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化及其精神症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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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柠
当代文化及其精神症候
一、需求、欲望和解放的幻觉
20世纪90年代初期(92年或93年),是我们讨论当代文化和精神状况的分水岭。十几年来,当代社会和经济领域的巨大变化有目共睹,但隐藏在这种社会现实变化背后人的精神状态、价值观念和文化形态的变化,一直处于一种暧昧不明的状态。这种暧昧状态的根源在于,传统宏观意识形态的微观化、分子化,日常生活化,导致价值判断中简单二元对立(善恶、美丑、真假、苦乐、爱恨)尺度的失效,以至于我们已经无法按照传统意识形态批判的思维来解释现实。
我们正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为什么写得差、唱得差的能够畅销、流行?为什么低俗的压倒了高雅的?为什么戏剧斗不过小品、电影斗不过电视剧、文字斗不过图像?为什么“恶搞”语言广受欢迎?为什么粗鄙化风格成了时尚?这些呈现出来的事实究竟有没有意义?它与欲望和解放的关系是什么?文艺创作领域的改朝换代(70后、80后、90后)是否能赶上商品更新换代的速度?那些打着“底层”、“平民”名义的符号生产,与真正的正义话语有什么区别?面对一切以文化的名义而生产的商品,我们是否具备足够的判断力和批判武器?我们还有没有能力将微观意识形态问题从经济活动和日常实践中分辨出来?用所谓“犬儒主义”这一概念能否概括当代精神状况?如何阐释这一系列新问题的意义?
意义不是真理。真理无需争辩和解释,而意义是在阐释中呈现出来的。一个客观事实的存在是否有意义,很大程度取决于我们如何阐释、能否发现它的意义。因为我们陈述事实的语言是有限的,有时候甚至是陈腐的,因此需要重新阐释。世界呈现给我们的许多事实,之所以常常被视为无意义,是因为阐释的单一化、简单化囚禁了“意义”本身。面对新的问题,我们必须重新开始学习说话。
我们可以认为当代复杂暧昧的精神状态,是个人行为空间和行动自由度扩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欲望或者快感的实现,也的确是“解放”的重要标尺。但这种“行为自由”是可疑的,这种“空间”是虚幻的。因为支配行动自由的,既可以是能够自控的理性精神,也可以是无法控制的精神分裂症。在当代日常生活意识形态中,当物质诱惑和消费快感支配下的“行为自由”,与理性知识和思想自由脱节的时候,“欲望”就成了主体,“快感”就成了意义。恢复主体意识,是20世纪初和20世纪80年代启蒙思潮的主要目标。当代“欲望主体”的
诞生,宣告了传统启蒙方法的失效。当“需求-意义”理论的解释捉襟见肘、无能为力的时候,“欲望-快感”理论就来到了前台。
近十几年来,中国社会开始由传统的“生产-需求”体系进入现代的“消费-欲望”体系。传统农业文明是典型的生产体系,计划经济是它的现代翻版。“生产-需求”体系是有结构的,一种中心确定的结构,或者一种“父权制”式的权力结构。而“消费-欲望”体系本质上是没有结构的,或者说一种“弑父”状态下的混乱结构。正是后面这种混乱结构给我们一种“解放”的错觉。消费狂欢和欲望膨胀,培养了大量的物质发烧友和“恋物癖”,整个社会都像一个饕餮之徒,像一个“庞大古埃”。相反,精神已经萎缩成“侏儒”状态。我们所做的与我们所想的还有没有关系?或者我们只做不想?
问题的关键在于,没有人认为自己是处于“蒙蔽”(传统启蒙理性的对象)状态,所有的人都出奇地“清醒”。他们无须启蒙,他们在“快感”中完成了自我启蒙,他们都是一部宏大的欲望和快感“蒙学丛书”的作者,身体和对身体的幻觉(想象)就是他们的书写工具,再加上现代科技的支持,书写的节奏越来越快。于是,被物质和传媒挑逗起来的欲望和被自我启蒙(想象和幻觉)了的快感,既是手段也是目的。由于“快感”和“欲望”的非历史性,决定了其行为自由是一种假相、其肉体解放是一种幻觉。
二、快感问题及其分类
欲望是个体无法控制的心理黑洞,精神分析学认为它长期处于一种匮乏状态。快感是对这种匮乏的回报,否则,实现欲望的行动就难以为继。快感给予的回报支撑着“行动”,压倒了“思维”,并打着感官解放的名义大行其道。在此,对存在进行追问的超感官领域被抛弃。这是一个生命的“肉化”过程,或者说一个主体的客体化过程。
1、我知道斗酒、打麻将、赌博不好,但就是控制不住。我们已经被一种毁坏的逻辑,或者说“成瘾”的逻辑所控制,时间和历史的理性规划在此失效。因为这种有害行为中包含了瞬间的快感、违反的快感、毁灭的快感。快感因此战胜了意义。健康主体向病态主体转移,是一种自杀欲望支配下的“反意义快感”。
2、我知道电视上的连续剧、娱乐节目的“恶搞”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就是喜欢看。我知道武打小说、言情小说、“青春写作”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就是喜欢看。这些东西指向的不是“美学”价值,而是“逗乐子”。以欲望的“低俗化”、身体化为代价,民间的“逗乐子文化”摆脱了高雅文化的“美学”诡计(因为其中经常被偷偷夹带意识形态的私货)。
因此,审美主体向快感主体转移,是一种隐秘“恋污癖”欲望支配下的“反审美快感”。
3、我们知道那个作恶多端的强人不是我喜欢的人,但我们被他的强力和“坏”所吸引,被他的反现代人格的“卡理斯玛”(恶棍人格)所吸引,所以我们依然崇拜他,甚至暗恋他,在暗恋之中享受一种受虐的快感。他就是我们想象自身的一个伟大的幻象,是我们卑微的人格的一种“完形”形式。他就是我们的妄想和幻觉,把自己交给自己的妄想和幻觉,并因此得到满足和安全。爱的主体向受虐主体转移,是一种受虐欲望支配下的“反人格快感”。
4、我知道贪污、腐败、包二奶、倚强凌弱都是不好的事情,但我就是忍不住。我甚至还要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认为“清教徒”式的道德主体会阻碍个人的创造力和社会进步。凡是干这些事情的人都不是因为需求的匮乏,同样是被个人欲望所操纵。在干这些事情的过程中,他们得到了一种对禁忌“违反”的快感。道德主体向欲望主体转移,是一种犯禁欲望支配下的“反道德快感”。
5、我发现了财富分配的不公正,知道城乡贫富分化的现状,并发现了一种谎言无处不在的话语系统,但我觉得我的沉默和超脱比这更重要、更真实,并因为自己侥幸不在其中而获得一种变态的快感。这已经接近汉娜·阿伦特所说的“平庸的邪恶”了。公民主体向臣民主体转移,是一种在寻求安全欲望支配下的“反正义快感”。
在“欲望主体”的支配下,为了为“快感主体”辩护,所有价值准则都可以被解构:诚实是不诚实的极端形式,真理是谬误的极端形式,道德是放荡的极端形式,爱是恨的极端形式,爱情是性欲的极端形式。一切界限都消失了,个人欲望或者快感的获取,成了评价的唯一标准。在一个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两者都不自足、界限极其混乱的局面下,个人快感(自由)的标准,挪移到社会评价中;社会批判(关怀)的标准,挪移到个人评价中。大家都愤世嫉俗、同时悠然自得。这种双重错位导致我们的评判标准的双重混乱。在欲望和肉体快感的支撑下,上述各种反向价值选择,正是“贱文化”兴起的根源。
三、贱文化的人格学和风格学
今天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当时流行的“酷风格”和“个人英雄主义”人格已经消失。“贱文化”已经成了一种时尚。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我们面对的不是人格意义上的“贱”,而是一种风格学意义上的,或者说“美学”、“符号学”意义上的“贱”。我们面对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很高雅、很理性、很自尊,很绅士,但他一张嘴表达,话语风格学层面的“贱”就出来了。道德批判在这里几乎完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