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2017〕30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2017〕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14日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粤府〔2009〕1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适度集中。
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
(二)相对独立,相互衔接。
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与政府公共预算(一般预算)相互衔接。
符合我市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的实际,并与我市原有政策规定相衔接。
(三)收支有度,量力而行。
坚持收支平衡,预算收入根据市级当年预计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以及上年度结余编制,留有余地;预算支出根据预算收入规模编制,做到收支有度、量力而行、不列赤字。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云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8〕7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云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云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建立云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3日关于建立云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639号)精神及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省下达我市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功能区”)划定任务是: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53.83万亩(全部为水稻)。
市将划定面积53.83万亩分解到各县(市、区)(具体分解划定任务见附件),由各县(市、区)分解下达到镇、村,并划定到农户和田块。
按照3年完成划定任务的要求, 2018年全面推进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在完成划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功能区”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服务健全、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功能区”,提高我市水稻生产能力,保障我市粮食安全有效供给。
二、积极推进“功能区”划定工作(一)科学确定划定标准。
结合《云浮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图则》(2017年9月15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和我市当前水稻种植田块类型特点,各地在开展划定工作时,应优先将具备以下条件和标准的水田划定为“功能区”:1.已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土壤较为肥沃,耕地质量等级在五等以上的水田,近年来基本种植水稻的田块;2.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亩;3.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灌溉条件较好,排灌能力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生态环境良好,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4.周边涉及农业生产的河道水系通畅、灌溉条件保障、交通相对便利,农用输电线路等设施能满足生产需求,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等符合生产质量安全要求的田块(划入粮食禁止生产区域的,不得划为“功能区”)。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浮市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浮市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云府办函〔2018〕123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浮市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云府办函〔2018〕1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7年,全市认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扎实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的通知》(云委办〔2017〕12号)、《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和上级驻云浮单位挂钩联系镇(街)人口计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云委办发电〔2016〕48号),市卫生计生局会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了综合考评,并综合省的考评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5个县(市、区)、63个镇(街)、市直及上级驻云浮130单位以及15个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考评情况通报如下:一、优秀等次(一)云城区、新兴县等2个县(区)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评为优秀等次。
(二)云城街、安塘街、思劳镇、六都镇、白石镇、镇安镇、富林镇、罗城街、双东街、罗平镇、塘镇、苹塘镇、龙湾镇、新城镇、水台镇、东成镇、天堂镇、簕竹镇、六祖镇、都城镇、宝珠镇、千官镇、连滩镇、历洞镇等24个镇(街)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评为优秀等次。
(二)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商务局(市招商引资局)、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妇联、云浮日报社、云浮广播电视台等18个单位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中成绩显著,评为优秀等次。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3]26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3〕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30日云浮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资管理体制,营造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分类改革目录(暂行)的通知》(粤府办〔2013〕6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13〕65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系统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社会投资的干预,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使企业投资活动更加便捷高效;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投资绩效。
通过深化改革,构建市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新型投资管理体制。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2]107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2〕107号)云城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25日云浮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根据广东省关于城市基层管理扁平化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创新云浮市城区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现代城市管理理念,围绕建设“小政府、大社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以整合、优化城市管理资源为基础,以社会多元化为主体,创新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建立快捷、高效、协调、便民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建设宜居宜业发展环境,为跨越赶超、科学崛起,建设幸福云浮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不断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大胆探索,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创新城市管理新机制,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建设现代化城市。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9〕3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11日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协调城市建设开发,防止水环境污染和水域面积的减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蓝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市中心城区、县(市)城区、其他镇区的规划范围。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城市规划区内水域范围用地规划管理的意识,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依法管理、规范审批的原则。
对保护水体周边用地,应制定水体保护规划,以加强水体周边地区的建设管理。
第五条城市蓝线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建立政府主导、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制度。
市、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蓝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
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7.30
•【字号】云府办函〔2020〕63号
•【施行日期】2020.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0〕14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8•【字号】云府办[2012]42号•【施行日期】2012.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2〕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监察局反映。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根据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监发〔201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2〕7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
为做好试点有关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跨越赶超、科学崛起,建设幸福云浮”核心任务,运用现代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管理体制、考核体系及考核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范管理,推进科学发展;坚持立足实际,大胆开拓创新;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管理;坚持群众观点,鼓励社会参与;坚持简便易行,持续改进工作。
三、工作目标探索建立具有云浮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建立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导向明确的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程序,制订完善一批政府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力争到2012年底形成比较规范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打造全省政府绩效管理示范市,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积累经验。
“菜篮子”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菜篮子”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为了确保“菜篮子”负责制的顺利实施,必须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以评估经营单位的实际表现。
以下是“菜篮子”负责制考核办法的实施细则:一、考核指标1.保供能力考核指标:评估各经营单位储备能力,包括农产品的储备数量和品种多样性,确保供应的稳定性。
2.价格稳定考核指标:评估各经营单位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调控能力,包括控制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能力和防止价格虚高的能力。
3.质量监管考核指标:评估各经营单位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监管措施,确保供应的质量安全。
4.梯度销售考核指标:评估各经营单位对农产品的销售策略,包括销售渠道的多样性和销售价格的合理性。
5.市场反馈考核指标:评估各经营单位对市场需求的反馈速度和准确度,及时调整储备和销售策略。
二、考核程序1.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周期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2.考核方式: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每个考核指标进行评分,综合得出总分。
3.考核指标权重:各考核指标的权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保供能力和价格稳定为重点。
4.考核评分等级:根据综合得分对经营单位进行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的公示: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得分和评级,以及考核指标的得分情况。
2.优秀经营单位的奖励:对评级为优秀的经营单位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和优先政策支持等。
3.不合格经营单位的处罚措施:对评级为不合格的经营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取消资格、限制供应和罚款等。
4.良好和合格经营单位的激励措施:对评级为良好和合格的经营单位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如减免税费、补助资金和优先选购等。
四、考核结果的监督和评估1.考核结果的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考核结果的评估:每年对考核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11•【字号】云府〔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202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6日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三条本市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议决定、发布、备案以及清理、监督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含经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部门)以自己的名义制定(含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以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府办[2012]23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府办〔201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反映。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云浮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促进我市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第二条坚持基本农田保护分级管理责任制。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市人民政府对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耕地保有量负责,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编制县(市、区)、镇两级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并对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实施和各项管理保护制度的落实。
村(居)委会负责本村基本农田片块、数量、质量、标志、水利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三条监察、环保、水务、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检查和协调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保护基本农田数量,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巡查工作,严肃查处侵占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9•【字号】云府[2010]90号•【施行日期】201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云府〔2010〕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云浮市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转移就业工作的决定》(云发〔2010〕8号),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技能化、规模化(以下简称“三化”)转移就业,制订本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评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考评内容(一)制订落实政策措施情况。
1.制订农村劳动力“三化”《决定》的贯彻意见及工作计划;2.制订和落实农村劳动力“三化”转移就业工作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组织保障情况;3.开展农村劳动力“三化”转移就业工作的宣传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制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台账管理和实操实训设备、场地标准化建设情况;2.开展农村劳动力远程职业培训情况;3.网上招聘平台建设和远程可视招聘情况;4.宣传和落实农民工入户城镇政策情况;5.村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站建设情况;6.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及创业培训开展情况;7.实用技能人才、支柱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开展情况;8.指导和支持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培训制度情况;9.镇企招聘对接开展情况;10.驻外劳务输出联络站建设情况;11.“以老带新”对接激励机制建立情况;12.鼓励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13. 扶贫开发和技能下乡对接开展情况;14. 校企合作和订单式培训开展情况;15.鼓励企业提高福利待遇情况;16.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17.农村劳动力信息管理情况;18.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浮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浮市“菜篮子”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云府办函[2018]25号
【发布部门】云浮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13
【实施日期】2018.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浮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府办函〔2018〕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7〕370号)、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5个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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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2.16•【字号】粤府办[1998]8号•【施行日期】1998.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1998)8号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六日)各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1998年2月修订)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省“菜篮子”工程工作,保障城市副食品供应,省政府决定对“菜篮子”工程实行市长负责制,并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二、考评项目(一)肉类总产量;(二)禽蛋总产量;(三)水产品总产量;(四)菜篮子工程发展基金或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数额;(五)主要副食品储备量;(六)城市蔬菜基地面积;(七)城市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面积;(八)副食品零售物价指数;(九)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十)蔬菜净菜上市普及率;(十一)蔬菜总产量。
三、考评标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年的考评指标,由省政府委托省菜篮子工程办公室于当年的第二季度向各市下达。
各市指标的完成情况以省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为准。
因遭受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而影响达标的,经省有关部门确认后,可不列入当年的考评。
(一)完成省下达的11项指标(见《附表一》),其中前6项完成量超过4%以上(含4%);全年没有发生灌水、病、死猪上市情况,没有发生蔬菜中毒事件的,评为“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工作先进单位”。
(二)完成省下达的11项指标,其中前6项完成量超过2%(含2%)以上;全年没有发生灌水、病、死猪上市情况,没有发生蔬菜中毒事件的,评为“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工作表扬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云浮市民生实事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云浮市民生实事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14•【字号】云府〔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云浮市民生实事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府〔20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3年云浮市民生实事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市民生实事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按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靠前指挥,指定分管领导抓落实,并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负责具体工作。
各配合单位要密切配合、担当作为,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牵头单位要围绕市民生实事及分工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涉及具体量化指标的,原则上应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季度、月份,于2023年2月1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牵头单位要每月研究工作落实情况,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进度落后的,及时现场督办、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按月汇总报告市领导,按季度向全市通报。
市民生实事纳入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与市直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3日2023年云浮市民生实事责任分工方案一、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一)深入实施“三项工程”技能培训。
工作任务:开展“粤菜师傅”培训800人次以上。
全市技工院校招生规模1600人以上。
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以上。
【已废止】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已废止】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4.30•【字号】云府办〔2011〕34号•【施行日期】201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云浮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有效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各项防控措施,根据《云浮市动物防疫责任制》和《云浮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按照《云浮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量化考核表》(见附件)的内容进行评分考核。
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在70分—89分为合格,得分在6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考核评分分为自评和组织考评两个环节。
各县(市、区)政府于每年12月底前对本年度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总结和考核表)报市政府。
考核工作由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并将考核结果全市通报。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云浮市动物防疫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同时废止。
附件云浮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量化考核表(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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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菜篮子”市长负责
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府办函[2018]28号
【发布部门】云浮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27
【实施日期】2018.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函〔2018〕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云浮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7〕370号)精神,做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努力实现生产能力增长、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价格保持基本稳定,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产品生产能力
把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作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市场供应的有效手段,加大支持力度,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
(一)大力发展蔬菜生产。
实施设施蔬菜提升工程,继续实行新建设施蔬菜基地奖补政策,加快国家和省、市级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及蔬菜工厂化育苗厂建设,加快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加快蔬菜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加大设施蔬菜种植政策性保险,促进全市蔬菜生产水平提升。
确保考核年度蔬菜(含食用菌)播种面积、产量达到或高于前三年平均值的98%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
(二)稳定畜禽、水产品生产。
加快部级和省、市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水产品健康养殖基地建设。
确保年度肉类、水产品产量达到或超过前五年平均值。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
二、提升市场流通能力
合理规划布局“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平价店。
规划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和冷链综合体,推进蔬菜、畜禽、水产品集中交易,加快市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增强市场保障能力,构建“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
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
展,鼓励菜篮子产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