扬,定期对操作环境进行消毒。
对经培养后的培养基、培养液、用过的检样 及其他废弃物,应投入指定的容器内,经无害化 处理后方可排放,禁止乱扔乱放,以防某些病原 微生物散布。

3.1培养基

干粉培养基所要求的理化指标,可以从下 面几个方面进行初步检查:
(1)干粉培养基应为疏松颗粒状或粉末状,颜 色正常、一致; (2)溶解后清彻透明,无沉淀; (3)45℃时pH值为7.2士0.2;熔化温度70℃左 右,凝固温度为35-40℃; (4)水分含量符合标准。
3.1培养基

商品化培养基的平皿应对所用培养基做外观 检查,如培养基是否开裂、平皿有无破碎、血平 板有否溶血、有否冰冻、灌注是否均匀、有否过 多的气泡,清晰度和有无污染也需要检查。 培养基平皿的制备商必须按照标准随产品附 上书面鉴定资料,实验室应将此鉴定书保存一定 时期。

3.1培养基


实验室自制培养基应有质量控制,包括: 制备数量 制备日期 有效日期 制备者姓名

对经验不足者,每次染色时均应作对照染色。
3.4诊断血清
沙门氏菌属、志贺氏菌属、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等诊断 血清,使用时应注意有效期及效价。

每月用相应的菌株检查其有效性,过期血清和变混浊的 血清不应继续使用。 诊断血清一般放普通冰箱内保存,使用时应以最短的时 间暴露于空气中。 最好备有两个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诊断血清,以便互 相对照,检查其可靠性。
3.2 检验试剂及药品
检验药品、试剂须在分析纯(AR)级以上。 在利用药品、试剂配制标准溶液、染色液、缓冲 液及其他试剂时应注意: (1)按要求选取溶剂; (2)用带塞的试剂瓶盛装; (3)易分解的试剂宜用棕色瓶; (4)挥发性的试剂其瓶口应予密封; (5)如发现溶液有变质现象,应停止使用; (6)标准溶液应定时标定。
1 检验人员
(1)微生物检验不能完全依赖全自动鉴定仪器, 检验工作中每一步骤均需要有高度的主观分析和 判断能力,与个人的经验、技能和微生物检验基 础知识水平密切相关。 (2)除要求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具备严肃认真 的工作态度、精密细致的观察和操作习惯,注重 个人卫生外,还必须熟练掌握微生物学检验技术。
3 检验培养基、试剂
3.1培养基
微生物学检验所用干粉培养基,必须由专 业厂家生产,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有关的质量标 准,保存也应符合要求,防止潮解、结块等。 干粉培养基易受潮变性,需要重视。一旦 变质,不得再使用。

3.1培养基
为保证干粉培养基质量指标,在实际工作中 应注意: (1)加强包装的密封性能; (2)使用时尽量缩短开盖时间; (3)干粉培养基一般放在通风、干燥、避光的 环境中保存,对于易受潮的品种,启用后宜放入 干燥器中保存; (4)由于配制水分不同、启用次数或时间增加, 干粉培养基的pH值可能会有所变化,应随时略加 调整。
2.5 显微镜
按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使用油镜后先用擦镜纸擦去镜头上的油,再用 沾上二甲苯的擦镜纸擦拭,最后用干净擦镜纸 擦干。(建议使用无水乙醇+乙醚)
注意防尘,保持清洁、干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 仪器、设备

实验室需要使用的无菌器具应能正确实施灭 菌,无菌器具和器皿有明显标识,以便与非无菌 器具和器皿加以区别。
不装塑料袋 塑料袋密封
不装塑料袋 塑料袋密封
2周-1个月 2个月
2个月 4个月
3.1培养基

每批自制培养基必须做无菌试验和规定的质 控菌株测试,对各种不同培养基规定了专门的质 控测试菌株。

无菌培养试验可将灭菌后的培养基放入37℃ 的培养箱培养24~48小时,以检查灭菌是否彻底。
3.1培养基

效果试验是指按不同的培养基接种相应的 菌株,观察细菌的发育、菌落形态、色素、溶血 等特征,据此判断培养基是否符合要求。

若对这些样品进行分析,应将情况记录 并在分析报告中加以说明。 检验前,冷冻食品应在最高温度为4℃下 解冻,不超过18h; 较小、易解冻的样品可放置于最高温度为 37℃的恒温箱内最长达15 min。


6 样品的接收和预处理

微生物学检验室在收到样品后,必须及 时准备条件、组织力量进行检验。 送检的样品,一般需保持在2~8℃的环境 中,对于冷冻食品应保持在冷冻状态,直到检 验为止。

4 检验环境
对需在无菌条件下工作的区域应以明确标识并能有效 地控制、监测和记录;

检验人员应待无菌室过滤净化装置开机0.5-1h后,再 进入无菌室工作; 每天记录环境检测报告,并经常进行空气落菌实验: 空气落菌以营养琼脂开上皿15min后盖上盖子,36±1℃培 养48h计数;
定期对无菌室进行室内环境消毒,空气消毒可采用甲 醛熏蒸法,甲醛与高锰酸钾比例2:1。
6 样品的接收和预处理

样品送达实验室时,应检查样品标记是否与 样品相符,样品包装状况是否正常。
若存在下述情况,应考虑拒收样品: (1)抽样后样品送达实验室的时间太迟, 使其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验; (2)样品温度太高; (3)在转运中样品遭到破损或受到污染。
6 样品的接收和预处理
7 检验质量
(1)在定量检验时用重量法还是用体积法,检验 结果会有误差,因为比重不等于1的样品,1mL和 1g的检验结果绝不会相等。 一般固态的样品宜用重量法,液体样品宜用 体积法。 但对于粘性液体(如酸牛奶),如用体积法, 会粘附一定量的样品在吸管上,因此此类样品最 好用重量法。
3.2 检验试剂及药品

实验室内保存的试剂应定期进行清点,过 期或变质的试剂应弃去; 注意试剂在保存条件下的使用有效期以及最 佳保存方式。

3.3 染色液
染色液配制后,必须选用适当的标准菌株作 阳性及阴性对照来鉴定染色液的性能,如革兰氏 染色选用枯草杆菌、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作为对 照,鞭毛染色液采用普通变形杆菌和福氏志贺氏 菌作为对照。
2.2 干热灭菌器
(1)应遵守操作规则,放入箱内灭菌的器皿 不宜放得过挤,器皿与内层底板不能直接接触。 (2)灭菌完毕,不能立即开门取物,须关闭 电源,待温度下降至50℃以下再开门取物。 (3)带有纸包装的物品灭菌温度不能超过 160℃。
2.3 培养箱
(1)箱内不应放入过热或过冷的物品,取放物品时, 应随手关闭箱门,以维持恒温。 (2)如培养物不慎泼洒到箱内,应马上清洁,并采 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培养物不宜与培养箱最底层直接接触。 (4)必要时,可放入装水容器以维持箱内的湿度。 (5)每天记录温度及湿度的变化,观察培养箱内温 度与设定温度是否一致。在两次计量周期之间要进 行至少一次内部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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