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章制度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务工作的公开管理,促进村民参与村务决策,建设公平、和谐、富裕的村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在村务工作中的公开管理。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公开村务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
第二章公开制度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村务工作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内容和时限。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公开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一)村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二)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情况;(三)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情况;(四)土地征收和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情况;(五)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情况;(六)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七)其他影响村民利益和生活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公开方式应当多样化,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公开的透明度和互动性。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篡改、敷衍、虚假。
第三章指导原则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依法公开、平等参与、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村务工作的公开管理。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开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保障公开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公开程序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开管理的具体程序,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公开办公室或指定专人负责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开管理的时间表,规定公开管理工作的周期和节奏。
第五章监督机制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公开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接受群众的监督,鼓励村民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回应村民的关切和问题,解决村民的合理诉求。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公开信息存在虚假、隐瞒、篡改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依靠农民群众,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村务公开的内容。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土地、集体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国家方案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村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情况;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三、日常村务管理活动中相对固定的事项和财物收支情况,一般每季度公开1次,也可以根据实际适时公开,但每半年至少公开1次。
四、对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关心的事项,应当实行民主决策。
主要有:村级开展规划;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工程的立项、承包方案;公益事业建设;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村民认为需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五、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不得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六、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以根据村民委员会或者5名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召开。
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决定的事项需经到会村民代表的2/3以上通过。
七、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要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财务管理等制度。
八、村民委员会要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对村务公开、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监督。
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是指在中国农村实行的一种民主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农村居民对村级事务的参与度和监督能力。
该制度要求村委会在农村居民大会的监督下,对村级事务进行公开、公正、透明的管理。
具体而言,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村务公开:村委会应当将村级财务收支、土地承包、人事任免等村级事务的决策过程和结果向农村居民进行公开,确保农村居民对村级事务有所了解和参与。
2. 村务公示:村委会应当将村级财务状况、土地承包情况、公益事业开支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使农村居民能够了解村级事务的具体情况和进展。
3. 村务公约:村委会应当与农村居民签订村务公约,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建立村级事务的约束机制,使农村居民有权力和途径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通过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的参与度和主动性,增强农村居民对村级事务的监督能力,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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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一、引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乡村治理模式,逐渐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支持。
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提升村民参与农村治理的积极性,促进村庄的发展和繁荣。
本文旨在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特点和意义,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期为推动村庄民主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特点1. 村务公开村务公开是指村庄的各项事务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进行管理。
村务公开包括村务会议的公开、村财务收支的公开、村庄规划的公开、村民信息的公开等内容。
通过村务公开,可以提高村民对村庄事务的了解程度,增强对村庄事务的参与和监督能力,促进村庄事务的公正和合理。
2. 民主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注重村庄事务的民主管理。
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下,村庄的各种事务都需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的决策,村庄的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更需要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民主管理,可以改变村庄事务决策的不透明和不民主现象,提高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村庄事务更加公正和合理的发展。
3. 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强调村民的自治能力。
村民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下能够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通过村务公开了解村庄的事务信息,通过村民自治组织村庄的建设和发展。
通过村民自治,可以增强村民自治能力,提高村民对村庄事务的主体性和积极性,推动村庄事务更加合理和民主的发展。
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义1. 有利于提高村民自治意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村民自治意识。
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下,村民能够更加了解村庄事务的情况,更加主动地参与和决定村庄的事务,更加积极地监督和评价村庄的事务。
通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可以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提高村民对村庄事务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促进村庄事务的良好发展。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本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村务工作的公开管理,提高村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的内容与方式1. 村务工作的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村务工作的决策和实施情况;(2)村级各部门的工作动态;(3)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财产的管理和使用;(4)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情况;(5)村级公共服务提供情况;(6)村级民生事务安排和服务情况;(7)村级重大项目的征求意见和决策过程;(8)村级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实施情况。
2. 公开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1)村务公开栏设立;(2)村务公开网站建设;(3)定期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工作进行公开报告;(4)发布公开通告。
三、公开的程序和时限1. 公开程序:(1)村务工作公开应当按照决策→实施→总结→公开的程序进行;(2)决策环节应当有合法的决策程序,遵循程序公开的原则;(3)实施环节应当有相应记录和文件,便于公开和查询;(4)总结环节应当总结决策和实施的效果,进行公开。
2. 公开时限:(1)决策公开应当确保在决策实施前一定期限内完成;(2)实施公开应当同步进行,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总结公开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通常在一个周期内完成。
四、公开的责任方和监督机制1. 责任方:(1)村委会是对村务工作的最高责任方,应当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完整;(2)村干部是直接责任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3)村民是最终受益方,有权对公开内容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
2. 监督机制:(1)村民代表会议应当对村务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开的情况进行评议和约谈;(2)村务公开网站应当设置留言板块,接收村民对公开内容的投诉和建议;(3)村委会应当建立投诉处置机制,对村务公开方面的投诉进行处理。
五、公开的惩处措施1. 对故意隐瞒决策和实施情况的责任人,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2. 对公开内容故意失实或虚假的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 对严重损害村民利益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一、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议事能力和具备财会知识的村民代表组成,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村务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形式科学,公开程序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三、公开内容: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关注的事项都列为公开内容。
1、村委会办事议事制度;2、村干部分工;3、村委会任期目标责任、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4、村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及考核情况;5、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6、村干部任期内集体资产、资源的增值情况;7、村(组)评选推荐先进及受表彰奖励情况;8、村干部任期内财务审计结果;9、村财务年度收支情况及审计结果;10、村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11、村民主议政日提出的问题及改进情况;12、征兵政策、推荐对象及义务兵家属优抚金发放情况;13、农村低保政策及享受对象、补助标准;14、五保供养政策及享受对象、补助标准;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实施情况;16、农村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及享受对象、补助标准;17、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18、“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标准;19、村债权债务及清理情况;20、“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及落实情况;21、水电费的价格、用量和代收代缴情况;22、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及兑现情况;23、种粮直补、良种、农机具及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及兑现情况;24、村办公经费收支情况;25、村(组)干部和专干报酬;26、救灾、救济、扶贫和社会捐赠款物的数额及发放使用情况;27、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承包、租赁、转让费用收缴使用情况;28、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经营、处置数量、金额等情况及审计结果;29、村办经济实体、公益事业项目招投标和承包方案;30、宅基地申报审批情况;31、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及使用分配;32、集体土地、“四荒”地承包、租赁、经营方案及费用收缴使用情况;33、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包括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理养老储蓄、合作医疗及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34、按《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指标安排情况;35、社会抚养费收缴情况;36、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确保村务管理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民主,并促进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
二:村务公开1.村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信息公开:村务管理相关的信息应当向村民公开,包括村务决策的依据、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等。
- 全面公开:不得遗漏重要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 及时公开:信息应当在决策产生后尽快公开,避免信息滞后对决策造成的不利影响。
- 公开途径多样化:信息可以通过村务公开网站、公告栏、通知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公开。
- 反馈渠道:村民应当可以通过公开渠道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获得反馈。
2.村务公开的内容- 村务规划:村务发展规划、项目计划等。
- 村务预算: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等。
- 村务决策:重大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等。
- 村务管理: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情况、工作进展报告等。
- 村务评估:村务工作评估结果、效果等。
- 其他重要信息。
三:民主管理制度1.村委会选举- 选举组织:设立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村委会选举工作。
- 选举程序:明确选举的候选人提名、投票和计票程序,并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 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向村民公示,确保结果的公正性。
2.村民议事会- 设立议事会:村民议事会由村民代表组成,负责讨论和决定重大村务事项。
- 召开规则:明确议事会的召开周期、议程设置和决策程序,确保村民参与讨论和决策。
- 决议公示:议事会的决议应当及时向村民公示,确保决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村民代表大会- 设立代表大会: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村务工作重大事项,并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 代表选举:明确代表选举的程序和条件,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 决议执行: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得到相应的执行,确保决议的有效性。
四:本文档涉及附件- 村务公开网站- 村务规划、预算等相关文件- 村委会选举的选举规程- 村民议事会的议程安排- 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五:法律名词及注释- 村务公开:指村务管理相关的信息向村民公开,实现村务管理的透明和公正。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农村基层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社会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参与度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个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实行村民自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的基本民主权利,规范村务管理和决策程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进行工作。
第三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原则是公开、参与、透明、公正、有效。
第四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由村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共同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本村设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构成员包括机构主任、副主任和其他组成员,由机构主任提名,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机构由机构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机构副主任协助机构主任工作,其他组成员协助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机构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村务公开第八条村务公开包括村民代表大会决策公开、村务信息公开和村务财务公开。
第九条村民代表大会决策公开要求村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在每次会议上公开表决,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文本在会后公开向社会公示,并在村庄显著位置刊登。
第十条村务信息公开要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机构每季度向村民公开发布本村的各类重要公告、政策文件、决策结果等信息,并及时回应村民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十一条村务财务公开要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机构每年公开发布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的监督。
第十二条村务公开信息宣传要求机构主任根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村务公开信息宣传计划,组织村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村民代表团对村务公开进行宣传活动。
第四章民主管理第十三条民主管理包括村民参与决策、村民议事和村务监督。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6篇)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一、公开的资料: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资料。
二、公开的时间: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资料能够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资料务必及时公布。
三、公开的形式:以公开栏张榜及农廉网村级网页公布为主,适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四、公开的程度: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拟出公开的资料,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后公布。
村务公开制度。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开启意见箱,吸取群众意见,宣传解释公开的有关资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反映,由村居“两委”会负责处理。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四议”程序1、提议凡是党支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商议由党支书记组织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
讨化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法,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证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总支书记综合各方面状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群众决定。
3、审议透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
审议形式为:(1)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2)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3)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4)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三篇)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一、概述村庄是乡村发展的基本单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
本细则旨在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加强村民的参与和监督,促进村庄的良性发展。
二、村务公开1. 村庄事务信息公开村庄事务信息包括村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扶贫工作等内容,应当及时公开。
村庄应建立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村民对村庄事务有全面了解的权利。
2. 公开渠道建设村庄应建立合理的公开渠道,包括村务公开网站、宣传栏、通告等,方便村民获取村庄事务信息。
3. 制定公开标准村务公开应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村庄应制定公开标准,明确哪些信息应该公开,哪些可以不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民主管理1.村民会议制度村庄应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村民会议,听取村民的建议和意见,讨论村庄事务,决策重要事宜。
村民会议应当公开透明,村民有权利参与,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2.村民代表选举制度村庄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推行村民代表选举制度。
村民代表应当代表村民利益,积极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和监督,建立村民与村委会的桥梁和纽带。
3.村务监督机制村庄应建立完善的村务监督机制,包括村民监督、社会监督等。
村民有权利对村庄事务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有权利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村庄应建立公开、透明、竞争的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村民的意愿和需要,选拔具有能力和公正品质的村干部,确保村庄事务的良好管理。
四、参与机制1.村民参与决策村庄事务的决策应当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重大事项应通过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和决策,避免单一决策、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2.村民参与评议村庄应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评议,听取村民对这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3.村民参与监督村民应积极参与村务监督,通过举报、投诉、检举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村庄事务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是指详细规定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和具体细节的文件。
下面是一个关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例子:第一条: 为了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效力,促进广大村民参与村庄事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村庄事务包括以下内容:1. 村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村庄经济收入和支出的情况;3. 村庄土地使用和流转情况;4. 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 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组织设置和工作情况;6. 村庄民主选举和居民代表大会工作;7. 村庄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项目。
第三条: 村庄事务公开的方式包括以下形式:1. 公开会议:村委会议、居民代表大会等;2. 公开资料:工作报告、财务报表等;3. 公开栏:在村庄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公示重大事项。
第四条: 村务公开的时间:1. 村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初公开;2. 村庄经济收入和支出情况:每年年底公开;3. 村庄土地使用和流转情况:每年年底公开;4. 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每次项目启动前公开;5. 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组织设置和工作情况:每年公开;6. 村庄民主选举和居民代表大会工作:每年公开;7. 村庄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项目:每次项目启动前公开。
第五条: 公开内容的方式:1. 公开会议:通过公开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方式;2. 公开资料:通过村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3. 公开栏:通过张贴公告、通知等方式。
第六条: 公开的负责机构:1. 村委会:负责公开村庄事务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2. 居民代表大会组织者:负责公开居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3. 宣传部门:负责公开资料的制作和发布;4. 村庄管理部门:负责公开栏的设置和维护。
第七条: 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方式:1. 举办民主选举:通过全村公开投票方式选举村委会成员;2. 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大会,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3. 举办民主评议:定期召开村庄民主评议会,评议村委会工作;4. 成立小组讨论:根据需要组成小组,讨论解决具体问题。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十项制度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十项制度一、村务公开制度为做好村务公开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要规范:一是财务公开。
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二是村民自治事务公开。
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民主决策事项要及时公开。
三是协助上级办理的政务公开。
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四是村民意见征询与反馈情况公开。
另外,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继续坚持公开。
二、公开形式要规范:要设立固定的公开栏。
还可通过广播、电视、“明白卡”、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间要规范: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季度首月上、中旬为村务公开时间。
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四、公开程序要规范:基本程序:1、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3、提交村两委(支委、村委)联席会议讨论审查;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5、听取群众对公开的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在10日内作出解释或答复;五、公开管理要规范:有专人负责村务公开工作,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负责公开阵地的保护,尤其是固定公开栏要防止橱窗被打破、纸张被撕毁、笔迹被涂抹等;二是负责听取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反映、意见和要求,并反馈给村委会,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三是负责村民的查询,对村民查询应件件有着落。
六、村民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满意率要达到85%以上:每年年终由村两委组织党员、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员、村民小组长对本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满意率低于85%的,要及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改正。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⒈本章介绍村庄的背景情况和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村庄人口和经济发展情况等。
二、村庄自治组织⒈本章介绍村庄自治组织的成立和组织架构,包括村委会的成员构成和职责分工。
⒉描述村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和职责,以及村庄民主决策的程序和程序。
三、村务公开制度⒈本章介绍村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信息公开的原则和方式。
⒉描述村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包括财务预算、村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信息。
⒊详细说明村务公开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公告发布、信息披露等。
四、村民参与机制⒈本章介绍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机制和途径,包括村民代表的选举和履职等。
⒉描述村民对村庄决策的参与方式和程序,包括听证会、意见征集等形式。
⒊强调村民通过参与能够促进民主决策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村庄的自主管理。
五、村庄财务公开⒈本章介绍村庄财务公开的重要性和意义,强调财务透明的原则和方式。
⒉描述村庄财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包括财务报表、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⒊详细说明财务公开的程序和方法,包括村庄财务公示和审计报告发布等。
六、信息保护机制⒈本章介绍村庄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原则。
⒉描述村庄信息保护的措施和方法,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等手段。
⒊详细说明信息泄露或滥用的应急措施和追责机制,保障村民的信息安全和权益。
附件:⒈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村庄人口统计数据、财务报表和村庄规划图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村民代表大会:村庄中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最高决策机构,代表村民行使管理权力和决策权力。
⒉财务预算:村庄进行财务规划和经费安排的预测性报告,包括收入和支出的预计数额。
⒊资金使用情况:描述村庄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包括项目资金的来源和支出情况。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深化农村基层治理,推进农村决策透明化和民主化,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文档,明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流程。
二、村务公开制度1:村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1.1 目的村务公开旨在实现村级事务的透明化和公正化,增强农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2 意义村务公开有助于促进村民合理参与农村治理,提高农村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强农村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村务公开的内容2.1 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村级预算和财务报告- 村级重大决策和规划- 村级事务的办理情况- 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工作情况- 村级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 村级社会事务管理等2.2 具体公开内容根据村级实际情况和农民需求确定。
3:村务公开的方式和渠道3.1 公开方式- 定期公开:按照一定的周期和时间节点,以公示板、公告栏、官方网站等方式定期公开相关信息。
- 不定期公开:根据具体需要,及时公开重大决策、事件发生等相关信息。
3.2 公开渠道- 农民代表大会:通过农民代表大会向村民公开村民大会、村委会、村规民约等相关信息。
- 公示板、公告栏:在村级公共场所设立公示板、公告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 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建立村务公开的官方网站和公众号,方便农民随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民主管理制度1:民主选举和决策制度1.1 村民代表大会的选举- 村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和选举方式,选举周期等进行规定。
1.2 决策议事制度- 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等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和程序。
- 多数表决制度的实施,保障决策的多数意见和合理性。
2:村务民主监督制度2.1 监督对象- 对村委会、村干部和村级事务进行监督。
2.2 监督方式- 村民代表大会的询问和质询制度。
- 村务公开制度的监督。
- 村民投诉和申诉制度。
3:村级决策的调查和评估制度3.1 决策前调查- 在重大决策前,进行基础调查和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村务公开制度官方版(三篇)
村务公开制度官方版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并监督本村各村民小组参照本条例实行村(组)务公开。
本条例所称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和程序,将村民普遍关心的、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务重大事项予以公布,并接受村民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
第三条管委会及其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村务公开工作,农业、监察、人事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予以配合。
第四条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三)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五)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七)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八)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九)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十)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十一)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十二)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十三)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十四)协助管委会开展工作情况;(十五)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章制度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章制度为推进我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保证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促进我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建设和谐村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村务公开(一)公开的内容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的。
如村民委员会的年度计划或三年规划、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资源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家庭、种粮直接补贴等。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资金和项目。
一是上级财政到村到户的优惠政策和资金;二是社会各界支持村建设的资金和项目。
3、村民关心的其它事项。
重点是村财务收支情况,要公开明细帐目。
重大村务、财务事项(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要专项公开。
(二)公开的时效1、年初公开(1月10日前):村民委员会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上年村集体的收益及收益分配使用情况,年终资产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2、每月公开(次月10日前):债权债务明细情况,现金银行存款情况,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干部补贴(奖励)情况。
3、每季公开(次季度首月10日前):公益建设项目支出情况,协助镇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土地、山林、鱼塘承包(租赁)租金收缴情况、村务公开监督(理财)小组理财结果情况,计划生育情况。
4、及时公开:建筑工程项目发包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情况,国家补贴农民、奖励集体的资金及发放,社会各界支持村建设的资金项目,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款物的发放等。
对公开的内容和时效规定,要及时听取村民反馈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群众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三)公开的形式坚持实际、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以方便群众观看、有利于群众知情为目的,确定公开形式。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镇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各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和武威市《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落实区《关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好地推动村民自治和农村工作的开展。
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文件学习,充分认识重要意义文件所明确的“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进一步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以及对相关制度建设的要求,是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经验的新概括,是对今后工作的新要求,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在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的最新认识,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亿万农民民主权利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我市区两级领导将我市广大农民民主权利得到落实的坚定决心。
各村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
镇村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掌握精神。
从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同志,更要自觉学习,刻苦学习,吃透精神,熟记政策,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密切配合,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各村要积极组织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政策要求。
并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宣传。
要把文件内容同宣传有关法律政策结合起来,使农民群众不仅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学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善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律义务。
要集中时间逐级搞好学习培训,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要组织好各村进行落实。
学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
通过学习宣传使农民群众详知文件内容,切实感受到政府对农民当家作主的高度重视,进一步焕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积极性;要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建设“文明发放”的精神实质上来,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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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宁村委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章制度
一、陂宁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村财务管理,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主理财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村会计业务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核算,实行村账镇记。
村的出纳工作,仍由村委会出纳员负责。
第四条村委会日常经济收支业务凭证的填制、各种应收应付款的兑现,以及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由村委会负责。
第五条村委会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现金、存款、收支记账等工作,并将收支单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折、现金日记账等送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账手续。
第六条在报账前,必须先履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手续。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的现金收入,必须存入银行基本账户后才能使用,不能坐收坐支。
第八条村委会签订的经济合同,原件在村委会保管,送一份复印件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档备查。
第三章财务审批
第九条村委会的一切经济开支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
财务开支审批分类按档次和权限进行。
第十条生产性投资的审批,包括基建支出、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
(一)100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
(二)10001元至50000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开支单据由村党支委、村委会成员公共签字;
(三)50001元以上的,经村党支部同意,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开支单据由村委会主任签字,并附上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非生产性投资的审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用。
(一)5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
(二)501元至1000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开支单据由村党支委、村委会成员共同签字;
(三)1001元以上的,经村党支部同意,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开支单据由村委会主任签字,并附上会议记录。
第十二条征地款的分配使用方案必须符合政策法规,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或街道办备案。
第十三条在审批权限范围内,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由
村党支部书记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由村委会副主任审批。
第四章干部报酬
第十四条村干部报酬由集体支付工资补贴每人每月600元,交通补贴主任、副主任、委员每人每月70元,通讯补贴主任每月270元、副主任每月170元、委员每月130元。
发展经济提成奖按年总收入(扣除土地转让收入)提成白费之十五位在职干部年终奖金。
第十五条落选村干部由集体一次性不同每年200元。
第五章财务公开
第十六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及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按市统一制定的报表样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
第十七条村委会每月15日前将上月财务情况公布一次。
第十八条财务公开前首先由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核,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管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名后公布。
第十九条土地开发、基建工程等重大事项,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将结果及时公布。
报账时,必须附上有关预决算资料及合同。
第二十条涉及征地款的使用、基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收益分配等重要财务事项以及多数群众要求公开的经济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项公布。
第二十一条村委会实行预决算制度,并将年度计划书和年终执行情况予以公布。
在年度开始后15日内,村委会必须公布全年财务计划;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必须将全年的资产、财务情况汇总公布一次。
第二十二条村委会换届、主要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并做好财务账册及有关财务资料的移交手续。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于每月5日前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上月的收支单据进行审核。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方法,每人每年200元。
第二十五条民主理财小组发现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现象时,有权提出纠正建议,有权否决不符合制度的开支。
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符合制度的开支,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及签名笔迹,报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如有违反本制度的,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于2008年3月21日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制度实施日之前制定的原陂宁村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陂宁村民委员会负责解
释。
二、坭陂镇陂宁村民委员会村规民约
一、公益事业
第一条本村水、电、路的建设,文教、卫生、福利等建设,均属公益事业,由村民委员会在征得大多数村民同意的情况
下,制定建设规划和计划,经村民会议或村委代表会议审
议通过实施,学校管理方面需按学校发展和建设情况,本
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有责任支持学校的建设。
第二条本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投标管理、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人员的聘用均实行公开。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加强对公益事业项目收费的管理,村民代表对公益事业事业收费进行监督,水电费收缴情况,每季度公
布一次。
二、社会治安
第四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学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严禁造谣惑众,拔弄事非。
第六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七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
第八条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交通、电力、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九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和人身安全,遵守社会公德,不准调戏妇女。
第十条严禁和自砍伐,集体或者非法侵犯他人的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及其它农作物。
第十一条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者,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事和《治安管理处条例》的由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给
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处理,并限期改正。
三、村民风俗
第十二条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三条提倡喜事新办,不搞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陋俗,各村民必须遵守执行殡葬改革有关条例。
第十四条不请神弄鬼,不算卦相面,不看风水,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五条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村村貌的建设和规划,保证食用水源清洁。
四、婚姻家庭
第十六条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十七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反对重男轻女,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十八条夫妻在家庭中由自己作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用婚姻索取财物,对未登记非法同居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晚年的生活,对不赡养老人者,由村民委员会按镇人
民政府所规定的五保供养标准,责其子女承担。
第二十条继父或者继母要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准让
小学生辍学。
第二十一条对父母的遗产,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
五、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在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落实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指标落实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村委人口出生执行情况、四术任务、“B超”查孕查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等要张榜公布,接受上级主管
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坭陂镇陂宁村民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