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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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及时解决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自愿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保守当事人的隐私。

二、调解组织1. 小区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作为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主要负责机构。

调解委员会由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组成。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小区业委会代表担任,委员由小区居民代表、社区工作者等组成。

2. 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工作室,负责接收、登记、调解居民矛盾纠纷。

调解工作室设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由调解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

三、调解范围1. 物业服务相关的矛盾纠纷;2. 居民之间的邻里纠纷;3. 居民与小区内商户的纠纷;4. 其他影响小区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

四、调解程序1. 居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可以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口头请求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调解委员会应当在接到调解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 调解委员会受理矛盾纠纷后,应当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应当了解纠纷事实,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梳理争议焦点,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 调解应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调解员应当耐心疏导,帮助当事人分析矛盾,提出解决方案。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签署调解协议书。

4.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调解协议书由调解委员会备案,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调解委员会出具生效证明。

5.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五、调解员1. 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调解员可以由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律师、退休法官、老师等具备调解能力的人员担任。

2. 调解员应当接受调解业务培训,提高调解技能。

服务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服务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服务纠纷调解制度工作例会制度1、坚持每周一次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召开工作例会。

2、周一例会主要内容是总结上一周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本周工作。

周五例会主要是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交流工作体会学习心得,或者按要求开展专题培训活动。

3、集中工作例会签到制,因故不能参加例会者,需提前请假。

4、参加集中工作例会时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积极参与讨论,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5、专题培训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有总结。

6、工作例会情况记入年终考评内容。

接访制度1、公寓服务中心每受理一起纠纷,都应当进行接访登记,做到事事有记载,件件有着落。

2、在工作时间内应有人值班、接待,并设立公开接待电话,便于老人及家属咨询和反映情况。

3、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认真做好接访记录工作。

4、要设立专门的接访登记簿,对受理的纠纷及时登记。

5、接访登记簿应按有关表格要求记明老人姓名、委托人、当事服务情况及纠纷简要情况,最后应有记录人签名和接访日期。

6、对于一些可以当即现场解决的简要纠纷,可调解后补办登记。

7、对不宜受理调解的纠纷,应明确告知,做好记录。

调解后对达成协议的情况和协议履行情况应登记清楚。

对打不成协议的要告知其他调处途径。

8、各项接访记录要整理归档,并按时进行统计汇总、报告。

调解工作机制1、联动联调机制。

公寓服务中心负责人与公寓院长建立联动联调调解机制,整合资源,交换信息,密切配合,提高调解工作效率。

对复杂、疑难的服务纠纷,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沟通、互相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化解矛盾。

必要时可向上一级领导请求支持。

2、回避制度。

调解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

3、回访制度。

服务纠纷调解中心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确保调解协议落实到位。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五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五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1、排查的重点是。

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____、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定期排查。

每月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调委会每月____日前要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一次,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激化;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类和登记、统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5、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严防矛盾纠纷积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6、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做到上下沟通,研究调处策略,防止矛盾激化。

7、辖区内要达到无因纠纷引发的自杀、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____的“四无”。

8、纠纷重点户,纠纷苗头及时排查;9、针对排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二)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旨在解决和化解组织内外各种纠纷和矛盾,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和谐。

该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分工:规定相关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级组织在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的责任。

2.矛盾纠纷排查程序:规定矛盾纠纷排查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的处理方式,如收集相关证据、听取各方意见、调解协商等。

3.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建立一套矛盾纠纷处理的机制和渠道,如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处理部门或委员会,明确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流程。

4.调解协商规定:明确调解协商的原则和方法,如公正、公平、公开、协商一致原则,以及调解员的选拔和培训等。

5.信息收集和分析:规定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方法和步骤,以及信息的保密和使用。

6.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案件登记、档案归档、存储和保密等规定。

7.督导和评估:建立督导和评估机制,对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方案

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方案

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方案
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方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整合多种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适宜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2.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矛盾纠纷信息。

3. 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调解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

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4. 完善调解程序和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调解程序和衔接机制,完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

推动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形成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5. 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素质和能力。

加强经费保障,将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

总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推动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还需要注重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社会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方式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调解室工作制度(五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五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室工作制度(二)一、接待受理登记制度。

调解员应及时接待来访、来电群众,做到有访、有电必接,对接待情况要进行客观、真实、详尽的登记。

登记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纠纷事由、调解请求、登记人签名或盖章、登记日期。

对不属于调解室调解范围的纠纷,调解员应告知原委,并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随时有可能激化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

二、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一次参加街道调委会(司法所)组织召开的调解工作例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以及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调解工作情况、经验、存在问题,分析探讨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个案,研究落实预防措施办法,进一步提高调解业务工作能力水平。

三、统计上报制度。

统计工作由专人负责,对受理调处的纠纷,要每月进行汇总统计。

一式三份,一份报街道调委会,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留底。

四、重大疑难纠纷快报制度。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三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三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是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第四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法律保障的原则,加强多元化调处力量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与解决。

第七条各级政府部门负责矛盾纠纷的调查、调解、裁决等工作,依法对矛盾纠纷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人民调解组织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和主渠道,应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法援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应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确保法律在矛盾纠纷解决中的应用。

第三章原则第十条公正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保证各方利益的公正,不偏不倚地进行调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十一条公开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及时向公众公开调处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公平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持公平原则,确保调解、仲裁等程序的公平性,实现公平正义。

第十三条调解优先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优先采取调解方式进行解决,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

第十四条法律保障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守法律底线,依法进行调处,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多元化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加强多元化调处力量的建设,提供多样化的解决途径。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一、概述人民调解是指由社会治理参与者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和矛盾的一种公共服务机制。

为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制定本《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本》。

二、组织与人员(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由司法行政机关设立,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

(二)调委会由专职调委和兼职调委组成,其中专职调委由司法行政机关选派,兼职调委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和法律人员推荐,经调委会确认后任命。

三、程序(一)接案与登记1.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网络等形式提起调解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有关证据。

2.接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并通知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地点。

(二)调解及协议达成1.调解由一名主任调委主持,双方当事人必须全程参与。

2.调解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主持人应当坚守中立立场,保障当事人的自愿和平等原则。

3.在调解过程中,主持人应当切实履行调解员职责,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寻求共同利益点,推动调解协议的达成。

4.协议达成后,由主持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每人签署一份调解协议书,并由主持人签署确认。

(三)执行与效力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执行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

2.对于不履行调解协议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四、保障措施(一)宣传教育1.调委会应当通过宣传活动、媒体报道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的知名度和受理率。

2.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调解知识普及和法律教育,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识和支持。

(二)培训与评估1.调委会应当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2.建立调解员考核评估制度,对调解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三)法律保障1.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过程中的权利,对调解员及其他参与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通用6篇)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通用6篇)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 (通用6篇)社区调解工作制度篇1一、在村民委员会领导和镇司法所指导下,调解各类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使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三、及时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四、按上级要求建立各类台帐,并准确地进行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调解主任职责: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履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带领全体同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调解委员会全面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三、经常组织人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两个”素质。

四、组织制订调委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检查和督促。

五、不断实践,努力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勇于开拓进取。

调解委员会纪律:一、不得私立章法。

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和变相施行处罚。

四、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五、不得对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的态度。

六、不得接受当事人去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活动。

七、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八、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篇2第一条依据根据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关于办理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的进一步加强对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探索和实践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提高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第三条性质工作室为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工作机构。

第四条职责工作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调解纠纷当事人申请或区法院委托的民事纠纷。

二、承担委托人民调解的咨询工作;三、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四、协助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五、及时向区法院和区司法局提供人民调解的各类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和信息简报等资料;六、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建议;七、负责对已受理的人民调解民事纠纷的转委托或协助调解工作。

调解工作的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的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是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调解工作制度。

本文从调解工作的任务、原则、程序、纪律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调解工作内容调解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1. 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 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 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调解工作原则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 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工作程序主要包括:1. 受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纠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 调查核实:调解员应当对纠纷的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等进行调查核实。

3. 调解协商:调解员应当在了解纠纷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

4. 制作调解协议:调解成功的,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 调解回访:对已调解的纠纷,调解员应当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确保调解成果的落实。

四、调解工作纪律调解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以下纪律:1. 不得徇私舞弊。

2. 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 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 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 不得吃请受礼。

五、调解工作管理1. 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档案,对调解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2. 调解委员会应当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3. 调解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

4. 调解委员会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六、调解工作保障1.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支持,保障调解工作经费。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三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三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促进单位和谐稳定发展,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与干部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三条坚持依法依纪依规,既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又依法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既以宽容、和谐的态度对待矛盾纠纷,又以规范、公正的态度解决矛盾纠纷,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要引起高度重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抓好组织实施。

各级机关和单位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努力营造稳定和谐、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本工作制度的实施,必须与党风廉政建设、民主集中制、干部队伍建设等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配合。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六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正确判断性质,科学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七条单位内部各类矛盾纠纷中,产生较大而尚无解决办法的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及时排查化解,确保职工利益不受侵害,保证单位稳定和谐运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此次工作由单位办公室牵头,下设办公室矛盾纠纷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审核、督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九条矛盾纠纷协调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其他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小组各成员要经过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能力。

第十条矛盾纠纷协调小组要定期研究和制定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措施,对矛盾纠纷展开调研,审核排查化解报告,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坚持分类处置、逐级上报、集中处理的原则,构建工作流程合理、覆盖面广的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矛盾纠纷的排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纠纷。

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奖金激励、补贴发放等问题。

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

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

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包括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

3. 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机制1.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掌握和报告矛盾纠纷情况。

2. 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完善调解制度,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3. 建立矛盾纠纷仲裁机制。

对于适宜仲裁的矛盾纠纷,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公正、高效地处理矛盾纠纷。

4. 建立矛盾纠纷行政复议和诉讼机制。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矛盾纠纷。

三、工作职责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员保障。

2.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

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 调解员、仲裁员、行政复议人员和法官等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四、工作程序1. 矛盾纠纷的排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掌握和报告矛盾纠纷情况。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

2. 矛盾纠纷的受理。

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矛盾纠纷化解申请。

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对于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处理。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崔楼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一、例会学习制度:定期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汇报工作交流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调查研究制度:调解人员必须深入基层,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总结,并提出查应对策,及时调解处理,做好总结.
三、工作汇报制度:定期向镇、村领导汇报近期工作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及出现问题.
四、排查纠纷制度:每月排查纠纷一次,分析辖区内纠纷特点,争取积极预防措施,主动做好预防工作.
五、纠纷登记回访制度:每件纠纷的处理和反应的问题要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对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上门回访.
六、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法律服务运用各种形式,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组织法制宣传活动.
七、纠纷事件讨论制度:对重大或疑难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调处进行集体讨论,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处理方案.
八、廉政建设制度:严格执行调解管理人员的工作守则和纪律,不以权谋私,不打击报复当事人,不收受贿赂,不徇私舞弊等.
九、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日常工作档案进行归档以备查,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归档标准化、制度化.
十、考核评比制度:坚持半年小结一次,发现不良政策及时纠正.
十一、民主监督制度:将调解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照片及各种制度上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一、前言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无法避免的问题,处理好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作为一种基础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是政府、社区和法律机构必不可少的职责之一。

在各个行业和领域中,调解机构的职能愈发重要。

在日常工作中,应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以下从完善机构、流程、法规、宣传等方面阐述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

二、机构建设设立矛盾纠纷调解机构,是社会化解矛盾的有力手段。

在机构建设上,应建立多个层次、多方面的机构,从而能够覆盖全社会的矛盾纠纷。

如为大型企业和公司设立和管理内部调解机构,针对小规模问题和民间纠纷设置区、县、市级层面的调解机构等,以应对不同层次的问题。

同时,完善该机构的人员结构,应有资深法律人士、市民、权威代表等人组成,在具备丰富经验和权威性基础上,通过调解达成维护双方利益的共识。

三、流程管理由于矛盾纠纷的种类众多,调解处理工作流程的规范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流程管理上,可以依据不同矛盾纠纷类型分别处理。

首先,各类矛盾纠纷的双方需申请调解,调解申请人应携带必要的证据材料。

接着,机构应对申请流程和资格审核进行严格评估。

评估过程应考虑双方意见并及时通知结果。

当机构认为矛盾缺乏调解条件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同时给出专业意见。

在确定调解程序后,应对双方展开沟通、调解,寻求达成协议。

如果调解方便达成共识,应及时为双方起草相关法律文件,正式解决纠纷。

如果协商过程失败,机构应积极配合双方去往法院审理。

最后,机构应定期进行跟踪检验,以确定调解协议是否得到成功执行。

四、法律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府服务,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应该遵循法律原则和程序。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和不良社会团体的干扰,应该建立完善的调解法律制度。

在制度建设上,应制定出更为详细的规则,如调解员的资格认证、矛盾纠纷受理流程、调解协议的公正性等,对于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以及纠纷的各个阶段,都应详细规定应采取的措施和要求。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一、引言矛盾和纠纷是社会存在的普遍现象,解决矛盾纠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为了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了一套科学、公正、高效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的目的、原则、具体流程和实施方式等方面内容。

二、目的和意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调解机制,避免矛盾纠纷升级的可能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需要。

具体来说,该制度的目标如下:1. 预防优先:通过预防为主的方式,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化。

2. 公正公平:确保调解过程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弱势群体遭受不公平待遇。

3. 高效便捷:建立高效便捷的调解机制,简化程序,提高调解效率,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4. 信用建设:通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的实施,培养和树立公民的法治意识和诚信观念,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制度原则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应遵守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调解是自愿的,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调解,也有权随时终止调解。

2. 公正公平原则:调解应确保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保密原则:调解过程中的信息应保持机密,不得外泄,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4. 快捷高效原则:调解应高效便捷,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双方的损失。

5. 合法合规原则:调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调解权力。

四、具体流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接收调解申请: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向相关机构提交调解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2. 调查评估:调解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调查评估,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确定调解可能性。

3. 双方协商:调解机构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进行面对面协商,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寻求调解解决方案。

4. 调解协议: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调解机构将协议书据为凭证,并根据双方意愿做出书面记录。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5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5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根据“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处理矛盾纠纷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稳定一方平安,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维护单位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依照集团公司综治办的指示,制定本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收集排查情况和信息,并对所收集的情况进行受理、登记。

2、每个月末对本月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总结排查,及时掌握特点、难点问题和带倾向性的问题。

3、对排查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引发____、越级____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置方法并报有关领导和通报有关单位、部门。

4、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时期,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明确责任,落实责任,重大活动制定处置方案,确保节假日、敏感时期辖区社会稳定。

5、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于集中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法调处,能够当场调处的简单矛盾纠纷要当地解决,及时调解,一般纠纷按程序进行,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要____力量集中进行调处。

二、抄告督办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发出抄告单,限期改进;对在规定期限内问题未解决的,发出督办单予以督办,督促加大力度解决;经督办仍未解决问题的,发出黄牌警告书予以警示,并责成负责领导认真解决问题;问题仍未解决的,予以一票否决。

对抄告督办的矛盾纠纷,要按时报送办理结果,年终要检查落实情况,并列入年终考评项目。

三、信息报送制度每月____日前,向集团公司综治办报送上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和分析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分析报告主要包括四个部分: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作定性、定量分析;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特点、趋势及对策;3、正在调处和尚未调处的矛盾纠纷情况;4、典型矛盾纠纷的处理情况。

四、台账制度对矛盾纠纷内容进行客观、真实、详细的登记,对登记的纠纷,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复查。

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重要任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把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整理,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明确化解时限,化解一个,销号一个。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切实加强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加强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 提高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3. 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组织机构1.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负责组织和指导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建立调解员队伍,并进行培训和考核;2. 调解员队伍:由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平和调解技能的社区居民组成,经过培训合格后承担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3. 纠纷当事人:指参与矛盾纠纷的社区居民。

四、工作流程1. 接收投诉: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接收当事人的投诉和申诉,并进行初步核实;2. 分类登记:将接收的投诉进行分类登记,确定调解员进行调解;3. 调解会议:由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解决矛盾纠纷;4. 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协议,并签署协议书;5. 审核确认: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达成的协议书进行审核确认;6. 整理归档:对处理完毕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整理归档。

五、工作原则1. 公正:调解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不偏不倚的原则;2. 志愿:调解工作以自愿参与为前提,尊重当事人意志;3. 科学:调解工作要合理运用法律、道德和情感等因素,科学分析问题;4. 保密:调解工作要严守秘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六、工作机制1. 定期培训: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技能和水平;2. 相互协调:各调解员之间要相互协调合作,共同解决矛盾纠纷;3. 确保质量: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加强管理,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4. 宣传教育: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调解意识。

七、工作评定1. 绩效考核: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对调解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合理评定和奖惩;2. 效果评估:对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方针和政策;3. 目标达成: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制定年度目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校园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校园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校园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及时妥善解决校园内各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园纠纷调解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校园纠纷调解工作适用于我校师生员工之间的各类纠纷,包括劳动争议、租赁合同、知识产权、教学科研、人身损害赔偿等。

第四条校园纠纷调解工作由学校设立的调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调解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校设立调解委员会,作为校园纠纷调解工作的主要负责机构。

调解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相关副校长、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

第六条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宣传法律法规,普及调解知识,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二)制定调解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调解工作;(三)接受当事人申请,依法调解校园纠纷;(四)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协议的履行;(五)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三、调解程序第七条当事人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口头请求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调解的,可以主动进行调解。

第八条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当事人应当按时参加调解,如实陈述事实,遵守调解纪律。

第九条调解委员会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了解纠纷的实际情况,疏导矛盾,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条调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调解委员会应当进行监督。

四、调解工作措施第十二条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工作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询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相关资料;(二)调查取证,收集与纠纷有关的证据;(三)邀请专业人士进行鉴定或者评估;(四)根据需要,可以采取现场调解、书面调解等方式。

调解纠纷工作制度

调解纠纷工作制度

调解纠纷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调解纠纷工作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注重调解双方的感情和利益,促进当事人自行和解。

第三条调解纠纷工作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调解纠纷工作应当注重预防,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调解组织第五条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第六条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任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法律工作者、志愿者等担任。

第七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小组,调解小组由一名调解员和若干名网格员组成,负责网格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调解员第八条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道德品质和调解能力。

第九条调解员的职责:(一)接受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二)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调解;(三)协助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四)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调解程序第十条调解纠纷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接收调解申请;(二)审查调解申请,认为符合调解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其他解决途径;(三)组织开展调解,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辩论;(四)根据调解情况,提出调解方案;(五)当事人自愿和解的,制作调解协议书;不愿和解的,及时终止调解;(六)调解结束后,对调解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报告上级调解组织。

第十一条调解纠纷应当注重证据收集和固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调解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二条调解纠纷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调解请求、调解结果等事项。

五、调解效力第十三条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书确定的义务。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4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4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

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1、定期会议。

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

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____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____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____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____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____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____召开。

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

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

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

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

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5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5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县/市/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原则包括依法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及时高效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舆论引导原则、依法处理原则等。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五条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构,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参与。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制度建设、信息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并监督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第八条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履行依法调解纠纷的职责,负责组织矛盾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工作。

第九条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介入处理暴力矛盾纠纷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司法部门依法行使司法权力,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十一条媒体机构承担矛盾纠纷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宣传化解成果和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进行,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的性质和情况,可以组织多部门协作排查。

第十三条矛盾纠纷的排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收集矛盾纠纷相关信息,建立矛盾纠纷数据库,包括当事人信息、矛盾纠纷情况、现场照片、证据材料等;(二)核实矛盾纠纷情况,查明各方主张和事实依据,了解背景和原因;(三)分析矛盾纠纷的性质和趋势,评估矛盾纠纷的可能影响和危害,做出综合评判;(四)制定矛盾纠纷的排查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确定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路径;(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和调查,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六)整理矛盾纠纷的排查资料,形成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七)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化解方案,协商各方当事人参与;(八)协助矛盾纠纷当事人等各方签订化解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九)对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协议的履行;(十)及时总结矛盾纠纷的化解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和案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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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各村(社区)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实行定期排查和重大节日活动时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

(二)每周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做到滚动排查、连续化解,增强排查工作实效。

(三)集中排查工作重点为: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等。

(四)集中排查的重点纠纷为: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劳动纠纷,军转人员安置遗留问题,环境污染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家庭邻里纠纷等。

(五)各村(社区)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逐对辖区进行全面摸排梳理,确保摸清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底数。

(六)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人员、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调处和稳控工作力度,及时制定预案,明确责任,规定调处期限。

(七)排查要有完整的记录,归类梳理、归档备查。

二、受理登记制度
(一)村(社区)要设立纠纷受理接待窗口,指定专人负责。

(二)纠纷调解室负责受理纠纷、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纠纷,属于信访的纠纷应分流给信访部门处理。

(三)对受理和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汇总梳理。

三、交办制度
(一)村(社区)要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或直接调解,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分流指派到相关部门。

(二)村(社区)对每月未调解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在要进行研究分析,摸清症结所在,及时研究纠纷调处的对策。

(三)接受交办矛盾纠纷的单位在接到街道调处中心分流交办的矛盾纠纷后,参照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处理。

(四)村(社区)对已解决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可能出现反弹的矛盾纠纷要定期回访。

四、承办制度
(一)承办是指对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调处责任主体和工作措施,进行教育疏导、解决源头性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过程。

(二)承办工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和按照政策办事,实行归口办理,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确保村小案不出村,大案不出镇。

五、销账制度
矛盾纠纷解决后应及时销案;属于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问题和个人办结后,应及时向交办、督办的上级机关书面报告情况、申请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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