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及报价要求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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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及报价要求
1.工程概况:绵阳远成物流公司开发的二期商贸办公综合楼、淋浴房、普通仓库及室外附属工程,项目位于绵阳高新区永宁镇辽宁大道二号,由朝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本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为二期商贸办公综合楼、淋浴房、普通仓库及室外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6018.96m2。

2.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
2.1 建筑工程: 算至建筑外墙散水及排水沟;
2.2装饰工程: 算至建筑外墙散水及排水沟,(1)淋浴房、普通仓库按设计图纸内容全部列入;(2)办公楼装饰装修部分:外墙:外墙面漆、空调护栏、塑钢窗等。

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除外,其它所有立面工序均纳入本次报价;屋面:除广告字、装饰格栅外,其它屋面找坡、架空层、防水等全部图示施工内容;内墙:二次结构施工完后,墙面抹灰作业与窗框收口衔接,楼梯间墙面、顶棚、梯段顶棚均抹灰完,保持踏步原结构面;地面、天棚、卫生间均保持结构原状。

2.3给排水工程: (1)给水引入主管以建筑物外墙1.5m为界,建筑物外墙皮1.5m以外的管道不在工程量清单内;(2)办公楼预埋预留、给水、排水管道安装完,并经过打压等通球试验做好封堵,不包含卫生间洁具、水嘴、台面安装;仓库及浴室按图纸范围施工。

2.4电气工程:(1)从已建配电室内引出电源到各幢建筑(2)仓库及浴室建筑物内的配电箱、灯具、桥架、电线电缆、配管等全部工作项目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内;(3)办公楼:布管、底盒、穿线、调试保证功能应用,后期配合装修施工工序完善所属全部设施
2.5 弱电工程:本工程仅预留弱电管道及接线盒,其具体穿缆、线规格由当地电信部门完成;
2.6消防工程:预埋预留、所有消防系统全部施工完,后期配合装修施工工序完善所属全部设施;最终保证全部通过验收。

3.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3.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3.2朝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设计文件;
3.3 有关的技术规范;
3.4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4.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与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答疑纪要)中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技术要求、法律、
法规、条例、规定及规范(如:合同法、招投标法、道路交通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工艺标准、设计施工规范等,即:凡在招标公示前颁布实施的,对本项目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卫生等产生影响的规定及规范)、设计图等文件结合理解、解释和使用。

按有关规定执行的非竞争性项目应单列、并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非竞争性项目增减参与竞争。

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被认为是有经验的、有实力的承包商,其完全有能力根据项目进度状况和要求聚集、调动、分配各种资源以供本项目使用。

4.2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依据上段所述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地勘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已经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所能提供的施工作业面、地下管线可能造成的工作难度、以及周边建、构筑物的保护和需提供的必要通道等)、当地气候条件,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其中主要机械设备应为投标人所有,且该机械设备是本项目随时可以使用的)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或企业定额以及本说明自主编制确定。

4.3 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书的投标价保持一致,对于出现两个报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清单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应包括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等完成本工程及达到保修期限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即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金、保险、材料现场抽样检验费、按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施工单位应进行的测试费用(如砼工程结构实体检验费、防雷装置检测费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质监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

此外,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考虑材料损耗率,在投标报价时将材料损耗综合考虑在所报综合单价内,中标后不作调整。

4.5 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图设置,经现场勘察考虑未来生活区、加工区、材料堆放、施工通道、措施设备等的合理安排。

结合周边道路和办公楼建设特点,尤其是基地出入口施工通道方案,需要重点考虑选定(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得因为通道等问题影响原一期工程的运营及正常生活),以上状况所产生的各项措施费用应在报价时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经发包人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4.7已形成的外部公共道路至施工场地道路、施工场地内部道路及施工用水及排污均由投标人自行完成施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4.8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承包人竣工验收时通水、通电试运行及消防水池和水箱蓄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

4.9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承包人竣工验收后,将房屋移交业主时,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房间完成闭水交
验等所产生的费用。

4.10投标人对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均应编制综合单价分析表,随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一同报送,且其任何一项单价均被认为是包含了前述各项投标人的费用、风险、利润等在内的全部费用,其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单价项目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4.11本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使用要求的所有内容。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下:
5.1 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综合单价的测定应按设计要求、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为前提。

5.2 本次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工程量是投标人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 ,竣工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经审核后确定。

5.3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 投标人都应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综合单价或合价中,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工作内容,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4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编制的,工程项目编码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各项目编码的范围、计量方式应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各条款相对应结合起来理解和解释。

但工程量清单中个别项目计量单位为了便于工程计量与结算改变了计量单位,请投标人报价时注意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

5.5原普通仓库设计图上铝合金推拉窗改为塑钢窗,请投标人报价时注意该项目。

5.4.1 工程量清单中土方工程量
a. 清单中挖土方工程量为按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计算,结算时亦按此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b.清单中回填土方的工程量为按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计算,结算时亦按此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5.4.2 砼及钢筋工程
招标人对钢材材质的要求:招标人要求用于本工程的钢材必须是下列厂家(品牌)的合格产品:攀成钢、威钢。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这一要求,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已指定以上厂家为由提出调价要求。

请投标人报价时注意。

5.4.4 外墙上除设计要求的预留预埋外,不得有因使用对拉螺栓或采取其他施工措施而产生的预留孔洞(对拉螺栓不允许下),若设计需要预留孔洞时投标人应采取相应防水措施防止因预留孔洞而产生漏水,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对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自主报价,无论实际施工中采用何种措施,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若未按本要求施工,设有预留孔洞,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4.5 填充墙不同材料交接处抹灰采用钢板网加固时,钢板网按设计宽计。

结算中填充墙不同材料交接处抹灰增加钢板网加固只计算填充墙与钢筋砼框架柱、梁部位,其他部位若需采用钢板网加固时,应办理现场签证,综合单价不变。

5.5总承包单位建渣(施工中产生的建渣及废弃物等)外运费用应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中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包干使用;分包单位建渣(施工中产生的建渣及废弃物等)外运费包含在总分包配合费中,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5.6措施项目清单
5.6.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5.6.2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招标人未列的措施项目
投标人可自行增加),若投标人未列或招标人给出但投标人未报价的项目, 招标人视为该项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得调整。

a. 砼、钢筋砼模板及支架安装的综合单价应包含模板的安装、拆除、清理、刷润滑剂、维修、运输、损耗等费用。

b. 模板为钢模、木模、砖胎膜等综合使用(若采用砖砌胎模的综合单价应包括砖胎模的费用),其费用不论施工措施采用何种模板其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c. 有防水要求的模板固定采用对拉螺杆、拉片等措施发生的费用及模板的超高费应包括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中标后综合单价不调整。

5.6.2.4 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施工中临时停电问题,若遇临时停电,承包人必须提供备用电源,发生临时停电时台班费按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有关规定进行结算;备用电源的闲置台班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此项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考虑雨季施工、排水、排污等措施费,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本工程措施钢筋费用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二),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5.7 规费和税金:
规费是指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 按投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费率报价。

工程竣工结算时: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取费标准按中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标准及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有关规定进行结算;工程排污费按环保部门规定缴纳,按实结算。

5.8其他项目清单
5.8.1 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招标人为了设计变更、材料风险等预留的资金,由招标人掌握并使用,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金额填入报价中。

①在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总的协调管理;②负责管理专项施工工程在结构主体上开槽打洞; ③负责提供专项施工现场办公室、材料库房及照明;④负责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设施;⑤负责提供水电接驳点;⑥负责专项施工工程的补槽、补洞、收边、补烂等;⑦负责专项施工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等。

5.8.4材料暂估价:本工程量清单所附件1材料暂估单价表中所列清单项目,其暂定单价均是含制运安及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不含税金),投标人按此暂定综合单价报价,结算时由招标人认质认价进行价差调整。

5.9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设计变更产生的项目的综合单价的确定。

5.9.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已有适用于新增项目变更后综合单价的,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5.9.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可参照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调整后确定,类似项目即为:发生设计变更或新增项目与原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仅为材料费发生变化,调整办法为在原投标综合单价的基础上调整材料费价差。

材料耗量按:投标人单价分析表中的耗量为准,但不得超出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规定耗量,若超过则按定额耗量;如砌体砂浆标号不一致时只调砂浆标号引起的材料价差,砼标号不同时只调不同标号的砼的价差。

5.9.3 10%,作为漏项和设计变更等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

5.9.4 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变化的项目的新增材料(包括规格、型号不同)价格的确定。

5.9.4.1 原投标报价中已有的材料应按中标的材料单价执行。

5.9.4.2若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由发包人按《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中施工当期绵阳市同类、同质材料的价格确定相应的材料价格。

若信息价为区间价的, 则按区间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
5.9.4.3若《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中绵阳市信息价没有的材料,由发包人核定后确定。

5.9.4.4换算已有材料新增规格型号时,已报材料价格的材料凡能采用理论重量进行换算的材料,如钢材、钢管等应按理论重量进行换算确定新增规格的单价。

5.10结算时,凡实际施工清单项目与招标清单项目特征、设计图纸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现场实际发生双方签证认可的方式处理。

5.11投标人投标总价应是所有清单报价的单位工程费汇总,不允许采用汇总后优惠、打折的形式,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作废标处理。

5.12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与工程项目总价表的合计金额一致。

5.13工程量清单的金额(价格)均以人民币表示。

5.1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格式填报材料、设备的价格。

凡招标人提供了材料、设备品牌的(详附件3:主要材料品牌选用表),投标人必须在所提供的品牌中选择报价。

投标人选择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按附件3“主要材料品牌选用表”的指定品牌及规格型号执行。

主要材料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三材(甲供材料除外)、地材、装饰材料、安装材料等。

5.1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须进行综合单价分析。

5.16若投标人的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价格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不一致时,以最低的材料价格为准,并调整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

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最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准,并调整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

5.17本项目计日工不再报价,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记工的单价按同期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计日工单
价结算。

5.18材料风险:详招标文件有关章节
5.19各投标人商务报价均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及目前相关法规进行报价,所有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及其它均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若投标人对清单有疑问,或认为清单误差较大的,可以以“增补清单”的方式单独列出,并计算报价,但不计入投标总价,例如:清单钢筋100吨,投标人计算为70吨,那么增补清单里面列出,****钢筋,—30吨,***元。

5.20中标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相关人员办理综合保险,其保险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得另行结算。

由于中标人未办理此项保险而造成不能核发《施工许可证》,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5.21本工程设计中对采用安全玻璃和防火玻璃的部位和范围作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结合大样图等综合考虑, 中标后不得以按设计要求选用安全玻璃或防火玻璃为理由提出调整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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