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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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弓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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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街道消防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上级指示精神,
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2.将辖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内
容,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双月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3.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辖区
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实施奖惩。
4.指导和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检查,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5.建立固定消防宣传设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落
实每月一次的消防宣传,提高公民火灾防范意识。
6.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和辖区单位建立群众性消防
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配合处理火灾善后。
7.根据上级要求或针对辖区实际,开展消防咨询,组织开展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助公安局防火监督大队和派出所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8.镇要按照“四有”标准,建立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加强
管理和训练,提高对农村火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9.重视和加强消防工作,为开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镇、街道消防工作五项制度
1.双月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制度
1)消防工作实行双月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制度,消防安
全
委员会成员会议成员单位由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流管中心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根据辖区需要安排人员组成。委员会主任一般由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内。
2)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的组织实
施。
3)双月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
精
神,通报辖区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交流消防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消防违法行为移交公安局派出所处理。
4)镇、街道和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公
安
派出所要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抽查,对移交的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5)会议内容要及时记录归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
(市)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书面报告。
2.消防检查制度
1)安监办、村、社区要开展经常性消防检查,对举报的火灾
隐
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2)组织村、社区、辖区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确定的火灾隐患排
查
责任片,每月上旬集中一天时间对辖区单位和居(村)民住宅区进行
一次全面排查,每月下旬的复查验收日统一进行复查。
3)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村、社区为
单
位进行汇总并上报安监办,安监办负责向隐患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
知书》,由各检查小组督促隐患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4)对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单位和场所,由安监办负责向公安
派
出所移交处理, 并填写《镇、街道(安监办)火灾隐患查纠移交表》。
(5)公安派出所分管领导要督促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6)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活动。
3.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各镇、街道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本辖区从事消防安全工
作
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处置火灾的能力。
2)各镇、街道和村、社区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
日,
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
家庭)为载体,组织各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群众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镇、街道组织村、社区在辖区建立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制定
居(村)民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4)按照上级部署,在“ 119”消防宣传日、重大节日以及冬
防、
麦收等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居民防范火灾的能力。
(5)定期组织居民到消防站参观,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6)督促辖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专
门
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4.消防安全责任奖惩制度
1)镇、街道每年要与村、社区、辖区单位、沿街门店签订消
防
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
2)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
之
中,实行目标管理,并落实考核奖惩。
3)对因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导致
辖
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对亡人火灾事故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进行倒查,坚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搞好半年督导、年终考核评比,每半年对村、社区或辖区
单
位完成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评先资格;对年度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
一票否决”。
5)对上级安排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未落
实
消防检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或不及时向公安派
出所移交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5.消防安全联防联治制度
1)镇、街道要充分整合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流管中心和社
会
综治等监管力量,共同开展消防工作,形成合力。
2)要深入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
内
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
3)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
防
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4)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