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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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天昊公司张国喜高力)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劳动关系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作为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言人,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笔者就此问题谈一点较为粗浅的看法。

企业工会在企业劳动关系中是职工方的代表无论是何种性质的企业,均存在企业(股东)和企业职工二者间的劳动关系,企业与职工双方劳动关系的核心就是利益分配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职工是一个群体,谁是他们的代表呢?我国《劳动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企业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所以,不论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工会的职责上来说,在企业劳动关系中,工会都是职工方的代表,因此,企业工会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为此,企业工会必须代表职工的合法利益说话、办事。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还指出:“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文化的重要基础之一,企业劳动关系是否和谐,将直接影响到千万个家庭的和谐,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要以企业与职工双方的利益均衡为前提,由于法律所赋予工会的权利和工会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工会组织应在构建企业和谐关系中发挥其重要作用,包括在规范劳动合同、确保职工收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职业病防范、执行《劳动法》规定的作业时间、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所以,工会必须责无旁贷地担当起责任来,与企业、与职工一道共同努力,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

天昊公司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公司下属的一家实业公司,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一是天昊公司工会是集团公司首家签订以《集体合同》为主要形式的劳动监督保护单位,合同内容对涉及职工的报酬、劳动时

间、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安排、休息休假、职工违规处理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权益,规

范运作;二是建立健全两级工会劳动法律和劳动保护监督机制,提高了工会监督和调解劳动争议的能力;三是督促所属基层单位加强劳动保护措施和职工安全卫生制度的落实,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规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安排职工定期体检,确保职工身心健康;四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切实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权益。要结合企业实际,或建立起群众安全监督委员会,选派责任心较强的职工,充实到群众安全监督网络中去,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或建立职工代表安全巡视制度,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这些举措都是很好的做法;五是坚持安排劳动模范和一线职工外出休养观光,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组织上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先进模范人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促进企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有着更为积极作用。

企业工会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工作着力点

工会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处于如此重要的地位,那么,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工作着力点,也就是如何发挥工会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中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作为企业劳动关系中职工方的代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发挥好工会的这一基本职责,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保障。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劳动法》第三条对劳动者的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为了保证这些权利的落实,企业必须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加以确保。由于“资方强而劳方弱”的现象在我国仍然存在,工会做为职工方的代表,应依法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己任和天职,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因此,“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是工会存在、发展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职工的迫切愿望。

切实履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职能。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应“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

五章第一节,对集体合同作出特别规定,其中第五十一条规定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由此可以看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平衡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双方是企业方和工会方,企业方和工会方要建立共同的平等协商机制,定期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工会在平等协商过程中,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协商原则,通过协商推进职工参与工资决策机制的形成,促进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协同发展,为职工争取合法利益,并以集体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在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工会还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集体合同有效履行。

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还应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认真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发生矛盾的表现,直接反映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冲突,不及时解决,会导致双方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影响到和谐企业建设。《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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