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转让方式对比
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
![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8249fd16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fa.png)
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首先,在交易流程上,协议转让是指投资者通过与出让方自行进行面谈、协商并签订协议,完成股权转让的过程。
而做市转让是指投资者通过
证券经纪公司或做市商进行交易,以挂牌买卖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可以
看出,协议转让是一种非公开的交易方式,交易过程相对较为复杂,需要
双方进行多轮协商;而做市转让是一种公开的交易方式,可以通过交易所
挂牌公开买卖,交易过程相对较为简单。
其次,在风险控制方面,协议转让相对较为灵活。
由于协议转让是由
双方自行协商签订的,可以根据双方需求进行灵活的条款约定,例如转让
价格、转让方式、股权份额等。
双方可以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并通过协
议约定进行更加详细和周全的风险控制。
而做市转让则相对较为规范和标
准化,交易双方只能在交易所挂牌的规则框架下进行交易,难以实现灵活
的风险控制。
最后,在交易效率方面,做市转让相对较高。
由于做市转让是一种公
开的交易方式,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公开买卖,交易双方可以在交易所平
台上进行快速匹配和交易,提高交易效率。
而协议转让由于是非公开的交
易方式,需要进行多轮的协商和面谈,交易时间相对较长,交易效率较低。
总结起来,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在交易流程、风险控制、交易
成本、交易效率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
协议转让具有灵活的交易条款和风
险控制、较高的交易成本和较低的交易效率;做市转让具有规范的交易流程、较低的交易成本和较高的交易效率。
投资者在选择股权转让方式时,
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的方式进行交易。
新三板协议转让
![新三板协议转让](https://img.taocdn.com/s3/m/34e681b0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60.png)
新三板协议转让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市场的创业板,也就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由中国证监会主管的全国性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是一个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股权交易平台的市场,相对于主板和创业板来说,新三板市场的门槛更低,更适合中小企业。
在新三板市场上,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而协议转让就是其中的一种形式。
协议转让是指股东之间通过签订协议,将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的一种方式。
在新三板市场上,协议转让是一种常见的股权交易方式,通常发生在股东之间或者公司内部。
协议转让的主要特点是交易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需求,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转让条件,灵活性较高。
在新三板市场上,协议转让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卖方和买方通过协商确定转让的股权比例、交易价格、转让方式等关键条件,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次,双方向公司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最后,经过公司的审核和批准,股权转让交易得以完成。
协议转让在新三板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能够满足股东之间或者公司内部的股权交易需求。
通过协议转让,股东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需求,自由选择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从而实现股权的转让。
同时,协议转让的流程相对简单,可以更快速地完成股权交易,为股东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然而,协议转让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首先,由于协议转让是在公司内部进行的,缺乏公开透明的交易市场,可能导致交易价格不公正,造成交易双方的利益损失。
其次,协议转让的流程相对简单,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需要双方谨慎对待。
总的来说,新三板市场上的协议转让是一种常见的股权交易方式,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能够满足股东之间或者公司内部的股权交易需求。
然而,协议转让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需要交易双方谨慎对待。
希望在未来,新三板市场能够进一步完善协议转让的规则和制度,提高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提供更加稳定和健康的市场环境。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33962a47d1f34693dbef3e60.png)
新三板交易是指买卖或转让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或股票的过程。
新三板交易是指买卖或转让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或股票的过程。
新三板有自己独立的交易系统,负责的企业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监管,地位与上交所、深交所相同的第三个证券交易场所,被业内称之为北交所。
1、交易方式有以下两种:
(1)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是今年1月15日新启用的新三板交易模式,所谓集合竞价就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确定股票价格的竞价方式。
(2)做市交易
做市交易也叫报价驱动交易制度,以做市商为中介来撮合买卖双方,对买卖进行报价,通过做市商的报价来让更多的买方和卖方与它进行匹配成交,所以投资者是根据做市商的报价来选择是否与它成交。
二、新三板交易条件
1、需要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以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为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或者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
2、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1、转让经手费,按股票成交的万5双边征收,通常包括在券商交易佣金中;
2、交易印花税,按实际成交额的千1征收,出让方缴纳,中国结算代扣;
3、交易佣金,由主办券商收取,最高不超过成绩额的千3.
4、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持股期限不同而不同:
(1)持股期限一个月以内,按股息红利所得20%计算;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1年以下,按所得10%征收;
(3)持股超过1年,股息所得按5%征收。
新三板股份转让规则
![新三板股份转让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92d1e1bf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11.png)
新三板股份转让规则一、股票转让方式新三板市场的股票转让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 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直接签订转让协议,协商确定股票的价格和数量等交易条件,然后通过新三板市场进行过户。
2. 做市转让:由做市商为买卖双方提供报价服务,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选择买入或卖出股票。
3. 竞价转让:通过新三板市场的竞价系统进行转让,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买卖。
二、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在新三板市场进行股票买卖,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全天申报数量不得低于2000股。
对于特别转让服务,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股。
三、股票价格变动单位新三板市场的股票价格变动单位为0.01元或其整数倍。
四、有效报价区间做市转让方式的有效报价区间为做市商的报价与上一次成交价之间的区间。
竞价转让方式的有效报价区间则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五、涨跌幅限制新三板市场的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30%。
对于特别转让服务,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20%。
六、做市转让方式做市转让方式需要引入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券商,通过在新三板市场上不断向投资者提供买卖报价,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服务。
做市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专业的投资经验等条件。
在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选择买入或卖出股票。
当投资者卖出股票时,做市商可以在市场上寻找买家;当投资者买入股票时,做市商可以在市场上寻找卖家。
做市商的报价必须遵循新三板市场的相关规定,如价格变动单位、有效报价区间等。
七、转换转让方式转换转让方式是指将股票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的过程。
在新三板市场上进行转换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投资者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交转换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投资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过户操作。
在转换过程中,投资者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交易。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https://img.taocdn.com/s3/m/5a559678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3b.png)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为众多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和发展的机会。
而其中的股票转让细则,对于投资者和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接下来,我们将以问答的形式,为您详细解读新三板股票转让细则。
问题一:什么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它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
问题二:新三板股票转让的方式有哪些?新三板股票转让主要有做市转让、集合竞价转让和协议转让三种方式。
做市转让是指由做市商为股票提供买卖报价,投资者根据做市商的报价进行买卖。
这种方式能够增加股票的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
集合竞价转让则是在一定时间段内,将投资者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协议转让则是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数量,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成交确认。
问题三:投资者参与新三板股票转让有哪些门槛?对于个人投资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申请权限开通前 1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500 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对于机构投资者,则要求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问题四:新三板股票转让的交易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做市转让方式下,每个转让日的 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 为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集合竞价转让方式下,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每个交易日的 9:30、10:30、11:30、14:00、15:00 进行集中撮合;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每个交易日的 9:30 起(含 9:30)每 10 分钟进行集中撮合。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0f93eed9915f804d2a16c146.png)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能够交易的。
没有,只需一挂牌了,就能够直接交易。
不转板也能够交易。
新三板和 A 股,主板的同样,都是独立的板块,可自行交易。
等上市以后开个新三板账户就好了,就能够交易。
股权证,自签署合同25-20 天后便可拿到。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1、做市转让对投资者而言,做市转让拜托同上海深圳的股票交易拜托没有什么差别,不过不论买入或许卖出,交易敌手都是面对的该股票的做市商。
2、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模式下,有两种拜托和成交方式。
一种是“成交确认拜托和互报成交确认拜托”在这类交易拜托模式下,交易两方在私下商议好此后,在系统中点对点的成交,经过相互确认拜托的方式完成交易,其余第三人没法参加此中。
3、订价拜托订价拜托状况下,拜托方报出自己的价钱和数目后,任何人都可以和该笔拜托成交,假如没有成交,在收盘时交易所会把买卖两方的订价拜托进行一次集中联合成交。
订价拜托是指客户按拜托价钱买卖不超出其指定数目股份的指令。
订价拜托应包含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拜托数目、拜托价钱等内容。
大股东的话,挂牌后能够交易三分之一,挂牌后一年交易三分之一,挂牌后两天解锁剩下的三分之一。
此外,股改后一年内,全部股份锁定。
转版的话,当前有市场听说,可是没有正式文件或规定。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当前新三板的交易形式是协议交易、做市商交易。
15 年 3 季度会推出竞价交易。
公司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对比,也需要经过先期论证、组织实行和期后评论的过程;并且还要面对着能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
在不一样的市场上市,公司应做的工作、渠道微风险都不一样。
只有经过公司的综合评估,才能保证拟上市公司在成本微风险可控的状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
关于公司而言,要组织发动大批人员,调换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所以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公司第一会全面剖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谨慎取出建议,在获得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新三板大宗交易规则
![新三板大宗交易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c409de85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71.png)
新三板大宗交易规则新三板是指我国境内专门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融资和交易平台的机构化市场,也被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
新三板大宗交易是指通过协议转让、拍卖转让等方式进行的交易,交易数量较大,单笔交易金额也较高。
为了保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新三板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规定,下面将介绍新三板大宗交易规则的内容。
首先,新三板大宗交易的参与主体。
参与大宗交易的主体主要分为转让方和受让方。
转让方是原持股股东,受让方是目标投资者,也可以是新三板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在大宗交易中,受让方需要满足一定的准入条件,如持有一定数量的股权、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等。
其次,新三板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有协议转让和拍卖转让两种。
协议转让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和交易条件后进行交易。
拍卖转让是指通过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组织拍卖,以最高价成交的方式进行交易。
再次,新三板大宗交易的报价和成交方式。
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报出转让或受让的价格,可以是一个具体的价格,也可以是一个价格区间。
受让方可以进行价格的调整,以尽量满足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利益需求。
报价之后,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会根据报价情况进行撮合交易,当有合适的受让方出现时,交易可以成交。
然后,新三板大宗交易的交易流程。
大宗交易包括报价、撮合、成交和清算等环节。
首先,转让方通过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进行报价,表达转让股权的意愿。
其次,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会根据转让方的报价情况,寻找合适的受让方进行撮合交易。
当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时,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会将交易结果通知转让方和受让方,进行成交。
最后,在成交后,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会进行交割和清算,将交易款项划转给转让方,将股权划转给受让方。
最后,新三板大宗交易的特点和影响。
新三板大宗交易的特点是交易量大、金额高,对市场投资者而言,具有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另外,新三板大宗交易的发展可以促进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对优质股权的流动起到积极的作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https://img.taocdn.com/s3/m/665d0032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98.png)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为众多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和发展的平台。
而其中的股票转让细则,对于参与者来说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将通过问答的形式,为您详细解读新三板股票转让细则的相关内容。
问题一:新三板股票转让的方式有哪些?新三板股票转让主要有做市转让和集合竞价转让两种方式。
做市转让是指做市商在全国股转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这种方式能够为股票提供一定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
集合竞价转让则是在一定时间内,系统将收集到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以达成交易。
集合竞价分为基础层集合竞价和创新层集合竞价,两者在撮合频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问题二:做市转让和集合竞价转让各自的特点是什么?做市转让的特点在于,做市商作为市场的参与者,能够提供连续的报价和交易服务,增加了股票交易的活跃度和流动性。
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随时进行买卖,成交的及时性相对较高。
集合竞价转让则更侧重于在特定时间段内集中撮合交易,其特点是交易相对集中,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易的即时性,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价格的过度波动。
问题三:投资者参与新三板股票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对于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签署协议之日前,本人名下最近 10 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新规-(多种情景)
![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新规-(多种情景)](https://img.taocdn.com/s3/m/33a24f91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0e.png)
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新规-(多种情景)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新规一、引言新三板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具有重要作用。
新三板市场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具有灵活性和便捷性,但同时也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不公等问题。
为了规范新三板协议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我国监管部门出台了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新规。
二、新规的主要内容1.明确协议转让的条件新规明确规定了协议转让的条件,包括转让双方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转让的股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等。
这些条件的明确,有利于规范协议转让行为,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加强信息披露新规要求转让双方在进行协议转让前,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协议转让事项进行审核,并及时披露审核结果。
同时,公司应当将协议转让的相关信息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这些措施有利于提高协议转让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3.规范转让价格新规要求协议转让的价格应当公允,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这一规定有利于防止协议转让中的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交易的公平性。
4.强化中介机构责任新规要求参与协议转让的中介机构应当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转让双方的身份、转让行为的合法性、转让价格的公允性等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中介机构未尽勤勉尽责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5.完善监管机制新规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加强对协议转让的监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协议转让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新规还要求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自律管理,对协议转让行为进行规范。
这些措施有利于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新规的意义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新规,对于规范协议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读懂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一文读懂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https://img.taocdn.com/s3/m/3873a32b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29.png)
一文读懂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一个板块,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一个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股权转让的非上市交易市场。
在新三板市场中,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是指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一种交易形式。
下面是一篇1200字以上的文章,帮助读者了解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内容。
新三板作为我国中小企业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便捷的融资和股权转让平台。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作为新三板市场中的一种交易方式,不同于传统的公开转让和竞价转让,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隐私性。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是指股东通过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将所持股权进行转让的一种方式。
相对于其他转让方式,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更加注重投资者之间的协商和约定,便于股东和受让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交易。
这种交易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交易过程相对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和情况灵活确定转让价格、转让条件和转让方式等。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交易过程相对简单,在交易前双方通过协商确定转让条件,包括转让价格、转让数量、转让方式等。
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按照约定通过书面通知、公告等形式将交易信息公之于众,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具有一定的隐私性,在交易过程中,股东和受让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转让条件和转让方式,避免了交易信息的公开,保护了双方的商业秘密。
这对于一些对外公开转让具有不利的企业来说,是一种相对较为合适的交易方式。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个人或者机构,具有一定的自由度。
这为一些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提供了多种投资选择,使得市场上的资金更加流动和灵活。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与传统的公开转让和竞价转让相比,更加注重双方的协商和合作,有利于提高交易的效率和准确性。
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避免了传统转让方式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争议。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市场需求逐渐增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64c65c14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a4.png)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一、背景介绍。
新三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多层次、多功能的创业板市场,新三板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和股权交易的平台,对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而在新三板市场中,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也是企业股东权益变更的重要途径。
因此,制定规范的转让规则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转让对象。
在新三板市场中,股权转让的对象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及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东。
股权转让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境内投资者,也可以是境外投资者。
三、转让方式。
新三板市场的股权转让主要通过协议转让和集中竞价交易两种方式进行。
其中,协议转让是指股东之间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按照约定的价格和股份比例进行转让的方式;而集中竞价交易则是指通过新三板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撮合的方式进行转让。
四、转让规则。
1. 股权转让的价格应当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一致,并在协议书上明确注明。
转让价格应当合理,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 股权转让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
3.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的规定,向公司和投资者及时披露转让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股权转让的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5. 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应当符合新三板市场的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信息披露要求等。
六、转让效果。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分配权、表决权等。
转让方则失去相应的股东权益,不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利益。
七、结语。
新三板市场的股权转让规则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股权转让的公开、公平、公正,为新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新三板三大交易方式本质区别
![新三板三大交易方式本质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808849cf5901020206409c3d.png)
协议转让目前新三板交易方式实施的是协议转让和做市制度,协议转让是由买卖双方在场外自由对接达成协议后,再通过报价系统成交。
在整体吸收原中关村试点期间协议转让方式的基础上,对部分规定进行优化。
一是降低了单笔报价委托数量,将每笔报价委托不得低于30000股的规定,调整为最小交易单位为1000股。
二是为解决中关村试点阶段存在部分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定价委托之间因为没有人工点击确认而无法成交的问题,增加了未成交定价申报收盘自动匹配功能。
做市制度做市商制度是由券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鉴于当前市场主要矛盾是流动性不足,采用了更加有助于提供充足流动性的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由两家以上的做市商为一家挂牌公司做市,做市商持续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成交义务;做市转让时间内,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
集中竞价集中竞价交易是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证券买卖的一种交易方式,目前我国上交所、深交所均采用这一交易方式。
一般来讲,是指二个以上的买方和二个以上的卖方通过公开竞价形式来确定证券买卖价格的情形。
在这种形式下,既有买者之间的竞争,也有卖者之间的竞争,买卖各方都有比较多的人员。
集中竞价时,当买者一方中的人员提出的最高价和卖者一方的人员提出的最低价相一致时,证券的交易价格就已确定,其买卖就可成交。
三者区别联系为完善市场定价功能,改善市场流动性,新的交易制度并行实施做市、协议和竞价三种转让方式,挂牌公司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在三种转让方式中任选其一作为其股票的转让方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曾明确提出,在交易机制方面,全国股转系统将并行实施做市、协议和竞价3种转让方式,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可依需在3种方式中任选一种,3种方式不兼容,但若企业需求变化,可以依规进行变更。
新三板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新三板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9789e6146c85ec3a87c2c5d7.png)
新三板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新三板交易的方式分为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进入和退出股票股权交易市场。
但这两种交易方式又存在明显的差异,投资者同时也会存在许多疑问,那就让律伴网的小编为你解答。
一、我国关于新三板《暂行办法》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可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接受证监会的统一监督管理。
1、做市转让根据《暂行办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制度,主办券商业务包括推荐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代理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为股票转让提供做市服务及其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业务。
此外,根据《暂行办法》,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及其股份转让相关活动,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2、协议转让(1)概念:协议转让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2)原因:企业产权转让中,由于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完善,而产权转让又涉及到转让方案的设计、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理,产权转让行为的报批、资产的评估等诸多情况,所以企业产权交易往往还是以协议转让为主。
(3)法律依据: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产权转让程序,2)第十八条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程序进行审议。
”3)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在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
新三板如何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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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如何协议转让新三板的交易方式其中一种就是协议转让,对于交易方式中的竞价交易目前还尚没有相关的文件,那么新三板如何协议转让呢?接下来由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新三板协议转让是通过线下协议和线上的新三板交易共同完成的。
线上的新三板交易又可以通过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效确认申报完成。
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线下议定价格,通常买卖方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交易。
买方要有比较专业的知识,才能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
一、委托方式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二、申报时间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三、申报类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
1.意向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
2.定价申报报送时,无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
3.成效确认申报报送时,必须填写约定号。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
四、协议转让成交确认时间1.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2.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接受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匹配成效。
五、成交模式(一)点击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定价申报成交。
1.成交原则:(1)投资者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可委托主办券商进行成交确认申报。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成交确认申报和该成交确认申报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定价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成交确认申报与定价申报可以部份成交。
(3)定价申报之间在协议转让方式内不能成交。
(二)互报成交:互报成交确认申报之间的成交。
1.成交原则:(1)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各自委托主办券商进行成交确认申报,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确认成交。
(重磅)新三板企业转板方式、条件与红利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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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三板企业转板方式、条件与红利大总结!新三板转板是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新三板摘牌,向创业板、中小板或主板上市交易。
除此之外,大量的风险资本进入新三板,推动新三板的发展。
转板成功企业有哪些截止2015年,新三板转板成功的企业共有12家,其中10家在创业板上市,2家在中小板上市。
从行业看,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应用软件行业。
今年以来,新三板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挂牌企业数量有加速增长的趋势。
今年2月,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新三板企业已有19家。
今年以来,约有40家企业公告称将启动赴沪深交易所的IPO程序。
企业转板后与在新三板时比较1“转板”后估值水平显著上升PE是反应企业估值水平最直观的指标。
中商情报网采用了企业在“转板”前最后一个成交日的PE作为企业在新三板上的估值水平,采用企业在2016年2月29日的PE作为在A股的估值水平,并进行了对比。
其中PE变化幅度最大的是康斯特。
康斯特在新三板最后一个成交日的PE仅为1.74,如今在A股中2016年3月24日的估值为42.59,是当时在新三板时估值的11.4倍。
11家企业在A股的最新PE比在挂牌新三板时上升了许多。
可以看出,A股市场的估价明显比新三板市场的要高出不少。
2“转板”企业融资能力大幅提升上述企业在“转板”前有5家公司在新三板上进行过融资,其中融资总金额最高的是世纪瑞尔,但也仅募集到了8700万元的资金。
而在转到A股之后,企业的融资能力明显得到了大幅的提升。
12家企业中上市以来募集总金额最低的是康斯特,为1.84亿元;募集总金额最高的是久其软件,为15.35亿元。
而不管是康斯特还是久其软件在新三板挂牌的时间里,并未进行过融资。
3“转板”后流动性优于新三板流动性是当下所有新三板企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高流动性可以让企业的估值更加准确,投资者在考虑投资的时候也不需要过于担忧退出问题。
在这一方面,A股市场的流动性大幅优于新三板。
这12家企业在新三板企期间的日均换手率基本上都处于1%左右的水平,而上市后的日均换手率均得到了及大幅度的提升。
新三板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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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协议转让新三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中小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提供融资和股权交易服务的平台。
在新三板市场中,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而协议转让则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
本文将从新三板协议转让的定义、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新三板协议转让的定义新三板协议转让是指股东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在协议转让中,买卖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协商结果,自由确定转让的股权比例、转让价格、转让条件等相关事项。
协议转让相对于其他方式的转让,具有灵活性高、交易周期短、手续简便等特点。
二、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流程1. 签订协议: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事项,并签订书面协议。
2. 交易挂牌:卖方申请挂牌交易,经过挂牌审核后,将交易信息挂牌公示。
3. 交易撮合:挂牌后,交易所进行撮合交易,确定买卖双方。
4. 股权过户:交易成功后,进行股权过户手续,完成股权转让。
5. 结算交割:完成股权过户后,进行交割结算,支付转让款项。
三、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注意事项1. 协议内容明确:协议转让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转让比例、转让价格、转让条件、过户手续等。
2. 合法合规:协议转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3. 交易风险防范:买卖双方应当充分了解交易风险,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4. 资格审查:交易所会对买卖双方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交易主体合法合规。
5. 交易费用:协议转让可能涉及挂牌费、交易手续费、过户费等费用,买卖双方应当了解相关费用标准。
四、新三板协议转让的优势1. 灵活性高:协议转让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买卖双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由确定交易条件。
2. 交易周期短:相对于其他方式的转让,协议转让的交易周期较短,可以快速完成交易。
3. 手续简便:协议转让的手续相对简便,不需要进行公开挂牌、竞价撮合等复杂程序。
4. 保密性好:协议转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交易信息的保密性,有利于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
新三板股转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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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做市业务政策解读Part 1《转让细则》的基本规定二、转让方式的确定与变更1、在挂牌前确定转让方式,若需变更需提交申请,并经股转系统公司同意。
2、做市方式转化为竞价或协议方式: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认可并经股转系统公司同意。
3、做市强制变更协议:做市商不足2家,且未在30个转让日内恢复为2家以上做市商的,如挂牌公司未提出变更申请,其转让方式将强制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关于变更的流程,股转公司将会出台相应的业务指引。
三、基础规则1、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成交达成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四舍五入取至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2、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的,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3、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5、投资者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做市商做市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做市商间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6、申报当日有效。
四、协议转让方式A.委托类型:1、意向委托: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通过全国股转系统网站的投资者专区完成2、定价委托:报送时,无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通过系统主机完成匹配成交3、成交确认委托:报送时,必须填写约定号;通过系统主机完成匹配成交;【验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收到拟与定价委托成交的成交确认委托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委托,该成交确认委托以撤单处理。
B.成交模式:1、成交确认委托与指定定价委托成交(点击成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成交确认委托和与该成交确认委托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定价委托进行确认成交。
2、成交确认委托与成交确认委托之间的成交(互报成交)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
新三板股权可以转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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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可以转让么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新三板股权可以转让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新三板股权股份是可以转让的:一般分两种,一种是非限制股权,一种限制股权;非限制股权,这种情况很少,因为没有限制条款;相比较其他激励模式,限制性股权对于员工而言风险较大,能够快速获得股份的代价便是快速公司被“绑定”。
【为您推荐】寿光市律师洪洞县律师赫山区律师赤壁市律师舒城县律师蒙城县律师新都区律师自从李克强总理上台推出了新三板,它就成为了近些年来一种流行的企业股份转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利用新三板便于各种企业的融资。
随着新三板的发展,也受到许多投资者们的关注。
那么,新三板股权到底可以转让吗?我想还有很多人对此有疑虑和困惑。
下面就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新三板股权可以转让么的问题。
一、新三板的定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证券法设立的,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定位于为创新、创业、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股票公开转让、融资及资产重组等服务。
新三板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一般称公司“挂牌”新三板而非“上市”。
新三板挂牌条件没有行业限制,没有盈利限制,所以有些公司负利润也会上新三板。
二、新三板股权股份可以转让新三板股权股份是可以转让的:一般分两种,一种是非限制股权,一种限制股权;非限制股权,这种情况很少,因为没有限制条款;限制性股权,是指挂牌公司以低于二级市场上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以自筹资金购买公司股票。
限制性股权一般会设定股票锁定期(即持有股票但不能出售),在公司业绩达到预先设定的考核指标后,方可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比例将股票进行解锁。
相比较其他激励模式,限制性股权对于员工而言风险较大,能够快速获得股份的代价便是快速公司被“绑定”。
三、一般意义上的股权转让流程股权是投资人投资公司而享有的权利,来源于投资人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
新三板协议交易、做市交易、竞价交易的区别
![新三板协议交易、做市交易、竞价交易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aab53d84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29.png)
新三板协议交易、做市交易、竞价交易的区别新三板交易规则是:1、股票转让⽅式: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式、做市⽅式、竞价⽅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式。
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式。
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式的,须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2、股票转让时间:每周⼀⾄周五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3、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1000股部分,应当⼀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4、股票价格变动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变动单位为0.01元⼈民币。
5、有效报价区间: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6、涨跌幅限制:不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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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规定:新三板公司在挂牌新三板时选择其中⼀种交易⽅式。
挂牌公司⾃主选择交易⽅式协议、做市、竞价(暂未推出)三选⼀。
协议交易⼀般是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易,做市商交易则是投资者与做市商之间的交易。
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式。
做市商制度是不同于竞价交易⽅式的⼀种证券交易制度,⼀般为柜台交易市场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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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转让方式对比
Ps:
1、限价委托: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股票的指令,主办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股票;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股票。
限价委托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2、在新的三板交易规则下,新三板股票的公允价值得到体现。
在现有条件下,不会出现异常价格成交的情况。
3、在本质上,做市商转让和竞价转让(集合)没有区别,都是通过限价委托发出报价,交易所撮合成交。
有做市商的新三板股票,交易会相对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