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政治制度(二)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评价
(1)为法兰西决定了政治方向, 是共和主义制度在法国确立的 一个主要标志。 (2)是当时法国各种政治力量 相对平衡的产物,使共和制度 具有两重性:制度的稳定性与 不稳定性。
(3)制度的稳定性使得第三共和国成 为法国至今为止寿命最长的共和国, 使它能够从对德战败中重新振兴, 在一战中赢得胜利、能够经受国内 极右势力的冲击而不曾建立法西斯 制度。 (4)制度的不稳定性使得内阁频繁更 换、议会争论不休、政治派别的权 益往往超过国家与民族的权益,导 致共和国的垮台。
(一)第二共和国的建立及其政治制度
1.二月革命的胜利 2.1848年宪法确立共和制度 (1)最高立法机关——国民议会,一院制 (2)行政权——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 (3)司法权——上诉法院,最高法庭 特点:确立了一个比较民主的政治体制,体现了 《人权宣言》的基本精神,但并未切实实施
法国国民议会
二、路易· 波拿巴政建立的政治制度
《 人 权 宣 言 》
(二)1791年宪法确立的君主立宪政 体
1.立法议会与立法权
2.国王与行政权
3.司法独立原则与司法权的行使
二、第一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和 拿破仑建立的独裁体制
(一)第一共和国的建立与 1793 年宪法及雅各宾 派专政制度 1.1793年宪法的特点 (1)体现了卢梭人民主权理论和立法行政统一的 思想 (2)强调民众反抗暴政和压迫的权利 (3)重视人自身的价值,不得“被卖” (4)规定“公共救助”是社会的神圣义务 (5)由于国内外形势紧张,此宪法未得到实施
1.1852年宪法
立法权——大总统、元老院和立法院共同行使 行政权——大总统路易· 波拿巴,任期十年 司法权——以大总统的名义执行 特点:集国家权力于总统一人,完全背离了《人 权宣言》提出的主权在民等政治原则,建立了 进一步完善的独裁体制
2.法兰西第二帝国建立
四、巴黎公社和第三共和国的 政治制度
(五)法国是一个政治倾向多元化
的国家,政党数目繁多,分化组合 频繁,目前总趋势是有多党政治逐 步走向两党政治。 (六)法兰西民族以革命为己任, 意识形态使政治力量之间不容易达 成一致,直至当代,法式民主仍体 现了一种不妥协的革命精神。思考题 Nhomakorabea
法国《人权宣言》提出了哪些共和制 度构建的原则? 分析评价法国1791年宪法。 简述法国1793年宪法的特点。 试析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政体特征。 试述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在法国政治史 上的历史贡献。
第二讲 法兰西共和国制度 的建立与变迁
一 二 三 四 六
法国大革命与1791年宪法 第一共和国和拿破仑独裁体制 第二共和国与路易· 波拿巴政变 巴黎公社和第三共和国政治制度 近代法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五 第四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近代法国革命的反复性及政体
变化的多样性
在法国历史中,政治 制度的变更通常由于政治 危机所造成,在少数情况 下由于外敌入侵而出现
2.1800年《共和八年宪法》 ——拿破仑建立独裁体制
(1)立法机构分为四院制 (元老院、保民院、立法院、参政院) ( 2 )政府由三名“执政”组成,任期 十年,拿破仑为第一执政 ( 3 )《共和十年宪法》规定第一执政 终身任职,有权任命继承人,1804年 第一帝国建立
(三)第二共和国的建立与路 易· 波拿巴政变后的政治制度
(一)巴黎公社的政治制度
1.十委员会 2.特点: 建立在高度民主基础上的、立法 和行政高度统一的第一个工人阶级 政权
巴黎公社成立大会
巴黎公社失败
(二)第三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1.1875年宪法
参众两院共同行使立法权,众议员直接 产生,参议员间接选举产生 总统是国家元首,由两院议员选举产生, 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 实行责任内阁制,总统提名总理,总理 组阁,主持内阁会议,政府对议会负责
2.1793年宪法的内容 立法议会—— 一院制 (公民直接选举,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行政权——执行会议 (24人组成,任期2年) 最高法院——最高审判机关 (法官任期一年) 3.雅各宾派建立高度集权的统治
(二)共和三年宪法与拿破仑独裁制 度
1.1795年《共和三年宪法》的特点 (1)立法机关——两院制 (元老院和五百人院,两院议员 由公民间接选举产生) (2)行政权——执政府 (五人组成)
2.特点
(1)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基本上彼此 分立,确立了议会机制。 (2)总统权限较大,但其权力既受到议会 的限制,又受到政府的约束。如总统有 权解散议会,但须经参议院的同意;总 统参加部长会议但无表决权。 (3)总理是政府的具体领导人,控制着整 个政府机器的活动。 (4)司法权未曾获得足够的重视。
(三)不断地重新修订新宪法,共颁 布14部宪法。政治生活中缺少和解, 宪法往往是一部分利益的代表,不是 全民的。在长期反复的政治较量中, 逐渐形成一种真正的共同的政治理念。 (四)1958年以后,“半总统制”基 本形成,总统权力扩大,成为国家权 力中心。总统是国家元首,对宪法负 责;总理是政府首脑,对议会负责。
参考书目
洪波《法国政治制度变迁》中国社科出版社 1993 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2005 吴国庆《当代各国政治体制——法国》兰州大 学出版社1998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6 张芝联主编《法国通史》北大出版社1989
攻占巴士底狱
一、1791年宪法确立的君主 立宪制
(一)法国大革命与《人权宣言》提 出的共和体制原则
1.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反复性和法国宪法
1789—1875年最终确立了共和政体
共颁布14部宪法
2.《人权宣言》
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主权在民”“三权分立” 提出的共和体制原则有: (1)国家建立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权和公民的权利与利益 (2)主权在民原则 (3)立法代议原则 (4)国家公职人员应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5)公职开放原则 (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分权原则 (8)确定司法原则,切实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
五、第四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一)议会两院
1.参议院 315人,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每三年改选1/2 权限较第三共和国时期大为削减,只能对国民议 会通过的议案有搁置权,无否决权 2.国民议会 627人,普选产生,任期5年,到期一次改选 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3.“宪法委员会”的设立
(二)总统和政府
1 .形式上总统仍是国家元首,但 其权力大为削弱,无立法创议权, 解散议会的权力也受到极大限制
2 .行政权由总理掌握,总理主持 内阁会议,决定政府重大方针政策
六、近代法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一)革命的反复性,阶级斗争频繁、 彻底。 法国的民主是在革命与反动的交 替中取得的,示威、冲突、内战、起 义接连不断,充分验证了“革命是历 史的火车头”。 (二)政局不稳,政体形式变化多样, 平均12年变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