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异常管理规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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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异常管理规定
(GHFD-06-008)
2014-03-10发布 2014-03-20实施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发电电本本质质安安全全管管理理
体体系系 生生产产安安全全与与健健康康 管管理理子子系系统统
细则控制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备异常管理工作,落实基层班组设备异常管理责任,通过控制设备异常达到控制障碍和事故的管理目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引用文件
《海因里希法则》
关联子系统:《风险管理子系统(GHFD-02)》、《运行管理子系统(GHFD-04)》、《检修管理子系统(GHFD-05)》、《危险物品管理子系统(GHFD-06)》、《环境管理子系统(GHFD-07)》。
第三条相关定义
设备异常:由于未遵守正常的工作程序或采取的防范措施不到位,以及突发外界因素的影响,导致的设备生产系统不安全或经济性降低、但未构成二类障碍及以上的缺陷或事件。
一类异常:各专业管辖的主要设备运行中发生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缺陷,导致设备退出运行或限出力运行;系统及设备的运行参数、运行状态出现异常导致采取非正常的运行方式,但未构成二类障碍及以上的缺陷或事件;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经济损失较大达到一类异常评定标准的事件;其他后果严重达到一类异常评定标准或被公司职能部门认定的异常事件。
二类异常:各专业管辖的主要设备出现不正常状态或发生缺陷,造成系统或设备不能可靠投入运行或备用;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状态、参数较正常工况变化较大影响系统或设备安全运行,但未构成一类异常评定标准的事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盘电公司生产各部门设备异常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本细则执行负责人由生产技术部经理担任,职责包括:
(一)确保按照国华管控体系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本细则。
(二)提出修改本细则的建议。
(三)收集和发布本细则评估结果。
(四)对设备异常管理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支持,确保设备异常管理的实效性。
第六条本细则执行人由生产技术部燃料主管担任,职责:
(一)监督和检查本规定在公司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处理;负责收集本规定的反馈意见,并进行修编。
(二)日常依据异常管理标准督促各专业及时上报一类异常事件分析报告。每月对各专业上报的一类异常事件进行汇总,见附件5。每半年组织对全公司一类异常发生情况分析,查找管理原因,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并上报安健环部。见附件4。
(三)对公司生产各部门异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各专业主管职责
(一)对本专业的典型异常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利用检修、运行例会进行重点点评,提升技术管理水平,监督异常预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各生产部门异常事件管理效果进行考评。
(二)根据异常发生原因组织本专业对检修、运行规程及相关标准进行修订。
第八条安健环部职责
(一)每月对公司典型的设备一类异常事件在月度安全简报、安健环例会上进行分析,月度安全简报在OA上发布。
(二)对设备一类异常闭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监督各部门对典型事
件组织学习。
第九条各生产部门职责
(一)基层班组是设备异常事件的责任主体,负责进行设备异常事件的上报、进行设备异常事件的原因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落实整改。各部门安健环主管、运行主管及点检人员应参加设备异常事件分析会,并对设备异常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各部门点检长负责对设备异常分析报告进行审核。
(二)根据公司制定的异常管理规定,制定本部门二类异常评定标准(二类异常评定标准应低于公司下发的一类异常评定标准),提交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审核后执行。
(三)根据设备异常原因及时提出相关规程和标准的修改建议,并上报给生产技术部本专业对口主管。
(四)组织本部门班组人员对本部门发生的设备异常事件及公司发生的典型一类设备异常事件进行学习。
(五)发生一类设备异常事件,责任部门应及时在公司生产早会上对事件原因及控制措施进行汇报。
第三章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十条执行程序
(一)设备异常的汇报流程
设备异常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当班运行主值或当班班长报告,当班班长或当班运行主值应及时通知点检、专工或部门领导。发生一类设备异常,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当班运行主值或班长,当班运行主值应上报当值值长,值长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运行专业专工和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对影响系统设
备或机组安全运行的异常事件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发生二类设备异常,当事人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点检或专工和部门领导。检修部门发现的二类运行设备异常,当事人应通知运行当班主值或班长。
(二)设备异常的处置流程
1、设备异常发生后,检修负责人及运行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运行人员应详细记录现场运行操作情况、设备运行工况、设备运行参数及其他表象。对于一类异常事件应将现场异常表象详细登记在运行日志或值长日志中。
2、一类设备异常发生后,设备负责人、设备维护部门班长或技术员、设备点检员(部门专工)、运行部门专业主管、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接到设备异常通知后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分析,根据机组运行情况确定处置方案。二类设备异常发生后,设备负责人、设备维护部门班长或技术员、点检员(设备维护部门专工)、运行部门专业主管接到设备异常通知后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分析,根据机组运行情况确定处置方案。
3、设备异常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处置方案进行措施的闭环管控。
(三)设备异常分析报告的上报流程
1、设备异常分析报告的上报流程采取分级管理方式。基层班组作为设备异常分析的责任主体进行分析报告的填报;部门安健环主管、运行主管及点检员对班组分析报告中技术正确性进行把关,各部门经理对分析报告的全面性进行审核把关;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对一类设备异常事件分析报告的正确性负责,对设备异常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异常事件发生后,设备异常分析报告应在24小时内完成上报。对于二类设备异常事件,各部门应在24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的审核签字,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