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识别系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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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闸车牌识别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受人:(以下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为其项目采购并安装车场识别道闸设备,乙方为前述设备的经
销商,愿向甲方提供并安装前述设备。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就前述设备的买卖及安装事宜协议如下:
一、合同概况
1、合同标的:车场识别道闸设备以下称货物”)及安装。乙方提供的货物
为北京蓝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制造,注册商标为蓝卡。货物型号、数量详见本合同附
3。
2、双方约定本合同_B_(A适用/B不适用)以下样品条款:
A.乙方提供样品。
①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一式两份材料样品交于甲方,其中一份由甲方圭寸存并由乙方代表或负责人在圭寸条上签字或加盖企业公章;另外一份无需封存,供甲方检验产品质量或验收之用。
②乙方提交的样品作为甲方验收的质量标准依据
一。样品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合同约定低于国家标准的,从国家标准。
③如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样品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互不赔偿损失。
B.乙方不提供样品。
二、质量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安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合同项下的质量瑕疵是指货物或安装部分或全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不具有正常的使用性能。
2、乙方提供的货物及安装均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测证明,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称、厂址等。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及配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在质量保证期和合理使用期内均具有正常的使用性能,质量保证期以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没有约定和规定的以合理使用期限为准。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材料不合格导致交付日期延误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货物及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交付使用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给使用者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
4、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双方约定、国家和行业标准,没有规定和标准的,应达到足以保全货物的标准。由于包装不善而造成的货物损坏由乙方承担。
5、货物及安装的外观检验期为5日,外观检验期自全部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三、货物数量、价款及支付
1、货物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3,合同固定总价款为:Y 元,大写: 整。该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材料价款、土建、安装、调试、包装、运
输、装卸、保险、检验、现场保管、管理、税金、利润等本合同项下所有有关费用及价款。
2、货物价款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②余5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无质量瑕疵的,甲方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货物交付使用或将资料和单证交付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
4、乙方有违约情况的,甲方可在付款时扣除违约金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若乙方提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四、货物安装及交付
1、本合同中的交付是指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甲方初步验收并交付甲
方。乙方应于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单中记载的开工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及安装交付甲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上述交付日期延误的,乙方可要求甲方签证,上述交付日期可顺延。
2、乙方应承担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及调试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应缴税金。
3、货物到达后,甲方代表根据附件3及有关资料和标准对货物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初步清点。清点发现包装不完整的或与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型号不符的,乙方应立即更换并不得延误交付日期。该清点不视为对货物质量的认可,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货物在调试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保管和看护工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包工包料对货物安装、调试。货物安装完毕后,乙方提出书面完工报告,甲方应于7日内组织初步验收。该初步验收不视为对货物质量的认可, 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5、乙方应于初步验收后7日内将合同标的交付甲方并向甲方提交交付使用报告,交付使用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计延误时间通知甲方。如属甲方原因,可以签证的方式,顺延交付时间;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延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五、单证和资料
乙方应将货物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竣工图纸、在货物交付时一并交付。
六、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 B (A适用/B不适用)以下履约保证金条款:
1、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交付的投标保证金/元在本合同签订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若乙方存在违约情况的,甲方可以从该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在合同履行中履约保证金因前述原因扣除的,乙方应及时补足。
4、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物安装交付后,如有结余的,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对货物及安装质量、安装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乙方因违反现场管理秩序的行为及安全和事故隐患提出警告,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每次可要求乙方支付500-5000元的违约金。
3、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4、提供安装所需水源、电源,但水电费及连接用管线由乙方承担和提供。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为乙方代表,负责联络,办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保证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他人提出侵权主张的,乙方须与权利主张人交涉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乙方赔偿。
3、安装调试完毕后须对甲方人员进行操作指导,必要时应免费提供操作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