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红色旅游特色小镇工程PPP项目

商城县红色旅游特色小镇工程PPP项目
商城县红色旅游特色小镇工程PPP项目

商城县红色旅游特色小镇(一期)工程项目市场测试方案

年月日

一、说明

致潜在社会资本方:

商城县红色旅游特色小镇(一期)工程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获得社会资本

的充分响应,特邀请潜在社会资本进行市场测试。并特此声明:(一)本次市场测试并非正式采购程序的组成部分,不作为政府方的任何承诺。

(二)本次市场测试主要是对运作模式及内容进行验证,并且随时均有可能修改,对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参与本次市场测试的意向社会资本并不会因此在本项目正式采购程序中得到特别的优待,不因参与市场测试提出的问题而遭到任何歧视;即使未参加市场测试的社会资本仍然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活动。

请感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于年月日下午之前以格式将相关测试内容发送至下列指定邮箱:

联系人:董才正

联系时间:上午,下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年月日

二、项目简介

商城县红色旅游特色小镇(一期)工程项目已经由商城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以下统一称“商城县红色旅游特色小镇(一期)工程项目”)。商城县红色旅游特色小镇(一期)工程项目已经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力论证。县政府已经建立专门协调机制。商城县旅游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已获得商城县人民政府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县政府批准。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项目建设期利息万元。

、项目区位及建设地点

商城县东南,陶家河东侧,铁佛寺水库北岸,崇福大道南侧,东盛大道以西区域范围内,其中:一期工程位于整个范围的西北部。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旅游综合服务区、红色教育核心区内与红色文化相关的配套设施与基础服务设施等红色旅游特色小镇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见下表:

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年,其中建设期为年,运营期年。

、项目公司组成及合作期限

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即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出资占比:,均以货币形式出资,项目公司成立首笔注册资金为万元,其余根据建设期资金使用需求分期出资到位。

政府出资代表占项目公司的股份参与项目公司分红,与社会资本方股份同股同权,等股等利。

项目公司对为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在获得经过全生命周期绩效考核的政府付费基础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权锁定期

项目公司中社会资本方的股权锁定期为建设期及项目进入运营期年。上述期限内,除非基于项目融资或引入财务投资人需要,经实施机构书面同意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否则不得转让。

、风险识别分配

根据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各类潜在风险,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应由最有能力消除、控制或降低风险的

一方承担风险。风险分配如表所示。

表项目风险分配表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年月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厅项目库的公告》,商城县红色旅游特色小镇(一期)工程项目已经进入河南省财政厅项目管理库。截图如下:

二、测试内容:

(一)运作方式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采用(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租赁运营移交)复合运作模式。各子项目运作模式分别为:

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生态田园游憩区、红色庆典广场、商城起义纪念馆、大别山干部学院以及其他辅助工程采用模式运作。

红色民俗文化村、红色文化体验园采用模式。

商城县人民政府政府授权商城县旅游服务中心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及移交。在合作期期满后,将所有项目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本项目实施机构或商城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二)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旅游项目,具备向最终用户部分收费的机制,故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由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公司进行全生命周期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效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将由商城县财政局统筹纳入预算安排。

本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突出运营,对可经营性资源如生态停车场、大别山干部学院、红色文化体验园等进行运营。

(三)投资回报

可行性缺口补助按照财金()号文进行计算,其中建设成本对应的工程费用,年度折现率上限为,合理利润率上限为。可行性缺口补助自运营期第一年开始补贴,并由县级财政承担。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中包含征地拆迁费用万元。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四)项目公司组成及合作期限

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即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出资占比:,均以货币形式出资,项目公司成立首笔注册资金为万元,其余根据建设期资金使用需求分期出资到位。

项目公司对为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在获得经过全生命周期绩效考核的政府付费基础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年,其中建设期为年,运营期年。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五)履约保障边界

本项目的履约保障体系主要有投资履约保函、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维修保函。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履约保函,以一方名义提交履约保函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任一保函被提取任意金额后,项目公司应于一定期限内将该保函的担保金额恢复至原始的约定金额,以确保保函的持续担保效力。

本项目中项目公司可提交的各类保函及主要要素如下表所示:

表保函类别及主要要素

(六)资质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独立社会资本的,社会资本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社会资本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金融机构、财务投资人除外)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同一集团内部满足上述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可以单独也可以联合投标。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七)项目业绩及企业实力

请潜在社会资本简单列举自年月日起至今在中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包括项目业主名称及联系人、项目名称、签署《项目合同》的时间、项目期限、主要内容等。

请潜在社会资本说明本身具有各种资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设备等资质,并将扫描件作为附件与测试方案一起发送。

请潜在社会资本说明自身的实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资产、负债率、投融资能力等相关情况。

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八)社会资本方设计运营同类项目的特点和优势

社会资本方可根据自身优势,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本项目运营方案(框架)。

(九)潜在社会资本方的其它建议:

(十)发布媒体

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市场测试方案。

附件:市场测试反馈表

填表说明:参与单位针对此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不限于以上内容,此表可扩展,内容应真实、尽量详细,财务情况、融资能力可在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实施方案要点中的项目主要经济评价指标表由参与测试的单位自行测算后填写,附于此反馈表后。

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公告编号:(2017)031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鄂托克前旗特色景观及生态建设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鄂托克前旗特色景观及生态建设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项目”)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一”)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二”)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并非正式合同。 2、经过合法合规的竞争性程序,确认公司为本协议社会资本方后,双方需签订正式合同,具体事项以各自有权部门批准后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最终能否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涉及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4、本协议履行需要多个步骤,首先设立项目公司,其次由项目公司负责具体的施工及投融资事宜,面临项目公司无法正常成立或成立后没有完成融资以及公司未中标相关项目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签订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7年4月14日,公司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鄂托克前旗特色景观及生态建设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7.81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鄂托克前旗 鄂托克前旗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6.4亿元,增长8.1%;固定资产投资267.3亿元,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8亿元,增长11.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318元和15603元,分别增长7.8%和7.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1亿元,增长13.1%。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位居全市第一,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2年保持全市第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二。 (以上信息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c13927360.html,/) 公司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014年至2016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二)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森林北环路140号 4、法定代表人:巴图 5、注册资本:103,8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7、经营范围:公路桥梁施工(凭资质);国内贸易;咨询、服务;交通、能源、公路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网围栏加工销售、安装;旅游管理服务;民族特色景观设计施工,民族用品设计加工、销售,(蒙古族)服装设计、制作、销售。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东方路桥不存在关联关

特色小镇建设PPP项目协议模版

特色小镇建设PPP项目 合同书

本项目合同书由以下各方签订: 甲方(项目实施机构): XX市XXX 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政府方指定出资代表):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传真: 社会资本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传真:

目录 第一章、PPP项目合同概述 (1) 第1条合同主体 (1) 第2条本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 (2) 第3条风险分配 (2) 第4条法律适用 (9) 第二章、引言、定义和解释 (9) 第5条引言 (9) 第6条定义 (12) 第7条解释 (16) 第三章、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20) 第8条项目合作范围 (20) 第9条项目工作内容 (21) 第10条项目的合作期限 (25) 第四章、前提条件 (26) 第11条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26) 第12条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 (26) 第五章、项目的融资 (26) 第13条项目融资 (26) 第14条资金管理 (27) 第六章、项目用地 (28) 第15条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工作 (28) 第16条土地使用权 (29)

第17条土地使用的限制 (29) 第18条政府方对项目场地的出入权 (29) 第七章、项目的建设 (30) 第19条项目建设地点 (30) 第20条建设规模及项目产出 (30) 第21条项目投资估算 (32) 第22条项目建安费 (32) 第23条PPP建安费的确认 (34) 第24条建设要求 (35) 第25条建设期限 (36) 第26条工程进度 (37) 第27条工程延误 (38) 第28条项目新增改扩建需求 (38) 第29条工程质量 (39) 第30条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40) 第31条设备与材料采购 (41) 第32条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监管 (41) 第33条工程变更与索赔 (42) 第34条竣工验收 (44) 第35条建设的延迟、放弃和政府方介入 (44) 第36条建设期行业监管 (46) 第八章、项目的运营 (47) 第37条运营日 (4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