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四种责任方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过错责任:产品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的小孩儿收到损害,幼儿园是过错推定责任。

过错责任:你把别人打残疾了。

公平责任:两个行人正常走路,无缘无故撞在一起,一人受伤,两人均无过错,但两人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1、过错责任原则

1)含义: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

2)适用过错责任的意义:

①在一般侵权中,只要行为人尽到了应有的合理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损害也不负赔偿责任。

②在过错责任下,对一般侵权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③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第三人或受害人的过错对责任承担有重要影响。

2、无过错责任原则

1)含义: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尽管其主观上无过错,便根据法律规定(民通106条系3款)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2)适用情形(民通规定):

①从事高度危险活动致人损害的行为

②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行为

③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④产品不合格致人损害的行为

3、公平责任原则

1)含义: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如不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2)适用中的注意事项:

①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既无过错,又不能推定过错,也不存在法定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况。

②当事人如何分担责任,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包括损害事实与各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进行综合衡量,力求公平。

③在法条中的体现(民通和民通意见):紧急避险致人损害的(险情由自然原因形成;行为人采取的措施无不当);为对方利益或共同利益中致人损害的(可责令对方或受益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过错推定的适用范围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38条);

②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侵权责任法》第58条);

③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1条);

④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

⑤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8条);

⑥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0条);

⑦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91条)

⑧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5条)。

二、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

④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第82-84条);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

⑦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

⑧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条);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86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