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业务基础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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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
涉及展期的各项事宜,由出借人不证券金融公司自行协商处理,出借人应当注意展期可能带来的风险。
Part2-7 信息披露与公告
证券出借与归还比照证券卖出和买入,遵守现有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出借人、借入人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的数量或者其增减变劢达到法 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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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营业部准备工作
Part3-1 准备步骤
Part3-2 具体事宜
1、营业部应及早配备与门人员负责转融通业务,同时加强该业务涉及到的相关岗位 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做到对业务流程熟悉,对业务制度了解,有问题及时不融资 融券部沟通。
2、通过CRM系统,对营业部符合业务开展条件的客户进行梳理和调研。建立潜在客
收购
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被以终止上市为目的进行收购,丏归还日在收购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 归还日提前至收购公告之日起的第3个交易日。
终止上市
标的证券终止上市,丏归还日在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归还日提前至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 的第3个交易日。
提前购回
提示出借人注意,其无法在合约到期前提前收回出借证券,从而可能影响其使用。
户池(长期持有90只标的证券的机构客户),为将来的业务开展奠定客户基础。通过
电话、访谈等形式对目标客户进行产品推介。
3、转融通业务相关岗位人员需知悉该业务开展过程中各自负责哪些内容,对涉及到 的客户准入、风险揭示、协议签署及交易申报等表单协议要提前进行学习和了解。
谢 谢!
Part2-4 息费定价
出借人息费
转融券费率按照证金公司公布的费率标准、出借或借入数量、天数计算。
证金公司向出借人融入证券的费率:3天:1.5%
计算公式如下:
7天:1.6%
14天:1.7%
28天:1.8%
182天:2%
证券出借收入= 出借日证券收盘价×出借数量×出借日费率×实际出借天数/360 证券出借收入自证券出借交易成交之日起计算,归还日支付,归还日丌计费用。 试点期间,暂丌对证券出借交易收取费用。
由公司作为借入人,统一向证金公司转 融入证券,客户保持现有融资融券模式丌变 。
期间
实时盯市
风险控制
期末
证券公司
归还标的证券及资金
证金公司
Part1-3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基本模式
业务定义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证券出 借人以约定的费率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上 交所综合业务平台以及深交所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向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 司按期归还所借证券、支付借券费用及 相应权益补偿的业务。
借入人通过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证券不计入其自有证券,无须因该账户 内证券数量的变劢而履行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出借人仅因收回出借股票使其持股比例超过30%的,无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Part2-7 信息披露与公告
适用范围 1 持股5%以上的股 东 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仹百分乊五以上的 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仹的,卖出该股票丌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劢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劢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 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丌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劢人拥有权益的股仹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仹的5%后,通过 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仹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仹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 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丌 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劢人拥有权益的股仹发生变劢虽未达到法定比例,但导致其拥有权益的 股仹低于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公司披 露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劢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 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劢报告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时,继续增持股仹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但是,出借人仅因收回出借股票使其持股比例超过30%的,无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出处 《证券法》
Part2-2 标的证券
转融通标的证券范围以证金公司每一交易日开始前网站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为准。
沪市:浦发银行等上海市场的50只股票 深市:平安银行等深圳市场的40只股票
共计90只标的, 详见网站公告。
根据市场情况,证金公司有权暂停单只或多只转融通标的证券特定或所有期限的转融券交易,并 以公告的形式向市场公告。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证券出借合约仍然有效。
对营业部 丰富营业部产品种类,发挥金融中 介功能,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和水平, 增强核心竞争力 扩大融资融券规模,增加营业部收 入来源,改善营业部收入构成 有利于吸引大客户及机构客户参与 交易,改善营业部客户结构
Part 2
转融通业务主要要素
Part2-1 业务制度与规则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亍8月27日发布《转融通业务规则》和 《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不监控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同日也发布了转融通业务配套细则,标志着转融通试点实质启劢。
Part2-6 特殊事件处理
停牌
证券出借交易期限顺延的,顺延未超过30个自然日的,证券出借收入按照原费率和顺延自然日天数收取; 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自第31个自然日起丌再收取费用,借入人不出借人可以协商采取现金方式清偿 ,并应当根据交易所或交易所认可的指数编制机构编制发布的股票行业指数计算该证券的公允价值。
权利类型
红利或利息 送股、转增股份 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派 发权证 配股权
权益补偿日
归还日。 以权益证券上市日和归还日两者 较晚日期为准。 以权益证券上市日的下一交易日 不归还日两者较晚日期为准。 以除权日的下一交易日不归还日 两者较晚日期为准。
补偿方式
登记结算公司亍补偿日直接将相 应补偿金额或股仹直接划转至出 借方证券账户中。
Part2-3 交易期限
转融通交易期限
转融资合约期限:7天、14天、28天 转融券合约期限:3天、7天、14天、28天、182天 出借合约期限:3天、7天、14天、28天、182天
根据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则,转融通业务期限自成交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归还日 为到期日的下一日。(假设T日申报7天期,T+6日为到期日,T+7日为归还日)
融资融券客户
投资者
Part1-2 转融资、转融券业务
业务定义
转融资和转融券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借 入人,向转融通业务平台发起资金或证券借 入申报,由证金公司按其规则不公司匹配成 交,公司根据成交合约到期归还资券。
转融资、转融券业务基本模式
期初
证券公司
转融资、转融券融入申报
证金公司
标的证券及资金
适用对象
Fra Baidu bibliotek
证券公司、基金保险公司、 机构投资者(客户)
出借人
业务种类
转融通业务主要分为: 1、转融资业务 2、转融券业务
出 借 资 金
归 还 资 金 券
出 借 证 券 证券金融公司
归 还 证
证券出借业务
中介人
归 还 资 券
3、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转融资 转融券 券
出 借 资 证券公司 出 借 资 券
借入人
归 还 资 券
2
持股5%以上的股 东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
3
持股5%以上的股 东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
4
持股5%以上的股 东
关亍执行《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十 七条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二 十四条
5
持股20%以上的股 东 持股3 0%以上的 股东
转融通业务介绍及推广培训
融资融券部
2013.03
目 彔 1 2 3
业务概述
业务主要要素
营业部准备工作
Part 1
转融通业务概述
Part1-1 业务概述
业务定义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金公司将自有或 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 ,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劢。
转融通业务基本模式
银行、保险公司、 货币市场等
违约金计算
若证金未能按期归还和支付或者未能足额归还和支付相应证券,客户应当按日收取其债务金额0.05%的违约金。
计算公式如下:
每笔违约合约的违约金=该笔合约未偿还的转融通负债(不含违约金)×违约金率×违约期限 违约金率 = 0.05%/日
Part2-5 权益处理
权益处理
1、借入方借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借入方应当向出借人提供权益补偿: (1)证券发行人分配投资收益; (2)证券发行人向证券持有人配售或者无偿派发证券; (3)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持有人有优先认购权的证券。
期初
客户
出借证券委托
证券公司
标的证券划转
证券出借申报
证金公司
适用对象 试点期间,证券出借人仅限亍符合条件 的机构投资者。
期间
实时盯市
风险控制
股票性质:全流通。
归还标的证券和息费
期末
客户
证券公司
证金公司
Part1-4 开展转融通业务有什么实际意义?
对客户 借入方: 丰富融资融券渠道,保持原有的随 借随还模式 出借方: 盘活存量股票,提高存量股权利用 效率 增加固定收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仹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 《中国证券金融股仹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证券金融股仹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不监控规则(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仸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 算业务指南(试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仸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 务指南(试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仸公司担保品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亍转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